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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花惹草-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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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下生揉着被苏闲花抓的生疼的脖子,呐呐道:“那个,我也不是太清楚……”
“阎魔城的西边是魔域,八百里流沙荒漠,杳无人迹。”一个温润的声音插了进来。苏闲花一愣,转头看去:“你们还没走?”
“方才要走的是你,我们一直都在的。”钟展微微一笑,上前十分自然的站到她身边,道,“有什么事进去再说吧,若是要讲很久,就再叫店家烫一壶酒。”
苏闲花思忖片刻:“也好。”拍了拍梅下生的肩头:“小六,进来给我慢慢说。”
钟展迎着梅下生疑惑惊讶的目光,点了点头,笑道:“我叫钟展,是苏姑娘的朋友。”
“我是苗若昙。”苗若昙从他背后探出,斜着眼睛打量梅下生:“你是黑风寨的六当家?好年轻呀,你还不到十四岁吧?”
……
梅下生气鼓鼓的跟着三人走进酒楼,心里盘算着等一会儿下个机簧让苗若昙好好吃吃苦头。他生就一张孩子气的脸,平生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质疑他的年龄。就算这两个是大姐的朋友,也不能轻易叫人看轻了!
苏闲花并不知道他心里的百转千回,只是着急的问钟展:“你方才说的什么?魔域?”
钟展道:“阎魔城之所以得名,是因为一年四季常常刮起沙暴。在它的西北,正是让人闻风丧胆的魔域沙漠。花花应该听说过吧?魔域沙漠的意思,不光是因为八百里流沙寸草不生,还因为……”
苏闲花咬着嘴唇:“因为……魔教?”
钟展点点头:“五十年前,剑圣和魔教教主一战闻名天下,其后教主及四大护法立下誓约不再侵犯中原,魔教教众一夕之间消失无踪,相传便是隐居在魔域沙漠深处。”
苏闲花的眉锁的更紧:“会是魔教袭击了秦韶?不可能的啊,他们已经五十年没有动静了,就算要卷土重来也该挑个更加有名的人物……”沉吟片刻,突又问梅下生道:“小六,你们知不知道当初秦韶为什么要去西域?”
梅下生摇头:“我不知道。二哥的脾气大家都清楚,他向来神出鬼没的,没人知道他都去做些什么了。”
“该死的秦韶,早跟他说过年纪不小了,安心娶媳妇生娃娃不好么?还要到处乱跑!”苏闲花狠狠一磨牙,但到底心中担忧,不由的有些烦躁,手掌一拍桌面道:“看来还是得我来亲自走一趟。”
梅下生点头赞同,又道:“方才这位钟公子说起魔域,我倒是想起一件事情了。二哥往常出门,都会不经意的提到一个地方。现在想想那个地方离阎魔城也是很近的,只要沿着圣音雪峰往东走,穿过绝云山脉的谷地就到了。若是骑马,路上要不到两天!”
苏闲花对地域的概念十分模糊,茫然道:“什么地方?”
“是剑禹之都啊!”梅下生掩不住的兴奋向往,“大姐,绝云山脉之下就是大名鼎鼎的剑禹之都!那可是四庄之一,统治西北边疆一十二郡的剑禹之都啊!如果说魔域和二哥的事情有关系,那说不定,和那里也有关系……”
“剑禹之都?”苏闲花喃喃重复,不由自主的看向钟展,“是这样么?”
钟展笑了笑:“的确如此。”
她低头沉吟:“事情似乎有些复杂,我得尽快起身才是。小六,现在寨子里是谁在管事?”
“是五哥。”梅下生道,“本来五哥也想出来寻找大姐,但我看他最近忙着婚事,未来五嫂又有了身孕,来来去去的不妥当,还是我出门比较方便。三哥四哥他们已经先一步去打探消息了。”
苏闲花点头道:“齐小五留在山上也好,他的为人倒是要比老三老四沉稳细心一些。小六,你把黑魅给我留下,然后再买一匹马回山上。这几日帮忙小五看着点寨中事务,不要把我去西域的消息传扬出去。”
梅下生一愣:“大姐你要一个人去?”
“我必须要去。”苏闲花的唇角扬起明亮又坚定的笑容,“三年前我差一点死掉的时候,是秦韶一点一点把我救回来的,这一次,我一定要还他这个人情!”
梅下生看她的表情,便知道她心意已决。寨中兄弟都知道,秦二当家待大姐如父如兄,是她除了爹爹之外最亲的人,他出了事,大姐必定心急。而寨中若只剩下五当家齐济天一个人,确实也不大妥当,因此十分干脆的答了声“是”。
“小六你先等等。”苏闲花突然拽住他的胳膊,一双魔爪径直朝他的腰畔荷包伸过去。“你现在身上有多少钱?全部都给我……”
梅下生是少年人,到底脸皮薄,见她一张美貌如花的脸,却行这十分猥琐的事,脸色已经发红了,捂着荷包躲闪:“大姐你要多少?我下山的匆忙,身上没多少银子……”
话没说完,苏闲花乱摸的手被钟展轻轻握住了,他的语气颇带了点无奈,又有些软绵绵的恳求之意:“花花,我还有钱的,你用我的吧。”
苏闲花一愣,低头想了想,终于明白了:“你打算跟我一起走?”
他眨眨漂亮的眼睛:“不可以么?”
“这是我的私事。而且,我要去的地方很远啊!”又不是去郊游。和他们非亲非故的,交情也不是很深,用不着一路结伴同行这么亲密吧?
“我知道。”钟展点点头,“我们也有我们要办的事,只不过正好和花花走同一条路而已。”
苏闲花摇头:“这借口不新鲜了,很没说服力。”
“你以为我骗你?”钟展挑了挑眉,十分委屈的叹了口气,“你忘了我们来飞花小筑是做什么的吗?最近江湖上最热闹的事……”
“是什么?剑圣前辈出的谜题?”
钟展点点头,道,“花花,你也听过了那首诗对不对?难道你不明白诗里说的是什么吗?这第二道谜题中所指的人,也正好住在前往阎魔城的必经之路上啊!”
 
第二十二章 同行(修改花花的一句话)
第二道谜题中所指的人,也正好住在阎魔城的必经之路上。
这一回就连苗若昙也坐不住了:“小钟你说什么?你什么时候破解了那首诗,怎么不早说?”
钟展微笑道:“刚才想的。”……因为需要找一个和苏闲花同行的理由,所以顺便想了想么?苗若昙翻了一个白眼,实在忍不住鄙视这个人。
苏闲花显然不明白这话背后的意思,她听说那首不大高明的诗有了谜底,顿时来了兴趣,身体朝前靠了靠,等着他说话。
钟展却不就答,问店家要来纸笔,将那四句话一一写下。他的字写的很好看,遒劲飞扬,力透纸背。都说字如其人,但那并不像一个普通读书人会有的笔力。可惜苏闲花不懂这些,她只是很高兴的发现自己能认出纸上的每一个字。
“怎么说?”黑白分明的眼睛从纸上转到了他的脸上。
“第一句‘千里不传马蹄疾’,千里,是为重。这是一个‘重’字。”钟展拿起笔在“千里”两字上轻轻一点。又划向第二句。“三更渐闻星月笛,三更时分为‘夜’,因此这是一个‘夜’字。这两句加在一起,是‘重夜’二字。”
“重夜……”苗若昙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神颇为复杂的看了钟展一眼。
“重夜?”苏闲花心里一动,急道,“这是一个人的名字吗?怎么听着这么耳熟?”
一旁的梅下生十分不满她的无知,忍不住伸出手肘捅了捅她:“大姐,‘夜鹄’,是‘夜鹄’啦!”
“呃……”苏闲花一口酒呛在喉咙里,连连咳嗽,钟展适时的递来一盏茶,她顺手接过来一饮而尽,催促道:“不会真的是大名鼎鼎的漠北大侠‘夜鹄’吧?后面两句呢,讲了什么,话不能只讲一半的啊!”
钟展不紧不慢的伸手替她擦了擦唇角的水渍,道:“后面两句比前面两句更简单。‘携子之手登西楼,遥看宝光待天明。’,各取第三字,就是‘之宝’。四句话连在一起就是‘重夜之宝’的意思。”
苏闲花一愣:“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钟展笑道,“这只是这道题的第一关,如果第一关都这么难,剑圣还怎么找到‘合适’的后人?他还怎么看热闹?”
最后一句话说的十分诡异,苏闲话却并没有放在心上,她现在满脑子都是“重夜之宝”四个字。手指在纸上划来划去,道:“‘夜鹄’林重夜,号称漠北大侠,生性豪迈不羁,朋友遍天下,倒的确很符合剑圣所说的‘豪爽之人’,不过他‘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放手的东西’是什么,倒是难猜的很……”
钟展道:“原来花花也知道剑圣设下的谜题。”
“嗯哼……略微听人说过一点。”她打了个哈哈瞒过了程红笑的事,顺便问道:“听说那是四样宝物——还有两样是什么?”
钟展叹气,道:“比起前两样来,后两样更加的……有趣。一样是忠贞女子唇上的胭脂;另一样是浪子的承诺。”
苏闲花又一口酒呛住了。她听说过剑圣其人其事十分古怪,可没想到古怪到如此匪夷所思的地步,简直就是为老不尊。他不是大神吧,应该是老妖……
钟展伸手顺了顺她的背:“花花,你不是对这些事不感兴趣么?”
“我有兴趣听,但没兴趣做。”她拍了拍手决定终止这个话题,折了回来道:“如果照你所说,诗中所指真的是漠北大侠林重夜,那他的住处碧落谷倒的确是在前往阎魔城的半途中。”
“所以,我可以和花花同行么?”
“可以倒是可以,只不过你我毕竟男女有别……”
钟展含笑的眼神看了一眼苗若昙,后者立刻挺身而出,十分义气的说道:“别忘了还有本少爷!一男一女同行固然不便,但是两男一女……那个,稍微方便那么一点……”
苏闲花十分心虚的咧嘴一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这人也不是第一次行走江湖,往常也和几位兄弟结伴四处走动,倒也不在乎名声什么的,只不过和你们一起的话……”她什么都不怕,就怕钟展把那天晚上的事情想起来。
苗若昙的面皮抽了抽,钟展却温言道:“若有什么不便,花花尽管说出来。大家一起商量就是。”
“不用了!”这种事怎么能说出来,本来就巴望着他忘记的。若是不答应,他继续不依不饶的“一起商量”,反倒显得自己心虚了。苏闲花只能勉为其难的点了头。其实要说勉为其难也不尽然,她并不讨厌和钟展一起赶路,甚至还觉得有几分喜悦,大概是因为旅途漫长寂寞,有人相伴便十分开心。这份喜悦,战胜了怕他想起往事的忐忑,让她此后几天的行程都过得十分舒心。
×××××
剑圣指定的第二个人,和第一个铁公鸡段文正大不相同,却是一个江湖中十分有名的人物。
漠北大侠林重夜,人称“夜鹄”,七年前鹊起江湖,以一手劈空掌连连重创数名流窜漠北的盗贼流犯,办下了几件大事,为人又是一等一的豪爽侠义,朋友遍及五湖四海。但凡有事求他,只要力所能及,上刀山下油锅都无不答应;若是要杀凶徒恶寇,去再危险的地方他也眉头都不皱一下。这些年来,钱财银子也不知散了多少,身上也不知道添了几道伤疤,却从不说一声“怨”字。此人虽然无妻无子,甚至连家产也没多少,却有着别人一辈子都求不来的财富。
这是一个真正的大侠!当苏闲花还是小花小姐的时候就一直听寨里的热血少年说起他的故事,心中也十分佩服。这个世上能被称得上是“侠”的人,已经不多了。
说实话,她真的想不出这样一个人有什么无论如何不肯放手的东西。
钱吗?事实证明那对他来说是名副其实的身外物。娇妻爱儿?他都三十好几了,连个绯闻都没有,哪里来的老婆孩子?房屋田产?富贵名声?传家宝?……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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