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先生。”我冲着他笑了笑,顿时一股曾经沧海的情绪油然而生。这一年来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可无论周遭经历了怎样天翻地覆的变化,这个男人却始终淡淡然然地立在那里,不被任何事任何人所影响,始终如一,从未改变。
一时泡上茶来,庄夫人请我落座,看她的神色很有些复杂,我也不想解释太多,直接把王爷的信拿给她看,她看完后脸色更加复杂了,半晌不知该作何反应,我便微微笑道:“伯母,情儿知道您的风骨和气节,更知道庄先生的为人清清白白,您当真不必再证明什么,都说老天有眼,老天一直在看着,您是什么样的人,庄先生是什么样的人,老天他都清清楚楚,所以无须再证明了,眼下既然有了这么一个两全齐美的结果,您再强求的话可就脱离本意了。情儿一直敬服庄先生为人处世之道,今日既有王爷亲自做主,您何不索性放开手,和我们一起接受这个圆满的结局呢?”
庄夫人低头沉默了一阵,终于长叹了口气,道:“罢了,许是我老了,猜不透你们年轻人的心思。既然情儿你都可以坦然放开,我这老婆子又有什么放不开的呢?再说……王爷这手谕上写得明明白白,已认了秋水为义子,我又岂敢逼着他自我了结?罢了,罢了。”
王爷的手谕我并没有看内容,原本认义父义子这种事就只是仅止于双方之间的关系,譬如王爷认了我做义女,不代表我的兄弟姐妹就都成了他的义子女,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当事人双方之间而已,也就是说,如果我认了庄秋水为义兄,不代表他就成了王爷的义子,可听了庄夫人这么一说我才知道,王爷竟在他的手谕里直接认了庄秋水为义子,如此一来等同于王爷和庄秋水之间产生了直接的关系,王爷这是替我上了双保险,也许仅让我认了庄秋水为义兄还不足以令庄夫人回心转意,可一旦庄秋水成了王爷的义子,那么庄夫人就再也没有办法逼庄秋水自裁了。王爷虽不知道我要认庄秋水为兄的目的,不过聪明的他还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帮我,毅然无视了庄秋水仵作的身份,将他认做了义子。
见庄夫人终于不再坚持,我也终于放下了心中的一块大石头,心情顿觉轻松,亲亲热热地叫了庄夫人一声“娘”,连义字都省去了,庄夫人被我这么一叫也开心起来,她本就是个爽快人,想来也觉得自己再纠结此事没什么意思,便彻底抛了开去,喜气洋洋地就要下厨去给我做几样好菜。
我提出了王爷要请庄秋水去别苑用饭的事,庄夫人只好作罢,对庄秋水千叮咛万嘱咐一阵,惟恐他去了王爷府上后失了礼数,最后亲自把我和庄秋水送出了门外。
庄秋水换上了我曾给他买的那件袍子,一路上仍然是少言寡语,我便问他可曾见过楚龙吟,他摇头说不曾,我便未再多问,带着他回至王府别苑。
王爷一向不爱讲排场,因此晚饭就在小厅里摆了一小桌,我们三个人围桌而坐。饭间王爷细细问过庄秋水的年龄家世以及兴趣爱好和平日的工作状况,庄秋水也都一一老实答了,王爷又问他愿不愿去做郎中——毕竟仵作一职在古代属于下九流的行当,王爷虽不在乎身份尊卑,可毕竟他身后还有整个皇族,不得不顾及皇上的面子。
我本以为庄秋水属于爱尸成癖……咳,的那一种人,起码是对验尸这个职业相当感兴趣的,一准儿不会答应王爷的提议,却不成想他居然一口答应了,这着实出乎我的意料。怕他是不敢违逆王爷的话而勉强答应,我趁王爷起身去如厕的空当悄悄问他:“先……大哥,你若不喜欢当郎中就直管同王爷说,王爷不会介意的。若你不好意思出口,我便替你去说……”
“不必,”庄秋水淡淡地道,“做什么都一样。”
“真的么?”我不放心地追问了一句。
“真的,”他看着我,“我没有骗你。”
嗯……那就是真的了,庄秋水不会说假话。我放下心来,其实我也是个俗人,真心觉得做仵作到底不如做郎中,一来郎中比仵作收入高,二来也更容易被人接受,否则以庄秋水这样的性格只怕连媳妇都不好找。
于是等王爷一归座我就立刻央求他派人在清城最好的地段儿帮忙租个店面给庄秋水开医馆,惹得王爷故意满脸醋意地说我有了哥哥忘了爹,还有什么以权谋私吧啦吧啦的,我也不去管他,又不是白落他一间铺子,总归庄秋水赚了钱后会还给他的,尽管可能还债要花的时间会长些……
整件事情的结果高出我的期望值甚多,这么长时间以来我是头一回如此高兴,忍不住多喝了几杯,庄秋水在喝到第二杯的时候就醉倒在桌,被王爷派人架去了客房睡下,又让人给庄夫人带了个信儿以免她担心,最后桌上就只剩下我和王爷两个人,你一杯我一盏地喝了个痛快。
从小厅出来时我已经醉得东倒西歪,王爷也不让侍女过来掺和,亲自扶着我下了台阶,慢慢地穿过花园往我所住的小楼行去。月上中天,清冷中透着无限落寞,王爷仰起头来赏月,未防我脚下趔趄了一步跌在他怀里,被他轻轻搂住,未再放开。
“情儿……”我听见他在耳畔低喃。
“王爷……谢谢您……”我仰脸诚挚地望住他,“我知道,一万个谢字也报答不了您对我的恩情,是您帮我重生,帮我振作,我……我现在什么都不求了,只求能这么安安静静地度过此生,孝敬您老,做您真正的女儿……”
他在我耳畔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声,低低地道:“……唉,罢了,终究你是你,而非那个人,谁也替代不了谁……我还奢求什么呢?老天待我已不薄了……做女儿罢,女儿总归是一辈子的情分……”
再遇故人
第二天吃过早饭,我送庄秋水回衙门,顺便给庄夫人送些王爷从京都带回来的特产。到了下午的时候,王爷许诺给庄秋水的那间城中心的店面就搞定了,办事效率快得惊人,于是接下来的两天我就每天跑到庄夫人那里帮她和庄秋水收拾家当,正式向清城衙门的代理知府提交了辞呈之后就直接搬进了那店面后面的独立小院儿。
小院儿是四合式的,庄夫人专门为我把西厢房留了出来,说是只要我啥时候想都可以随时过来住。庄夫人是长辈,自然住了北面上房,庄秋水住东厢,没花多少时间就把小院儿收拾得妥妥当当,完全就是个温馨精致的小家庭了。
王爷好人做到底,还借了不少人手过来替庄秋水采买了各种药材和医用器具,庄秋水的医术是跟他已故的父亲学的,他父亲就是位郎中,原来也经营着一间医铺,听说后来惹上了一起医疗官司,被当地衙门罚光了家产,他父亲也被罚杖刑,放回家没多久就病逝了,身无分文的庄夫人和庄秋水只好投到了清城来,庄秋水这才做了仵作。庄夫人说庄秋水当初在家里医铺未倒之前就已经开始挂牌行医了,所以他的医术是不必担心的。
对于庄夫人我是真心地觉得亲近如母,因此这几天就总在她这里住着,顺便帮忙把前期工作做好,这医铺的招牌还是我的笔迹,叫做“乐安堂”,药屉上的草药名称也都是我一张一张写好贴上去的。
差不多准备就绪,只等年后一开春就开张营业。
接下来就是要准备年货过年了,王爷那边当然用不着我操心,我就索性一直留在庄夫人这儿帮忙,王爷原本派了小江对我贴身护卫,可现实生活中哪儿会有那么多的危险随时发生呢?所以小江护卫的作用没有起到,倒是被庄夫人抓了壮丁,这天中午一吃罢饭就和庄秋水两个去了城外乡下买猪肉,那猪都是现宰现杀,城里人家庭条件不算太差的,一到年根儿下都跑到乡下去买,因此到了那儿还要排队,一来一回估计就要到晚上才能回来了。
我和庄夫人便在家里计划着还需准备什么东西,一一在纸上列出来,分类汇总,然后一人拿着一份分头行动,各自到街上去采买。我要买的是各类干果和零食,手里拿着纸一边走一边抬头找店铺,找到店铺也不能立即就买,还要货比三家,毕竟我现在没有什么收入,虽然被王爷认做了义女,却也不能就真这么白吃白喝白花他的钱。在庄夫人面前我只说这是我自己挣的钱,且也打算过年的时候到这边来,好说歹说了半天她才允许我出钱往家里买东西,比起王爷来自然是她这里更不能白吃白住,所以一是不能让庄夫人为了我花钱,二是不能多花王爷的钱,买起东西来当然要精打细算。
岁末时节,街上行人比往常更加熙攘,都是出来买年货的,我在人群中钻来钻去,不一人儿就是一头的汗,站在小摊儿前问个价都会时不时的被行人擦过肩头或是蹭过后背。正跟一个卖果脯的摊主讨价还价,便被旁边匆匆走过来的一人撞歪了身子,那人歉也不道一声就飞快地扎进了人流中,我此时也顾不上他,边揉着被撞疼的地方边让摊主给我称上二斤,正要掏钱,倏地就发现挂在腰间的盛银子的荷包不见了。
由于受古人的衣服款式所限,银子不好揣在衣服的内兜里,因为看上去会很鼓,所以电视上演的那些古人都把钱袋子挂在腰间,除非带的是银票倒可以折一折贴衣放着。我这个荷包连同里面的银子都是王爷给的,因是他亲手替我挂在腰上的,就没有摘下来,不成想倒成了小偷的目标。
估摸着就是方才撞我的那个人了,我抻着脖子在人群里搜索,见那小偷正因为来往行人太多一时插不进缝去而被堵在前面,此时若追过去还能追上,再向左右一瞧,见街边正立着一位例行巡街的衙役,连忙挤过去跟他说了一遍经过,衙役便带着我向那小偷追了过去。
有警察叔叔跟着我就放心了许多,紧随着他的身后拨开人群向前冲,很快便追上了那小偷,衙役一声喝道:“前面那厮,站住受检!”
却谁知这小偷竟是个硬茬儿,一见情形不妙居然立刻从袖口里掏出把明晃晃的匕首来,大街上到处都是行人,他随便一挥手就能划伤一个,因此一下子有恃无恐了,面露凶相地与衙役对峙起来。
这衙役年纪很轻,没有什么经验,一见小偷想要顽抗便被将上火来,当下一声大喝:“行人退开!衙门抓贼!”紧接着手持钢刀就冲了上去。
行人闻言纷纷吓得惊叫,呼啦一下子退了开去,然而这猛然一退就有人被撞了绊了,正教那小偷随手拽住一个把匕首架在了脖子上,向着那衙役恶狠狠地道:“你给我滚开!退出十丈外去!否则我就宰了这人!”
衙役一时也不敢妄动了,犹豫着要不要依小偷之言退走,我连忙和他道:“差爷,我丢的银子不要了,让他逃罢,莫伤了人命!”
年轻的衙役还在犹豫,他大约觉得就这么让小偷跑了实在很丢面子,立在原地不肯立刻动弹,那情绪十分激动紧张的小偷却已等不及了,抬起手中匕首就往那人质的脖子上戳去,我和围观众人一起发出惊叫,正等着承受那血花飞溅的可怕场面,就听得“叮”地一声响,那小偷手中的刀竟然飞了出去掉在三米以外的地上,在场之人一片惊愕。
是什么东西打中了这刀!我连忙四下去找,而那小偷却更加急了,一弯腰居然又从靴筒里抽出把刀来,再度向人质的脖子上划去,便又听得“扑”地一声,紧接着这小偷发出一声惨叫,捂着手腕弓下身去,我一眼看见他那鲜血淋漓的手腕上竟豁然嵌进去一枚小石子!
有高人?!我惊讶地在旁边的人群中寻找,正看见一位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