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肖冉这女人,背后通着黑社会,浑身上下万种风情,交往起来却透着一股江湖义气的爽利劲儿。
周彦和时经纬与她并无深交,只是偶尔会来她的场子喝喝酒寻寻开心,只能称得上是认得这张艳冠群芳的脸蛋儿而已。
薄弘连眼睛都没抬,完全把肖冉当成一朵华丽丽的空气,置之不理。
肖冉走到薄弘面前,俯□,拎了拎薄弘的领子,双目迷离,嘴角含笑:“砸了隔壁屋儿的琉璃屏风,薄少想怎么赔?”
周彦和时经纬的心里顿时一精灵。敢情肖冉和薄弘早就认识,看这架势,关系恐怕还不一般。
薄弘从口袋里摸出个皮夹,丢到肖冉的怀里,“自己拿卡去刷。”
肖冉勾勾唇角:“不怕我把它刷爆?”
“你可以试试。”
肖冉直起身子,笑容渐渐变得浅淡疏离,眼神里却渐渐透出认真的情绪,“就你现在这鬼样子,我要是夜岚我也不要你。她又不是一辈子不回来,你搁这儿耍什么颓废玩什么凶狠?不嫌太早了吗?有本事就把欺负夜岚的那三个杂碎给逮着,搁我这儿天天就知道喝酒打架耍富二代威风,除了我手里头的这个皮夹,你还有什么地方是值得别人爱的?”
薄弘有点儿发懵,混沌一片的眼睛一直保持着失焦的状态,此刻却被肖冉这番凌厉的刻薄话一语中的,仿佛掀开了脸皮上所有的遮羞布。是啊,他有什么了不起?除了这个皮夹,除了这身儿身份,他有什么值得夜岚依靠的?他有什么资格去替夜岚出头打林静?他又曾为夜岚付出过什么?
肖冉却没打算停,而是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继续说了下去:“林静好歹给过夜岚二十几年的快乐日子,你想想你都干了什么吧。薄少你床上躺过的女人,没有上千肯定也有几百了。林静这回玩的这一套,你也不是没沾过,这就是你的爱?其实你还真不比他干净多少,甭在这儿摆出一副高贵冷艳的架势出来。赶紧起来,回家,我这庙太小,容不下您这尊大佛,从今往后,‘夜色’可不敢再做您的生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迟颜忍不住气了气隋光华,就像当初往他脸上吐口水一样,其实,她会捐的。
这里写出肖冉,一是为了让她骂醒薄弘,二是……她是薄弘那一本的女主角~~~
同样存稿是0(……)只是想好了人设。
昔日卧底女警,变节后,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第三十三章:
时经纬和周彦这下可傻了眼。
从小到大,还真没见着谁敢这么跟他们哥儿几个说话的,更不要说这还是个女的了!偏偏薄弘抿着嘴,一声不吭,跟七八岁的小学生两手背后聆听班主任训话似的,照单儿全收了!这俩人儿对对眼神儿,自小的默契让此时的他们已然心照不宣,于是一左一右,合力把烂醉如泥的薄弘往上一提溜,没多话便跟着肖冉出了包间儿,刷完卡付了帐便一起离开了。
踏出“夜色”的大门儿,扑面而来是冷冽的晚风。周彦本能的哆嗦了一下,搓了搓鼻子。时经纬则把薄弘往自己肩膀头儿上又窜了窜。突然,两人眼前一晃,一束刺目的车灯光束直直的打过来,引擎声轰鸣响起,车玻璃后面,是迟颜略带些愠怒的脸。
一个多小时以前,她刚刚搞定第N稿,准备下班回家,却突然接到了时经纬的电话。她听出他的声音很急躁,像是身后有人正急三火四的赶他一样。她来不及追问,也不想耽搁时间,便干脆的答应会马上打个车到“夜色”门口儿接他,反正时经纬早就把这辆卡宴的车钥匙给她配了一把。谁想这一等就是这么久,一个人在车里听着广播中的路况信息,整个心自然也就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上蹿下跳。
车门儿一开,熏然刺鼻的酒气扑面而来。迟颜的眸子不禁又冷了几分,只是因为碍着有周彦在场,必须得给时经纬留点儿面子,这才没立时发难,只是安安静静的开着车,把周彦和薄弘分别送回来家。
车里只剩下迟颜和时经纬两个人的时候,时经纬借着酒劲儿便缠了上来,湿漉漉的舌头灵巧轻柔的沿着耳廓和脖颈的线条,一下一下的舔舐旋转。迟颜心里有气,真心巴不得这扒在自己身上的臭烘烘的男人赶紧滚到八丈远去,于是一会儿伸手推,一会儿用胳膊肘捅,脑袋转来转去拼命躲闪,语气也有些不耐:“你起开啊!下次再让我干这事儿就去请代驾公司,反正你们几个又不是没钱!”
时经纬钻到迟颜的怀里,脸贴着胸口,蹭了蹭,只觉得一片软绵,像抱着大抱枕一样舒服而享受。迟颜在心里暗自冷哼一声——装吧!你再给我装!能清醒的指挥她从哪条路哪个胡同口儿找到周彦和薄弘的家,现在还能连个坐直了的精神都没有?于是便把手指头悄悄伸到时经纬的咯吱窝那儿,转着手腕儿便捅了过去。
时经纬顿时笑得破了功,双手高举,乖乖投降:“不敢了不敢了!小姑奶奶!别闹了!”
迟颜得意洋洋的撇撇嘴:“还不是你自己先要闹的!”
时经纬把迟颜圈进怀里,没再说话。迟颜伸手去推,想要发动车子,他却突然把车钥匙飞快的拔了出来,往口袋里一塞,无赖的笑了笑,“再呆一会儿,不急。”
迟颜的心里本来就很乱,现在两人独处,所有的戒备防范尽褪,她眼圈一酸,声音颤了颤,带出几分沙哑:“有件事跟你说……”
“怎么?”时经纬看出迟颜的神情有些不寻常,笑容渐渐散去,伸出手捏了捏她的脸。
很凉,几乎感觉不到温度。
“你冷?”时经纬开始脱外套。
迟颜摇着头,按住他的动作,“没事。就是……今天下午,医院来了通知给我,说是……配型成功了。”
“真的?!”时经纬很惊讶,原本,配型成功的几率就是微乎其微,亲生父母和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之间都不算多数,更不要说是只有一半的血缘。
“嗯。”迟颜低下头,双手紧扣在膝上,垂下眼帘,敛住狼狈的情绪,“我很矛盾,我会捐,可是……我怕我爸不同意。”
“其实我也不怎么同意的。”时经纬的手臂下意识的紧了紧。
迟颜抬起头,目光迥然,轻声问道:“为什么?”
“心疼你呗,那可是从你身上活生生的抽血出来,谁知道会不会有后遗症什么的……”
迟颜心里暖暖的,像是寒冬冷夜独自前行时被人往怀里塞了个冒着热气的暖水袋似的。但心里感动,嘴皮子上仍逞着强:“没事的,骨髓移植手术已经很成熟了,造血干细胞的再生能力很强,很快就能恢复正常水平。”
“反正你决定了的事,别人就是拖来八头大象也拉不回你去,尤其是我。”时经纬撇撇嘴,一脸哀怨。他的话搁迟颜这儿一贯没分量,只有被压制的份儿,这就是传说中的一物降一物?
“好了……我这儿够烦的了,你就别跟着瞎添乱了,咱俩得保持统一战线,对不对?”迟颜跟时经纬鼻子尖儿对鼻子尖儿,眨了眨水汪汪的眼睛,一看就是故意卖萌。
偏偏时经纬就吃这一套,登时就五迷三道的,什么节‘操什么原则统统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屁颠屁颠的揽过腰,又开始辗转反侧黏黏糊糊的亲起来。
春节期间,迟颜有10天的长假,手术便就安排在这段期间。她对父亲迟兆海撒了个谎,说是公司组织集体去欧洲玩10天,费用五五开,她觉得机会难得很合算,就报了名,为了不让父亲形单影只的过年,便把他送回到了乡下老家去。
从G市市区到乡下,要在高速公路上开大约三个小时,迟颜叫时经纬和自己一起开车去送,其实是有意让他见见家长。时经纬一身西装笔挺,举止斯文有礼,笑容温煦谦和,自然极得迟兆海的心意。一路上,两个大男人闲聊起来,话题层出不穷。临快到时,迟兆海有些困倦,时经纬细心的将椅子调低,又把自己的西装外套递过去,让准岳父盖上当被子。迟兆海睡着之后,鼾声如雷,迟颜跟时经纬通过后视镜目光一触,同时笑了出来。
迟颜说:“时总,这么会演戏,怎么不考虑当个职业演员?假以时日,捧个小金人儿回来也不是梦啊!”
“那我天天跟些个女演员搂搂亲亲亲亲搂搂的,你不吃醋?”
迟颜一脸不屑的哼了一声:“亲呗,我才没那么闲,反正你以前也没少亲。”
时经纬的脸有点儿挂不住了:“不是说好了,不翻旧账吗?”就他那些糊涂账,真要追究起来,他恐怕真得吃不了兜着走。林静这回玩儿的这么大,这花活儿他也不是没尝过……现在他可只想好好过消停儿日子,以往的那些莺莺燕燕的荒唐事儿,统统掀篇儿,甚至恨不得拿块橡皮,全都擦干净才算满意。
“反正你要是敢不老实,我就把你当肿瘤一样麻利儿的一刀切掉。”
“你见过像我这么英俊潇洒的肿瘤嘛?媳妇儿,咱换个称呼,好不?”
迟颜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谁是你媳妇儿!少搁这儿乱认亲戚……”
时经纬拍拍身旁空荡荡的副驾驶座位,“过来陪我坐。”
迟颜闹不过时经纬牛皮糖似的纠缠,从后座上直起身子,爬到了前面去。两人一路笑闹,气氛甜蜜而轻松,言语间间或提起手术的事,也没怎么刻意避讳。
谁都没看到后座上的迟兆海,鼾声已渐渐低不可闻,西装下露出来的手已紧握成拳。
正式手术前六天,迟颜住进了医院。
经过了一连串的体检,天色已经渐晚,时经纬一直在走廊里等着,一刻都不曾离开。她从检验室一走出来,他便急急的迎上去,把她搂进怀里。一旁的护士见了,都不免脸红心跳了一阵。这样的男友,简直是传说中的高富帅模板,每个女人在少女时期春心萌动时的梦中情人。
迟颜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偏偏看到那些个女医生女护士桃花眼都时不时的往时经纬的脸上乱瞄,没一个老实的,心里止不住的酸水直冒,于是索性大大咧咧的赖在那怀抱里面装娇弱,把所有来自四面八方的“电眼”,都眯着眼睛毫不留情的犹如风刀霜剑一般的横了回去,绞杀在摇篮之中。
迟颜想去看看隋凌云,你心中却仍有些矛盾忐忑,只因为生怕会在病房里遇到隋光华,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让隋凌云和凌素素夹在中间,尴尬无比。时经纬就跟她肚子里的蛔虫似的,一眼就看透了她的小心思,自顾自的说:“我刚才就是从隋凌云那儿下来的,隋光华去美国谈生意去了,他留了话,说是……谢谢你。而且他知道你不想见他,所以会知情识趣的消失,不会碍你的眼。”
迟颜眉间的紧骤蓦地一松,点点头,脚下的步子不由自主的加快了些。
她是真的很喜欢隋凌云,那个温柔坚强又懂事的小小少年,散发着和煦又温暖的光芒,像是冬天里的太阳,让她莫名的感动,又隐隐感到一丝熟悉。
或许是她一直以为,隋凌云活得比她要幸福,所以心中一直耿耿于怀,可现在,看到他缠绵病榻,徘徊在生死之间,心中的怜悯自然战胜了那些莫名其妙的嫉妒。
十二岁的她,被迫面对社会的现实以及阶级差别的倾轧,而十二岁的隋凌云,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是两个同样可怜的人,又血脉相通,自然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迟颜推开隋凌云病房的房门,凌素素不在,隋凌云一个人躺在床上。已经脱发至光溜溜的小脑袋,戴着一顶深褐色的毛线帽子,衬得脸色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