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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可能在树冠之间找到这么个小东西啊!
也是平时造孽太多,关键时刻,丢人了。
俞小满瞅了他好一会儿,到底还是决定善良一回,权当方才的事儿没发生,从地上捡起一颗已经炸开的毛刺球,剥出果实放在手心里。
“展郎,这叫板栗,能炖汤也能做菜,还能当零嘴儿吃。你帮我打一些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迟来的更新_(┐e:)_
☆、第14章
第014章
自家小媳妇儿的要求,展易就算再为难,也还是没法拒绝。只一点,像采摘板栗这种粗活累活,他一个人来做就行了,没的拉着媳妇儿干苦活。
——毕竟,他也不敢肯定下回还会不会有不长眼的小东西捣乱,丢人这种事儿只要没叫人瞧见就不作数。
当然,他也没说的那般直白,可俞小满还是听明白了,只强忍着笑意答应了下来。
俩人或摘或捡,挑着大颗成熟的弄了整整两背篓的板栗,幸好这回小东西没再杀个回马枪,勉强算是保住了展易的颜面。
等回家后,俞小满才坐着小竹凳,拿小刀子将毛刺球的外表划开,把里头的板栗一一挖出来搁在竹篮子里。其实,这个时候多半毛刺球都已经爆开了,即便没爆开的,用手也能扒开,只是她考虑到数量略有些庞大,横竖有小刀子,犯不着跟自个儿的手指过不去。
事实证明,她这么做是对的,因为扒完了板栗还不算完,还有山核桃。
比起相对而言还算好扒的板栗,山核桃才真的要命。
展易拿回来的山核桃数量真不少,一大筐子里十之**都是山核桃,由此可见他究竟是有多不待见松果。可这些山核桃仔细看起来,却很是有些怪异。
淡绿色的外表,呈椭圆形,拿刀子划开外头的果皮,露出来的却是类似于碧根果模样的东西。
俞小满拿了一个放在手心里细细端详,她没记错的话,碧根果应该是外来物种,还是很久以后才会传播过来的。转念一想,得了,她是吃货又不是农产学家,大学里学的那些知识也早八百年就还给老师了。再说了,她连穿越的是什么朝代都没弄清楚,出现不同寻常的坚果也不算什么,谁知道这玩意儿是不是消失在了历史长河里。
想到这里,她索性砸开了一个,略试了试味儿后,却不由的瞪圆了眼睛。
按说坚果一类是要经过加油盐等配料翻炒后,才会变成可口美味的零嘴,可生吃也无妨,只是味道不怎么好罢了。可叫俞小满没想到的是,这个外表略怪异的坚果,吃到嘴里却美味到不可思议,哪怕生吃感觉都比上辈子吃过的品牌坚果更加叫人难以忘怀。
目光瞥到忙着收菌菇木耳的展易,俞小满顿觉痛心疾首。
这座大山里究竟有多少好吃的?
展易他以往究竟糟蹋了多少好东西?
兴许是因为俞小满的怨念太重,展易下意识的抬头看了她一眼,不解的问道:“怎么了?不好吃就赶紧丢了,晚上烧肉。”
于是,俞小满更怨念了。
她反复的跟展易解释了这种变异山核桃是多么的美味,当然她没提变异问题,只说手上这种完胜她之前吃过的一切坚果,并追问他哪儿还有。
山上的核桃树并不多,产这种核桃的估摸也就十来棵。
展易一面回忆一面答着,心下却愈发同情起他的小媳妇儿了。先前他还道村里人的日子总比自己过得好,尤其俞家,据说还是村里的富户,怎么就沦落到这个地步了?看把他媳妇儿给馋的,人家是搀肉,她居然馋核桃,可见以前的日子该多难过。
不知不觉被同情了一把的俞小满,在得知同样的山核桃起码还能再采一筐后,登时笑开了。
这板栗和松果的味道虽也不错,却是不能同山核桃相提并论,好不容易寻到这般极品的山核桃,当然要囤个够本。嗯,板栗和松果也不能少。
于是,接下来几天里,俞小满只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翻晒菌菇木耳,将展易陆续搬回家的各色坚果扒开晾晒,还要一一翻炒入味。亏得上回展易下山时,带回来不少调料,不然保不准就不够用了。
展易也没闲着,他先后又搬回来两筐山核桃和松果,只是这回却差不多是一半一半了,还冒着接连被砸头的风险,又拖回来三大筐的板栗。
这之后,他也曾想过帮媳妇儿一道儿扒坚果,虽说看起来是有些犯傻气,可既然小媳妇儿喜欢,他帮一把也没啥,可最终还是被俞小满劝阻了。
坚果类的终究只是零嘴,本来就不着急,就算一时弄不完,也可以等冬日里没事儿了慢慢扒。
展易一想也是,与其折腾这些有的没的,不如趁早多打点儿野味回来,兴许还能将小媳妇儿的口味拧过来。
也因此,展易又进入到打猎模式,只是偶尔还会给留在家里的小媳妇儿捎带一把野果子。哪怕他并不喜欢吃果子,可相较于坚果,野果子起码也能甜甜嘴吧?以往他就听说,女人和孩子就喜欢尝甜味儿。
于是,等某日晚间,展易像变戏法一般,从背篓底下摸了一枚红彤彤的野果出来时,俞小满再一次受到了惊吓。
这是一枚表皮已经开裂的大红石榴,只轻轻一扒就裂成了一大一小的两半。再一看,里头的果肉已经呈半透明状,粒粒饱满,汁水丰富。
山上到底有多少好东西啊?!!!
俞小满迫不及待的扒下几粒丢进嘴里,登时甜到了心坎里。
见小媳妇儿吃的高兴,展易也笑了,忙告诉她自己见到的那颗石榴树上结了好多果子,只不过大半还没熟,等再过个十几二十天的,他都给摘回来。
不想这回,俞小满却摇了摇头。
石榴是个好东西,可正因为它好,才不能都吃了。要知道,哪怕搁在她上辈子,石榴仍是多子多孙的象征,很多老一辈儿的仍觉得这是生子良药。而在这年头,大红石榴代表的意义就更不言而喻了。
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展易,俞小满还认真的询问了石榴的具体数目和卖相,见他说不太清楚,索性心一横,跟着跑了足足小半个时辰的山路,才来到了那棵石榴树下。
石榴树长得倒是跟她上辈子见到的差不多,只是树上的石榴却不太多,瞧着似乎仅有几十枚。不过因着这周围树挨着树,多半又都是枝叶繁茂的,看得不是很真切。可有一点却是能肯定的,石榴的卖相都挺不错的,远远看着就是一片红。
看这情况,恐怕用十天半个月就能完全成熟了,唯一的麻烦就是,要如何趁新鲜运出山去,还有就是怎么卖,卖给谁,卖个什么价。
第一问题反而不算难,几十枚石榴份量虽不轻,却难不倒展易,后面几个却是真的大难题了。
展易也不明白为何自家小媳妇儿看到这满树的石榴后,反而愈发眉头紧锁了,是嫌弃果子不够吗?可野果子不就是图个新鲜,多吃也没啥味儿了。
就在展易打算开口说自己不吃野果全给媳妇儿时,俞小满忽的想到了一件事儿,忙喜笑颜开的道:“展郎,你去过府城吗?”
府城?展易摇了摇头,旋即却又点头道:“我知道怎么去。”
见小媳妇儿一脸的好奇,展易索性告诉她,镇上每天都有去县城的马车,而到了县城,车马行就更多了,哪怕他并不认识路,想要去府城也不难,横竖车钱也贵不到哪里去。
听他这么说,俞小满终于放心了,当下就站在这石榴树下,将自己的想法娓娓道来。
她想让展易去府城寻俞三叔。
别看俞三叔已经好几年没回上河村了,可其实真要说起来,跟俞家的关系也没断,起码人家这十几年来在府城的住址就没变过。只是因着俞家爷奶没了,俞三叔懒得回村里,而村里的俞父俞母并大伯一家子也不会没事往府城去,这才断了来往。
就她从原身的记忆推断,俞三叔并不是什么坏人,相反那是个见面就带三分笑的和气买卖人。
记忆中,俞三叔什么买卖都做,当然都是合法的小买卖。从开始挑着担子走街串巷的小货郎,到后来攒了钱在镇上开了家小铺子,再往后则是去县城,最终在府城娶了媳妇儿安了家。
平心而论,俞小满挺佩服俞三叔的,甭管是哪个年代,白手起家都不容易。事实上,能做到像俞父这般,凭借手艺养家糊口已经不错了,俞三叔这种搁在上辈子绝对是个成功人士。
如今,她就想让俞三叔帮着牵线搭桥,把这几十枚石榴卖出去。
卖到府城,卖出高价。
等说完了自己的想法,俞小满抬眼期待的望着展易。
展易满脸的迟疑,说真的,他完全不看好小媳妇儿这主意,可一看到媳妇儿亮晶晶的眼神,心一软,当下便应承下来。心道,不就是往府城跑一趟嘛?横竖家里的粮食也囤够了,浪费两天也无妨。
只是如果要去府城的话,无论他的脚程有多快,哪怕一路上都坐车,也绝无可能当天来回的。一想到要将媳妇儿一个人丢在深山老林里,他又有些不大放心。
好在俞小满比他想象中的更加大胆,这要是刚上山那几日,兴许听着夜里的嚎叫声还会睡不着觉,可都那么多天过去了,她再怎么着都已经习惯了,顶多就是盘算着回头多弄些荆棘种在山洞前,省的有那不长眼的闯进来。
经过一番商议,俩人决定先挑几个外表完整的成熟石榴,又拿了个开裂的到时候让俞三叔尝,之后便回了山洞早早的歇下。
次日一早,展易揣上钱背上竹篓带上弓箭,又从俞小满手中接过了水囊,打算趁早下山。
临走前,俞小满叮嘱他,这事儿务必要瞒着俞母,顶好让俞三叔谁都别说。
展易答应了下来,旋即匆匆离去。
这一去就是两天。
直至两天后的傍晚,展易这才兴冲冲的回了家,一看到媳妇儿就掏出了一对银镯子,见她满脸的愕然,忙道石榴卖了个好价。
一个石榴二两银,也就是整整两贯钱,可不是个好价吗?
饶是早先预料到大红石榴能卖出高价来,俞小满还是被这个价钱唬了一跳,心下一盘算,这价就算不亏本,应该也没什么赚头吧?俞三叔为人是不错,可为他人做嫁衣裳显然不符做买卖的原则。
展易道出了原委。
俞三叔是个老道的买卖人,打从第一眼看到那石榴就知晓这一定好卖。要知道,有时候一个样子值不值钱,真的不看它本身,而要看有没有人愿意出高价。展易拿去的几个石榴卖相都不错,红彤彤的瞧着就透着一股子喜气,加上石榴自带的意义,卖出高价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他也说了,一码归一码,这是头一回跟展易做买卖,况且先前侄女儿出嫁他也没添妆,所以额外让了三分利。等第二回买卖时,就不是这个价了。
……
俞小满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她想她大概明白俞三叔能把买卖做大的缘由了,只是甭管是她还是展易都不是买卖人,能有这么个能耐的三叔顶在前头,确实是件好事儿。
果然,展易又告诉她,因着知晓了他是个猎户,临走前俞三叔特地叮嘱他,下回若是猎到了好东西,一定要记得送到府城来,他出高价。
当然,这里头的好东西却不是野鸡野兔野猪之类的,最起码也应该是一整头的鹿,乃至豺狼虎豹一流。
不过这话,展易却没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