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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鲜卑百夫长见赵云年轻,升起轻视之心,狞笑着砍翻面前一名幽州兵,挥舞着弯刀朝赵云杀来,在他眼中,面前这个俊朗的如同画中公子一般的年轻将领,已经成为手到擒来的功劳,只要杀掉这个年轻将领,自己就能够顺利晋升千夫长,更上一层楼。而在其身后,一些士兵也欺赵云年少,将赵云当做送到嘴边的肥羊,紧随百夫长后,不断拍马向前,唯恐慢了抢不到功劳。
赵云见一众鲜卑士兵朝自己扑来,越是靠近,激荡的心情反而越是平静,之前,颤抖的握枪的双手,也不抖了。
或许,就如小师弟所说,自己就是天生的战将吧!赵云心中这么想着。
“哈哈!功劳归我也!”,那百夫长眼见自己与赵云撞上,兴奋的大喊一声,举起弯刀,便准备凌空劈下。
赵云见此,面色冷酷,眼中精光一闪,捕捉到这百夫长的破绽,一枪探出,随即收回,电光火石。而后,赵云也不理会那百夫长,继续向其身后的众多鲜卑士兵扑去。那百夫长见赵云竟然无视自己,心中怒吼一声,手上力道再加几分,就欲一刀将赵云劈成两半,但突然间,他感觉自己浑身的力量不知为何快速流失,就如同被刺破了底部的水桶,一泄如注,最后,甚至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天地倒转,噗通一声跌落在地,没了最后的视野。此时,自那百夫长脖颈处,一股鲜血涓涓流出,沾染了青青芳草。
赵云越过那百夫长后,眨眼之间,又连续探出三枪,三名鲜卑士兵只感觉脖颈处微微一凉,便失去了所有感官,连自己如何中枪,都没有搞清楚,一头栽落下马。
探出三枪之后,又有数名士兵已经靠近自己,此时,再挑刺已经来不及,赵云收回长枪,以身体为中心,狠狠一抡,长枪带着一圈残影,将周围五六名士兵尽数扫落。赵云的力量,也是世所罕见的。
如此,鲜卑士兵凡是与赵云相遇,便一触即溃,赵云挺龙胆亮银枪,在万马之中纵横睥睨,如入无人之境,左冲右突之间竟无人是其一合之敌,不过盏茶时间之后,就已经从外围杀入到中心地带。
那部落首领远远见得赵云如神将临世,无可抵挡,并直指自己而来,自然知晓赵云想要击杀自己,以乱军心,于是,一边不断招呼卫兵保护自己,一边亡命的往外突围。
赵云见那首领想逃,岂能如愿,抡起一枪将周边敌兵扫净之后,挂起长枪,取弓搭箭,一箭望那首领射去。箭去流星,可惜,被一名卫兵挡住,未能射中那部落首领。赵云也不急,再次取出一根箭,弯弓、瞄准、射击,这一箭,巧妙穿过三名卫兵之间的缝隙,正中那鲜卑首领的后背,其惨叫一声,翻身落马。
赵云暗暗欢呼,但面上却平静如常,收好弓箭,擎起长枪,高呼一声,“尔等首领已死,反抗无谓,速速下马投降,降者不杀!”。
赵云记得公孙续说过,战场上,不杀降者是击破敌人抵抗之心的最佳方式,只要主将在军中的威望未达到让所有士兵为其而死的地步,投降不杀,永远是结束战争最好的办法。因为,只要能活着,没有人愿意毫无价值的死去。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赵云很赞同这句话。
果然,鲜卑士兵见首领果然死亡,而自己又被重重包围,逃生无望后,皆哀叹一声,神色落寞的相继放弃了抵抗,弃械投降。
汉狗,要变成狼了,草原,危险了!
此一战之后,不过十日时间,先锋队伍便一路击溃四路鲜卑兵马,击杀俘虏鲜卑士兵三万余人,赵云在不断的战斗之中,成长十分迅速,已经逐渐有了无双战将的气势,令田楷等人啧啧称奇。田楷见俘虏人数较多,恐聚众生变,便与夏侯兰、赵云等人商议之后,收缴兵器马匹,尽皆放回部落。
众多鲜卑士兵皆以为自己生还无望,未曾想竟然被放回部落,这种地狱天堂的转变,让一些鲜卑士兵甚至激动落泪,对出面释放他们的赵云、夏侯兰二人感恩戴德,称赵云为“俏将军”,夏侯兰为“仁将军”,盖因赵云省得十分俊俏,仪表不俗,而夏侯兰,则仁义大度。赵云虽不喜这称呼,但也无可奈何。
第50章 夏侯生疑,备战拓跋()
辽阔无际的草原,如同一片碧绿的大海,和煦的微风自草梢拂过,带起一波波轻柔的涟漪,荡来荡去。
苍翠欲滴的嫩绿碧草,好似一个个欢快的小精灵,在漫漫绿海中,尽情的晃动着自己的小脑袋,和微风握手,和太阳打招呼。
草原,是静谧的。即使,有沙沙的青草相互拥抱的摩擦声,也反而更加衬显出这片草原的宁静及祥和。
夏侯兰反手轻轻托举着倒攥的长枪,让枪尖自草头掠过,心中,却是另外一番滋味,“或许,你们并不知道,这片草原,早已不宁静了吧!又或许,你们知道,只是,你们不在乎,毕竟,再多的纷扰和血腥,最终,也抵不过岁月的侵蚀,终要归于埃土!”。
夏侯兰之前没见过草原,初见这千里绿茵,心中很是喜欢,尤其是当醺柔的微风带着草原泥土特有的清香拂过脸颊之后,就像是母亲的手,温柔的抚摸着面庞,令人心醉。夏侯兰实在不想,让战争的铁蹄践踏这片净土,也不希望腥红的血液沾染这青青草地。只是,有些事情,并不是你不想,它就不会发生,就像历史的巨轮,无论多少人想要阻止其前行,但其依旧滚滚向前,不可抵挡。
可能因为草原的宁静,让夏侯兰的内心,也难得的平静下来,让其头脑更加清醒,能够更加清晰的思考。
“七天了,却丝毫没有见到鲜卑的身影,是被杀怕了?还是另有图谋?”,自赵云连续击败三路鲜卑骑兵之后,其余的鲜卑部落,便如同销声匿迹一般,踪影全无。赵云一路纵横睥睨,成长迅速,也逐渐形成一种淡淡的孤傲,可能赵云自己尚未察觉,但与赵云朝夕相处的夏侯兰却敏锐的感觉到了赵云的这一丝变化。
虽然担心赵云会因为这一丝孤傲而吃亏,但夏侯兰并没有觉得不对,公孙续曾经说过,身为统军战将,就要有睥睨天下的气势,要有那种无畏任何对手,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无双霸气,将军的这种气势和精神,会影响到整个军队,进而成为一种军胆,甚至军魂,能够让军队迸发出超常的战斗力。
只不过,公孙续还说过,无畏可敬,无知可耻,明智实力悬殊,毫无胜算,已经以卵击石的,那叫愚蠢,只会葬送了整个军队,连累战争。夏侯兰担心的就是这一点,但是他又觉得,赵云应该不会。
只是,正值青年,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赵云,真的不会吗?
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公孙续始终给夏侯兰和赵云的灌输这种太祖的战争思想,深入夏侯兰心中。所以,虽然一路凯歌高奏,但夏侯兰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夏侯兰不知道公孙续哪来的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思想,但不得不承认,其中蕴含至理。所以,即使接连大败鲜卑,认为鲜卑骑兵不过如此的夏侯兰,依旧在战术和策略上高度重视鲜卑,时刻关注鲜卑的动态,以便及时应对。
夏侯兰认为自己一路兵马齐力向前,集中力量,以不变应万变,是一种十分稳妥的策略,虽然自己一方在兵力上与鲜卑相差无几,但实际战斗力,却与鲜卑相差很多,毕竟这十万兵马,不是白马义从,更不是幽灵。若自己分兵应敌,很有可能被鲜卑各个击破,如此,远不如集中力量,反过来将鲜卑逐一荡平。
鲜卑部落之间的关系并不融洽,部落之间的距离也比较远,所以开始时候夏侯兰和田楷都认为鲜卑部落之间尽数联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这一路行来也证明,遭遇的三个部落的确没有联合。
但不知为何,这七日间一直未遭遇鲜卑骑兵,虽然草原辽阔,田楷和赵云等人都认为正常,可夏侯兰隐隐之中总觉有一丝不妥,鲜卑主动迎来,己方主动迎去,即使草原再辽阔,可连斥候兵都未探得丝毫消息,这就有些蹊跷了。
夏侯兰凝眉锁额,端坐马上,思维飞速运转,他在思索,到底有没有一种可能,在鲜卑王不在的情况下,鲜卑众部落还能联合起来,并且摒弃部落之间的仇怨,听从统一指挥。如果真是如此,问题就麻烦了,零散的鲜卑不可怕,但若聚集起来的鲜卑就可怕了,尤其在草原上,几乎少有军队能够与其抗衡。
思来想去,几乎想破脑袋,夏侯兰也没有想出能让众部落放弃仇怨,甚至冒着战后可能被其他部落吞并的危险而联合的理由。但夏侯兰还是不放心,于是,他找到了田楷。
“贤侄多虑也!”,田楷听完夏侯兰的述说之后,用宽厚的手掌捂着下巴,手指轻轻摩擦着白净面上,整洁的腮胡,皱着眉头思考,“鲜卑之中,众部落之间多有仇怨,乃至水火不相容之世仇,即使秃发部与拓跋部之间,也颇有仇怨,难以相容,其他部落之间,更是相互防备,彼此攻伐!”。
见夏侯兰依旧神色凝重,目光阴沉,田楷笑着宽慰,“贤侄未与草原部落接触,其实相对我等汉人,草原部落之间的防备更深,因为汉人不会觊觎良草水源,但其他部落却会巧取豪夺,甚至,为霸占妇女,部落之间时常会出现残忍屠杀,即使襁褓婴儿,也不放过!”
田楷眼中也浮现一丝凝重,目光越过夏侯兰,遥望着青青天际,语气有些肃穆和深沉,“草原鲜卑,就如同草原群狼,残忍、凶狠、冷血、无情,且只要有头狼在,对于其他部落,就永远不会接纳,除非……”。
田楷说到此处,话音猛然停顿,双目之中,爆射出一道精光,静静凝视着夏侯兰,而夏侯兰,也浑身一震,目光惊骇,与田楷对视之后,二人异口同声惊呼道,“除非头狼不在!”。
田楷重重点头,眼中精光越来越盛,面上神色也越来越凝重,“不错,如今和连不在王庭,且带走王庭大部精锐,若西部鲜卑早有异心,必然会趁此机会攻占王庭,取而代之,而自然,也必然会暂时性选出一名首领,发号施令,分配所得!”
夏侯兰也快速整理思路,接过田楷的话,“而此人,必然素有名望,较为公正,且部落实力强大,只有如此,方能取信于其他部落,有资本许诺好处和有实力镇压其他部落,让其他部落暂时听其指挥。”
夏侯兰看着田楷凝思,问道,“西部鲜卑之中,可有如此之人?”。
“拓跋部,拓跋邻!”,田楷脱口而出,显然,这个名字早已经深深印刻在田楷脑海之中,深得田楷重视,“拓跋邻之前便为西部鲜卑大人,更参加了檀石槐的鲜卑部落联盟,在西部鲜卑之中,名望很高,其人也颇具才略,只是被更胜一筹的檀石槐镇压,拓跋部也人口众多,兵强马壮。”
田楷说着,面上神色越来越凝重,显然,这拓跋邻并不是好相与之辈,“若檀石槐健在,拓跋邻未必敢生出异心,但如今檀石槐已死,其子和连不成大器,想那拓跋邻,必然早有异心。若其对西部众鲜卑部落威逼利诱,未必不能将西部鲜卑暂时统一!”
话到此,田楷闭口不言,但看向夏侯兰的眼神,其中意思已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