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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归?”
“你好啰嗦~~”
刘当归说着,拽拽地往房内走去,只留给李半夏一个欠抽的背影。
474 乡村闲趣
474 乡村闲趣
本以为去城里读书没希望了,刘当归在心里失落了好一阵子,只是因为这段时间家里出了不少事儿,而他又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便绝口不提这件事。
就在他不抱什么希望,安心在村里学习的时候,事情有转机了。
他可以到城里去读书了。
他马上就可以,到那个卞国有名的学院读书了。虽说在每个地方读书都一样,最重要的是一个人肯用功,但村里的读书条件实在太简陋了,再加上道路不通畅、住在村子里就像是与世隔绝,对外面的天空一无所知,而他向往一方更广阔的天空——
深沉的夜色中,刘当归独自坐在房间中,心中激荡难平。望着门外的方向,天已经全黑了,他却看到了蓬勃朝气的希望。
奶奶和大舌头的声音不断从外间传来,侧耳倾听,好像是在商量当归到城里读书的事情。刘当归嘴角霍地勾出一抹笑,心想,她们行动还真够快的。才刚决定呢,就已经商量着要给他带些什么了。
说是这么说,刘当归心里还是美滋滋的。这是最近两个月来,最让他高兴的一件事了。
他得加倍用功才行,可不能让他们的苦心白费了。
晚上马氏做了一桌子的好菜,还把这个消息告诉给了家里其他人,大家也都替当归高兴。接着就是一连串的嘱咐了,让当归在外面用心读书,照顾好自己。
酒足饭饱之后,几个闲得无聊的家伙,一合计,跑去抓萤火虫。萤火虫在乡下是很常见的,夏日的夜晚,一个个小灯笼在夜空中飞翔,划着一道道优美快乐的弧线。
刘灵芝喜欢萤火虫,可你要是知道他为何喜欢萤火虫,又为何要抓萤火虫,恐怕就会忍不住对那萤火虫掬两把同情泪。
甜甜抓萤火虫,是想把它们放进帷帐里,小姑娘就喜欢这种亮晶晶的东西,晚上一闪一闪的会很好看。
不过自从马氏告诉她,萤火虫若是不小心飞进了耳朵里,耳朵就会听不见东西,吓得这小丫头再也不敢让萤火虫进自己的帷帐了。
刘当归对萤火虫这东西,可有可不有,逮住他就是为了放生。在这之前,抓住萤火虫,捧在手心里,细细研究一番,盯得最猛的地方,就是萤火虫屁股上的“小灯泡”,那样子似乎是很想弄明白为什么还有生物的屁股会亮?
结果他看了无数只,还是没有弄明白这个问题。
最后,刘当归终于忍不住过来问李半夏。萤火虫为什么会发亮这个问题,李半夏自然是清楚的。只不过她可没办法向刘当归解释,什么是发光细胞,什么又是荧光素和荧光素酶。憋得没法子,咳咳,只得告诉他,萤火虫之所以要发光是为了吸引配佛进行交配。每当雄虫发光后,雌虫也会发出荧光作为回应。这样,在黑暗中它们就能弄清彼此的位置……
刘当归有些懵,李半夏还以为他听不明白,结果没多久,就发现这小鬼红着脸跑开了。
呵呵呵!呵呵呵!李半夏挠挠头,开始反思,自己对孩子说这些话好像有些不好意思呵!
再说小欢子,小欢子要逮萤火虫,目的可是相当的单纯。他只是想将萤火虫屁股上的“小灯泡”据为己有罢了,除了那亮亮的“小灯泡”,其他的他可是一点都不感兴趣滴。
李半夏还真怕这小鬼来真的,到时候一个个可爱的小萤火虫被他摧残死了,那可真是罪孽了。况且,最美的萤火虫景是它们在黑夜中翩翩飞翔的时候。于是乎,一个大人,带着三个孩子,从草丛这头一直俯冲到草丛那头,身影过去,萤星点点,漆黑的夜中点燃了无数盏小灯。
玩得过了头,还是马氏强行将一大三小给喊了回来,把他们拎回房间睡觉。李半夏虽说白天累了一天,陪孩子们玩起来还是嗨得很。
这兴许便是年轻吧,虽说是三孩子的妈了,她可是一点都不服老的哟~~
翌日一早,李半夏天刚亮就爬起来了。不为别的,为了昨晚决定好的事。看到当归这么高兴,李半夏心里也是开怀得很,就想着赶快将这事给定下来,当归的夫子也说了,早点去比晚点去好,马上又到了学院开学的时间,去晚了很多事都不方便。
她可不希望当归开始去,就遇到一堆的问题。最好一切都为他打点好,他去就只用想着学习的事那是最好的了。
白天药堂病人太多,没时间商量这个事儿,有许多具体事宜还得先听听赵大哥的意见,李半夏便想着趁早到赵郎中家走一趟,问问他和赵大嫂是什么意思。
打定主意,就往赵郎中家赶。
临出门前,马氏将她喊去了。将家里昨晚煮的甜汤盛了两碗,放在食盒里,让李半夏拿着给他们夫妇俩送去。
媳妇儿毕竟年轻,人情往里方面总是学不来。她赵大哥和赵大嫂每次过来,总会给孩子带上不少好吃的好喝的。这人情方面讲究礼尚往来,人家看得起你,吃的喝的总是想着你,你也该多表示表示,这样关系才会处得越来越好嘛!
李半夏笑着接过,赞了一番马氏,拎着食盒屁颠屁颠地出门了。忙碌的人生,是有意思的人生。
她现在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当归入学的事一切顺利,他在新地方新环境能够生活得好,没有后顾之忧,她便放心了。
还有东山……当归都快出去读书了,你还不回来?再不回来,可就来不及送儿子出发了。
此时天还没有大亮,遥远的天边还闪烁着几颗星,清凉的早晨,连带着朦胧的星光都透着一股凉意。李半夏紧了紧身上的衣裳,不再想其他,加快了脚上的步伐。
赵大哥是一个习惯早起的人,每天早晨起来,会绕着屋前的院子小跑几圈,然后就是挑水烧早饭。他家那口子是个十分爱睡懒觉的人,通常都是他做好早饭,三催四请将她从床上喊起来,这样才能吃上饭。
但不要因此就认为他媳妇儿是个懒媳妇儿,中午和晚上,全靠她了呢。她会烧一手的好菜,也只有她能满足得了赵郎中那一张挑剔的嘴。
不只如此,因为他家那口子,药堂很多人都有了口福了呢。他那媳妇儿,全身上下都是宝,唯独喜欢早上多睡上一会儿,他这个做丈夫的难道还不能满足她?
很快的,赵郎中已经挑好了水,水缸已经挑满了,旁边还盛满着两桶。趁着早上他在家的时候将水给挑满,管够中午和晚上的,也省得她还要挑水。
这点事,对男人来说,很轻松就解决了。家里的两个小鬼,他们的娘没起来,便光明正大地赖床了。他们也看准了爹爹好说话,只要软语央求两句,他们爹爹一定会放他们睡大觉的。
赵郎中做事还真麻利,不一会儿工夫,水便烧开了。反复地洗泡,用家里的砂锅煮了一锅软糯地粳米粥。
李半夏来的时候,便闻到了粥的香味了。
“赵大哥,早啊,已经起来啦~~”李半夏和他们夫妻俩已经很熟了,都是义兄妹,根本就用不着太多礼或者客气。不过马氏让她带东西过来,她倒是很赞同,那甜汤,味道还真是不错呢。
赵大哥家的两个小鬼,最喜欢吃甜食了,不管是甜汤还是甜品,他们都爱。带甜汤给那两个小家伙,李半夏几乎可以想象,他们会一前一后抱着自己的腿甜甜地叫自己姑姑了。
“哦,是半夏妹子啊,你怎么一大早过来了?”
“有点事要跟大哥你商量,嫂子还有小文小武呢?”
“都还没起呢,你也晓得你嫂子,要是不自己起来别人怎么喊都不成。正好妹子来了,你帮大哥将他们喊起来,要是知道你来了,你嫂子和那两个小鬼一定很快爬起来。”
说到这儿,赵郎中不得不感叹他们不愧是一家人了,连认人的眼光都一样。他与李家妹子认识的时候,就觉得俩人很投缘,后来还成了异性兄妹。自从半夏到他家来后,她嫂子和家里的那两个小鬼也都很喜欢她,有事没事就念叨着他们的半夏姑姑,希望她能来看他们。
叫孩子们起床,可不是一个好差事,李半夏可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大的本事。不过,今天倒是可以一试。
她不行,不是还有甜汤吗?
于是,几分钟过后,两个小鬼便围着李半夏从房里跑出来了。嚷嚷叫了一会儿,各自端着甜汤,飞速地喝将起来。一边喝着,还一边要求半夏姑姑留下来吃早饭,还要陪他们玩。
赵大嫂不久也起来了,既然他们留她吃饭,李半夏也不用跟他们客气。正好,在江州开药铺的事,边吃饭边谈。
李半夏的想法一提出,便得到了赵郎中的大力赞同,两个人的想法几乎是不谋而合。想来随着妙手仁心堂的壮大,在江州这个城市枢纽地带,开一间自己的特色药铺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接下来便是:
当归,我们出发罗!
……
475 小男子汉的担当!
475小男子汉的担当!
出发罗!
随着一声吆喝,前一刻还稍嫌安静的刘家一下子便热闹起来了。
马氏挨个地将家里大大小小都喊起来了,昨儿已经说好了,今儿清晨出发。天黑前要赶到附近镇上,住上一晚再继续赶路。
这都是事先说好了,耽误了时间他们娘俩回头就得睡野外了。
马氏只喊了一声,刘当归便起来了,自行洗漱收拾妥当,就乖乖到了厨房,查看自己要带的东西。
李半夏可就没这么爽快了,昨晚睡得晚了些,头有点痛,这会儿困得紧,早上赖在床上怎么都起不来。头闷在被子里,迷迷糊糊地让马氏甭担心,大不了她在路上把马儿骑得快些,天黑前会赶到的。
她的讨价还价没得到马氏的支持,反而还让她喊得更勤快了。为啥?这乡下的路骑马本就不方便,她还说骑快一点,这不是吓她吗?不只如此,甜甜和欢子挨个地过来,要把她从床上拉起来。到最后,就连刘当归也加入了喊李半夏起床的大军。
再不起来,可就被人笑话了哟~~
就如李半夏所想的那般,马氏可是狠狠“数落”了她,说她连当归那孩子都比不上。人家孩子都不赖床,她这么大的人居然还赖床。
李半夏呵呵笑着称是,摸摸三个小鬼的头,回道:不只当归,连甜甜和欢子都比她强嘞!
脸皮厚成这样,马氏也没法再说她,笑着嗔怪她几句,让他们赶快收拾妥帖,不能再耽搁了。
刘当归要走,家里人可是十分的不舍。不说马氏和刘申姜,就是刘灵芝和刘银翘,一想到接下来的时间就不能和当归在一块玩了,姐弟三人变成姐弟两人。当归还没走就开始失落起来。
刘灵芝抱着刘当归,说啥都不要哥哥走。马氏哄了半天,才终是让他松开了手。别看刘当归,平时对自己的这个笨弟弟老是臭着一张脸,一副拽拽的样子,其实他心里比谁都宝贝这位弟弟。马上就要跟家人分别了,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要离家这么久,心里也开始有些忐忑难舍起来。
李半夏拍拍他的肩,知道这小家伙此时心里并不好受,但她知道他需要的并不是安慰。而是信任。
他终归要成长。总是要离开家的。
看小家伙还有些闷闷不乐的。拉着小弟的手,就像是要带他一块过去一般。李半夏忍不住揶揄,“当归,别怕呵。要是想家了可以跟我求救,我会很快带你回家来的哟~~”
她看准了刘当归这小子好面子,自尊心极强,即便心里真这么想,嘴上也不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