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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马德里………苏黎世………东京,在这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有我最亲的人,可惜,后来,我们甚少联络,我甚至不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独身或是有了家业。
曾几何时,我们近在咫尺,现如今,却远隔天涯。我们曾经一起疯、一起闹、一起挨打;我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走过或青春或懵懂的年岁。
少时不识愁滋味,我们笑靥如花,如今想想,不过一场浮欢旧梦,梦醒了,我们各奔东西,从前笑过闹过、哭过疼过的日子,就像是长翅膀飞了;又像是被风吹散的薄雾,了无痕迹。
………以上这一段儿,摘自我的日记。
确切地说,是20XX年,8月12号得日记。
说实话,我这人儿一般不爱写日记,懒固然是一方面儿,还有一点特别重要………如果我在日记里说了什么私密的事儿,又一不小心被人发现了,那我就连否认也是徒劳。而我这人儿一向比较聪明,所以坚决不干这种能让人抓住把柄的事儿。
不过我这人还是比较感伤的,尤其经历了一次次的离别,我那颗坚强的心脏也有些堵得慌,又没处发泄,因此我只能写点儿东西,聊表心意。
当我一气呵成,写完以上这段,我忽然觉着,其实等我真正当妈以后,即便是不出门儿,也有了一份儿职业………比方说,搞创作,小说或是散文,我自认为自个儿都特别有潜质。
话说到这儿,我们得往前倒,给您先说说,我跟顾云清送陆子言走那天儿的场景,因为我觉得,那天的事儿,还是比较值得一提的。
毕竟,那是我这辈子,倒数第二次见陆子言;您甭着急问倒数第一次是什么时候,这个,往后我指定得交代清楚。
那天的事儿,是这样儿的………
这程子,好容易清净些,可身边儿一个个都跟逃难似的离开锦城,导致我心里特别伤感,常常惆怅地仰望天空,可就是不掉眼泪儿。
陆子言走那天,我和顾云清去送了,我们没进机场,而是在机场附近碰的面儿。
陆子言拢共就带了一个小行李箱还有一台笔记本,当然后来为图方便,陆子言把笔记本也塞行李箱里了。
我很费解,因为陆子言这模样儿,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出门儿远行,充其量像是去出趟差的。
陆子言和顾云清很郑重地道别,然后又说了几句就把注意力转向我。我抬头,盯着顾云清,表示我打算要给陆子言一临别的拥抱。
我看顾云清没什么反应,就大胆地往前走,然后伸手搂了一下儿陆子言。
我搂陆子言时,一个字儿都没说,因为我觉着,以我跟陆子言这些年一起经历的而言,这时候,要是说一句“一路顺风”或者“路上小心”,都会显得太过生疏,甚至有点儿矫情,所以我干脆什么都没说。
在我抱住陆子言那一刻,陆子言的身子很明显僵了一下儿,我不太确定,陆子言这时激动的还是震惊的,但是我要做的,已经做完了………这算是我最后友好的表示,因为从那一刻,我就有预感,这可能是我跟陆子言这一生最后一次见面儿。
当然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预感不大准,但这并不影响我往后孜孜不倦地预感。
陆子言被我抱着,也没言语,这会儿,我算是尝到了相顾无言是什么滋味儿,不过由于我两都比较理性,所以没有潸然而下的泪千行。
直到陆子言离开的那一刻,我才发觉,说是送别,可我跟陆子言压根儿一句言语上的交流没有。
从当年的一句丫头,到如今恍若隔世的二十年后;我俩从腻腻歪歪的小情侣到现今的无言以对,其中滋味儿,不是几句话儿就能说得明白。
若说桥归桥路归路,其实从今儿个开始,才是我和陆子言真正的各不相干,甚至几年后,在马德里的街头偶遇,我俩几乎就像是陌生人一样,相逢却不识。
那时候的陆子言,身边儿有一姑娘,一笑起来,嘴角浅浅一弯笑,熟悉得像是我每天早上在镜子里头看见的那人。
………青梅枯萎、竹马老去,从此,我爱上的每一个人都像你。
陆子言估计算是把这话儿诠释得最为彻底一人儿。
送走陆子言,我有短暂的失落,但是不大厚道地说一句,我觉着,这对陆子言来说,无疑是最明智的决定………远离锦城这个对他而言的是非地,也远离那些过往、回忆和再也遥不可及的人、事、物。
送走陆子言后的一个礼拜,恰好是我怀孕满三个月,害喜的症状减轻,可脾气见长。
比方我和顾云清在讨论孩子姓名的时候,我坚决己见地认为,顾锦城和顾锦绣这两名字,非但吉利,而且琅琅上口;可顾云清却对这两名儿十分无语,虽然顾云清没有明确表示反对,但我估摸着,这位爷是打算先忽悠我,然后在给孩子上户口时候,改用其他名字。
除了脾气见长,我体重也见长,虽然涨幅不算太喜人,可我每每望着电子称上不断进步的数字,还是感到特别忧伤。
“爷,我要是变得特别胖,您打算怎么办?”
“不怎么办,胖点儿好,起码看着喜庆”顾云清说着,把手搭在我腰上,然后又量量,“是长了点儿”
我在顾云清俩胳膊上轮流掐了几把,“不行,我以后得控制点儿,至少不能再胖下去”
顾云清立马儿言辞否决,“那不成,不能饿着孩子”
“您倒不怕撑着我”我冷哼一声,转个身子,不去搭理顾云清。
顾云清倒是挺有耐性地凑过来,手还搭在我腰上,“要不爷陪着一块儿胖?”
“得,您吃得再多也不长肉,陪我一块儿胖?您倒是想,就是硬件差点儿”
就这么着,我每天除了吃和睡,就是散步、再不然就跟顾云清发发脾气,日子过得不充实,但挺惬意。
十月初时候,我哥做出一特别惊人的举动,惊得我妈险些食不下咽………我哥跟刘桑上民政局领证去了,且最巧的是,我哥和刘桑领证那天儿,竟然在民政局碰上了叶芳菲。
要么说,无巧不成书………叶芳菲一姐们儿在民政局干的就是这个,那天,我哥跟刘桑是最后一个,俩人刚拿着结婚证出来,就看见叶芳菲迎面而来。
由于我当时不在场,所以无论现场是惨烈或是凄厉,我都没法儿用言语给您描述出来。
我自然是清楚我哥性子,既然已经跟刘桑领证了,那甭管我哥喜不喜欢刘桑,都打算跟刘桑正经过日子;至于说我妈为什么食不下咽,还是因为刘桑那姑娘,因为那姑娘实在和顾从月长得太像、和叶芳菲也像,所以我妈摸清了我哥心思以后,心里更是难受。
这事儿发生地忒突然,突然到前一天我还在思考,怎么着才能让我哥解开心结,结果第二天,我哥就领着已经成为嫂子的刘桑回家。
刘桑本身是个好姑娘,一个新时代的女知识青年,积极向上,奋进肯干,可我妈对刘桑态度冷淡,一如我哥对叶芳菲的。
其实我妈对刘桑还是和客气的,可就是因为太客气,自然就让人觉得疏远,怎么也亲近不来。
刘桑虽然发扬了勤俭持家以及贤良淑德的品质,可仍然没打动我妈;我妈倒不是真不待见刘桑,只是回回看见刘桑,就觉得特别添堵,久而久之,我妈对刘桑就越发疏远,可面儿上还和和气气的。
刘桑性子特温和,说话也是问声细语,可我对刘桑,始终也没多大好感,以至于后来我哥张罗跟刘桑婚礼时,我甚至不想参加,更不愿去看我哥和刘桑的结婚照。
可即便再不招旁人待见,我哥仍是执意要办婚礼,且是个隆重的婚礼。为了这婚礼,我哥从我怀孕三月起就开始张罗,一直张罗到我怀孕八个多月。
第一百一十三章 大结局倒计时(八)
叶芳菲说,苏景墨要跟刘桑结婚,我就给刘桑当伴娘;
叶芳菲说,刘桑怀孕了,喜宴上不能喝酒,我就代她喝,每一口酒。。。。。。这样儿就好像,那是我和苏景墨的婚礼;
叶芳菲还说,有时候,我忍不住在想,顾从月去世了,所以苏景墨记她一辈子,如果我也死了,苏景墨能不能也记着我一辈子?
叶芳菲最后说,苏景墨。。。。。。
叶芳菲在说这些话儿时,笑得特别美,就好像即将陨落的流星,要在这一刻,把所有光华散尽,然后,就是陨落。
在我哥婚礼的当天晚上,叶芳菲干了件儿特别疯狂的事儿,在那件事儿以后,叶芳菲就彻底地离开了锦城,在苏黎世度过了后半生。到死,也没再回过锦城。
我一直记得,初见时妩媚又干练的女人………比殊丽的桃花更显芳菲妩媚,她总是笑,一头长卷发自然垂下,即便是坐着发呆,也是一副绝美的景儿,那股风韵,与生俱来。
我记得更清楚的是,临别前一天的叶芳菲………死灰一样的眼睛,芳菲散尽,从里到外,都枯了一般。
叶芳菲离开以后得第七个月,刘桑给我哥生了个儿子,打那天开始,我哥就郁郁寡欢,虽然对刘桑一如既往地好,可每每我哥看刘桑,都会走神;后来,叶芳菲也有了孩子,她在苏黎世生了个闺女。。。。。。
………以上这些,还是摘自我日记。
也许您要问,苏晓儿,怎么个意思啊这是,成天整些个只言片语放这儿,你想干什么呀这是?
您甭着急,我之所以从自个儿日记里摘了些片段放在开头,那是因为,虽说这不过是些零碎的片段,可也是故事的重点和高潮,为了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我得先把它放出来,然后,咱们再细说。
首先要说的,还是我哥和刘桑的婚礼,我哥从十月初准备到第二年二月末三月初,总算是一些都妥当了。
而在这五个月里,我也一直没闲着………从我怀孕三个月到第八个月,日复一日重复着相同的事儿,日子多少是有些枯燥的,可一想着孩子快出生了,我又会隐隐地兴奋,还有焦虑。
兴奋这好解释,至于说焦虑,那是因为我把眼光放得忒长远………我时常在为将来孩子的教育问题而操心。
顾云清现在还三不五时地叫我丫头片子,可见我虽然生理上即将是当妈的人儿了,可心理年龄上,离这步还有着一定得差距,我必须为此而奋斗和努力,争取将来把我和顾云清的孩子教育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将来为锦城的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在我为孩子的未来教育而头疼的这几月里,我哥自然是致力于婚礼准备工作,可好容易一些停当,后来又发生一小插曲,导致婚礼往后延了些时日。
这插曲还真得提一提………那就是叶芳菲要给刘桑当伴娘,可我哥不同意。
事儿是这么的………刘桑那姑娘,不是锦城本地人,只因为大学是在锦城上的,所以工作也定在锦城了,可刘桑在锦城没什么朋友。
说到这儿,就得说说叶芳菲那人际交往的能耐,忽悠人那是一流,她要想跟谁亲近,那一准儿能顺利拿下,除了我哥那位油盐不进的。
婚礼准备了足足有五个月,叶芳菲跟刘桑的友谊也发展了五个月,您甭看就五月时间,刘桑已然把叶芳菲当成挚友交了,所以在选伴娘时候,刘桑当机立断,就定下了叶芳菲。
就为的这事儿,我哥和刘桑第一次发生分歧,后来竟然还吵得挺凶………那晚上我正好在家,就看见我哥房门半掩着,里边儿刘桑高声来了句,“为什么?为什么不能让叶芳菲当我伴娘?这事儿我还不能自己定吗?”
我哥虽然在音量上占了下风,没刘桑有气势,可我哥坚决不同意,俩人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