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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界,我更是早已被打上了王氏集团姑爷子的标签,然而这时,身为大小姐亲生父亲的王振华,却忽然问我,是不是在外面有许多女人。
这尼玛的,我要怎么回答?
说有?
那他不得抽死我啊!
若说没有的话,那不是撒谎吗,我良心难安啊,最主要的是,我特么确实是有啊!
我忍不住咽了口吐沫,然而,就在我无比纠结,进退两难之际,王振华却是忽然‘哈哈’一笑,然后说道:“于飞,你年纪轻轻便如此优秀,将来必是人中龙凤,就算是有几个女人也不过为。于飞我问你,为什么这男人,为什么都想要赚更多的钱,做更大的官?”
我闻言挠了挠头,然后说:“因为……想过更好的生活,想受更多的人尊敬?想要得到更高的社会地位?”
“错!”哪想到王振华却摇了摇头,然后一脸笑意的说道:“当钱多到一定地步的时候,对于我们来讲,只不过是一串数字罢了,而之所以有钱人还想更有钱,那是因为,他们想征服更多的女人,你记住,男人所做的任何事,包括想赚更多的钱,相做更大的官,都是因为当他们身份地位提高之后,可以拥有更多的女人,可以让更多的女人为他们而倾倒,于飞,你现在懂了吗?”
听到他的话之后我顿时心头一震,甚至忽然有了一种茅塞顿开,顿悟了人生真谛的感觉。
我去,原来王振华和我是同道中人啊!
麻痹的,这王振华的逻辑,简直是神了,这简直就他妈是神回复啊!
而且,这时我也为自己能拥有一位如此开明大义的老丈人而感到无比的庆幸,这样开明大义的老丈人,上哪找去啊!
“咕噜!”
我忍不住咽了口吐沫,正不知该如何接话呢,他却忽然说:“你看刚才的寻芳怎么样?”
“寻芳?”我眼珠子一转,然后说:“寻芳阿姨是个好女人,和叔叔很般配!”
不是我吹牛逼,论拍马屁,我于飞若论第二,那绝对没人敢说自己第一。
只是尼玛,正所谓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哪想到我这一句马屁刚刚拍完,王振华却面露古怪之色,用眼角余光瞄了我一眼,然后说:“谁告诉你那是我的女人的?”
“呃……”我闻言一怔,然后有些疑惑的挠了挠头,小心翼翼的问:“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他摇了摇头,说:“寻芳这孩子,是从小在我王家长大的,而且,你怎么可以管她叫阿姨呢,她今年才比怡人大三岁,才26岁而已,只不过是和怡人类型不成,从小长得比较成熟大气罢了。而寻芳呢,也是我家的童养媳,本来是我准备养大,给我那大儿子当媳妇的。但哪想到,我那大儿子和小儿子从小就得了脑瘫,现在大儿子的智商都不超过八岁,唉,也是可怜了寻芳了,跟了我那大儿子,就相当守活寡啊!”
我闻言瞬间就懵了。
卧槽,寻芳竟然不是王振华的女人,而是大小姐大弟弟的老婆?
这尼玛的,看来是我闹误会了。
童养媳这个词我听过,就是说有些女孩被领养后,长大了就要嫁给领养家庭的孩子,一般他们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所以感情如兄妹,长大了结婚后,感情也会很好,不会像其余的夫妻总是争吵,因为他们更了解彼此,更知道对方心里想的是什么,也知道对方更想要的是什么!
但我却没想到,寻芳竟然是王家的童养媳!
而且,还是一个脑瘫儿的童养媳!
最他妈主要的是,大小姐的大弟弟是脑瘫,智商顶多八岁,虽然身体可能发育的很成熟,但却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做。而王振华,竟然叫寻芳整日陪在自己身边,照顾自己。
难道,这是父带子过,父亲帮助自己的儿媳妇,帮助自己的儿子……
想到此间我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心说尼玛的,这有点邪恶,有点乱套啊!
王振华见我怔在原地,一脸的惊愕显然就想到我误会了,当即就摇头,说:“寻芳和我感情极好,打小我就把她当亲女儿看待,对经商也极有头脑,在我还没倒下的时候,就帮了我不少忙,在我倒下的这段时间,也一直在帮助怡人,我们两人亲如父女,所以我啊,是真想给她再次找一个好归宿啊,跟了我那个傻儿子,真是误了她!”
“哦,是这样!”我点了点头,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心说看来是我邪恶了。
不过,王振华和我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他先是给我灌输男人可以有很多女人,甚至如果没有很多女人,那就是不成功,没钱没地位的意思。
之后,又说他大儿子脑瘫,却有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守着活寡。
然后又跟我说,想给她找个好的归宿,不想继续误她!
这尼玛,难道,他这是想将寻芳嫁给我的节奏?
只是卧槽,我将来不是要娶大小姐的吗?难道,这王振华竟然开明的,要将自己的女儿是儿媳妇,一起嫁给我?
这尼玛就有点刺激了啊!
我忍不住咽了口吐沫,脸上更是布满了纠结的神色,心说,我到底应不应该答应呢?
若是答应了,那对于大小姐是不是有点不公平,且王振华会不会觉得我很花心?
但若是不答应的话,那寻芳就可怜了,要一直陪在那个脑瘫傻子的身边!
正所谓救人一命胜在七级浮屠,虽然我这不算是救人命,但怎么也算是救寻芳于水深火热,寂寞难耐之中吧?
想到此间我便一咬牙,心说妈的,不就是多找一个女人么,有什么大不了的,以我于飞的能力,别说是一个,十个八个都没问题!
且,看着寻芳每日里在寂寞难耐中挣扎,我于心何忍啊!
我一拍大腿,刚要开口,但王振华却先我一步,率先开口说:“于飞,你觉得,你和怡人般配吗?”
我闻言一怔,全然没想到,他竟然会话锋一转,问我一句这样没头没脑的话。
不过,若是以前,我肯定会被他问的无地自容,因为,和王家比起来,我确实是个穷小子,想要娶王家的大小姐,那绝对是痴心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但如今的我,早已不是从前的我了,无论是心境,还是眼界,都要比以前高的多。
我的心境,早已不再淤泥于钱财之中,我有更远大的理想,那就是变强,拥有足够守护我想要守护的一切的力量。不过,这种力量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我的这个梦想,想必更不会被常人所认可。
他们追求的,是钱财,是权势,和我的路不同,所以,我也不强求别人能理解我!
不过,别人不理解我,不懂我,又能怎么样呢?
我不求所有人都能懂我,只要大小姐懂我,且真心愿意嫁给我,那便足以!
而且,生活,怎能只有眼前的苟且,却看不到远方的梦想与诗歌呢?
想到这里我淡然一笑,然后说道:“嗯,我觉得我们很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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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我虽然和大小姐相识的时间不长,只有半年而已。
但就是在这半年间,我们共同经历了生死,一起走过了彼此最灰暗的时光。
是我,在王家最艰难的时候站了出来,替大小姐遮风挡雨,扶王家大夏之将倾,拯救乾坤之既倒!
而在我最艰难,宛若过街老鼠一般几乎人人喊打,无处藏身之际,是大小姐为我提供了住所,给我提供了一个可以躲避外面风言风语,可以安享宁静的港湾!
所以,我们自然而然的相爱了。
虽从未对彼此说过我爱你,但是,我们的心,却早已在一起。且我觉得,一个认可的眼神,一个鼓励的目光,一次温柔的凝视,便是最好的表白。
所以我才会开口,大言不惭的说,我觉得,我们很般配!
这并不能说是我脸皮厚,也不能说是我在说大话,抬高了自己,因为我和大小姐,确实很般配,她懂我,我也懂她,这样的我们,如何会不般配?
但哪想到王振华听到我的话之后却是一怔,然后一脸古怪的看了我一眼,摇头苦笑道:“呵呵,于飞,你……”
他说道这里摇头苦笑,一副很无语的样子,随后继续说道:“你的事,我都已经知道了。”
“我的事?什么事?”我闻言皱了皱眉头,因为,我的心里忽然有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就是你身份的事!”王振华深吸了一口气,随即在我的注视下慢慢起身,披上了衣服。
而后,这个刚刚苏醒没几天,就连路都走不了多远的中年男人竟然在我惊愕的注视下站了起来,动作极其娴熟的为自己系好了扣子,然后很利索的走到了茶几前,给自己倒了杯茶。
他路走的很利索,哪里还有刚刚醒来,步履阑珊,每走一步都要费尽力气的模样?
看到这一幕后我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这几天,我虽然也时常给王振华按摩,但是我却并没有仔细探查他的身体,因为我对自己的医术很有信心,我既然说他在我的按摩下一周就可以恢复,那么,就得等一周!
但哪里想到,这才几天的时间,他竟然就可以下地行走了,而且,看其走路时自然的模样,似乎病情早已恢复了?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在暗中还有别人为他治疗过?
想到这里我眯起了眼睛看向了他,而他显然看出了我心中的疑惑,爽朗一笑,说道:“我王家当年怎么说也是燕京第四大家族,我交好一些神医,也是无可厚非!”
他说道这里抿了一口茶,然后继续说道:“于飞,虽然你救了我,我应该很感激你才对,但是,感激,并不代表着,我便会将自己的女儿推入万丈深渊啊!”
我闻言心头巨震,因为这一刻,我已经知道他要说什么了。
只是我料到,王振华居然是这样的人!
果然,几乎是我的想法刚刚落下,就听王振华继续说道:“唉,于飞,你也不要怪我,我又怎么不想将怡人嫁给你呢?你年纪轻轻,便如此有为,将来的前途必然不可限量。可是你别忘了,你还有一个身份,那便是在逃杀人犯啊!这个身份太敏感了,且我王家乃是大家族,怎么可能将家里的大小姐,未来王氏集团的继承人,嫁给一个杀人犯,而且还是在逃的?若是你刚刚杀人之际,我王家动用一切关系,将这件事压下去也就算了。但现在,各大媒体都已将此事报道开了,你是杀人犯的事,几乎人尽皆知,你这样……”
他摇了摇头,然后说:“于飞,不要怪我,我不仅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不仅是王家的家主,我更是一个父亲啊,一个做父亲的,怎能忍心将自己的女儿推入万丈深渊?只希望,你不要怪我吧!”
那一瞬间,我什么都明白了。
是啊,我于飞,确实是一个在逃杀人犯,我于飞,确实是一个穷小子,这几天我一直住在王家的庄园里,几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几乎都忘记了我的这个身份。
但这些都没什么,令我没想到的是,王振华,居然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他这样,算是过河拆桥么?
在我治好了他之后,他便将我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