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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划伤了我的青春-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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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接了句,哎呀,好俗啊,我看你做山寨姚明差不多!
“总比你们没有梦想好!”李强不屑一顾地反驳着。
“谁说没有啊,我想做中国比尔盖茨!怎么样,比你牛逼吧?!”寝室的又一个角落有人冒泡了。其他宿友也跟着晒梦想,不过都是些天马行空的想法。竟“找刘亦菲做女朋友”“找布什做司机”“再写一部《红楼梦》”都有。你一言我一句,让八个人的寝室炸开了锅,又沸腾了。最后管理员来了,一个个才老老实实地睡觉了。
那晚过后,李强收获了个“老板”的绰号,我们叫他“老板”而不叫他真实姓名,他总是乐呵呵地答应。不过我不觉得李强俗,那我是不是一个俗人,一个不遵守纪律的学生呢?

 
   我们邂逅在阅览室 '本章字数:2233 最新更新时间:20120429 09:41:14。0'
 
  其实,我是个喜欢规规矩矩生活的人,晚上熄灯后还说话只是为了和宿友混熟,我不想半个学期下来,还有宿友叫不出我的名字。
在食堂吃饭时,借过或者和陌生人搭讪时。我喜欢用“同学”这个称呼,“同学,你好!”“同学,你是哪里人?”“同学,你也是新生吗?”。同样,我也乐于别的同学这样称呼我,感觉很亲切很自然,不做作。不喜欢“帅哥”“美女”这类称呼,感觉没有诚意,有点轻浮,我是不是很迂腐呢?
在食堂认识了一个七班的学生,郑宇。因为打篮球,所以去食堂和我一样,都是最后一泼人。他和我一样喜欢坐在第一排第一座。渐渐地我们就熟了,当得知我们来自同一个镇时,我们的话更多了。
每多认识一个人,多和同学说两句相投的话。我都很高兴,因为友谊的那份温暖,可以融化自己在新的学校那份陌生的恐惧。我是不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呢?
刚开学不久的一天晚自习下课,我个人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走在人群中,左脚突然一软,跌倒了。几分钟后我总算慢慢地爬了起来,看看四周。刚刚还肩摩踵接的人群已变成了稀疏的几个人了。回过头看后面,教学楼都已经关灯了,黑漆漆的一片,已经走在最后几个了,我开始慌了。
可能是情绪在作怪,我的左脚感觉搭不上什么力,顿感不能走路了。左手下意识地撑住左大腿,瞬间左脚体力增强了。就这样我开始用左手的大拇指、中指、食指比成一个手枪的姿势,撑在左大腿上。我这一撑就是三年,直到高中毕业。
回到宿舍,很快就融入了宿友的欢声笑语中,而没有去思考我的病情是不是又在恶化了。我是不是在逃避呢?
高中的知识貌似很难懂,我能学好吗?我该如何和同学宿友相处,有没有给他们带来麻烦和不便?如果有,我该怎么做才能把影响降到最低,甚至消除?我应该怎么安排我的时间呢,什么时候去锻炼身体,怎么锻炼,在哪儿?
我总是带着疑问去适应新的环境,适应我的新生活。
我是个残疾生,我有我的生活。
学校周六不上晚自习,第二天下午也不上课。同学们在这段休息时间,都会精心安排一下。有的会坐在教室里整理一个星期所学的知识;有的会去逛商场,尤其是女生,然后大包小包地满载而归;有的去操场打篮球,打乒乓球;有的到网吧上网,去台球厅打斯诺克,301寝室的胡超他们都是超级网迷,超级游戏迷……
高中生活就被同学们这样装点着。
除了在教室学习外,其他的都不属于我的项目。走出教室,我会去阅览室,会漫步于学校的花园,会在空空的寝室里,做俯卧撑。
学校有两个花园,最大的也只有两间教室那么大,但却是我亲近大自然唯一的地方。有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却没有“曲径通幽”的尽头,因为一眼就可以把整个花园看完;有各种各样的花草,却不是姹紫嫣红,花香扑鼻,因为已是秋天;有座假山池,池子里却是有点发黑的死水。
但花园常常很安静,可以听见树叶落地的声音;花园里有枝繁叶茂的常青树,可以感受它带来博大、青春、稳实精神内涵,它常青不凋的绿色可以让绝望的心看到希望。去花园坐坐或者走走,是自己最喜欢做的事,偶尔也带一两本书去。
阅览室,我之所以喜欢去,是因为痴迷于阅览室浓浓的书香味,同时想看一些其它类的书。比如那些关于疑难杂症方面的医学著作,我希冀在上面看到一些曙光。比如那些在教室里找不着的课外书,我想充实我的精神世界。
阅览室在综合楼底楼,仍然有几阶梯步要走。在七月份来报到时,自己还可以勉强地走上去,一个月后的今天就做不到了。只能摇摇晃晃地上。待双脚同时站在一个台阶上后,才可以上另一个台阶。一个台阶,两个步子。两只手臂在空中没有规律地摆动,以求保持身体平衡。这也是我选择晚上去的原因,夜色可以让我的步态不再那么张扬,那么丑陋,我的面孔在昏暗的灯光下也会若隐若现。我发现自己有时候很懦弱。
当你在做某一件事时,你也可能从中收获一些你意想不到的东西。
那天刚走进阅览室,没注意到门口地板砖上有一滩水,估计是某学生喝矿泉水喝得太潇洒了,结果我就像踩在香蕉皮一样滑到了。
我以为自己又得慢慢地一点点地爬起来,突然一个瘦弱的身影向我奔来。“同学!我来扶你!”是个很温柔的声音。
那个人扶着我的右手,我左手撑着阅览桌,很轻易地站立了起来,在我惯性地对他说谢谢时,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穿着粉红色的T恤的女生,看上去文文弱弱,好像也是一阵风就能把她吹倒。如果她的鼻背上没有那颗大黑痣,如果她不戴眼镜,算得上是个美女。
“你看什么书?我帮你拿!”
“随便,只要是书我都看。”每次慌张的时候,我就开始随意起来。
“看这本《青年文摘》吧,我刚才看了,里面有很多感人的故事呢。”
“嗯,你要走了吗?”
“不啊,我看这本《叔本华精选集》。”她对我做了个“嘘”的手势。我为自己刚才说话很大声感到脸红。
接着我们就谁都不说话,开始静静地看书了。阅览室不是聊天的地方,她一定是一个善良而又有修养的女孩吧,我这么想着。
时间过得好快,大约一个小时后她起身准备离开了,她说她还有衣服要洗,先走了。走了两步,她又折了回来。轻轻地问我:“我叫唐雪柔,高一九班的,你呢?”
“高一五班的,我叫魏莱,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没想到你也是新生哦!拜拜!我们下次见!”语气很欢快。
后来去阅览室的次数多了,就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常客都是些高一新生,高二高三的很少来。师哥许哥说,阅览室只属于高一的。就像新生刚刚踏进一中时,个个都是雄心壮志,有远大抱负的莘莘学子。可是到后来大多数都会渐渐迷失方向,能把梦想一直带到高考的很少很少。
半个小时后,阅览室要关门了,我只好离开。走出阅览室,第一次发现校园的夜景很独特,撇开灯火通明的教学楼,暖白的灯光为校园增添了不少朦胧美。

 
   困兽犹斗 '本章字数:1820 最新更新时间:20120429 09:42:06。0'
 
  不会吧!88分!不及格!这可是史无前例的成绩。今天的英语测试卷,给我带来了无比郁闷的心情。
记得第一次看到课本上的化学反应、物理运动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心里暗自狂言,高中学科也不过如此。可是上数理化课,很多时候都是晕乎乎的。即使课堂上老师讲的都听懂了,课后做作业也经常力不从心。不会做,模棱两可地做,曾经在学习那块的自信一点点地被吞噬。
徐哥说,高中知识比初中的更逻辑、更独立、更抽象,它们之间不仅是量的超越,也是质的超越。“不经一番寒彻骨”,你是闻不到梅花香的。
初中的那套学习方法并不适用,那种多听、多记、多练的方法在高中的知识海洋里,不能激起什么浪花。高中知识重于理解和运用。自从英语开始亮了红灯后,其他的科目也跟着挂。语文地理也不能幸免。
如果说高中知识难,可是班上仍然有第一名,仍然有高分。很明显,自己的学习成绩不咋的了。很明显,学习虽然是自己唯一可行的闪光点,而我却没有把它点亮。因此也很明显,我成了班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没有任何出众之处。
郑宇说,他要开始调整战略。我说我也是。于是在彷徨中挣扎,在挣扎中摸索,在摸索中发散。我学会了发散思维,有时候甚至走火入魔了。
由一个英语单词“Empire”(帝国)联想到罗马帝国,罗马文明没有希腊神话吸引人。希腊不仅有爱琴海还有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是最早论证地球是球形的人。球面的面积公式是S(球面)4πr?。地球的半径是多少?地理书上说地球是个椭圆,极半径略小于赤道半径,因此只有6371。004千米的平均半径。物理老师说π也是一种介子……
收拾一下散乱的思维,竟是一大堆知识。
当我在学习道路上做困兽犹斗时,唐雪柔在笔记本上告诉我,她已经开始放弃学习了,在学校几乎是混日子。
自从那次在阅览室相遇后,每个周六的晚上阅览室都有我们两个。是我们的默契还是约定?唐雪柔说那是缘分。 
唐雪柔说,我从你身上看到了生命的坚韧。开校不久,就注意到了你,一直想找机会认识你。你身上有我缺少的东西,我一直在寻找它。考上一中,完全是我烧了八辈子的高香。我的成绩很一般,只能考取一所普通的高中。中考却超常发挥,侥幸来到了一中。
进入新的班级后,几次考试下来,我就被比出来了。我的基础跟不上一中的教学节奏。高中知识太难学了,听老师讲课就和听天书没什么两样。我没有哪科考及格过,一次也没有哦!
高中的老师都是为讲课而来,下课铃一响就停止讲课,拍拍手上的粉笔灰就走了。课堂上没听懂的,若要请教他们,还得跑到办公室去,真烦!还有!看着老师一脸的严肃,我的问题到嘴边也被吞回去了。尤其是我们那个数学老师,我担心,我一问,他就反问我:“你上课有认真听吗?”我的胆子本来就小。
在班上想问同学,也没勇气。在班上没人和我说话,我也没勇气主动和他们混熟。知道吗?有个男生说我是来自火星的。很多同学半个学期了都叫不出我的名字,都还是“同学”“那个眼镜”地称呼我。
渐渐的我也习惯了这种生活。我总是很安静地坐在教室里一个很安静的角落,不和同学说话,不奢望有阳光会投向我的座位。一个人学习,一个人来,一个人离开!
其实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对你撒了个小小的谎,想知道是什么吗???
这段话的末尾不仅有三个问号,还有一个搞怪的表情。 
笔记本上唐雪柔的字娟秀干净。我和她在阅览室的交流是用“传纸条”的方式进行的。充当“纸条”的是她带来的笔记本。她说既然在阅览室不方便语言交流,那我们就换种环保的。我去阅览室也因此多了项带支笔的任务。
我们总是,一方在天蓝色的纸上写好开场白后,把笔记本轻轻地推给另一方,另一方握起笔写写后,笔记本又载着神秘回来。来来回回,笔记本就这样在阅览桌上快乐地跑动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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