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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片甲不留。
然,当荆长歌看到穿着赤橙黄绿青蓝紫五彩斑斓的魔教教主花蝴蝶从墙上跳进院,来找自己求证的时候,她捂着嘴打了个哈欠:“什么‘魂’啊,我根本就不认识啊!”
由此,那最后的传言却也是不攻自破。
然则,那十八个分座到底被谁而灭,到底为何而灭,“魂”的主人却是清楚明白的。
次日,“魂”的主人带着剩下的薄弱势力悄无声息的迁出帝都。
事实证明,能让阎王绕道的“魂”遇上了冷面修罗也要退避七分。
许久之后,一个称得上是朋友的人问“魂”的主人:“你从不是落败而逃的人,但你那次为什么会退走?”
“魂”的主人抬头望着万里无云得天空,许久后叹道:“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修罗浴血的样子……”
遍地的血海之上,那人白衣胜雪,墨发如锦,手中的惊鸿剑每划过一道亮光,便为冥府添一缕幽魂。
人如仙,剑如虹,一剑飘雪,无埃无尘。
红的发黑的血海之上,那人周围仿佛飘起漫天的白雪,白皑皑的孤城之上,他冷冷的俯视众生。
“魂”主只看到一个背影,月色下的景色太美,他看呆了,然后打了个冷战,转身逃走。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丢下自己的部下独自逃命。
只是那惊鸿一瞥,他便永远也无法忘掉那个背影。
名剑惊鸿,那个人本身便是一道惊鸿照影。
也只有那一人,才配得上惊鸿剑!
“惊鸿一剑,孤城飘雪。白衣袖手,天外飞仙!”这是这一届的江湖百晓生在《人物志》中对“天下第一人”的描述。
惊鸿一剑是剑,孤城飘雪是势,白衣袖手是衣,天外飞仙是轻功也是美貌。
然则,江湖中能见到孤城雪拔剑的人少之又少。
甚至在四年以后,再也没有人见过孤城雪拔剑!
荆长歌之所以不相信江湖上的传言,那是因为她相信孤城雪早就离开了帝都,不然早就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至于为什么这么自信?她自己也不明白,也许在她的认知里,师父是自己的师父,如果在长安,自然该陪在自己身边。
话说那原本该在漠北的孤城雪为什么会在长安城呢?
这事还要从荆家离开军营以后说起。
既然荆长歌走了,这又脏又乱的战场自然也留不住洁癖成恶的孤城雪孤公子的,如果不是因为在这里能见到荆长歌,我们的孤小王爷估计一辈子都不会走上战场这种没组织没纪律野蛮暴力的地方。
孤公子干净文雅,杀人也是干净文雅,手中的剑又快又轻又准的一抹脖子,你就这么连疼的感觉都没有的去了。
所以,就算孤公子面无表情的剁掉调戏他的人的一个鼻子两只手两只耳朵两只脚,也只是得了个“冷面修罗”的称号,而不是浴血修罗或者杀人狂魔,更或者血魔。
所以,就算他杀人无情,他也是武林公认的正道人士。
你可以站在酒楼大喊一声“孤城雪是邪魔歪道”,估计整个酒楼百分之九十的会武的女人都会拿剑追杀你,剩下的那百分之十的不会武的女人只会拿臭鸡蛋砸你。
从此,你便是女人得而诛之,男人见之鄙夷的过街老鼠。
你可以对孤城雪动刀动剑动枪动武,但一定不要动嘴,因为孤公子温文尔雅,从不口吐脏话。
话说,既然荆长歌走了,我们的孤公子也收拾好东西打道回府了。
回的是哪里?自然是澜泱王都。
不过,澜泱王见到自家小儿子就愤怒了:“你怎么会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臭小子?!”
孤城雪坐在铺了虎皮的椅子上面无表情的喝了口茶,这才撩起眼皮看了澜泱王一眼,不急不缓的道:“那是你儿媳妇,让她一次又何妨!”
澜泱王噎住了,然后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跳了脚:“你妄想娶一个男人过门,我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你这个样子就像被抓住尾巴的大白!”孤城雪放下茶杯评论。
“什么?”澜泱王莫名其妙。
“没什么,一只猫!”孤城雪面无表情。
猫?说自己老子像猫?一个说自己老子像猫的儿子?澜泱王悲愤离去。
走到门外又不甘心,回头瞪着孤城雪:“我知道大烈有些贵族有养男宠的爱好,但我不会同意你娶他的!”
“我有自己选择妻子的权利!”孤城雪说的一板一眼。
“他有什么好的,你要娶他?身处敌国不说,还是个男的……”澜泱王没想到自己的小儿子出去一次回来就变成了这个样子,面瘫刁钻不说,还染上了男色的恶习。那小时候天真可爱会嚅嚅甜甜的喊着自己“父王,你什么时候再来看我”的宝贝儿子哪里去了?那个小时候乖巧听话会钻到自己怀里撒娇耍赖宝贝小王子哪里去了?
“我愿意!”孤城雪歪歪头,说得满不在乎。
“逆子,你这个逆子,我要把你逐出伯赏一家,我要,我要……”澜泱王单手指着孤城雪,一身的肥肉颤抖。
话说,自从孤城雪的母亲去世后,澜泱王一直都在修身养性,这才养出了一身肥肉。
“反正,我本就不再伯赏一家的族谱上!”孤城雪挑挑眉,丝毫不受澜泱王的威胁。
“你……你……你……总之,我是不会同意的!”澜泱王转身离去。
如果伯赏无敌在此,一定会对着孤城雪大声的拍手叫好。他已经被这老头子压抑教训了二十八年了,终于看到老头子吃瘪的一天了。
所以,在吵完架的当天夜里,我们的孤大公子收拾了个小包袱,卷走了半包的银票,离家出走了。
被“逐出家门”的孤公子心情不好啊,到了天山为荆行准备好了药材,便收拾了东西下山了。
心情不好,自然要找个人出出气。
“魂”就理所当然的成了出气筒!
却说这边的荆长歌一大早醒来,便看到原本三坛的酒竟然全都变成了空的,对着床帐想了想,昨晚自己一坛,大白一坛,剩下的一坛酒是谁喝的?
伸手掐住睡得正香的大白的脖子,咬牙切齿的问道:“说,是不是你趁我睡着偷喝了?”
“嗷呜——”睡梦中的大白一声惨叫,谋杀猫命啊!
“撕,好疼……”荆长歌看着被猫爪划下的一道红印,多亏没流血,她晕血啊!
“喵呜——”大白坐在床上,很无辜的摇摇头。
“说,是不是你把剩下的那坛酒都喝了?”荆长歌盘着腿,双手叉腰,气哼哼的鼓着腮帮子。
没有,绝对没有。大白晃着尾巴拼命的摇头,然后突然跳起来,两只脚着地抬着一直爪子指着荆长歌嗷嗷直叫,然后又比划比划自己的肚子:明明是你偷喝的,是你喝的,你这个恶毒的主人……我肚子碗口大根本就喝不下,肯定是你喝的……
荆长歌看看大白那圆滚滚的肚子,又低头看看自己的肚子,无奈的发现最有可能喝下另一坛酒的肯定是自己,失去了士气垂头丧气的皱巴起一张小脸:她根本就没尝出是什么味道好不好……
坏人!大白扭头掉了个臀对准荆长歌。它才不要原谅她呢,绝对不要!
“死大白,都是你昨晚把我灌醉,害我都没尝出另一坛是什么味道……”荆长歌伸腿,把那只傲娇的猫咪踹下了床!
你根本就是在虐待宠物,虐待宠物是有违猫法的!大白抱着摔疼了的脑袋,喵呜一声窜出了窗户,决定出门找猫寻安慰!
正文 第26章 帝宫
荆家始一进长安便直奔帝宫,只是刚到帝宫正门便收到游烈帝的传话,曰:荆将军重病未愈,不必请安,回家休养去吧。
正被夜莺扶着下车,脸色苍白如纸的荆强瞬间僵在了原地,这是要……亲贤臣,远妄佞……吗?
他颤抖着手拉住想要离去的青衣:“公公,陛下……可还说了什么……”
“陛下身子弱得紧,哪能说那么多话。将军,回去吧,回家好好休养吧……”伺候过三代帝王的太监大总管常德脸上皱纹斑驳,满是沧桑的浑浊双眼似是早已看穿世间的种种,他轻轻地拍了拍荆强握着自己手腕的手,无奈的叹息一声,转身离去。
正午的阳光正烈,他微驼着脊背,满鬓的白发如雪,挪着颤抖的小步子一步一步走进宫门。
“爹,咱们回去吧!”荆雷握紧手中的长枪,一双本是刚毅的双眼通红,好似要哭出来似的,委屈的像个孩子。
明知道的结果,早就布好的结局,但还是会心存期望。
曾为国家、为人民、为烈火王朝抛下的满头热血,被水一泼,全都凉了下来。
自古功高盖主者,便不会有好下场,而荆家,一直都太自以为是了。
你以为是你保护这个国家就可以手握重权,权力超过这个国家的皇帝吗?
你以为你全心全意的为了这个国家付出,这个国家的皇帝就会满意吗?
不,帝王高高在上,他只喜欢能够掌握在他手心里的东西,而某些东西一旦超出他的掌控,便会面临被摧毁的命运。
也许,想要摧毁荆门的不仅是游烈帝,也许是他上一代、上上代,甚至更久以前的皇帝。一直都在想着如何除去荆家,只是迟迟未能动手,忌惮荆家手中的兵权。
然则,他们一直不知道,就算整个荆门粉身碎骨,荆家之人也不会背叛这个国家。
他们世代被传授的信仰,早就刻在骨子里的忠君爱国。
或许他们未必忠君,但至少一定爱国。
他们热爱着被他们世代守护的这片土地,深爱着为他们欢呼雀跃的人民。所以,仅是这两点,他们便只能死守着这个国家。
荆强的眸色有些哀伤,他透过宫门看向重重叠叠的帝宫,这人心,便也如这帝宫一般,层层叠叠。他转头看向握着长戟双眼通红的儿子,又去看面色惨白的夜莺,最终也只是叹息一声,挥挥手示意夜莺上车:“回去吧……”
五载征战,一朝归来,国虽欢,帝不喜。
翌日早朝,归来的荆家却未至。
群臣怒,诘曰:“荆家自高,目无王法,恐有换天之心。”
脸色苍白的游烈帝挥挥手,笑得羸弱动人:“荆将军重伤未愈,是朕允的假。”
“可荆雷小将军未病,纵使无事,总该来向陛下请安。”
“荆雷年幼无知,或许正在家照顾重病的老将军。”游烈帝笑得淡然。
然则,本已二十有八的雷小将军战场上少有敌手,却被游烈帝称为年幼无知,本是壮年的荆将军却被戏称已老,谁会听不出那嘲讽之意呢。
然,世人只道是游烈帝为荆家放了病假。
不知情的人都以为游烈帝体恤下属、忧国忧民,知情的人却道是权倾朝野的荆家终于也要失宠了。
荆雷将自己闷在屋里三日未出,出来后便得了个“年幼无知”的称号,他大笑三声,脱去铠甲的身型仍旧高大魁梧,一步一步走向校场,抱着那杆陪伴他征战杀敌无数的长戟舞动。
荆强听到夜莺说起的时候,只是叹息一声,摆了摆手:“随他去吧……”
七日后,荆强病愈。
帝传旨:闻孤少侠在战场上曾立下汗马功劳,朕意欲犒赏一番,将军请带孤少侠同往。
荆长歌还在睡的迷迷糊糊的便被两个丫鬟拉起来换了衣服,又被荆雷一路拉着塞上了马车,车内荆强正在闭目养神,看到荆长歌还懵懂无知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便把她拉到自己身边坐下。
“爹爹?”荆长歌刚回长安,每天四处奔波去会见各处的朋友,根本就没时间关心将军府中发生的事情。
“小歌儿,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今天爹说的每一句话你都要牢牢记住,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