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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锋终於明白自己进场时为什麽会有这麽多人关注了,原来问题出在这套复古西服上。
该死的,他当时该在衣柜里选件低调点的!
即使辰锋自认勉强算作时尚达人,加上广宇形象师的循循善诱,已经很不容易在场合上穿错衣服,不过他对时尚的嗅觉没有灵敏到会去沉迷某个年分的高级服饰和特区香槟。
今天真不凑巧,在场人士有一半是具备时尚头脑和职业眼光的行家。
史密夫先生欲在当地投资,於是倾情赞助本土艺术家和设计师,邀请他们前往欧美地区举办展会,藉此联络和讨好风雅人士以及舆论媒体,得到更多的声援,以此推动经济合作。而广宇承揽其在香港的广告推广及宣传事宜,因此不遗馀力地发下英雄帖。
辰锋一下子觉得洪政申这人深不可测,这样一个头面低调的男人,不但能让蒋冰琴如此慷慨忌惮,连衣柜里都随时收著时尚界的宝物。
等再次与大老板碰头是第二天在广宇公关部布置豪华的职员休息室内,辰锋有专门的衣帽间。冰琴在门前截住正要外出的辰锋。
「罗陈雯倩女士让你去教她跳华尔滋。」
「任务艰巨,我的舞步也只得及格。」这还是在美国基地受训时的成果,当然,这种事只是辰锋的秘密之一。
「我想同你谈谈,五分钟。」
「你不是已经在谈了?」
辰锋的预感不怎麽好,冰琴很少会有这样欲言又止的时候。
「有人──有意邀你作巡回艺术展的形象大使。」
稍微吃一惊,辰锋知道这个可悲建议肯定不是出自眼前这位精明护短的女老板,可有人的实力首次获得压倒性胜利,权衡利弊凶多吉少,冰琴终於要把这名得力干将推上前线献主。
辰锋脸上浮现冷峻的笑容,是剑在出鞘时锋芒毕现的刹那:
「不只这麽简单吧?这顶高帽子可轮不到我戴,广宇的公关可以出席总督晚宴,但不会做形象代言,这方面你比我更谨慎。香港不缺明星,每个都在等钱用,不必找我,投资人应该懂这规矩。」
「没有人比我更不想把你的头印在门票上。」冰琴叹了口气。
辰锋见惯她张牙舞爪的姿态,一时还真不习惯。
「你目前还是广宇的金字招牌,升值潜力无限,我自然不能让人把你从眼皮底下掳走。」
「只是这样而已?」
冰琴的目光有半秒的游离,随即又恢复清明,聚焦在辰锋完美到无可挑剔的脸上:「我知道你不会答应。」
「那你还问我?」
「你不是经常会有些意外之举吗?」冰琴像是有些无奈地扬起手,又轻轻按在他的左手臂上,给出一个僵硬的笑容,「行了,我知道了……我想办法推了。」
「我赶时间,回来再谈好吗?」
第四章
辰锋混入一个陌生社会以掩护甚为敏感的身分,虽然现在的他衣冠楚楚,像足偶像,与三年前判若两人,但并不表示他可以就此高枕无忧地在各大洲顶替明星风光亮相。
辰锋曾是最顶尖的犯罪心理侧写员,在FBI服务多年,在派他潜入卡米塔组织时,他不过二十五岁。後来因为任务失败,考虑到他的人身安全,他被及时调任,成了一个閒职顾问,期间偶尔出现在各地警局协助办案,一年前他正式申请离职。
那天被黑人打手追足几条街,还被刺伤,却是因为一个可笑的理由——他在一家黑赌场替一个线人赢回很多钱,打手突然出现,在门外将他堵住。
谁知被路过的蒋冰琴撞见,後来居然直接载上他飞了大半个地球来到香港做起和平生意,整个过程几乎搆得上一部大投资的好莱坞电影……
所以的确是蒋冰琴救了他,使他成为现在的张辰锋。
拾回这个遗失了二十几年以为自己早就忘记的中文名字,那个抛弃了他的女子,曾让他在深秋的襁褓中虚弱地挣扎,父亲在他五岁时便因病离世,於是他就一直在领养家庭中长大,凭著惊人毅力成为陆战队精英,之後专攻犯罪心理学,以优异成绩毕业。
他从没有试图抗拒过冷酷的身世,他不是懦弱的人,在逆境中顽强生存和蔑视危险的意志成了他掩饰伤口的最好武器。
所以辰锋从不轻敌,更不敢小看女人,蒋冰琴也好,普莱姆也好,她们都是他的「上司」与「合夥人」,虽然在女人手底下干活常常会放不开手脚,但却也是强者发挥的最好屏障。
这个世界并没有纯净安逸的场所,辰锋知道,对自己这样的人来说,如果在原地舒服太久,就意味著一定会有坏事要发生了。
陪贵妇跳舞可不是个閒差,当人家的纤纤手指在他身上猛吃豆腐时,辰锋突然不可抑制地烦躁起来。
换作以前,美国捎来的一丁点消息,都常常令他有一种怀揣一枚定时炸弹的不安感觉,且不知道什麽时候就要再来一次动盪,可是这几日,他却发现自己平静如水,是真的已经习惯一个人面对问题了。
找个藉口安抚了女士,在傍晚六点前往酒店乾洗房取了那套极有口碑的绝版男装复古礼服,并支付了高额服务费请人将衣服按标准装入精致长型衣盒,送到洪政申所在的高级公寓,由保安签收转交。
辰锋不确定自己是要向他道谢还是道歉,不清楚人家乐不乐意出借衣服,如果这正好是对方的昂贵收藏品之一,自己最好不要自讨没趣。
他跟洪政申甚至没来得及交换任何个人资讯,所以,朋友都算不上吧,加上蒋冰琴的关系,辰锋不想同他有什麽牵扯,虽然这个人是他在香港遇到过的少数使自己产生好感的人,也不能消除他们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辰锋告诫自己:那男人看来是个有钱少爷,而且气场强盛,尽量不要近身。在香港他没有半个男性友人,因为他需要规避风险;无须交心,酒友食客更不是他的选择,因此,除了应付广宇的客户,他这个社交场上的王子几乎没什麽私人约会。
当天过了午夜,独自从咖啡厅出来,在後巷里再次拨通了蒋冰琴的号码。
「辰锋?」
「说吧,要是我不答应条件,会有什麽後果?」
「我说了,这事我会帮你解决。」对於辰锋的单刀直入,冰琴的保证显得有些拘谨。
「你最好现在说清楚,否则别想我会配合。」
电话那头静下来,直到一声低微的叹息,女老板的声音才像是穿透冰川从遥远的地方传过来:「阿锋,那个人想要你。」
真相大白,辰锋反倒低笑出声:「他想怎样?」
「原话是:只要三个月,从此不再为难你。」
看了眼脚边的垃圾桶,他摇头:「我不陪男人睡觉的。」
「我甚至没有要求过你陪女人睡,你知道的。」冰琴语气无奈,「辰锋,你虽风流,却不会陪不喜欢的人上床。」
辰锋自嘲:「也许我只是不想染上乱七八糟的病。」
确实,作为老板,蒋冰琴待他不薄,辰锋既不像外界想像的只是一名专侍贵妇的「高级职员」,也不必当一个所谓欲望与悲惨经历交织的失足青年接手皮肉生意,除非是他自己想玩,否则谁都挡不住他。
总之,蒋冰琴从不干涉他,只要不触犯底线,都会使尽手腕护著他,这回当然也不例外。
作为朋友……如果他们称得上是朋友的话,是否应该继续这层美丽的伪装?
好运总要结束的,在避风港待足时日,就该按他过往的模式,卷入无休止的倒楣轮回当中,海船总有机会撞上鲸鱼。
约翰.史密夫,在某个领域一手遮天的人物,要是在过去,他恐怕还有兴趣将他介绍给外国同行,可现在,对辰锋来说,这个人只意味著麻烦。
他不适合再走回前线杀阵,或是暴露身分,方便那些无孔不入的监控者将他的真面目挖出来示众,无名英雄和人民公敌只一线之隔。
「这次,我至少不该给你惹是非。」
「辰锋,我从不想你用这种方式报恩,毫无意义。」
「那你打算怎样?」
「我摆得平。」
「他可不像同胞那样好说话。」
「要是能了解史密夫的癖好就好了。」
辰锋淡淡开口:「帮我找个男人同居,不过不要太讨厌的。」
「什麽?!」
辰锋也不隐瞒自己已经看出史密夫的意图,当时只是没有想到对方事後还会表达得那样露骨:「那个人喜欢男人,却专门搞异性恋。找个男人跟我同居,他就对我没兴趣了。」
冰琴惊疑道:「你确定?」
「这位大佬热衷於观赏强悍男人在他淫威之下痛苦屈服的过程,这能最大程度地满足他的变态性心理和控制欲,他享受这种凌驾於感官之上的恶心游戏。」辰锋懒洋洋地回覆,「这种家伙我见得多了。」
「呵,有时候我还挺怕了解你的,好吧,我相信你的直觉。」
蒋冰琴挂掉电话,拉开了卧室的窗帘。
以前,她只能看见星星月亮,从来不去推测夜空有多深不可测,原以为在自家的地盘可以为所欲为,殊不知自己已被圈进了其他强者的版图。关键时刻她总会感情用事,自从遇上张辰锋,很多原则都被自己打破。
曲起手指,按下了那个熟记於心却很少会拨打的电话,那人总是很晚睡,似乎永远强盛坚定,人们可以臣服於他,却很难激怒他。
「喂?」
「我是冰琴,能不能帮我个忙?」
「什麽事?」
当洪政申言简意赅时,通常表示他有什麽预感。
「是——关於辰锋的。」
也许他不该在听到那个名字的时候,心律漏跳一拍,最糟糕的是,这种状况已经是今天的第二次了。
第一次是在十点半返回公寓,大楼警卫让他签收一份张先生的巨型「礼物」,进门拆封後,才发现那件三年前与蒋冰琴在订婚舞会上穿的限量版礼服正笔挺地躺在盒子里。
这是他曾经的未婚妻派专人前往义大利及巴黎工作室多次洽谈的成果,所以为了不辜负美意,那一晚,他勉为其难将那件性感且贵族气质浓郁的高级服饰套上身,且成为当晚极轰动的话题之一。
但这毕竟不是洪政申的风格,所以,他最终将它当作一个伤感的纪念,压在衣柜深处,就像要埋掉过往的那段记忆,谁知,昨日又无意间被别人重新拾起翻看。
这两年,政申从来没有邀请过别人在公寓过夜,他把这当作自己唯一的避难净地,可是张辰锋的出现轻易打破了他的行为准绳。
此段取衣插曲也真有些吓到他了,明明清楚不想让他人有机会接轨自己的过去,更怕在张辰锋身边时,会掀起那种想碰触却不敢碰触的迷惑。
静心很久了,不想再无端错乱一次。可不知怎麽的,他还是答应了蒋冰琴中午在文华酒店咖啡座会面。
是日,冰琴一身明媚套装,干练地踏著高跟鞋走近,政申起身,像以前一样轻揽过她的腰,将她引入座位,冰琴很受用,可能是习惯成自然,眼底的温柔只在对上洪政申的时候才会有真情实感。
事隔多年,政申仍然是个能轻易让女性倾倒的魅力男人,他的好身材令她想入非非。
冰琴笑容可掬:「我以为请不动你。」
「你明知我欠你不少人情,怎麽好意思端架子。」
「去!我才不要你的人情。」她想点烟,却还是忍住了,在政申面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