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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衣角~最近堕落又有了个新的思路,是玄幻方面的文文,想征求一下老朋友们的兴趣。
玄幻类型的文,大家是喜欢过程NP,结局NP的?还是过程1对1,结局1对1的呢?还是说两者都可以呢?偏重升级流还是感情戏呢?
至于大众流那种过程NP结局1对1的,实在是太伤感情了,堕落个人不太爱好,会有亲喜欢这样的咩?
迫入江湖 第二十四章 拉拉小手
见夜长留吃瘪,尤其是吃在他的美色之下,妖孽心下舒爽,当即大步流星的转回屏风,之前引人垂涎的坐姿丢到了九霄云外,在台下众人哑然的目光中毫不客气的翘起二郎腿,墨香折扇在胸前有一搭没一搭的忽闪,露出一双饶有趣味的桃花眸,眼帘微垂,眸中一抹一闪即逝的深意。
夜长留被那惊世的姿容晃了晃眼,待到头脑清醒起来,人已经站在了台上。
对面那个连胜N场的云公子见她上来,本来一窥妖孽真容,笑的眉不见眼的表情便收了收,对着她颇为自矜的点了点头。站在事先准备好的梨花桌前,大笔一挥,蘸饱浓墨,率先开口道:“不知这位兄台是想要文斗还是武斗?”
夜长留下意识的想要回一句武斗,眼角瞥到妖孽似笑非笑的神采,连忙临场改口:“文斗为何,武斗为何?”
“文斗自然是琴棋书画,至于武斗嘛……”云公子上上下下将夜长留打量一遍,解下腰间长剑放在桌上,洒然一笑道:“看阁下手无缚鸡之力,武斗未免显得在下以大欺小,不如你我请胭脂姑娘赐题,一炷香内各做一诗,而后交给大家品评,公平公正,一场定胜负,如何?”
诗词歌赋,均是天下才子必备功课,而诗作为其中之首,短短数句中,涉及考量的方面却是最多的,而题目又由外人所出,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即便云公子博学之名在外,也难以叫人强说一句以大欺小。
夜长留用同样的眼神看了看云公子那五尺身长,生怕自己手下没个轻重,以及同情对方被妖孽耍的团团转,心有戚戚的点头同意。
泉儿转身走进屏风,片刻后转身出来,轻声笑道:“我家小姐说了,既然二位公子如此有心,不如以‘情’之一字为题如何?”
云公子眼睛一亮,唇角噙了志在必得的笑意,凝眉思索片刻,便低头笔走龙蛇的在纸上挥洒起来。台下诸人在心中自己实验一番,也觉得这题目出的太过简单:情之一字固然难解,但亲情友情皆为情字,有了这样展示仁孝,又不可能会有什么大错的题目,云公子定然会好好发挥,这一发挥之下,恐怕也就没夜长留什么事了。
台上气氛顿时凝重起来,一炷香刚燃了一半,云公子便已收手微笑,任泉儿将他所作诗词字字念出,在场下众人一脸不甘却又不得不承认他文采的懊恼中,得意洋洋的冲着夜长留拱了拱手。
在他看来,一炷香都过了一半,夜长留却连笔墨都没有准备,惨败已是定局。更别提他那首读起来唇齿留香的诗词,更是可以起到摧毁对手信心的作用,等到这人下场,那千金难见的胭脂就必定要归他所有了!
夜长留也在品味云公子作的这首凭吊亲人的诗词,可以称之为字字血泪,真情实意流于笔尖,却引得她连连摇头,最后幽幽的叹了口气。
云公子浓眉深锁:“阁下为何叹息?”
夜长留轻轻地鼓了鼓掌,“好诗好词,只是不知道,这样凭吊亲人的诗词,用在讨红颜欢心上,您家故去的亲人可否瞑目啊。”
这大帽子扣的甚重,隐隐指摘云公子毫无孝心,云公子那沾沾自喜的脸色顿时铁青,恨声道:“阁下做不出诗词,又何苦自取其辱的找这些无凭无据的理由?”
夜长留却没再看他一眼,抬脚向着屏风行去,声音不高不低,无波无谰,仿佛只是随口吟道,却道尽了千万世的痴情:
“三生谁更问前因,一念缠绵泣鬼神。缘尽犹寻泉下路,魂归宛见梦中人。”
话语一落,夜长留人已转进屏风,笑意盈盈的与那略略惊讶的妖孽对视,随即拉了对方的手,在他眼帘上轻轻一吻,手中银光一闪,单手环着对方腰肢,从台上一跃而下,翩若惊鸿的身影闪了闪,混进因诗词而怔愣的密集人流中,转眼间不见了踪影。
迫入江湖 第二十五章 真情实意
转眼天白。
昨夜在妖孽的指引下,找到的伪装成茶楼的红楼分舵之一中,夜长留正衣冠整齐的坐在二楼书桌前。
她手中正翻着一本妖孽要求她背熟的人物关系表,上面滴水不漏的记载了她那未来‘夫君’狼王的兵权忌讳,脉络派系,以及蛮夷宫廷中一些鲜有人知的秘闻。这薄薄的一册,拿在手上甚是轻松,却不知道要多少人命才换的回来。
故此,夜长留看的很是专心,她的身手在这个身体上发挥不出八成的实力,更别提这个世界还有那些玄而又玄的内力。《惊鸿》中虽然提及过这一茬,但不过是一句轻飘飘的叙述,连那狼王什么性格都没有多费笔墨。在没有任何提示的前提下,想要完完整整的生活一年,之后假死逃出,还要狼王对她的死耿耿于怀……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是极难。
从手上这份资料来看,那狼王若是个温和可亲的也就罢了,可他偏偏性格诡异,喜怒无常,脾气暴虐,酷爱杀人,之前娶过六房妻子,竟无一能熬过新婚之夜的,扔出来的尸首虽然有专人立刻处理,但还是在这册子上看出了残忍血腥的机锋。
妖孽侧卧在不远处的雕花木床上,单手托腮,眼角有些微红,就这样定定的将夜长留看了一夜。
他从没想过,两个人在一起,即使不行那鱼水之欢,也是极为快活的,这种快活无关肉体,而是一种奇怪的安心。以往他从不愿涉及这些儿女私情,一是因为女子娇娇弱弱太过麻烦,除了令他厌烦之外,根本勾不起他一丝一毫的怜惜之心;二则是生怕对方乖巧缠人,到时候厌恶都来不及,可当真碰上了夜长留这么一个万花丛中过的,不甘心的反倒成了他。
坐在桌前的夜长留动了动,确定自己将书中所有内容牢记于心,这才起身望向似笑非笑的妖孽,看着对方通红如兔子的眼睛,心中微微一动,像是沾了水的棉花,湿润又沉重,面上却是半分不显,她没有说那些虚伪之词的感谢,只是对着对方轻轻一笑。
妖孽眨了眨眼睛,抬手揉了揉眼帘,漫不经心的打了个哈欠:“你这次嫁去蛮夷,多久回来?”这么难得的同类,可不能就这么一去不回了。
“一年。”夜长留一撩衣衫,在床边坐下,说的甚是笃定。
妖孽故作轻松的哼了哼,那绝美的笑靥,沁着些许犹豫,桃花眸潋滟生波,似有千言万语,却又被小心的掩盖住,不曾伤及夜长留一丝一毫的自尊,玩笑一般道:“嗯哼……蛮夷之地,无聊透顶,可需要陪嫁?”
夜长留哈哈大笑:“倒要听听是什么陪嫁?”
妖孽颇有些不自在的侧了侧首,绝美的脸孔竟少见的染了一抹绯红,薄唇抿成一线,眼神四处游移,有些紧张的局促:“你……咳,可要本尊……和你一同去么?”
可要本尊和你一同去么……
直到出了茶楼,回了云府,坐在闺房内,夜长留耳边依然萦绕着这句令人心旌神摇的话语,脑中回放着当时对方难掩别扭的可爱的神情。
心中一暖,唇角不自觉的挂了一抹温柔的笑意。
与此同时,茶楼内侧卧着的妖孽几乎在夜长留出门的一刹那,就身子一歪的栽倒在凉滑的锦被上,掩着唇咳了咳,雪白的手指见猩红点点,他不耐的皱了皱眉头,嫌弃的从袖中掏出块手帕,一根根手指仔细的擦拭着。
“尊主,您原本内伤未愈,今日强行出关,百日辛苦毁为一旦,何必?幸亏那人还算知趣,若当真要您随行,且不说红楼事务繁杂,只说您的身体……”
空荡的屋中,一抹黑色的人影乍现,单膝跪在床前,身躯绷得笔直,恭恭敬敬的呈上一条锦帕。这一句‘何必’掷地有声,压抑着磅礴的怒气,显然是问话之人极替自家主子感到不值。
妖孽笑了笑,回想着夜长留方才片刻的动容,惬意的抬手拭过唇角的猩红,明明内伤深重的躺在这里动弹不得,出口却仍是不容抗拒:“本尊只知她要我去,我便去,本尊要去,便没人能拦得住我。她既然拒绝,便就罢了,其他的不用你管。”
数日之后,云家奉旨女儿远嫁蛮夷,皇上念及蛮夷清苦,体恤云家忠心,特赐禁卫军一百随行,金银十三箱,珠钗美玉不计其数。出嫁当日,京城百姓纷纷围观,除了不懂事的孩童之外,大多面色凝重,偶有善良女子感同身受的替轿中人哭泣,大红的轿子放置在队伍中间,一行数百余人,浩浩荡荡的出了京城。
迫入江湖 第二十六章 变态美少男
就在京城中人仍对云家嫁女一事议论纷纷,朝廷上对云家的贡献歌功颂德,边疆附近水深火热的百姓们对夜长留又是感激又是怜悯的时候,云家却是乌云滚滚:云家老爷强撑了笑脸从朝堂上回来,身后心腹把圣上赏赐下的那点金银放进被夜长留搬得风卷残云的库房,却连个角落都填不满,云家老爷心痛的老脸皱成了菊花。
偏偏女儿云浅惜又给女婿洛秋华找各种借口撵了出来,气愤之下又从库房扣走了最后一点油水出去穿金戴银,简直是往他的伤口上撒盐,邪火顿时有了地方喷发,把个娇花儿一般的云浅惜数落的没头没脸,云浅惜从小到大哪受过这般委屈,也顾不上大家闺秀的面子,提着裙角飞奔出了云家,闹来闹去的要跳河,到最后死是肯定没死成的,反倒是平白叫人看了好大一番笑话。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也不知云家惹了什么了不得的江湖人士,竟将云家女儿私下里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心斗角全部手抄成书,满大街的发布。自此,云家十小姐的美名被孩童编成儿歌四处传扬,而云家九小姐反而成了儿歌中最大的反派和笑柄。
与此同时,边疆上多了一个新面孔的商人。他性喜白衣,出手大方,交易的都是最为上等的货物,中原的美酒,中原的丝绸,中原的器皿,换回蛮夷的毛皮和骏马,价格亲民,质量优厚,虽然长得英俊潇洒,乍看上去如同中原哪家的公子一般,为人却是极为豪爽,极快的在蛮族民众间积累起了一定的人气。
而身处在大红花轿中的夜长留,更是没有新娘子应该有的任何一点羞涩或者恐惧,整日坐在花轿内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无事时与随行的侍卫丫鬟们插科打诨,感情好的称兄道弟,日子过得更似神仙。等花轿晃晃悠悠的到了地方,大红盖头随手一丢,凤眸一挑,唇角含笑,迈步走下轿来,唇红齿白,邪魅妖娆,以往那仿若营养不良的单薄身材总算谈得上颇为窈窕,这一路上生生胖了不止三斤。
虽说夜长留出嫁之前被皇上收做了干女儿,还起了个什么和硕之类的封号,但究竟怎么回事,大家心里都一清二楚。故此,草原上可汗的皇后也就没有亲自迎接,而是由狼王千岁的亲娘露珠儿远远地打量了一番。
露珠儿本就是中原人,平日吃喝用度也一向是中原的习俗,她自持身份的坐在轿中,年过四十,却还是珠圆玉润,保养得当,处处透着一股与蛮夷之地的女子绝不相同的风情,染着丹蔻的尾指挑着轿帘,看着不远处正与侍卫们依依惜别的夜长留,眸中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