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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上是这么写的:“土包子,我想了一晚上,觉得雅雪为你自杀,又在聻境受了这么多的苦,我不能霸占你等待她的这二十年。你应该做一个自始至终的有情男人,不能因为我,再愧对了雅雪。
我是一个简单的人,要么爱,要么不爱。二十年后,我怕到时离不开你,也怕你会因为我再次放弃了雅雪。所以,我决定退出。
其实,这多半年你带给我的快乐已经足够了,让我感到非常开心。从小我是个没有父母的孤儿,比任何人都渴望一份幸福,但是你已经给我了,虽然短暂,但足够我一辈子去消化,我还有什么可遗憾的?
还记得第一次在省城火车站,我送你回去时的情景吗?我多渴望你留下,但你这个呆瓜就是不解风情,走后也不给我打个电话,害我过年跑到你家。当我得知你有了未婚妻,那时候恨不得一头撞死。后来,揭破了付雪漫的真正面目,你知道我有多开心吗?
我回到省城后,一直想着制造我们见面的机会,正好你要我陪你去黄山,我开心的要死。但是,那次也因为一场误会,让我失魂落魄的回到省城,伤心难过了很久。我跟高松在一块,那只不过是大学同学正常的聚会,但正因为我要气你,才显得跟他很亲热,你当时也生气了吧?嘿嘿!
从湘西回来后,我觉得我不能再失去你,就不顾一切的跟着你回尚城镇,说是度假,其实我打算好了再不回省城了。可是龙组长的一番话,关系到你们三个人的生死和命运,我只能放弃了你,你现在不怪我了吧?
当你出现在婚礼上,从高松手里把我抢走的那一刻,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你真的架着七彩云朵,把我接走了,让我着实的感受了一次神话般的美梦。谢谢你,土包子,我永远忘不了你!
我走了,你不用找我,我会去一个你找不到的角落里,默默的过完这一生。如果还记得我的好,就要好好的待雅雪,她是个命苦的女人!”
信纸上到处是斑驳的泪痕,可知她写下这封信时,心情有多痛苦。我的心也顿时揪到了一块,她原来早就这么喜欢我,想跟我在一起,但从没说出口,到现在才让我知道。
我很想哭,可是欲哭无泪,心中的痛,不一定非要用眼泪表现出来。当你哭不出来的时候,感觉心中已空的时候,那么恭喜你,你终于达到了痛苦的最高境界。
“混蛋!”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一股火气,气的把信纸撕得粉碎,然后拿出电话拨了号码,沈冰关机了。我知道她肯定不会再用这个号码了,以后也不会再跟我见面,她的脾气我最了解。
但我不会放弃,咬着牙冲曲陌吼叫道:“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老子也会把你挖出来,这辈子你休想过的安宁!”
曲陌含着泪跟我点头。
两天了,我心情不好,都没敢把雅雪叫出来见面。但我又不能冷落了她,真如沈冰所说,她是个苦命的女人,她的一切苦难,都源于我的赠予。就算我不放弃沈冰,我也不能失去了她。
这是个非常矛盾令人感到痛苦的问题。
雅雪出来了,她站在桌前,我还没开口,她微笑着对我说:“其实,我想明白了,过奈何桥要喝孟婆汤,我们二十年之后,不可能再续前缘了。”
我一愣,她怎么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我急忙站起来牵住她冰冷的小手说:“我会想办法,因为我的老祖宗跟孟婆关系很好,让他给求个情,过奈何桥时不喝汤。”
雅雪凄然摇头:“你错了。如果我记得前世,势必会被人看做怪物。你想让我新的一生过的不开心吗?其实,我很相信缘分,既然老天让我死了两次,说明我们之间是有缘无分,有些事是不可强求的。你能把我救出聻冥幽境,这已经是对我最大的补偿了,如果我们非要在二十年之后在一起,说不好又会害了彼此。
忘了我吧,就当我早已死后投胎。如果真的有缘分,来世我们肯定会再碰到一起的!”
雅雪的性格我也是深为了解的,就像她当年离开我,回到省城自杀,又再次遇到我结束活养尸的生命,是不会给我机会挽留的。她跟沈冰一样的执着,又是一样的善良体贴,都为我付出了太多太多!
我值得她们为我这么付出吗?我感觉我是个混蛋,彻头彻尾的混蛋。因为没有及时追去省城,让雅雪失去了生命。而对沈冰的摇摆不定,差点让她变成了高家媳妇。我在感情这方面太软弱了,我他妈不是个男人!
雅雪去了地府,她这一走,我知道我们永远不会再见面了,包括她投胎后,会降临在哪个家庭,都不可能让我知道。
她说的也挺有道理,我如果让老祖宗求情,真的让她记得前生往事,就打破了轮回规则。再说了,投胎后是男是女也不是我所能左右的,到时不一定会有完美的结果。还不如让她失去一切前世记忆,重新做一个快乐的人!
我收拾了店铺里的一些药材和物品,打成了一个包裹,然后回去跟老妈说了一声,我要出去一段时间。我要带着店铺里的东西,做一个流动鬼事专门店,一边继续把生意做下去,一边寻找沈冰的下落。
你说我能找到吗?嘿嘿,我要挖出沈冰还不容易吗,她在我店铺遗落了大量的发丝,凭着这个,我就有把握找到她。只不过,这种搜魂术不能用于远距离搜寻,只能一个个城市搜寻过去,终有一天会发现她的踪迹的。
这一天,我来到了一个南方的城市,已经是冬天了,但这儿的气温还非常温暖,跟春天一样。
出来快半年了,挣的钱虽然够花,但长此下去酒店是住不起的,就住便宜的小旅馆,有时候还在火车站候车室对付一夜。刚在饭馆喝了一瓶二锅头,吃了点饭,要去找旅馆的时候,忽然发现了张云峰的身影。
这小子喝的酩酊大醉,搂着一个浓妆艳抹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妞儿,在大街上招摇过去。靠,那妞儿一看就是鸡,这小子啥时候跑到这儿鬼混了?那沈冰会不会跟他在一个城市?
我的心一下就沸腾了,跟着这小子走!
第九卷第三百零六章 心太软
接近南海的这个新兴的小城明珠市,夜生活是相当开放的,这条被誉为的大街上灯红酒绿,到处是穿着暴露的美女,站在街头招呼男人。 呃,她们那种放荡撩人的姿态,勾魂妩媚的眼神和娇嗲声,让我这个自认为心如止水比看破红尘的老和尚都有定力的男人,都脸上阵阵发燥,春心大动啊。
哥们不是石头,有七情六欲的,谁见了那种发sao的妞儿,如果不动心,那就不是老爷们。
我一边欣赏着路边的这些花花绿绿的野花,一边悄悄的跟在张云峰后面。哥们只不过动动心,养养眼,不花钱也不犯规。
往前跟了大概百多米,只见张云峰搂着那个打扮的跟花猫一样的妞儿,停在了两辆豪车跟前。他拍着妞儿的肩头不知说了句什么,上了前头一辆车,往前疾驶而去。后面这辆车开了车门,伸出一只手,把这妞儿给拉进车门内。
靠,前面那辆车开的太快,眨眼功夫已经没影了,追也来不及。白让我跟了这么久,还不如刚才直接叫住他得了。没跟上他,我还找地儿住,径直往前走过去。
后面这辆车还停在那儿没动,一看这车就是有钱的主儿。要说我这大舅子神经好像有点毛病,可是在职场上挺会来事的,不然怎么能在万城集团当上高管。他如今又来到了南方,又不知巴结哪位财神爷,送个妞儿给人家。
正想着的时候,刚好经过这辆车跟前,突然车门被推开,刚才上去的那妞儿跟炮弹一样发射出来,正好撞在我身上。草他二大爷的,劲头挺足,差点没把我撞翻过去,看架势这妞儿是被人踹下车的。
要说人那,有俩破钱就觉得了不起了,不把出来卖的当人看,其实他们自己还是不是人自己都不知道。唉,鸡也是人,也有她的苦衷,如果不是被生活所迫,谁他妈会出来卖?
我叹口气,把正在捂着肚子痛苦shenyin的妞儿拉起来,这脚看来踢的不轻,她有些直不起腰。
“,就你这种,还装什么bi,老子让你当街给我当回biao子!”
一个光头男叫骂着从车里跳下来,一把揪住这妞儿,“嗤嗤”两声,把她胸口衣服给撕开了!
这妞儿吓得“嗷”一声尖叫,捂着胸口拼命往我怀里钻。
这光头男一脸的凶相,一看就不是正经人,恐怕是道上的吧?遇上这种事,要是就打骂两句老子也就不管了,毕竟在人家地盘上,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咱也不自找腻歪。可是看这架势,光头男要当街撕光这妞儿的衣服,指不定接下来要怎么羞辱她,老子可不能不管。
我一把抓住了光头男又伸过来的手,对他说:“哥们,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必跟个妞儿生这么大气呢?”
光头男一下瞪圆了眼珠子,满是凶光的冷笑道:“看不出你个土包子,还有怜香惜玉的心啊。你他娘的,呃……”他说着用力翻手腕,可是被我牢牢握住,跟铁钳钳住了一样,丝毫不能动弹。反倒是被我手上一加劲,捏的他受不了了。顿时下面的话说不下去,憋的一脸通红。
这妞儿忽然抬头看我一眼,“啊”的惊呼一声。我赶紧低头看了一眼,挺面熟的,就是粉底摸的太厚了,跟脸上贴了层面膜一样,一时想不起谁。
我一分神,光头男挣脱了我的手,抬脚踹在这妞儿的小腹上。他妈这脚够黑,立马让这妞儿惨叫一声,痛苦的蹲下身子,嘴角都流出血了。
对女人下脚这么狠,还算是爷们吗?老子腾地火就起来了,揪住这混蛋的衣领,直接从我头上甩了出去。这混蛋正好落在他的车顶上,把车顶砸了一大坑,哼哼唧唧爬不起来。
司机见势头不对,赶紧跑下车,把他从上面扶下来。
“扶我干什么,还不赶快打电话叫人,把这孙子给我做了!”光头男冲着司机咆哮大叫。
我见司机掏出手机就打电话,心想好汉不吃眼前亏,老子还是溜吧,但不放心这妞儿,拉着她挤出围观的人群,顺着一条小巷就跑了。一下跑过两条大街,这妞儿高跟鞋都跑没了,到了一条僻静的小街上,这妞儿实在跑不动了,肚子上被踢的太厉害,嘴角一直在往外淌血丝。
赶紧让她停下,躲进一块黑暗阴影里,喘着气说:“先歇歇,一会儿我送你去医院。”
“不,不用了大哥,我,我,我自己就行了。”她说着推开我,摇摇晃晃的往前走了。
我一听,声音挺熟啊,难道是她?当即冲着她的背影叫道:“你是付雪漫?”
这妞儿的背影顿时一颤,随即撒腿往前就跑,可是没跑出两步远,一下就栽倒在地上。
肯定是她!刚才看着面熟,现在又听到声音,绝对错不了。草他二大爷的,好人死了那么多,你为啥就不能死一回呢?我冲着她呸了一声,扭头往相反的方向走了。
可是我走了几步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她还趴在地上挣扎,看样子爬不起来,挺痛苦的。这黑天半夜的,小街又僻静,万一没人路过,她死在这儿怎么办?转念一想,死了活该,不正好合了我心意吗?
抬脚就要走,但老子实在硬不起这个心肠,如果真这么走了,恐怕今晚也睡不安宁。就当老子又作jian一回。转身回去,把她从地上提起来背在背上,往前去找医院。
她这会儿已经是半昏迷状态了,脑袋软软的垂在我的肩上,鲜血还在顺着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