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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滚,一股混合着柳橙汁、苹果醋、橄榄油的香浓酱汁,爽快的淋到额身上……
味蕾发言:从来没有试过这么清新脱俗的感觉,鹅肝的鲜,柳橙的甜,混在一起,产生了奇异的化学反应,入口即化,余津中,仿佛有春天缤纷的色彩,简直比马尔代夫7日游更加诗情画意~啊,初恋的味道~“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好诗,好诗阿~
我埋头对付着面前的法国菜,这一道柳橙鹅肝酱是我从没遇见过的美味。
约瑟芬则坐在我对面,看着我狼吞虎咽,细长的手指夹了一根薄荷味的女士香烟,不时吸上一口,满足的微笑。
原来这就是约瑟芬的奖励。今天真是太阳从北边出来了:华灯初上,我们的工作告一段落时,约瑟芬居然亲自下厨,为我做了一顿法国大餐。连续多日与泡面为伴的我,在喝上第一口蔬菜汤的时候,双眼已经噙满了泪水。
冷前菜配清淡蔬菜汤,主菜柳橙鹅肝酱、奶油鸡腿,加上约瑟芬珍藏的鱼子酱(平时都舍不得拿出来),饭后自制小甜点,用餐间来上几口她从法国带回来的地道红酒,真正是“葡萄美酒夜光杯”。更爽的是,约瑟芬特许我不用使那些烦人的刀刀叉叉,直接用我国伟大的传统餐具上阵,那种酣畅淋漓,哈哈,连路易十六在位时享用宫廷美食也不过如此吧。
于是,酒足饭饱的我,心满意足的吐一口气,由衷赞颂道:约瑟芬,你不是花瓶。
约瑟芬毫不谦虚:我们家族可是有优良传统的,我爸爸的曾祖父曾经获得凡尔赛宫授予的“全法国第一食神”功勋奖,也就是所谓的泉蓝带奖(CORDONBLEU),这是全法国厨师梦寐以求的目标。虽然我爸爸和爷爷都不是厨师,但我想我还是继承了家族的基因吧。如果我不是做学问,我想自己会去当厨师的。
我:那你平时怎么都不做菜啊,我还以为你只会泡面呢。
约瑟芬:呵呵,或许是懒得弄吧……工作太多,做不完,心里也烦,这种情况下是做不出好东西的……又或许是做出来也没人欣赏吧……谁知道呢。
约瑟芬一边说着,一边若有所思,像在回忆什么,我觉得她的眼中流露出些许落寞。
为了还有机会品尝美味,我当即表示:如此美妙的食物,怎么会没人欣赏呢?我不就是一个吗?
约瑟芬恢复常态:真的?
我:千真万确,肺腑之言。
约瑟芬忍不住一笑:什么时候嘴变得这么甜了?
我:从吃了你做的美食以后。你知道吧,狄德罗有句名言——“没有诗歌,没有音乐,没有艺术,没有良心,没有感情,没有朋友,没有书籍,我都可以活下去,但是作为文明人的我离不开美食”,这就是我现在的心情。
约瑟芬:行了,别油嘴滑舌了,中国有句老话叫“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吃了我做的东西就要帮我做事,现在你跑不掉了。
珍藏鱼子酱、法国红酒……我早该料到她处心积虑,一定有阴谋的,无奈木已成舟,只好哀叹一声,认命了。谁叫我味蕾不争气呢,美食当前,它就叛变了,明知是圈套,也自个儿往里面跳。
我心里挣扎,有个声音在指着味蕾骂:卖国贼!另一个声音又安抚道:有什么关系嘛。最后竟不自觉的说出一句话来:无所谓了,其实,我知道有一种东西,比你做的东西还美味。
约瑟芬疑惑道:是什么?
我望着她温润的双唇,没有告诉她我的愿望。
'正文 3'
我总是对一个现象感到困惑,不可思议。
为什么女性在她们年轻时,拥有那么柔软、丰满的嘴唇?她们的嘴唇尝起来像布丁一样,实在让人羡慕。
她们的嘴唇,是一种功能强大的性感装置,可能她们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总是把它弄得潮湿,微微上扬,还涂上唇膏作为装饰,以便突出它的优势。
她们这样做,仅仅是为了赢得关注和爱意,以便成功的诱使爱人把嘴唇放上去吗?
讨厌,我为什么要跟你讨论什么嘴唇?妮妮不屑道,说完走掉了。
我无奈的苦笑,这话题本来是她引起的。
安静的秋日午后,我独自在图书馆里翻关于吸血鬼的资料,妮妮走过来,跟我探讨起吸血鬼来。
我们谈到吸血鬼吸血的姿势,联想这种姿势会不会产生于人类接吻的行为?妮妮甚至一度发挥她丰富的想象力,认为史上第一个吸血鬼,可能是一个欲求不满的人,正经历着性苦闷。我认为这样的臆测是很没道理的。
接着我们到图书馆外的平台上透气,聊起了彼此的初吻。
初三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
校门口是从来没有消停过,总是有打架的学生。他们拉帮结社,恃强劫弱。其实在此之前,我也是一名地道的街娃,以剐小学生的钱去抽烟、打游戏为乐趣。直到某天家里发生了一些变故,使我一夜之间脱胎换骨,停止了混混生涯,开始认真读书。初三了,我必须要考一所好高中。
虽然不亲自参加殴斗了,对于每每发生在校门口的散打现场直播,还是忍不住一睹为快。在这一点上,我深深赞同鲁迅先生提出的,中国人的“看客”心理。在我生活的那条小街上,哪里有群架了不围个十圈八圈的啊。那真的是一种难以抵挡的诱惑,人都不好奇了还能称为人吗。
那天,就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在我对面,一个留齐肩短发、齐眉刘海的女生吸引了我的目光。我后来想了一下她吸引我的原因:
1、整齐。她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给我整齐的感觉,太过整齐了,反而让人有一种不真实感。
2、微笑。与周围看客都不同的是,她没有起哄,没有投入,有的只是一抹挂在脸上的浅浅微笑,自始至终,她始终保持着这样一种平静的神态,她是在凑热闹,又仿佛一切与她毫不相干。
3、似曾相识?好象她就是隔壁班上的,我一直盯着她看,费力回忆着,她的目光也越过人群,与我四目相对……
第二天,我就打听到了,她确实是隔壁班的,叫淇淇。在我送去一封情书(那时就知道写情书了,天生学中文的材料啊),并请她在校门口吃了一串烧烤藕片后,就顺利将她骗到了手,她成了我的初恋。
淇淇这么快就成了我的GF,绝非偶然。她太寂寞,太需要人陪了。她的爸爸妈妈一直在外地打工,剩下她和外婆。外婆照顾她生活,但是耳朵不好使,没办法跟她说话。在我最初跟她在一起的那几天,她跟我说了好多话,说到口干舌燥,我请她喝快三秒的奶茶。
她一口气喝掉1/3,停下来时,我看见她嘴角还残留着一点奶茶,觉得很可爱,鬼迷心窍,就一下吻了上去。
这就是我的初吻了,现在想起来,也还是甜甜的味道。
妮妮叹一口气:唉,真完美。
我说:该你了。
妮妮:唉?能不能不说?跟你比起来,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我眼神坚定:不行,要诚信。
妮妮又叹一口气:好吧,过程是这样的——我上幼稚园的时候,老师发苹果,我看到同桌男孩的苹果比我的大比我的红,就叫他跟我换,他死活不肯,说除非我跟他亲个嘴,于是,我就跟他亲了个嘴……现在想起来,我亏大了,天哪,我的初吻啊,就为了一个苹果……
我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初秋的凉风吹过来,很舒服。
'正文 4'
从图书馆出来,天已经暗下来。几件微妙的小事,改变了我原本美好的心境。
先是去食堂吃饭,找到座位,把打好的饭一放,到旁边小卖部打可乐。
我端着可乐回来,却发现一只苍蝇趴在我的饭菜上,产卵。是的,产卵,我甚至很清楚的看到卵下来的过程。饭是木办法吃了,这让我一整晚没有食欲,并直接导致我在校外吃了一月左右的兰州拉面,此是后话。
我开始想念约瑟芬的神奇鹅肝,此刻若能尝上一次,就是要我做牛做马我也认了,无奈这两天她外出办事了,难得清闲的周末,也好。
在回寝室的途中,意外的穿了一条小径,意外的一眼瞥见路旁石椅上一对狗男女,女的坐男的大腿上缠绵,这我也就忍了,关键是那女的坐姿实在太难看,不过我以前也没设想过坐别人身上要怎么坐比较好看。奇怪,我的视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回寝室,我径直拿钥匙开门,通常周末寝室是不会有人的。这个错误的决定,让我经历了难堪的一幕。就见刘健的床上,一男一女正在亲热,女的只戴胸罩穿丁字裤,男的只穿一裤衩,正是刘健。我耳根烫,同时又庆幸他们还没进入脱光上演限制级的阶段。
刘健大概也没预料到我会回来,尴尬的找衣服。那女的穿上衣服,竟还走过来跟我攀谈,问我是否跟妮妮一个专业,我答是,她说她是妮妮以前的同学。我心里懊恼,又不好发作,想走又不知何去何从(奇怪,我为什么要走?),只好翻身上床戴上耳机,看枕边的体育杂志。还好那女的终究识趣,跟刘健说了一会儿话就走了,按下不提。
我跟刘健一时无语,早早睡下,无奈不知何故,半夜蚊虫颇多,搅得我更加烦躁,一直睡不着。拍死几只蚊子,满手的血。
我看着掌心的血,忽然有种季节倒错的感觉,不是吗?产卵的苍蝇,思春的男女,顽固的蚊子……现在真的已经是初秋了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念起初恋淇淇来。她是一个很好的女生,人长的可爱,对我也一心一意,尽管那时,或许我们还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除了她话比较多点,我实在没有什么对她不满意的。我和她在一起走过三年时间,直到高三上半学期。
高中我如愿考取了一所重点中学;淇淇成绩不太好,读了一所礼仪职中,离我就读学校不远。这样的结果,对于我俩皆大欢喜,可以说,灿烂的未来正在向我们招手微笑。我每天放学骑单车去接她,送她回家,途中依然给她买奶茶或果汁,偶尔带她去吃快餐。
有一天,我的车在快到她学校时坏了,她在校门口见到我,对我说:我们走回去吧。于是我把车寄在她学校里,牵着她的手往回走。
当时已经是冬天,寒风一阵一阵裹挟着落叶刮过来,我的手冰凉,她的手却很温暖。
我一路沉默,她却一直说个不停,除了我刚认识她那会儿,她没有那样快的说过话,好象急切的要把一辈子的话都一下子说完,连手上的热果汁也顾不得喝了。我只是随声附和着她的话,支支吾吾不知所云,然后,她就说到了我。
她说: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让人觉得缺点什么,让人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你,同时,又不得不认真的考虑着离开你。你总是在自己的世界里打转,好像任何人都可以和你认识,但是任何人都没办法跟你深入交往下去,没办法进入你的心里。你从不跟别人分享你的心事,你的秘密,宁愿独自一个人品尝其中的滋味,我觉得这样很冷漠,很不好。可我还是那么喜欢你,真不明白呀……
我自己想了一下,她说的没错。确实,总是埋头想着自己事情的我,大多数时候,是忽略着别人感受的,不关心也不过问,只是觉得凡事都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