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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们已经将白衣公子和小乞丐围了个水泄不通。一个领头的、大约十岁年纪的乞丐用打狗棒指着白衣公子:“你赶快把我的人放下来,我饶你不死!”
“哈哈哈!”白衣公子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笑得满脸通红。半晌,笑够了,才说:“好大的口气啊!好啊,想要本公子放了她,也可以,不过得先把这位姑娘的钱袋交出来。”
孟晓也对那个领头的乞丐说:“是啊,你的人刚才偷了我的钱袋。”
“你胡说!”领头的乞丐勃然大怒,“我的人从来都是老实本分的,不会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而且她只是个小姑娘,怎么可能偷盗?”
孟晓简直要气昏了:“不管她是小姑娘还是老大娘,总之,我的钱袋现在就在她手上,这你总不能赖账吧。”
孟晓已经明白,这伙乞丐,名为乞讨,实则为贼,在这街面上,打着乞讨的幌子,趁人不备偷盗钱财,而且,他们并不是单独行动,而是有一个比较完备的组织,所以,他们根本不用担心被人发现,因为总是有一大群同伙来帮助他。一般的人,看到这个阵势,也会吓得舍财求个平安的。这伙乞丐,反正是一无所有,而且不用顾忌脸面,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们会舍弃一切——其实他们也没什么可以舍弃的——大闹一场,到最后,失主也只能是吃哑巴亏了。
可是白衣公子显然不想理会这些,听了领头乞丐的狡辩,他手上继续加大了力道,只听“咔嚓”一声,小乞丐的整条胳膊已经被卸了下来。小乞丐顿时脸上失去了血色,几乎痛晕过去。
乞丐们愤怒了,一齐乱嚷道:“不得了啦,出人命了!拿他去见官!”
白衣公子笑道:“要见官?好啊,我也很想让青天大老爷审一审,她手里的这个钱袋,究竟是谁的呢。”
领头的乞丐变了脸色,将手里的打狗棒一挥,顿时,那些乞丐像潮水一般涌了上来。
孟晓吓得够呛,心想这么多打狗棒一起上,自己很快就会被打成肉酱的。
可是,就在那些打狗棒即将落到身上的时候,孟晓突然发现,乞丐们纷纷向后退去,就像是一阵大风刮散了他们,令他们东倒西歪,狼狈不堪。
再一看,什么都没有发生,白衣公子依然紧紧抓着小乞丐的肩膀,只不过这次换了左边,看样子,他是打算将小乞丐的两条胳膊都给卸下来。
乞丐们好容易站稳,怒视着白衣公子,一个个重新握紧了打狗棒,准备发起新一轮的攻击。
可是,领头的乞丐看出了一些端倪,这个白衣公子,不是一个好惹的人,于是他挥挥手,让乞丐们散开一些。然后自己对白衣公子说:“这位公子,有话好好说,你先放了我的人。”
“那你先叫她还了人家的钱袋。”
领头的乞丐对那个痛得直掉眼泪的小乞丐喝道:“还不赶快把东西还给人家?”
小乞丐忍痛道:“在我的衣服里。”
孟晓赶紧上前,从小乞丐的衣服里搜出了钱袋,打开来一看,只是少了刚才小乞丐买包子的那一锭银子,其余的,都还在。不由得长吁了一口气。
白衣公子将手腕轻轻一扭,小乞丐已经掉了的左臂立刻恢复如初。小乞丐活动了一下这条胳膊,说:“得罪了!”
孟晓觉得照自己目前的处境来看,不宜惹是生非,更不宜得罪任何人,于是打算就这样算了,反正也只是损失了一锭银子:“算了,就当是一个误会吧。”
不等孟晓讲话说完,小乞丐突然从包子摊上抄起一根粗壮的柴棒,跳将起来,直直地向白衣公子的后脑勺劈下去。
因为白衣公子正好背对着小乞丐和孟晓,所以并不知道身后发生了什么意外。
孟晓大惊失色:“公子小心!”
却见白衣公子一跃而起,翻身向后,竟然用双脚夹住了那根柴棒,并且稳稳地站在了上面,就仿佛他突然失去了体重。
小乞丐没料到他回来这么一手,就打算撤回柴棒。可是,任凭她怎么用力,柴棒就是不动。
小乞丐一横心,将柴棒丢开来,同时嘴里嚷道:“摔死你!”
可是那根柴棒飞了起来,直扑她的面门,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掉了两颗门牙。
孟晓看着她那滑稽的样子,直想笑。
白衣公子轻轻落到地面上,对众乞丐说:“你们刚才也看到了,本来,我们不想追究了,可是你们的人居心不良,竟然在背后算计我。打掉她两颗牙齿,算是给她一点小小的教训,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了。”
小乞丐这才领教了白衣公子的厉害,捂住因为失去了两颗门牙而流血不止的嘴巴,拼命点头。众乞丐赶紧上来,将她带走了。
白衣公子又帮着卖包子的老板整理被弄得乱七八糟的摊子。孟晓因为生气这个老板刚才没有替自己说话,不肯动手去帮忙,而且经过这一番折腾,她原本十分虚弱的身体更加疲惫不堪,只想找个地方坐下来赶紧歇口气。于是对白衣公子说:“这位公子,今天多亏你出手相助。”
白衣公子无所谓地笑了笑:“没什么,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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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误会
。 第七十八章 误会 “姑娘,你怎么天没亮就一个人在街上走?”白衣公子又奇怪地看着孟晓。
孟晓急忙掩饰:“哦……那个……我是有事情要办。”
孟晓也觉得奇怪,自己一个人天不亮走在街上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吗?随即明白过来,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女子才有的。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她将春柳的那套侍女衣服脱了下来,塞在包袱里,换上了事先准备好的另一套衣服。可是,那些衣服都是东盛王府的,面料和做工都十分考究。在东盛王府,哪怕是烧火丫鬟的衣服,都绝非脏兮兮黑乎乎,而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所以,孟晓知道,眼前这位白衣公子,一定是看了出来,自己穿的衣服来自富贵人家,而富贵人家的女子,没有事的话,是绝不会一个人走在街上的。
孟晓决定赶紧离开这个白衣公子:“这位公子,今天真是谢谢你了,我还有事情要办,先走一步了。”
说完,孟晓转身走开,可是刚刚走出去还不到一米远,就觉得腹部一阵疼痛,而且很快,痛得连站立都困难了。她不得不蹲下来,一只手紧紧握着钱袋,另一只手捂住腹部。
白衣公子见状赶过来,关切地问:“姑娘,你是不是生病了?看你这额头上的汗。”
孟晓已经痛得说不出话来。她知道,一定是自己小月子没有坐完,而且没有坐好,就这么奔波劳累,又是翻墙又是爬树,还追着小偷跑了这么长的距离,肚子不痛才怪了。
白衣公子看孟晓痛苦的样子,只好将她扶起来:“姑娘,我带你去找一家医馆吧。”
孟晓别无他法,只得点点头:“有劳公子了。”一面心想,医馆应该比较安全,因为东盛王府的人从来不会到街上的医馆看病。
白衣公子架着孟晓,慢慢走到一家医馆门口。好在是大清早,医馆刚刚开门,还没有病人前来,白衣公子挑了一个看上去道骨仙风、留着白胡子、看样子经验十分充足的老医生,说:“大夫,麻烦你给号号脉。”
老医生示意孟晓将右面的手腕露出来,然后将手指搭在她的脉息上,微闭双眼,也不说话。
白衣公子有些着急:“请问大夫,她究竟是什么病啊?”
岂料一句话激怒了老医生。老医生用另一只手指着白衣公子的鼻子,大声说:“她得的什么病你还不清楚,还要来问我吗?”
白衣公子愣住了,委屈地说:“凭什么我就得清楚她的病啊?”
老医生越加愤怒:“你这年轻人,怎么可以这样不负责任呢?尊夫人都……算了,这里人多,我就不说了。”根本不给孟晓和白衣公子解释的机会,一面飞快地写方子一面说,“回家之后,一定要按这药方上面写的,按时服药,否则,尊夫人以后可有的罪受了!”
老医生“刷刷刷”三两下写好了药方,塞到白衣公子手里:“喏,那边就是柜台,你赶紧去抓药,记住啊,一定要用开水熬药!先放的药和后放的药,柜台上的伙计会分开包起来并告诉你的,你可别给弄混了!”
被这老医生当做了夫妻,孟晓和白衣公子非常尴尬,正想开口解释,门外忽然嘈杂起来,一群人闹哄哄的,嘴里乱嚷着“让一让!让一让!”一边浩浩荡荡向里面走来。
孟晓仔细一看,原来这群人抬着一个门板,门板上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还在不住地“哎哟哎哟”地呻吟。
一个中年汉子指挥众人将门板放在地上,大声喊道:“大夫在么?”
老医生立刻将孟晓和白衣公子丢开,上前询问:“这个人怎么了?”
中年汉子懊恼地说:“别提了,这个是我妹夫,一大清早上山砍柴,不小心从坡上滚了下来。求先生给看看吧。”
老医生忙着给那个摔伤的人看病,孟晓和白衣公子就是想解释,这会儿也没人愿意搭理他们,大家的注意力,都被那个摔伤的人吸引过去了。
白衣公子抓好了药,对孟晓咧了咧嘴角,不知道算不算笑,说:“我们先走吧,找个地方给你熬药。”
孟晓以为他的家就在附近,而且这时候也实在是支撑不住,就跟了出去。
白衣公子一边走一边说:“只能找家客栈给你熬药了。”
孟晓疑惑道:“你家不在这里吗?”
白衣公子回头一笑:“我不是潞州人,我的家在北方。我到这里来,只是看望一位好友,做客而已。”
孟晓停住脚步:“既然如此,那么我也不好再麻烦公子了,我自己找家客栈吧。”
白衣公子不放心地说:“可是你病得这么厉害,一个人怎么行啊?这样好了,我认识一家客栈的老板,我带你过去,叮嘱他好好照顾你。”
孟晓已经十分虚弱,连连点头:“那就多谢啦。”
白衣公子刚刚走了两步,又蹙眉道:“你看看我,真是粗心,你都病成这样了,还怎么走路啊。你先等着,我去找马车来。”
孟晓实在是没有办法推辞,因为她也觉得自己快要疼得昏过去了。
好在白衣公子很快找来了马车,将孟晓扶上去,自己则坐在前边,指挥着车夫向他认识的那家客栈疾驰而去。
客栈倒也不远,只不过地处繁华街道,孟晓有些担心,会被人发现。可是眼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如果自己随便找一家客栈,那里的老板和伙计肯不肯照顾自己还很难说呢。既然这位公子有熟人,那就再好不过了。孟晓盘算了一下,反正自己只是住店,又不到街上去抛头露面,想必贺清风不会这么快就发现自己的。据大家说,贺清风不是一个骄横跋扈的王爷,而且他与地方官何志权的关系又不好,想必不会大张旗鼓地骚扰百姓来搜查一名侍妾。
将孟晓安顿好后,白衣公子又叮嘱老板:“这位姑娘是我的朋友,如今生了病,又举目无亲,还有劳秦兄多多照顾。”
客栈的秦老板连连点头:“孙公子就放心好了,我这里会安排妥当的。”
孟晓心想,原来白衣公子姓孙。人家帮了自己这么多忙,居然都没有问人家姓什么叫什么,真是太失礼了。于是赶紧说:“孙公子,已经很麻烦你了,我已经安顿好了,就请公子忙自己的事情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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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