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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坐了多久,我站起身,杨逸也随着我站起来。我将那封信放进了身上的西装口袋。然后微笑的看着他。
“咱们回家吧。”我微笑着说。
杨逸沉默了三秒,然后脸上露出了我从未见过的,感动与幸福纠缠着的微笑。
他拉起我的手,微微笑着,然后说:“嗯,咱们回家!”
路过教学楼的时候,我隐约听到了朗朗书声,不知道是幻觉还是真实,我努力分辨着听到的句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我浅笑,是那篇我这辈子都背不完的《桃花源记》。
我站定,转身,望着那一片丁香树林掩映的小球场。武陵的捕鱼人离开桃花源的时候,是做的怎样的告别呢?
秋风已是萧瑟,我的那个桃花源却早已被尘封在那个叫做“夏未央”的山谷,于是觉得有些许的庆幸,因为那个半夏虽然匆匆,却也足够我用一生去珍藏了。
如果此刻我身边站着那位陶老先生,也许他会和我一样的想法吧。
莫名其妙的嘴里喃喃自语起来,我依旧是微笑着的,眼角终于又掉落出了一颗泪。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
不算后记的后记
于是想写点东西纪念一下这篇文。这是我目前为止写的最完整的一篇了,也算是尽了全力去写的。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开始写文之后最深的体会。所以之前很多东西写到一半搁置在那,因为觉得不够资格拿出来,比如《未央楼》。所以经历了一系列打击之后,我才决定回归到最熟悉的生活中去,写曾在身边的人,写曾经发生的事。返璞归真的结果是写的很顺手,但反响就只能说看缘分了。很意外的是,这样的文,还是吸引到了一些和我有共同趣味的读者,所以感恩并知足。
一直在想要以怎样的一个方式来纪念一下我的高中生活。
许多人,许多事,真的是非要过去很久之后才会有一个后知后觉的深刻体会。然后会后悔,想着如果当年的我怎样怎样就好了,然后会惋惜,因为当年的心高气傲与激情澎湃早已经随风而逝。
所以我写穿越,只是单纯的想要借助这种奇妙的设定给自己重来一次的机会。
这本身就和现在市面上那些靠着穿越来玩各种奇妙历险的文章初衷是不同的。我写这个文不是为了讲故事,不是为了让大家看到一段缠绵的师生恋,或是纠结的三角恋。
只是为了借助这个故事,表达一点自己对人生,对爱情,对青春,对友谊的反思。
所以我用第一人称来写,让大家看到一个人的视野其实是多么的狭窄,比如夏未央看不懂杨逸的深情,所以自己挣扎了多年之后选择放弃,这一切都是单方面的思想斗争,她以为自己是多年暧昧的受害者,可到最后才知道其实伤的绝对不是一个人。
所以有人会喜欢,至少表明了你们和我有着同感。是知己。
今天写到最后这一章的时候我一直在听杰伦的那首《反方向的钟》,反复的听,前奏里是流畅又带着些许压抑的钢琴,重复着一段旋律。然后有几次听到这段旋律,不自觉的停下打字,差点落泪,我矫情了。
其实我不是一个矫情的人,也不喜欢矫情的人和文。这直接导致了我的文风根本和华丽不沾边,很多地方是苍白的,感谢大家的宽容。
但这不代表我对会写出那样绚丽文字的人的鄙视,我还是很敬重的,因为我写不来,他们却做到了。这就和高考作文一样,总有人能写出让人瞠目结舌的文字博得满堂彩,我这个语文很差的学生从来只有望尘莫及的份。
关于这文里的人物,我说过,都是身边人物原型塑造出来的,因为都是我的朋友,我不希望他们在这文里以一个可有可无的姿态出现的就像一个无表情的符号。所以我花了很多笔墨去铺垫,给他们每个人一个完整的故事。因为他们伴随着我的青春岁月,每个人都是主角,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立场。其实我相信这里面的每个人在各位读者的身边也是有类似的原型的,比如阳光模范生乔苒,比如爱打篮球又很痞的苏漓,比如假小子任凌初,再比如弹钢琴的大美女施茵茵。
所以如果看这文的时候能唤起一些你对曾经身边的某个人的怀念,那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所以这文写到最后,其实只剩下两个字:珍惜。珍惜少年的梦,珍惜身边的朋友,珍惜曾经过去的人和事。所以我让未央从了杨逸,也是要怜取眼前人。
和程枫的恋爱,注定是一段无果的爱情,这是在题目里就明确说出来的,匆匆半夏。但我着重的点不在于师生这个禁锢,所以我避开了恋情公开之后满城风雨鸡飞狗跳的那种狗血场面。更多的是想讲一种深沉的爱,所以放弃,所以隐匿,所以错过。
有一种更沉重的爱情,叫错过。
再发自内心的感慨一句,这文居然真的让我写完了?虽然还有很多想法和铺垫没有完成,但总体意义上,它已经是一部完整的小说了。于是刹那间觉得好像心被掏空了似的,说不出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怅然若失。
写这个不算是后记的后记,是为了纪念一下自己努力码字的日子,同时也真诚的感激一下喜欢这个文的各位,没有你们的支持,我肯定坚持不下来。因为我其实本身就不是一个爱看网络小说的人,结果现在自己跑来写了,自挖墙脚啊!签约说到底就是头脑一热,所以对点击收藏上架之类的始终抱着一个态度,是最近朋友经常说的一句话,自求多福。
于是接下来我会再写一些大学部分,请大家且当成是番外随便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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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有一首词特别适合这个文,但我一直没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加进去。
《江城子》 苏轼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感谢大家的支持,小央在这给大家鞠躬了。
番外篇之一
番外篇之一
2011年10月上海
我站在镜子前,看着一身白纱的自己,微微露出了笑容。
“都准备好了吗?亲爱的,傻笑什么呢?”小雪闯了进来。
“呵呵,就是感慨一下,我也有穿上这身衣服的一天啊!”我笑着回答。
“是啊是啊,你们都有穿上这身衣服的一天,就是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穿上了!”任凌初也走进来。
“对了,钻戒戴上了吗?”小雪忽然问。
“啊,还没,糟了,好像钻戒不在我这啊!”我有些惊慌的回答。
“怎么回事?钻戒哪去了?”任凌初问道。
“昨天晚上不是咱们一起去蒸桑拿嘛,我担心洗脸换衣服什么的弄丢了,就摘下来放在杨逸西装口袋了。”我有些懊悔,怎么之后就给忘了呢!
“那杨逸昨天住的苏漓家,今天直接换上的是新郎装,岂不是说钻戒还在苏漓家?”小雪惊叫道。
我无奈的点点头。
今天我出嫁,不禁感慨着自己二十七年的单身生活终于结束了,可面对这生命中最重大的一刻即将到来之时,心中总是难免有些忧伤。小雪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诉我这叫乐极生悲,新娘出嫁前的专属病症,伴娘任凌初听了之后便大喊着她也想要这种幸福的悲伤。
按照老规矩,新娘是要在娘家等着新郎来接回婆家,可是这是上海,我和杨逸只共有一个“家”。于是为了保持传统,结婚前几天杨逸被赶出这个家住到了伴郎苏漓那里,然后今天他从苏漓那开车来把我接去酒店的婚宴,晚上再重新入主这个家。
“时间快来不及了,这样吧,我现在叫车去找苏漓拿钥匙回家取钻戒,小初,你快去楼下准备迎接亲的车队,未央,你就老老实实的坐在这等着不要乱动啊!”小雪在危急关头熟练的发号起施令。
于是两个人十万火急似的下了楼,留下我一个人有些迷茫的坐在屋子里,忽然觉得好安静。
于是走到梳妆台前,打开抽屉,那个白色的信封又映入眼帘。
我没有打开这封信,从那一天和杨逸一起告别我的那个“桃花源”之后就一直把它放着,不是不想看,只是没勇气。
我不想再让自己好不容易坚定起的决心动摇。
我拿起那封信,轻轻的抚摸着上面的字迹,程枫,今天我出嫁,你会祝我幸福吗?
眼眶又变得酸涩起来,可是我哭不出来,自从那一日崩溃大哭之后,我的泪腺就萎缩了。
忽然觉得有些冷,身上的婚纱再多层也不过是单薄的蝉翼,于是走到客厅,打开落地窗,我独自漫步到阳台上。我需要温暖,所以我要照太阳。
手上依旧拿着那封信,我双手搭在阳台的矮墙上,有些痴痴的望着它,却依旧无法拆开。
不远处迎亲的车队依旧开进小区,我还是不要再多想了吧。
于是准备转身离开,忽然一阵强风吹过,手中的那封信被风力一顶,竟从指尖滑落。
我震惊中头脑一片空白,只是下意识的,发了疯似的去追着那封信,努力伸出双臂伸向阳台外,却怎么也够不到。
不行,我不能把这封信丢了,绝不能!
就差一点了,差一点就能抓到了…。
啊……
2002年10月
“未央,醒醒啊,下课啦!”一个声音在耳边呼唤着。
我睁开眼睛,一阵剧烈的头痛袭来,我不禁用手指轻压了压发麻的头皮。模糊地视线里,我渐渐看清了眼前这个人的轮廓。
“怎么了,睡太多,晕了吧?”那个声音笑道。
我终于看清了,眼前坐着的人是小雪,难道我又穿越了吗?
可是这个模样的小雪,怎么看着都不像高中时候的样子,我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周围,发现我正坐在一个巨大的阶梯教室里,一列一列的长条听课桌,和空位时会自动翻折上去的听课椅,可以上下滑动的黑板上写的是密密麻麻的物理方程式。
这个场景,莫不是我穿回了大学?
大脑里混乱一片,我又用手按了按头皮,依旧是麻酥酥的疼。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又穿越了呢?虽然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经历了,但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等一下,从以往的几次经历来说,每一次穿越就是在生死边缘挣扎时发生的,那也就是说我又发生了什么意外吗?不对啊,我好好的要结婚的新娘子,怎么会…
一道流星在脑海中划过,我忽然想起来了,是那封信,我在阳台上追那封信…
哎!这个意外实在是太离谱了,杨逸知道了我为了那封信跌下楼不得伤心死啊!偏偏还是在我们结婚这一天…
“喂喂,干嘛呢你?这刚睡醒了晕乎乎的,怎么突然又这么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啊?”小雪有些不耐烦的问。
思绪被拉了回来,我有些不知所措的看着小雪,不对啊,如果是穿越回大学的话,小雪怎么会还是我同桌啊?
“那个,我有点睡糊涂了,小雪,你怎么在这啊?”我实在找不出更委婉的问法了。
“切!未央,搞什么啊!不是你叫我来帮你鉴定一下新认识的那个帅哥的吗,我大老远的翘课来陪你,还听了一节这么完全不懂的高深的物理课,你就这么感激我啊!”小雪脸上全是不满。
可是对于她的回答我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