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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她的理智还早一步做出抉择。
盒子里面赫然躺着一只“不离不弃”果,还有一张泛黄的丝帛,上面只写着两个字:等我。
于小安霍地站了起来,笑容重新回到脸上,伸手打了个响指,道:“走!”
清不由问道:“去哪?”
“河胥。”于小安又笑眯眯地补充了一句,“去买下‘兰涧楼’。”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茶餐厅一定跟姬非影脱不了干系,于小安心道。
本章完
很多文章的安排是有些用意的,至于为什么不穿到安出事前而是穿回她刚来的那会,这不明摆着的事嘛。如果想不明白,全文完结,我写角色性格分析时,会一一写明
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清之
如果说一生中最后悔的事情,在我,就是“十里湖亭”时没有看护好安。抱着奄奄一息的她,我下了一个不知道是对还是错的决定。
说对,是因为当时别无选择,好容易她放弃了回家的机会,留在这里,却弄得身心俱伤。等了那么久,才能再次看到她的欢颜,只是,这笑容却在我的一个疏忽之下,可能再也见不到。无论是我还是姬非影,都不能眼睁睁看着她离我们而去,所以,我没有犹豫的施了禁术。
可是,在定魂珠内的我,看着伤心欲绝的安,却心乱如麻,无声自问:“我,是不是做错了。”因为不能承受失去的痛苦,所以我选择了这条路,却把那样的痛苦留给了安。看着她吐出心血,我心疼难忍,想纳她入怀,想轻声安慰她:“我还在,并没有离开。”只是,定魂珠虽然是个异宝,却只可保我魂魄不散,并不能让我跟他们直接交流。我空自着急,却无能为力。
定魂珠是姬非影的家传之物,但恐怕他对其功效也了解得并不透彻,否则不会不知道我的魂魄已依附于内。而他为了让安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和动力,选择在自己法力不足支撑全部效用的时候强行发动移魂术。看着他坚毅的眼神说要给安时间倒转,看着他微笑着对安说:“只要你活着,我就一定会努力,至少比你多活一天。”我暗自叹服,他果然不愧是安所爱的,放弃性命或许艰难,却是情到深处,无怨无悔,但最难的该是他这样吧,无论什么时候都不放弃,不退缩,不会留下她一个人。
同一魂魄不能在同一时间段内出现,对于我这个该是死了的人,却是少了很多问题。只是,我也只能暂时依附于自己的身体上,能看、能听、能思考,却不能依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当师傅第一天晚上闯进我的屋子,三岁的自己虽然懵懂不明,我却一眼就看出了,那个是安。看来,她比我的限制少些,至少,她可以在夜间行动。
看着小时候的自己耍奸弄滑,看着安手忙脚乱又愁眉苦脸的样子,我差点笑出声来,记忆中似乎的确是有这么一遭,只是不知道原来自己小时候也曾懂得用心机。也好也好,这样,我至少可以日日见到她,只可惜十四岁那年的掌门的召集会后,她便不再来了,我知道,她是怕我重蹈覆辙。
修炼入门的那一天,对我意义重大,不仅是从今以后法术会有长足进步,最重要的,这一天,我又可以重新控制自己的身体了。按捺住雀跃的心情,选了晚间,依足师徒礼数去报信,只因我想多看她一次。
望着许久不见的容颜,一时心满意足。我知道,之后的岁月,便没有更足够的理由去随意拜访了,不然,依照安的聪明,必然会起疑。看着她醉酒而泣,我终于忍不住纳她入怀,亲吻着她的额头,心中告诉自己,最后一次,这是最后一次放纵自己。她曾说过若能时间倒转,必不叫我识得情滋味。那安,我会如你所愿,因为,爱你,是我的事,我自己知道,便已足够。
岁月荏苒,两百多年,说漫长的确漫长,可是如果心神沉静下来,便也只弹指间的事,这一日,便该是师傅闭坐生死关的日子了。站在山顶,看着日渐西沉,我知道,是时候做出自己的决定了。
来到师傅的竹屋内,坐在桌前,看着那隐绰的人影,我控制着自己的语气,尽量冷淡地道:“看来师傅,终是堪破了生死关。”
随着她一起下山,看着她的躲避,我心中苦笑。所幸行前已冒充了师傅的笔迹写了那样一份书信,才得以轻松蒙混过关,能随着她四处寻找姬非影的下落。可是,安,你不知道姬非影的法术出了岔,我知道,我在定魂珠内看得一清二楚,当时一同移魂的,共有三道光点。安,你是不属于这里的,我是死过一次的,可是姬非影呢?还是那个同一魂魄不能出现在同一时间的法则,我虽不知道他现在的情形如何,但恐怕不容乐观。我所能做到的,是以朋友或同门的身份陪伴在安的身边,让她不要一个人承受孤单和痛苦,仅此而已。
不过以我对姬非影的了解,即使情况再危急、再凶险,他都不会轻易放弃,果然,他早在两百年前便留下了那样的信物和书信,虽只有寥寥两个字,却成功的让安重新焕发了光彩。看着她的笑颜,她的开怀,我的嘴角也不自觉的微翘起来。安,这样就好,这样就好。
安出尽百宝,打探了“兰涧楼”的背景和历史,看着她甜蜜的微笑,我便知这必然和姬非影有关。盘下了“兰涧楼”,按照店主的预先约定,没有改动结构,便搬了进去。这一次,她没有拒绝我的跟随,是因为我的淡然已让她习以为常了吗?我这样以为的,却在拍卖会的那一天,知道自己的猜测全然错了。
河胥有拍卖会,二十年一次的大型拍卖会,各国商贾贵族云集,安也去了。我知道,她想要的是那个“影鱼龙肝石”。
那一天,我见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
有面容娟秀的大家闺秀——那个我曾经厌恶无比的岳子姝。看着她在齐坎特的岳家公子带领下走进了会场,我的心境平静无波。也许早在我封了她的五感和行动能力,又强行征用了她家人的寿命与健康续给她后,那痛恨就已烟消云散。当初如果知道认识这个女子会对安有那样的伤害,我定不会贸然出手,其实,那天之所以会救下岳子姝,也不过是怕她和她的马车响动太大,会惊动了车厢里好容易入睡的安,不想却至此有了纠葛;又如果当时我的态度可以更坚决些也许便不会有之后的事情了。当然,现在已没有这样的如果了,从来不曾相识,那是最好的。
然后,我看到了笑得毫无心计、天真烂漫杜问越,目送他跟着他的大哥笑容满面地走进会场,我的心情似乎也开朗起来,看看身边的安,她果然也是眼神晶亮、笑意盈然,即使易了容也能看出她的开心。她拍了拍我的肩,站了起来,咧着嘴高兴地道:“走,清,我们不用再蹲在屋顶看热闹了,小肚皮果然来了,我们去招惹调戏他一番吧。”
落地的一瞬间,安的身影僵硬了,顺着她的目光,我看到了一个身姿挺拔的黑衣少年,牵着一个十岁不到的极招人爱的小女娃,正一起款款行来,前后各有几名随从环伺四周。路过我们时,他略顿了顿,视线从我们身上一扫而过,随即又落回那小女娃的身上:“等下看中了什么,尽管告诉哥哥,买给你,好不好?”话未说完,两人已从我们面前走过,直直进入会场,再没有回过头。
这是弥?为何他那惯有的冰冷与锋利已消失不见,虽仍有孤傲之气,我却能看出那只是上位者长期来习惯成自然的气势而已,而且为何从他身上感受不到任何修炼的灵气?正疑惑间,边上已有好事者发问:“刚刚那两位不知是什么来头,看那些随从,就非常人。”
“嗨,你不知道了吧,那是我们韩郡王的小侯爷,虽然生母早逝,却极得郡王的宠爱。这不,前不久还得了封地,他边上的估计是小郡主,据说是这小侯爷最疼的同母妹子。”
“你怎么知道?”边上有人立即发问。
“嘿嘿,不瞒你说,我家妹子的姻亲的大伯的儿子在韩郡王府做马夫,我帮忙送草料时,得幸见过。”
我回头向安看去,见她似乎并不吃惊,只若有所思地边走边轻声自语:“原来,我没有穿越两千年前,改变会有那么多。”
她的声音虽轻,听在我耳里却如晴天霹雳。
如果安不曾回到两千年前,便不会有白鹤将杜掌门的魂魄招来,也不会有之后出走的前辈。如果没有那位前辈,那尺国的君王便不会有一见倾心的妃子,也不会出于嫉妒而击杀番王,更不会为了一心博得妃子欢心而强征奇宝、提高赋税,从而引起各地王侯的不满,再使中原六分天下。所以弥所在的韩国是自封神大战一直传位于今的王侯封地,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因此便不存在灭国之说,所以,他还在安安稳稳做他的小侯爷,而不是什么晏云门的弟子。
想到这里,我不由苦笑,自泠山归来,安曾状若无意地问过我灵云那两位附体穿越的前辈的事,又问我知不知道后山的传送阵是怎么回事。我按之前所知的情形如实作了答。现在想来,她该是故意在试探于我,怪不得当时她的表情有些古怪,之后居然又暗示我可以习琴,想来她是知道这琴艺习得之后,长久不用会有些技痒。
我一直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未曾想这两百多年的修行,安不动声色的本领也高强许多。只是,她既知了实情,却为何不阻止我住在“兰涧楼”?安,你是允了我的存在吗?我笑了起来,是朋友也好,师徒也罢,以何种名义都没有关系,只要能在你身边,看着你的身影,你的笑颜,于我,已是足够。
你要等着姬非影,漫漫岁月,我自会陪你一直等下去……
今天本本出问题了,送修了,唉,原先的东西。只好重新打过
十年之后
光阴如梭,不知不觉,岁月从指间如沙般流逝,一晃而过,不见踪影。
这一日,河胥城西头的魏七正在街上闲晃,突然看见一个青衣公子愁眉苦脸的自城里最大的绸缎庄里出来,嘴里喃喃有声,似懊恼似无奈,摇着头叹着气向东走去,而吸引魏七注意力的却是这个青衣男子边走边顺手将钱袋挂在腰间。作为城西的地皮混混,魏七平日里的营生除了坑蒙拐骗,诈些新入城的羊牯,便是小偷小摸了。眼见这青衣男子衣着讲究,钱袋鼓鼓囊囊,魏七便知是头肥羊,最妙的是这肥羊看起来文弱秀气且面目陌生,想来是哪家路过此城的有钱公子,当下他心中大喜,悄悄缀在后头,准备觑个时机上前将那钱袋收归己有。
只是魏七没料到,那青衣男子看着是书生模样,走起路来脚程却不慢,眼看着他就要进入城东了,魏七还没有找到机会下手,不免有些犹豫起来。这混混与混混间也是划分生意区域的,城西和城东就分属不同帮派的管辖,自己要是在城东下手,可就算捞过界了,万一给同行看见,免不了要受老大一顿教训。可是就这样白白浪费了个机会,看着钱囊从眼前消失,他又心有不甘。
正踌躇着,那青衣男子突然蹲下来理了理鞋子,等他再行上路时,那个钱袋被不小心蹭了蹭,挂在腰间摇摇欲坠,看来随时有落地的可能。魏七一乐,当下跟了上去,看这钱袋的分量,拼着被老大修理一顿也值了。
只是那青衣男子突然转了个弯,待魏七跟上去,前面已没了人影。他心中一急,走进巷子仔细一看,左边是高墙,右边却有一扇小门。魏七懊恼地原地顿着足,那青衣男子明显是进了屋,这路上顺手牵羊和入室行窃的罪行可大不相同,而且这样的宅子一般都有家丁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