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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
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
是挣扎的自由
……”
老高的声音是典型的民谣嗓,唱起歌来有一种能够静下心来听他讲故事的感觉。
而现在,老哥温和的声音似乎就是在将一个故事,他对于以作品城市的感情,面对着你娓娓道来。
前面几句歌词而已,唱出来却有一种淡淡的离愁。
眼泪、酒、温柔、攥手、挣扎的自由……
这些词语无一不将一个即将离开,心中忧愁不舍人的形象直接描绘了出来,让听众感觉那人似乎就在你面前。
而后,对城市的留念回忆更深一层。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cd带不走的只有你……”
似乎就像是在走到cd的街头,河边的垂柳被微风抚过,飘飘荡荡的亲吻了我的额头,回忆啊,就像是思念带来的愁绪,一点一点将我的整颗心都填满不舍。
然后,顺理成章的吐露心扉,副歌部分来临:
“和我在cd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你看啊,我就要走了,我实在是不舍,要不你陪我在cd走一走吧?就算是从白天到黑夜,就算是从清晨到黄昏,我也不想停留,因为我就要走了啊。
你看,那里就是小酒馆,上次咱们一起在这儿喝了酒,还有那条玉林路,我们总是走在这条街上,为着各种形形色色的生活。
这些都是我爱的地方啊,这些都是我喜欢的cd啊,可是,我却就要走了。
那么在我走之前,你能不能陪我在这里的街头走一走?
521。第521章 完美的《程都》!
老高一首《程都》唱完,录音室里一片寂静,无人出声。
几乎每个人都沉浸在了老高的歌声中。
不得不说,老高的声音唱起民谣来简直是最正确的选择,而对于锦官城的浓烈情绪,更是让他在唱这首歌的时候,充满了深厚的感情,将那一个即将离别锦官城却内心满满不舍的歌者形象,完美丰满的表现了出来,宛如活生生立在你面前,诉说着心中对锦官城的不舍。
“好!”叶枫忍不住拍掌叫好。
叶枫当初在写这首歌曲的时候,心里响起的声音是前世赵雷唱这首歌的平淡中却蕴含着浓情的声音,那时候他认为这首歌即便是自己来演绎,也肯定没有赵雷唱的更好听。
只是眼下,听到老高唱了这首歌之后,叶枫心里属于赵雷的声音消退了一点儿,取而代之的则是老高的声音被填进来。
一首歌,两个人演绎是完全不同的味道。
原唱赵雷是平淡的,仿佛像是为你铺开一张画卷,随着画卷的展开,你也就慢慢的进入到了这个城市,进入到了赵雷的故事里,听着他那平淡中有浓情的声音。
而老高的演绎则不一样,他的声音同样平淡,但胸口的情绪却是使劲在压抑着的,似乎生怕猛烈冲撞出来之后,那巨大的热情和眷恋会让自己显得浮夸,就像是深深的喜欢一件事物,却比往常更加小心翼翼生怕打碎它一样,其中情绪自然也浓烈无比。
很难说两人之间的表现究竟谁高谁低,音乐这个东西,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表达方式,有人喜欢含蓄,有人喜欢张扬,所以也就诞生了各种不同的音乐流派。
总而言之,这个世界没有赵雷,所以《程都》这首歌,老高想怎么演绎都是对的,他对于这座城的感情在哪里,无论怎么表达,都是异常的好听。
叶枫鼓掌叫好之后,唐糖鹿茸两人这才反应过来,也连声叫好,脸上浮现出赞叹之色来。
乐坛前辈就是乐坛前辈,不过是初次演绎这首歌而已,却依旧让人感到悦耳不已,俨然没有普通人刚刚接触一首新歌时候的生涩与感情不到位。
秦诗也是被老高的演绎给震惊了,她从来没想过现场的音乐会是如此的好听,无论是气氛亦或者是水准,和在手机上听到的完全不是一个感觉!
在场几人都拍掌叫好,只是老高却皱眉眉毛,有些不太高兴的样子,摇头道:“还是刚接触这首歌,没唱出我想要的感觉。”
他这话一说,身后几位乐手都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
和叶枫几人不同,他们和老高合作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早就知道他的性格:如果不是将一首歌演绎到自认为完美的程度,他是不会说好的。
这是一种追求完美的精神,而拥有这种精神的人,只要能坚持下来,几乎都能成就一番事业。
所以,老高能够获得如今在乐坛的地位以及成就,和他个人的努力是压根分不开的。
平庸懒惰的人要想获得成功,那只是一句玩笑话。
听到老高的话,叶枫也不太意外,只是道:“第一次唱已经有几分味道了,后面只要熟悉了应该就不错了。”
“枫子,要不你唱下试试?有些地方我琢磨着感情还是没到位。”老高忽然冲叶枫道。
叶枫笑着摇头拒绝:“这可不行,我要是唱了,那就是我的味道,你有你自己的味道,要是听了扰了你自己的感觉怎么办?”
这话听着有些绕口,除了秦诗这个外行,其他人都是做音乐的,能理解叶枫这番话,都是点点头。
其实简单点儿说,就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风格,音乐人更是如此,《程都》这首歌虽然是叶枫写歌老高的,作为词曲作者,他对这里面蕴含的感情最为理解,但是由他来演绎的话,却会难免带上自己的味道,若是老高不自觉的吸取了叶枫的风格,那对于老高来说,其实并不是一件什么好事儿。
老高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他实在是喜欢《程都》这首歌,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只是叶枫既然拒绝了,他自然也不会再强求。
他身为乐坛的前辈,自然也是明白那个道理的。
接下来的时间,老高自然精益求精的继续录歌,那些乐手们也是竭力配合。
叶枫一行人也没什么事儿,即便是有《射雕英雄传》的音乐要做,却也并不急在一时,况且这对于唐糖和鹿茸来说,无论是老高的精神方面亦或者是音乐上的技巧感情方面,都是一个难得的学习机会,他们自然也不会放弃。
秦诗更是从没见过现场录歌的情况,对眼前这一幕也是充满好奇,当即也是在那里好好的观摩着。
从早上一直录制到下午,老高几人俨然已经忘记了吃午饭,就那么一直在那儿不懈的努力着,拼尽全力也要把这首《程都》给录好。
见他们几人都已经快忘记吃饭了,叶枫和秦诗悄然退了出去,给大家一人买了点儿盒饭回来了。
老高和几位乐手狼吞虎咽的吃过之后,再次投入了新歌的录制过程之中。
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看的叶枫佩服不已。
讲真,要是让他这么废寝忘食的工作,不是一般的事儿他还真的坚持不下来。
一直到晚上六点多,天都已经昏暗下来的时候,老高几人终于录制出了一个让他相当满意的版本。
老高将这个版本的放给众人一听,大家都是点点头,脸上赞色不已。
这份最终完成的版本和最初的那一个版本,不说天壤之别,也是有着一定差距的。
相比起最初的那个版本,最终完成版的无论是在技巧亦或者是情感表达的方面,都相当的到位,可以说,就这么一首歌拿出去,不说大火,小火是肯定的!
“怎么样?”
众人听完之后,老高有些期待的看向大家。
这可是他目前完成的最为完美的一个版本,就连他自己也是相当的满意。
众人都没说话,齐齐竖了一个大拇指。
老高顿时放心下来,哈哈一笑,道:“那就好!”
522。第522章 《世间始终你好》
老高顿时放心下来,高声说了一句:“那就好!”
然后环顾四周,见大家精神都不是挺好,也明白自己这一天录制下来,实在是亏待了这些人,当即就笑道:“行了,《程都》也录制好了,今儿也对不住各位了,走,为了表示歉意,今晚上我就请大家吃个饭,也算是庆祝一下吧。”
“这感情好。”叶枫笑了一句。
大家此刻心情都不错,也正是饭点,自然不会拒绝这种事情,当即都欣然答应。
老高随意在附近挑了一家四星级酒店,众人大吃大喝一番,花了小一万块钱。
宾主尽欢,离开之前,老高很真诚的感谢了一下叶枫,道:
“枫子,这次真的要谢谢你了,帮我写出这么一首好歌来,我有预感,这首歌一定会大火的!”
“那感情好!”叶枫哈哈一笑。
在前世,赵雷原本只是个没多少名气的音乐人,即便作品不错,却也没有到那种大众都知道的地步,而在唱了一首《程都》之后,立马爆红!
走上街头小巷,几乎随处都能听见从各个地方角落里传出来的《程都》这首歌,而赵雷的名气,也就像是被一阵狂风刮过一般,被全国各地的音乐人和路人党皆知,堪称是大红大紫!
从这个角度说来,老高的话也没什么错,《程都》注定是一首会大火的歌!
和老高一行人告别之后,叶枫众人就再次坐着鹿茸的车回到了酒店。
“我明儿就把《射雕英雄传》主题曲的歌词写出来,你俩到时候过来一趟商量下曲子怎么做。”叶枫在下车之前冲鹿茸和唐糖道。
“没问题。”鹿茸点头道。
叶枫点头,携手秦诗一起走进了酒店。
翌日,清晨。
秦诗从睡眠中醒来,就发现叶枫不知何时已经起了床,正在房间里的桌子上埋头写着什么东西。
中性笔在稿纸上摩擦发出的沙沙声音,在清晨悦耳好听,自有一股美好蕴藏其间。
“这么早就在写呢?”
秦诗揉了揉还有些惺忪的睡眼,柔声问道。
叶枫回头冲她露出一个笑容,道:“是啊,来这边也好几天了,再不写就得耽误你回燕京学习的计划了。”
“你现在才想起来不能耽误我的学习计划啊?”秦诗闻言,没好气的嗔了一句。
叶枫嘿嘿一笑,“这不是忙着给老高写歌呢吗?”
秦诗莞尔一笑,倒也没放心上,掀开被子爬起来,仅穿着一身睡衣就来到了叶枫身后,看他这么早忙着写什么呢。
秦诗一看,就看见稿纸上的几个标题字样写着六个字:世间始终你好。
她一愣,奇怪问道:“叶枫,这是你给《射雕英雄传》写的新歌吗?”
“对啊,这是主题曲。”叶枫点头。
《世间始终你好》这首歌,在前世本来是《射雕英雄传之华山论剑》的主题曲,后来被星爷给放在了新电影《美人鱼》做宣传曲,知名度可谓相当不错。
在前世中,《世间始终你好》这首歌有好几个版本,叶枫个人最喜欢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