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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领众数梨园子弟歌姬,引裳弄舞。
她舞步轻轻,动作轻盈,六月清风拂来,也浮动暗香黄昏。面若秋嫦,肤色胜雪,凝脂若水,一身轻灵空灵,仿佛深得百河泾川之水气灵秀,于斯于时,宛若常年身居的广寒仙子也不过如此。
轩衣在此之前,一直觉得蓬莱仙岛仙琦仙子——也就是他的母亲,她是六界之中是最美的,可是,他错了,他把话说的太满了。
没错,她就是名留千古的杨玉环,她的如仙幻舞——霓裳羽衣更是名重京华。
轩衣只是看了一眼,把她的印像早已完完整整的拓印在脑海里,身负重任,不便久留,便倏然之间乘风而去。
可是奇怪的是,轩衣手中的小木偶像是那么酷似杨玉环。
六月风习习而来,长安青柳已经没有春天那么绿了。炎热的天气,稀稀疏疏撩起的炊烟,随风动荡,犹如现在的局势一般。
而今的长安往日繁华的早已消失殆尽,高大的举世华唐宫殿好似充斥着腐败的空壳。
轩衣很累。他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不是不知道到了哪里,而是到了哪里——哪里就有受过战乱的痕迹。
他看了怀里的小木偶一眼,心神又仿佛安定了下来,又有了动力了。
第七章 ;初遇贵妃
轩衣是一个魔。
但是他是在仙界长大,一千年来尽吸收天地仙气,半魔半仙,仙魔结合之体,得天独厚的得到了魔与仙两者强大的基因。
不过成仙化魔,只在轩衣一念之间。
轩衣从小接受不周仙老的谆谆教诲,当然不会成魔,成仙的机会当然很大。但是现在他已然是仙了。
他作为一位小仙,就有了预知未来的本能。他知道唐朝的一切:唐朝历唐太宗的“贞观之治”、武则天及唐玄宗的“开元之治”后,国力大增,达到开元年间的鼎盛状态,史无前例。
自安史之乱后,一切成果全部颠覆!
轩衣是一个在不周山呆了千年的魔,若不是自身修练千年之身,也无法知道一切,预测未来,可是有些东西不是都要靠仙法与魔术,还要脚踏实地的实践。
言归正传。
安禄山正是因为兵权在握,才敢胆大妄为的起兵造反。
天宝中期,安禄山一人兼任平卢、范阳、河东三镇。
天宝十四年十一月初九,安禄山联合同罗、奚、契丹、室韦、突厥等民族组成共十五万万的士兵,号称二十万,在蓟城南郊誓师,以“忧国之危”,奉密诏讨伐杨国忠为名于范阳起兵。
本来平静的清波澈如明镜,霎时间风起云涌,雷雨惊变。
轩衣在浩冥冥的天穹上,看着下面的流离于战火的黎民百姓,他的心不知道被什么刺痛了,钢针般的痛。
他原以为这里还是长安,因为长安很大,好像孙悟空逃不出如来的五指山。
但是他错了,他不是大闹天宫的孙猴子,长安也不是如来的五指山,他到了,他终于到了范阳,他的轩剑之鞘就在范阳。
在空中横旋数千里,他看到了一个数十万的兵团,密密杂杂的军营帐篷,数十万军队排成好几万队操练着,操练吼声惊似天雷。而这些军队就是气势浩浩荡荡的,夺取天下政权的勇猛奇兵“曳落河”!
风旗猎猎。
白色的帐篷前都插有写着大大的“安”字旗,有些还有一些看不懂的鬼画符,大概是一些胡人的字体吧。
轩衣看到了一个很大的帐篷,常有一些衣着奇怪的情报密员进进出出,因此料到了那里肯定是安禄山的帅营——主帅帐篷。
现在是朗朗白天,如果直接降落地下,必被人识破天机。
很快,日已西斜,天色早已暗淡,虽然在战乱,天空还是很美的,因为有繁星,零零点点布洒在天际,甚是清灵。
但是轩衣的心仍放在寻找剑鞘之上。
轩衣紧握着轩剑,轩剑在阳光的照耀下,又呈现出一道紫色的异芒,直直射入自己的眼睛里。
第八章 ;初遇贵妃
轩衣口念着仙踪云的口诀,安然落地。
此时他在主营之外,还好这边未有重兵把守。
只见帐篷之内,灯影幛幛,人影闪动,气语轻微,但轩衣竖起耳朵,也能听到他们的谈话,轩衣用仙指轻轻在白壁上划一圈,那一圈碎布竟倏然脱落,里面的情景一览无遗。
一个气质粗狂的男子,拿起一杯鲜美的马奶酒,痛快的一饮而尽,对着旁边异常肥胖的中年男子道:“大哥,自从去年十一月初九起兵,到现在已有些时日了,我真的很想马上拿下唐朝整个江山。大哥,到时候,你就是一国国君了,你就可以好好享用杨玉环了。”
那男的笑了,笑的极为猥琐。
肥胖的中年人把一碗滚烫的马奶酒递到嘴边,又放下了道:“土狼,你就是太心急了,天下局势一时还难以断定,郭子仪领兵善有策略,此人乃是心腹之患!不过,当年巧见贵妃醉酒之美态,至今仍使我辗转反侧啊,亏我安禄山,手握重兵,骁勇善战,偏偏陛下不赏识我,奈何,只不过杨国忠气焰过于嚣张,实难咽下这口气。”
安禄山狠狠的痛饮着手中的马奶酒,恶狠狠的碎道。
他又把一杯马奶酒狂饮下肚,肚里响起“咕噜咕噜”的声音,重达300多斤的他,的确有魄力!
史思明用用衣袖擦了擦嘴边残余的酒汁,痛痛快快的道:“土狼将会永远追随大哥你啊。若违此誓,五马分尸,死无葬身之地。大哥,你放心吧,我一定帮你诛灭郭子仪。”
帐内有数盏狼油灯,使得帐篷里亮如白昼。
白壁上挂着一件战袍,中间是一个中原以及边界的战图,桌上有一堆沙盘,零零落落插着小旗,靠壁还有一把数百斤重的大刀,安禄山以前就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骁勇善战的将领,打过胜战无数。
现在他反叛起来,正如猛虎反扑,谁也受不了这重重一咬,大唐就是一个肥的流油的大绵羊,谁不知道它的肉有多鲜美可口!
可是剑鞘?安禄山会把它放在哪里,轩衣想到了他的此行目的,其实他没忘,也不敢忘。此鞘系天下苍生的福址,六界的安宁。
轩衣想到了这里,便走了进去,他的仙步奇快无比,连门口的守卫也无法察觉,犹如一阵清风“飕飕”而过。
轩衣早已站在他们的面前。
他们的眼睛瞪如牛眼一般,但安禄山还是依然面不改色道:“你是何人,怎么进来的?”
只有史思明有点愕然,但也高声一叫:“有刺客,”霎时间,门卫冲进来了。
史思明继续狠狠责备道:“你们是干什么吃的,没用的东西!白养你们这群饭桶!他是怎么进来的?”
“我们兄弟在外严密把守,不可能有人进来,如果有,也只是风啊?!”
其中一个小头目辩驳道,当然史思明的痛责声源源不断,但是不久所有人的目光投向这位俊朗不凡的少年,仙风侠骨,面若中秋之月。
“你到底是谁?”
土狼冲轩衣狠狠的喝道。
轩衣紧握着手中的轩剑,目光冷冷的逼视着他。
第九章 ;初试剑锋
轩衣被重兵包围了。
对于常人来说,只能说是生死一线了,而对轩衣来说,只是一个小小的一碟菜。
轩衣脸色从容,没有正面回答安禄山的问题,只是吐了一句:“把轩剑鞘给我。”
安禄山皱着眉头,暗暗思索:“轩剑鞘?”
只见史思明走近一步贴着安禄山的耳边道:“是当年攻打南诏国时的战利品,相传里面有旷世奇学——轩步流云剑法,一旦有它的人,便可永远称霸天下。这个少年可能是玄宗派来的奸细。”
说完之后,史思明向门卫吼道:“把这个刺客给我抓起来!”
数十个门卫一拥而上,意欲把轩衣扑倒在地。
轩衣身手及其敏捷,“嗖”的一声,很快到达安禄山的身后,没有人看到他是怎么躲的,轩衣没有用到仙法,因为他时时刻刻谨记师父的告诫!
他在安禄山的身后,仍是一脸从容,淡淡的道:“请把剑鞘给我。”
可想而知,安禄山的神情是惊愕,虽然他征战沙场那么多年,他从没遇到过身手如此敏捷的侠客。
当然精打细算的安禄山有了一个计谋:用剑鞘买一个旷世奇才。
安禄山想收买轩衣,帮他早日打下一片大唐江山。
安禄山甚是狡黠的道:“剑鞘,我有,不过有个条件。”
他把条件二字重音拉的很长,生怕少年听不懂他的话。
轩衣早料到此,便说:“什么条件?”
安禄山喜出望外的道:“做我麾下先锋将军,我安禄山绝不会亏待于你,让你享尽人间美女和金银。”
确实是一个可观的优厚待遇,令安禄山没想到的是,这位看起来血气方刚的少年竟然会拒绝!
“我不想做你的麾下先锋将军,我只要剑鞘。”
轩衣冷冷的逼视着他。
话虽短,但语气坚定。
安禄山示意让史思明拿出剑鞘,只见他从银色铁箱中取一个金色雕龙剑鞘,就是这把———里面刻有轩步流云剑法。
当然安禄山无从得知这一点,只是有听过一些传说而已,听此少年的认真程度,安禄山相信里面真有传说的剑法。
安禄山手握着剑鞘,递在轩衣的面前,微笑的道:“只要你成为我的麾下将军,助我成功坐上大燕皇帝的龙位,这个举世轩剑之鞘就是你的了。哈哈哈……”
说此时,那时快,剑鞘已在轩衣的手里,谁也没有清清楚楚的看到他是如何拿到的。
因为安禄山把剑鞘撰在手里,很紧,从来没有人能够在他手里夺走任何东西,安禄山力大无穷。
但是他现在徒留愕然。
“谢了。”
轩衣颇似得意的说了一声,但人们还是看不出他脸上表情有何变化,因为他脸色依然凝重。
轩衣正欲往帐外走。
“快捉住他,捉住他的人赏一百黄金。”
安禄山话音刚落,轩衣已跑出一丈之外。
但是几十万的“曳落河”战士,密密麻麻蜂拥而来,把轩衣围住了。
轩衣眉头皱也不皱一下,打算以一人之力,抵抗着这数万的“曳落河”兵士。
第十章 ;初试剑锋
试想,不用仙法,一人敌几十万兵马,可谓是神话。
当然,神话就是这么发生了……
曳落河军团如蚂蚁般嗨呀呀的冲刺着,轩衣站在那一丈之地,至今未离半步。
黑压压的一片如车撵过,几十万把大刀齐齐疯砍,轩衣屏息沉着,脸色依然凝重,独身一把轩剑,可御万敌,左躲右闪,前击后攻,剑法之快,无人能敌,就算是几十万之众,也只是不周山的一缕青烟。
轩衣大劲拼杀,但从未用仙法,“一夫当关,万夫莫敌”,大概来源于此吧。
骁勇善战的曳落河战士,在轩衣面前若似细沙,剑法之快,无人预测,每一剑只是点到为止,“乒乒乓乓……”
轩衣举起轩剑,七步成招,剑法犀利,剑尖刺穿曳落河战士是刀尖之上。
不时又甩起九部流云环,九九八十一式,或腾或翻,亦起亦落,虽招招未涉及到仙法,却步步剑招,清气逼人,仙力震地,避之尖锐,攻之钝弱,强中有攻,弱中亦防。
剑法若星云惊动,若流云般迅速,歩胜光电。
英姿肃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