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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洛兵加入了黑道,以此来赚钱为妹妹治病。几年前,“三头鹰”的老大张子刚相中了他,邀他加入“三头鹰”,更许下了三把手的位置。
“你不记得了?是我和另一个同学送你去医院的呀!”戴逸见洛无病居然不认得自己,不禁大叹,好人果然做不得啊!
“原来是你送我去医院的?”
洛无病当日醒了过来后,得知是有两个大学生模样的送自己来医院的,可惜人家连姓名、电话什么的都没留下,想当面感谢一下也找不到人。
几人就在大街上说了好一会儿,终于是把事情弄清楚了。
洛兵说道:“原来是你送我妹妹去医院的——这事,还得感谢你,不然后果真不敢想象。”
戴逸哈哈笑道:“这有什么好感谢的?我辈侠义之人……那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嘛!”他平生好不容易才遇见个要感谢自己的人,这时候若然不来点得瑟,实在是太对不起人家了。
好嘛,找到秘诀了
虽然那一次张子刚要洛兵好好“指点”戴逸,但洛兵并不认为自己跟戴逸有什么过节,貌似那一次他还以为戴逸在扮猪吃老虎,事实上。他还是很佩服戴逸的修为的,居然能硬抗自己的一拳。
这次戴逸又救了自己的妹妹,洛兵对戴逸的好感就更是大增,“哈哈,说得好!对了,小兄弟,你是光洲大学的学生吧?上次的事……还真是不好意思了。”
戴逸知道他指的是上次“文斗”的事,自己又怎会介意呢?受伤的又不是自己。
“没事儿、没事儿。我早忘记了。”戴逸表现得相当大方。
“上次的事?上次发生什么事了?你们之前见过?”雷蕾一下子就抓到重点了——戴逸这小子时常不老实,得好好看紧。
洛兵又怎会知道这对小情人的龌龊事,哈哈一笑,大大方方地就把上次的事情说了一遍。
雷蕾脸色顿时就难看了,一边借着挽起戴逸的手臂,暗暗用里地往死里掐,一边笑语盈盈道:“啊哈,你还真是好人啊!还英雄救美来着了?嗯?怎么没听你提起过的?”
戴逸被她掐得生痛,咧一咧嘴:“这个,也是巧合……哇!好痛!”再也忍不住,终于叫出声来了。
洛兵兄妹见他两人斗得有趣,哈哈笑了起来。
“你以后再不老实,我,我叫哥毙了你!”雷蕾一发狠,拧着戴逸说道。
“我,我从来就没有说过违背良心的话啊!我只是经常没心没肝地说话罢了。”
戴逸一边叫着冤枉,一边跑开。
洛兵呵呵笑道:“这个一定是你的女朋友吧?你们还真是登对。”
登对?雷蕾看了看戴逸——左脚穿的是皮鞋,右脚还是套着那只人字拖,呃,至于裤裆那,倒是已经弄好了。这样的外型,跟自己登对?
“我不管!以后,得把自己弄得像个人!不然别跟我走在一起!”
戴逸心中一喜,好嘛,找到秘诀了!看来以后要想出去偷偷泡妞,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弄成人不人、鬼不鬼就对了!
原来收小弟就是这么一回事
四人都是年轻男女,很快就显得很相熟了。
戴逸得知洛兵之所以加入黑道,完全是因为要筹钱根治妹妹的病,不禁叫了起来:“哎呀!我说洛大哥,你就是要弄钱,也不要跟着那个张子刚啊!那家伙不是好人。”
洛兵苦笑说道:“我也知道‘三头鹰’的所作所为已经到了一个人神共愤的地步……可是,唉!”
洛无病扯着哥哥的手说:“哥,不要再为了我的病而去做黑社会了……我,我不希望你出事。”
洛兵轻轻拍了下妹妹的手,正想安慰她几句,戴逸一拍脑袋,说道:“洛大哥,不如你加入我那个黑……呃,我那个门派吧!”说得太快,他几乎把自己真当成黑社会了,连忙改口说是门派。
洛兵大皱眉头,暗想到,自己是要想法子弄钱,他却要自己加入什么门派,这是哪跟哪啊?
而戴逸却是想到了赖民辉跟自己说过的,要自己统一光洲市的黑道——对于这个艰巨的任务,他没多少兴趣,但现在石锦醇都已经把“剑南春”弄得有模有样了,如果再加上这个洛兵,说不定真会干翻“三头鹰”呢!而且,在自己手底下办事,起码也算是半个“无间道”,总比起在“三头鹰”里要强。
“呃,我就坦白说好了——我,我有个结拜兄弟,是池田县‘剑南春’的老大。洛大哥你干脆加入我们那儿好了。”
池田县的“剑南春”?洛兵脸上连黑线都冒了出来。池田县他倒是知道,但这个“剑南春”……怎么听怎么别扭。
一旁的雷蕾拍手笑道:“好啊好啊,要是洛大哥你也来了,就更好玩了!到时候咱们再去劫富济贫去!”敢情她是对那次抢了大飞等人的停车费,依然是念念不忘。
洛兵正想一口拒绝,妹妹洛无病也帮忙说道:“哥,要不,咱们就去那个池田县吧……在这里,我老觉得会有麻烦。”
“那……我认真考虑下吧。”洛兵长长叹了一声。
庄家父子
几日后的一个晚上。
庄孝廉吃了几口精美的小菜,就放下了筷子,走到书房里。
他知道儿子一定会跟过来的,因为他太了解这个儿子了。
刚才明显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目光闪烁,不时瞄向自己。庄孝廉知道,儿子一定是有事找他。
果然,当庄孝廉从书房的酒柜中把一瓶已经冰好的1982年拉图红酒打开,然后倒入一个精美的醒酒器内,走回那张真皮沙发舒服地坐下时,庄搏风进来了。
庄孝廉看着这个值得自己自豪的儿子,心里很是满意。
他手指一引,示意庄搏风坐下。
庄搏风坐了下来,说:“爸爸,我……”
庄孝廉摆摆手,不让他说下去,先从前面的檀木茶几上的一个雪茄盒内抽出一支高希巴——世纪六号,用盒子里一把纯金环型裁刀整齐剪好,再拿出雪松纸捻点燃。
他用手拿住雪茄,将尾部斜斜靠近火源,神态自然而洒脱。
待到雪茄被均匀点燃,庄孝廉靠在沙发上,轻柔地将雪茄烟吸入口腔,在腭中逗留,品味后喷出,一股芬芳顿时弥漫房中,这才悠然说道:“有什么事,说吧。”
庄搏风曾经私底下对他那些很亲密的异性朋友不止一次说过,他的老爸比他这个儿子还要帅,还要有男人味。
确实,庄搏风一向认为自己的爸爸很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很帅。以致他自己都常常以老爸为模仿对象而不自知。
庄搏风深深呼吸一下,不缓不急地说:“再过几日,就是我的生日会,到时我会带几个女孩子来,其中有一个,我想我是喜欢的。”
庄搏风一向在父亲的面前都不会说谎,也不会隐瞒,不是怕被揭穿后的责骂,而是他知道父亲一定会理解他的想法、意图,亦一定会无条件地支持他所有的做法。
而庄搏风之所以要告诉父亲关于自己的一切,不过是希望能从他那里得到一些自己想不到的启示。
“妻子只能是程霜!”
庄孝廉一声不吭,过了良久,才闭上眼说:“程霜呢?程霜会不会来?”
“会!她每年都会来。而我想说的是……”
庄孝廉一摆手:“我知道她会来!她总是如此,总不会令我难堪。她是全世界最好的媳妇!”
接着张开眼,凝视着庄搏风说:“你的意思,我很明白,你和程霜的那些感情事儿,我很早就已经知道。但是……”
庄孝廉身子稍微前倾,一字一句地说:“无论你说一千,道一万,你以后的妻子,一定是程霜!也只能是程霜!这一点,绝对不可改变!”
语气渐渐变得凌厉:“另外,结婚之前你做过什么,我都可以不管;可是结婚以后,你只能有一个女人,那就是程霜!如果让我知道你婚后对不起程霜,庄家的每一分钱,都不会有你的份!”后面的两句,已经是带着危险的威胁。
庄搏风脸色一变,他自小就已知道庄家和程家两家的关系非比寻常,而且早在二十年前定下了一门娃娃亲。
庄家现在在光洲市内地位显赫,庄氏集团体系更是南方经济支柱;而程家不过是普通家庭中的一员,虽然程霜父亲程誉也是国内有名的书法家,母亲亦是有名气的表演艺术家,但比较起庄家来,犹如天渊之别。
即使如此,无论是庄家还是程家,来往依然密切。既不会因为亲家富贵而自卑,也不会因为对方寒碜而相轻。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两家关系确实是生死患难之交。
但庄搏风还是万万想不到,最疼爱自己的父亲竟然有如此大的反应。
庄搏风也知道程霜是个好女孩,心地善良、大方得体、知书识墨,气质优雅、样貌娇柔。但是无论程霜是如何的好,他对她就是产生不了一丝男女间的爱意,有的只是很淳朴的兄妹之情。
庄搏风知道程霜也是一样。因为他俩人相处的日子实在太多,彼此了解也是太深。
或许正是这种了解,双方才产生不了那种男女间的感情。
庄搏风抽了一口气,说:“既然如此,那我更应该在结婚前多玩一下了。”
庄孝廉看着这个优秀的儿子,叹了一声,不再说话。
又见“火星三人众”
自从那次与戴逸来了一次糊涂的接吻以后,程霜一直非常纠结。
她自幼在父母的熏陶,可算是气质优雅,到长大成人后更是出落得端庄秀丽。追求她的人从来就不曾缺少。
可是因为程霜本身就是个独立性比较强的女孩,再加上她的父亲在她刚出生不久,就跟庄家许了娃娃亲——虽然程霜跟庄搏风一样,从来就不把这门亲事放在心上,但终归是一个事实。
故此,直到现在上了大学,程霜还是未曾试过一次恋爱。
这次跟戴逸无意间的亲密接触,确实令到她很是迷茫。
今天一早,庄搏风就给她打来电话。
程霜当然知道再过几天就是庄搏风的生日,每年的这个日子,她都要和父母去庄家度过。
就如往年一样,庄搏风又要程霜一起配合好,演一场戏给双方的父母看。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程霜不想再这样演戏了。
接完了庄搏风的电话以后,程霜无意识地走在校园内。
今天是星期六,早上的校园,没多少人走动。学子们要不回家去了;要不出外逛街;再不然就是还没起床。
程霜一路迎风走来,心事重重,但停下来的时候,居然走到了男生宿舍大门之外。
程霜回过神来,也不明白自己为何就来了这里,心思一转,却起了一个荒谬绝伦的想法。就连程霜自己也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虽然如此,她却还是不由自主进了男生宿舍的大门。刚好大门的看门大叔不知道跑去了哪儿,一路畅通无阻。
上到二楼,突然有三个男生冲了下来,正是“火星三人众”。
浆糊见了程霜,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