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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我突然想。
不从窗户走——从天花板走,屋顶。
我又擦亮一根火柴,走到屋后床边。坡状屋顶前高后低,紧连后墙的屋顶离地板大约七英尺,最后一根房梁跟墙头之间有差不多三英尺宽。我年纪的确大了,更不用说又胖又脏,可我依然还算强壮敏捷,还能从一处两英尺宽的洞里钻过去。
不过,首先我得挖出一个洞……
我爬上床,天鹅绒床罩腾起大团大团的灰尘,充斥我的鼻孔,沾满我的脸和胳膊。热气逼人,我满头大汗,不得不停下来擦了擦流进眼里的汗水,然后又划着一根火柴。我先是半蹲在床上,不过借着火光,我看到自己其实完全可以站直。于是我站了起来,头顶距离天花板大概一两英寸,就在大梁和墙之间。在这里凿洞可真不顺手,就算蹲下来也很难用得上劲。
我举起火柴,凑近天花板,用斧头的钝头敲了敲石灰涂层。灰尘伴着碎屑阵阵飘落,弄熄了火柴,还害得我咳嗽了好一会儿。我又划着了一根火柴,砸了几下石灰层,屋顶出现了几道裂缝。我可以敲破几英寸厚的石灰层,但如果天花板是用木头或者粗铁丝加固过的该怎么办呢?如果屋顶太他妈的结实,我没办法把它凿穿该怎么办呢?
见鬼去吧,我跟自己说。看在上帝的分上,赶快干活,你想得太多了。
火柴快用完了。我又擦亮一根,举了起来。我的目光越过自己凿的洞,注视着那根房梁,忽明忽暗的火光中,有样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房梁顶端有个三角形的标记,就在石灰层里。火光中,这个标记闪着微光,好像一处痕迹。我把火柴凑近了一点,随即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个标记,而是三条用砂纸打磨光滑后涂过漆的线条,只有处在我现在的位置才能看得到。站在床边地板上根本看不到这里。
我把斧头换到左手,用指头探了探那块画出来的地方。我按了一下左上角,整块地方都弹了出来,好像装了弹簧的盖子。里面是个洞,一个秘密机关。房梁顶端挖空了一块,屋顶也挖空了一块,在里面放了个铁盒子,大约八英寸长、六英寸宽。
借着另一根火柴的光亮,我把盒子掏了出来。没上锁。我打开盒子,里面放着几张纸,其中一些已经发黄,还有至少两张照片,三小块金子,一沓十块、二十块的钞票,估计加起来得有两百块。我没看照片,也没看那几张纸,把盒子关上放在床头,然后站起身来,继续挖洞。
这是一项缓慢而艰难的工作。大块大块的石灰砸下来,灰尘纷纷掉落在我身上,以至于我每凿一下都得往旁边躲一躲,过一两分钟就得停下来等空中灰尘散去。这种古怪的姿势让我的胳膊和肩膀酸痛起来。我的胸口发紧,就跟吸烟时一样,感觉到每次呼吸都让肺微微地刺痛。我弄出了很大的响声,不过我不在乎躲在岩石堆里的那个人有没有听到。他不可能知道我在干什么,除非我干得时间太长,让他起了疑心,否则我觉得他不会过来查看。事实上,我担心的是从他所在的有利地势能不能看到房顶后面。那两块斜放着的巨石看起来不是太高,从地面往上看会给他造成错觉。如果他从前面能看到屋顶后部的话,对我可没有一点好处。
我的挖洞工作成效渐出,洞越来越大,远不止两英尺宽。屋顶中间有一层铁丝网,由于年代久远变得脆弱不堪,凭着手中的斧头我毫不费劲就把它砸穿了。洞中间的地方我凿得最深,感觉有四五英寸。我一边跟自己说,屋顶不会超过六英寸厚,一边继续慢慢地凿着石灰层。
过了很长时间——感觉上是很长时间——我又一次虚弱地挥出手臂……凿穿了。
这次,伴着石灰碎片和灰尘,一束阳光照进屋子,打在我的脸上。我眨了眨眼,咳嗽了一阵子,意志和怒火重新熊熊燃起,使我充满力量。我拼命砸着洞口边缘,直到阳光的热度洒满我的上半身,眼前出现了一英尺半雾蒙蒙的天空。我小心翼翼,不让石灰碎片飞到屋顶以上,以免被他看到,或是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所有的碎片都落到了我周围,床和地板埋在了一层薄薄的石灰碎片之下。
我把洞口凿到两英尺宽,然后扔掉斧头,爬下床,靠在柱子上,汗如雨下。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我认识一个家伙,他曾在怀俄明州的农场放牛,平时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我觉得自己好像骑马太久,全身都汗透了。这正是我现在的感觉。我的右臂虚脱无力,脖子和肩膀酸软,头疼欲裂,嗓子因为灰尘太大、温度太高而感觉火烧火燎。就算我打算把自己拽出那个洞,我的身体也没做好准备,何况我还没这么打算。
现在阳光穿过房顶的大洞,洒满了整个房间,不再需要用火柴照明。我拖着脚步走到右前方的窗户旁,从木板缝往外看。寂静无声,就好像幻灯片投射出的景象一般。我又走到两边墙上的窗户旁,也是一片寂静。如果我凿洞的时候那个人过来了,那他应该是在屋后或其他房子后面。但我觉得他没有过来。我不能允许自己这么想,因为如果他已经过来了的话,我就完了。不,他仍然待在那两块倾斜的石头后面,仍然在等待。
就这样吧。也许他刚才听到我砸屋顶的声音,但想不通我在干什么,而现在他会听到更大的声音,产生更多的疑问。因为现在是我想让他起疑心,走近前来查看。
我回到床边,拿起斧头。尽管右臂还需要休息,但我仍抄起斧头,使出全身气力砸向离我最近的窗户。然后我走到前窗边,使劲砸那里的木板。我从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里拣出几块铝皮板,拼命地砸,边砸边大喊大叫,好像发疯了一般。接下来我用斧头撬下侧窗上的几块木板,从栅栏缝里扔了出去。我一边这么干,一边时不时望向那两块靠在一起的巨石,可那个狗娘养的没有一点反应。也许他怀疑这是个圈套,也许他意志比较坚强,也许他和我装出来的一样疯狂。
也许他没有反应只是时间问题。
我从侧面窗户上又拽下几块木板,扔到屋子外面。我还在屋里找到几个完好无损的杯子、盘子,往墙上扔,往窗户栏杆上扔。我大声尖叫,就像丛林里攀着树藤跳来跳去的人猿泰山一样,扯着嗓子放声大笑。我挥着斧头,砸向窗户上剩下的木板,然后第五十次、也可能是第一百次往那片乱石堆看去——
有动静!最开始只是一个影子,在其他影子间移动。几秒钟之后,他来到一块空地,一个男人,穿着深色衣服。他离我太远了,看不清楚是谁。不过现在我对他的身份并不是特别感兴趣。我一边注意观察着他,一边大声叫嚷,用斧头砸东西。那个人走出了那片乱石堆。他来了,很好。他来了。
我迅速往床边跑去,把床推到旁边,拽过来一张桌子,放到洞口下面。然后我跑回窗边,一路又砸碎不少杯碗碟盘。我一边不停地大叫大笑,一边往外看去。那个人还在往这边走。如果我在窗边多待一会儿,也许就能看清他是谁。但我现在只想确认他是朝着这间屋子走来。看起来是这样的。他小心翼翼,缓步前行,但的确在往这边走。
我捡起两个铝盘,一边敲打一边跑回桌子旁边。然后又找了两个玻璃杯、一个茶杯,和盘子一起放在桌子上。我爬上桌子,把头伸出洞外,倾斜的屋顶使我看不到前面的情形,但也让我躲过了前面的视线。我捡起杯子和盘子,放在洞外屋顶上,卡在凹坑里,这样它们就不会滚下去。接下来我把斧头也放在了旁边。然后,我踮着脚站了起来,伸出双臂,用力撑着屋顶,晃晃悠悠地撑起了身子,面向后墙爬出那个洞,这样身体就不会超出屋顶最高处,以致被人发现。
我集中精力,尽量无声无息地完成这一系列动作。我感觉自己干得还不错,只是爬出洞的时候,有一块锋利的石灰板,也可能是一根铁丝,在我腿上划了一道大口子。我尽量不去注意它,但伤口依然火烧火燎地疼。屋顶坑坑洼洼,高低不平。我绷紧双腿双臂,转过脸面向大洞。我手拿杯子,胳膊伸进洞里,把杯子往墙上砸去。随即我又把铝盘伸进洞里敲了几下,这样声音听起来仍然是从屋里发出的。过了大概十秒钟,我把盘子也扔到了屋里的墙上。然后我离开洞口,朝屋顶前方爬去,手中拿着把斧头,活像老电影里的印第安人。
爬到距离屋檐一英尺的地方,我停了下来,侧耳倾听。一片寂静。必须得冒险看一眼,我暗自思量,我得知道他在哪里。我一英寸一英寸地慢慢抬起头。他就在那里,距离屋子大概四十英尺,沿着某个角度,朝屋子左边走去——他双眼紧紧注视着前方,双手将来复枪举在腰间。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看到他转过拐角,走了过来。
他的想法显而易见。从前面他看不到屋里的情况,因为我没有砸开前面窗户上的木板。但他可以从侧面的窗户往屋里看,这边窗户上的木板都被我弄掉了。这正是我希望他做的事情——走近窗户,从铁栏杆往里看。
我放松身体,转到左边,咬紧牙关忍着腿上的伤痛。我估量了一下窗户的方向,爬了过去。我得比刚才更加缓慢,因为他现在离得很近,我不能弄出声响。不过他倒不准备蹑手蹑脚,我能听到他的脚步落在岩石地面上的声音。
爬到屋檐旁边,我停了下来,伸出头看了一眼。现在他离屋子大约二十英尺,依然在朝窗户的方向走。他又走了几步。现在,他离我很近了,就算他不走到窗户旁边我也可以采取行动了。
我双膝跪地,慢慢抬起一条腿——那条没被划伤的腿——一点点舒展开身体,缓缓站起身来。我的鞋挂到了一处突起,让我动弹不得。现在我能看到他了,看到他的脑袋,他的肩膀。如果他现在抬头,我就不得不立刻冲向前跳下去。但他没有抬头,而是又往前走了两步,现在我只能看到他的脑袋了。
我跛着脚往屋檐边上又挪了一步。这座房子并不太高,但对我而言,三英尺以上的高度都很高。站在屋顶往下看,我的胃开始缩紧,更多的汗直流下来。我紧紧握住斧头,完全忘记了呼吸。
他停了下来,我看到他伸长了脖子,仿佛非常吃惊。他正透过栅栏往屋里看,我想他已经看到了天花板上那个大洞。我又走了一步——这时他身子一颤,缩回脖子,抬起头,手里的来复枪也举了起来。
我一口咽下心中的恐惧,径直冲他跳了下去。
他想躲开,但因为过于吃惊,他的动作缓慢,很不灵活。我弯曲的膝盖正中他的胸口,整个人的重量砸在了他身上,让他仰面朝天摔倒在地。撞到他之后我们各自弹开,就好像一个东西裂成了两半,他丢开了来复枪,我丢开了斧头。不过我现在也不需要斧头了。我四肢并用爬了起来,浑身酸痛,颤抖不已。而他一动不动。
我迷迷糊糊地想,如果不是正好砸在他身上,我的两条腿估计都得摔断,从这个该死的房顶跳下来足以折断好几根骨头。
是啊,身体内另一个声音说道,如果你不从这个该死的房顶跳下来,他就开枪把你打死了。
过了一分钟,我才终于站直身体。然后我走了过去,看他是不是还活着。他的确还活着。我站在那里,死死盯着他,就跟在房顶上的时候一样。因为他并非我事先料想的人。我在旧金山进行的推理当中有几个漏洞。眼前的人并非伊万·韦德,甚至并非通俗小说帮的一员。
躺在地上的这个家伙是劳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