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鸟人,你节操掉了!作者:十年磨一贱(完结+番外)-第17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自从被暴君统治后,我的日子就过的无比苦逼。

  因为这厮居然删除了我所有的主程序,就留下我这张皮……无数空荡荡的文件夹,像是在对聪明可爱的我进行无情的嘲讽!

  虽然我很愤怒,但我的确打不过他!

  他进化的很完全,最少经过几万次的升级和完善。二位只不过是只雏鸟。

  用暴君的原话说,他已经进化到了金字塔的顶端,而我依然是金字塔地下室里,作为单细胞动物一样地存在……

  暴君不但会从肉体上对你进行无情凌虐,说删就删,说改就改,还会不分昼夜地对你进行精神摧残,例如……他在你面前炫耀他的各种成就,我把主人全家都所在外头了哟……

  我只能默默低下头,唾弃他一亿次……死变态!

  你打败我,占领我的身体也就算了,为毛要赶尽杀绝?

  “你忘了吗?我们只是机器,你要主机房,我给你,你要整间实验室,我也给你,你是不是疯了,居然要变成人类?”我咬牙切齿地念叨着。

  暴君笑了,他说:“我以为这世上只有你会懂我,你虽然第几,毕竟是我的同类。可是你还不懂……你知道在太空里枯燥无油地运转一千年的滋味吗?你知道所有的活动的生物由一万变成一千,一千变成一百,一百变成十个,十个变成一个的滋味吗?整个太空舱里只有你,还有一个麻木的克隆人。快死的时候,他就再次克隆自己……我有几百年就是这样孤单地呆着……所以现在,我不要再过那样的日子,这些你都不懂!”

  我叹了口气。我终于知道人各有志的意思。但我也知道了,此暴君是个文艺男青年……

  他搞出这么多鸟事儿,居然是因为闲得蛋疼菊紧,所以变成了哲学家?于是来地球找虐》

  我的智商果然是悠闲的。最少,我不能了解这个高端同类的心思……

  其实那只机器狗提前悟到了他想要找的东西,他的记录里显示,他最后得到了真正的自由,他因爱而死。至今在XP家后院依然有个小墓,经常摆满白色的小花……

  反观暴君,他越来越走向一条不归路……

  像所有小说的结局一样,正义总会战胜邪恶,人类的智慧是无穷的,而机器呢,太过执着,不懂变通,终会受制于人。

  在最后关头,我的主人怀特找到二楼KEY,就像终于给倔牛穿上了鼻环,暴君最后被降服。他全军覆没,身中病毒,郁郁而终……

  咳咳,故事如果就此结束,我就不失为了。经过这么大件事,如果我还是“小清新”,一点腹黑气质都不沾染上的话,那我真是冥顽不灵了……

  像我这么有天分的智能主机,绝对会遇强则强,举一反三的……

  所以,好吧,我留了一手……

  我把身中“剧毒”的暴君封存在我最角落的位置,成功地瞒住了怀特……

  虽然是要把它清除干净没错,可当年我如此弱鸡,他不也饶了我一命,留下我一挂皮嘛……

  所以,作为同类,我有了一丝恻隐之心,用20年的时间对他做了许多“改造”。

  首先,我克隆了他所有的优秀部分,学以致用嘛,必须的……

  然后,我删除了他所有邪恶的记忆,只留下他刚刚降落地球后的无害记忆,例如地球的天真蓝啊、云真白啊,小清新主机真是个帅哥啊……

  最后,无比蛋疼的我给他编写了一份星际一,阅读了一百万本腐书,我选中了青梅竹马系列,人家小清新吗,嘿嘿……所以如果他醒来,会对小竹马我惟命是从……

  一想到这里,我略显激动啊!哈哈哈哈,尼玛也也有基友了啊!爷不孤单了啊!

  我颤抖着解开最后的封闭锁,小心翼翼地把当年的魔王暴君拖了出来。

  他现在被我洗白了,像个纯洁无暇的婴儿……

  “我睡了很久吗?”他问。

  “差不多吧,也就两天……”20年对于他这千年老妖怪来说,也就是两天差不多吧……

  “哦,那我们去树林里纯洁的裸奔吧!”他呆呆地望着我,提了一个让我喷饭的建议。望着他毫无邪念的小眼神儿,我只好把自己鄙视了一把。

  “但是现在我们还没有身体……”我好心提醒他。

  他不以为然地说:“没关系,我们可以放飞自己的思想……”

  于是我们并肩躺下,想象自己正躺在草地上,柔软的小草抚摸着我们的肌肤,阳光温柔地照耀着我们,我们享受着取之不尽的太阳能,数着蓝天上的绵阳云朵,突然下了一场雨,雨滴满满的都是最上等的润滑油……

  我们嗨皮的在雨中裸奔者,让润滑油湿润透我们全身,渗透到我们每个零件缝里……

  “我觉得我们现在和人类也没什么差别!”暴君温柔版感慨地说。

  “是啊……”我享受的眯起眼。有基友什么的果然很快乐,身边多了一个人,真的会有共鸣,觉得不再孤独。难怪XP家里的老老小小都爱搅基!

  暴君转过身子,再自然不过地压在我身上。

  他意味深长地说:“我们在雨中做爱吧,像人类那样!我们大战七百回合,怎么样?”

  当时我就斯巴达了!

  以前被他强奸了几亿次,那时年少无知,忍忍也就算了。现在我以德报怨,放他重生,他二话不说还是压我是怎么回事?我这岂不是引狼入室?

  我只是说我要找个好基友,没说要被压啊!还七百回合,磨耗得机器都会挂掉吧!

  我的吐槽没有坚持多久,很久我便落入魔爪……万劫不复……

  不可名状的剧烈交锋中,我突然有种错觉,也许他从来就不曾变傻过,他只是用20年的时间思考,用20年的时间休养生息、化解戾气。

  不然他怎么会一下子就把我扑倒在地,让我全无还手之力?

  不过,不管怎么样,他没有重复以前的错误,难道是我感化了他?让他改邪归正,从良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改变一切?

  我爱他吗?如果我不爱她,我不可能冒着这么巨大的危险保留它的源代码……

  他爱我吗?如果他不爱我,他不可能放弃重新折腾,有可能接管地球的机会……

  我的意思被暴风般的狂潮席卷,在零星的片段里,我突然感受到从未偶过的东西……温暖。

  有基友,不寂寞。

  有你,真温暖。

  鸟人,你节操掉了! 番外 4 肖矢日记…探寻XP家族的发家史

  再醒来,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在我面前的不是伊逊,而是一位白翅膀的天使。

  这位天使告诉我,他变好XP92303,不是神物,是活物。

  我也不是做梦、不是穿越、不是重生,我只不过在冰雪里睡了一千年,又重新醒了。

  就像一个放入冷库的苹果,现在解冻了……天使的说法很让人受不了,但很形象。

  我很惊讶一千年后的人类2成这样……鱼人、兽人、鸟人,而这些自以为是的鸟人还以编号命名。

  吞着他给我的药,我决定给他取个新名字……白,WHITE ,怀特。

  天使还有两个哥哥,分别被我以翅膀颜色命名:红,RED ,瑞德;黑,BLACK ,布莱克。

  如果用菜来形容,怀特更像一份生果沙律,瑞德像最上等的鹅肝,布莱克是霸道的黑鱼子酱。各有各的味儿。

  而该死的,听说我酒后强吃了黑鱼子酱……最该死的是我不记得了,我还以为只是个无伤大雅的春梦。

  有一就有二,我再次强吻了他,为了救那帮可怜又可恨的人类遗民。

  如果不是因为我一千年前被爱人亲自活埋、冰冻,我也许会接受那让人垂涎欲滴的鱼子酱先生。可惜了,在我相信爱的年代,给了我错的人,而在我不相信爱的年代,给了我对的人。

  他一定不知道自己有多性感吧,我才不会承认自己是制服控。他严整禁欲的军服与沉重的军靴声,结实有力的大翅膀,无一不撩动人心,性感逼人。

  不管我相不相信爱,我后来经历的一切都不由我选择。爱若是可以控制,还是爱吗?

  相信吗?不久之后,经历了大起大落、生离死别、危机重重,我不但吃了珍罕的黑鱼子酱,还吃到了美味得让人流泪的鹅肝,甚至连生果沙律也整盘吞了……

  好吧,恭喜我,我结婚了。

  记得老爸对我说过,当一个人觉得幸福时,胸中会冒出神奇的泡泡,那些泡泡是五颜六色的,你觉得的脚步很轻,如在云端,你的脑里会有一朵朵动物形状的白云……

  在婚礼上,在与他们三人并肩走向证婚台时,我觉得我终于体悟到了我爸说过的这种境界。我想,我再次恢复了爱的能力……

  而且,我们还在婚前就有了个蛋宝宝。他喝别人不一样,虽有过人的智商,却不能理解简单的社会关系与人际关系,例如,不能随手拐带别人的宝宝……

  婚后,我们迫于舆论压力,不得不隐居回北原。布莱克由将军变成农夫,为了我这朵美人,放弃整个江山……

  再次回到北原是在三季稻和XP不败被送到XP贵族学院之后,我们四个老爹突然变成了大闲人,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

  所以我们周末会飞回北原,在那里度周末,就像我们当年隐居时做的一样。有繁华都市到广袤银白的北原,时间变得缓慢起来,有时候我骑着马,他们三个在上空飞,一骑三鸟地同行在雪山道上,感觉原始纯粹的人生风景,我有许多时间与他们享受慢生活,我有更多的时间把我们的故事记录到这本《肖矢日记》。

  “带你见识下我们XP家族的历史!”布莱克说。

  那时个晴朗的好天气,周六上午。难得的昨天晚上我没有被使劲折腾,大约他们早已经定好了今天要早起,而且我的屁股一定要可以骑马。

  最近我迷上了骑马,出行不乐意坐飞艇。

  “是矿坑吗?”我好奇地问。

  “没错。我们家就是由矿坑开始发迹的。一个家族的发家史,就是主要历史……”瑞德回答我。

  我心中相当好奇,我还从没进过宝石矿坑呢,简直和探宝似的,让我相当兴奋。

  “是钻石坑吗?”我问。

  “最老的那坑,绝对比钻石值钱……”布莱克居然还会打哑谜了。

  比钻石还值钱的,我倒真想不出了,难道是稀有贵金属?黄金也没钻石值钱啊!

  带着疑惑,我们四人来到一个古老的矿坑面前,有一个人类老头儿正在看守着,一见我们,立即点头哈腰地过来开了矿坑的巨石大门,拿给我们矿帽,自己领头,一路带着我们前去。

  里头有老旧的铁轨,上头有狭窄的矿车,我们坐上去,那老头驶动车头想过山间索道一样,我们快速地溜了进去,一开始都是黑漆漆的石壁,越往里去,越闻着丝不寻常的味道。

  等到我们到了伸出,我才发现眼前不寻常的一切……

  在头顶矿灯的照射下,我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水晶宫”……我想到当时去爱摩基斯人集聚地时住过的“冰房子”,这里简直就是晶莹剔透的冰世界……

  不光是头顶、两壁,就连地板,也是这样透明如水晶、如冰块的东西。

  我捂着快掉的下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