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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致命的瘟疫在初月部族的营地里蔓延肆虐,琰,那个统治着极北之地,拥有无上尊崇与威严的雪狐族君主,便用这样一种无声无息又撼人心魄的方式,冷酷地迎击了来犯之敌。
站在一天一地的殷红里,如同置身血流漂杵的地狱,我忽然觉得茫然,深深的倦意萦绕心头,甚至第一次开始反省自己对她的纵容。
但我最终没有硬下心肠阻止这一切,也没有离开,初月部族此时已成为整个妖界的敌人,退却便意味着死无葬身之地。更何况,我终究还是见不得她无力伏在我肩头的样子,
她的眼泪是我永生永世也无法挣脱的枷锁,曾经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如此。
当那个叫做云歌的男子站在我的面前,我几乎已经忍不住要冷笑,这世上有些人注定无法装扮成别人的样子,因为他们与生俱来的光芒,不是一袭长衫,一片轻纱,或者一个巫医的名号就能遮掩住的。
“离开这里,回到你们来的地方去。”云歌如是说。
尊贵的雪狐王琰陛下,在重创了他的敌人之后,又试图做着最后的拯救。
我至今并不憎恨他,尽管他将我此生唯一爱过的女子推入牢狱,尽管在此后漫长的岁月中,雪狐王族成为我魂牵梦萦的最重要的对手,但凭心而论,我仍然折服于他的气度和坦荡。
能亲手拯救敌人生命的人,不应该被僧恨。作者有话要说:承蒙诸位捧场,入群的人越来越多了,天维暖人间群眼看着就要满座,所以又新开了个天维暖人间的贰分舵,69010864,敲门砖:不想当厨子的裁缝不是好司机,在此多谢滋迎润济,也欢迎有兴趣的宝贝儿加入
第69章 莫伤离长生劫(下篇 )()
极北之地的夜风凛冽入骨;荒烟蔓草间;她安静地坐着,远处,雪狐王琰的背影已经湮没在苍茫的暮色中。
妖的悲悯最终遏止不住人的,决战已迫在眉睫,而对于我来说,这原本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王帐里炭火燃得正暖,她的指尖却冰凉如玉;我默然地将她轻放在床榻上;想要转身离开时,却被她拉住了衣袖。
“最后一个晚上,你都不想陪着我么?”
我至今不清楚,她所谓的最后一个晚上;是指决战之前的最后一个晚上,还是我们两人的最后一个晚上,也至今没有机会再问。当她柔软的嘴唇吻上我的胸口,所有事情都变得无关紧要。
我们在铺着雪白兽皮的卧榻上缱绻纠缠,耗尽最后一丝热情和体力,心中的惆怅无法言喻,却也因此而变得更加疯狂,不知过了多久,我拥着她沉沉入睡,隐约之间,有冰冷的液体进入口腔,芬芳清冽,蚀骨。
忘乡……
我没有惊诧或者愤怒,那毫无意义,当深深的醉意伴着唇齿间柔润而微苦的酒香袭来,我睁开眼睛,无声地望着她。
血红色“忘乡”在剔透的白玉盏中摇荡,她的眼眸温柔如春水,又莫名地让人觉得悲伤。
“睡吧。”她说,“等你睡醒的时候,一切都会不同。”
冰凉的吻落下来,轻轻印在我的额头上,我想揽她入怀,却发现连抬起手指的力气都已经消失殆尽。
于是我只能看着她走出王帐,现在想来,便如同看着她走进地狱。
“我在马厩里给你留了东西,如果明天我回不来,你就去看看吧。”
挑帘而出的时候,她回过头来,嫣然一笑。轻浅的笑容印在我因“忘乡”而逐渐模糊起来的意识里,也印在此后数千年乏味而漫长的岁月中。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她的微笑。
……
当旭日初升,晨光普照万物,我在初月部族空旷的营地上逡巡,四顾无言。
说空旷也许不那么确切,除了她之外,几乎所有的人都还在这里,只是被夺走了呼吸和魂魄,变成一具具泥土朽木般毫无生机的尸体,僵冷地横陈在雪原边界广袤而沉寂的山野间。
用诸如“屠场”或者“地狱”之类的言辞,已无法形容那样的惨烈和凄凉。
两行殷红的足迹孤独沿向远处,像是每一步都浸透了鲜血,那是噬魂之术用到极致时才会有的颜色,她将整个部族的力量集于自身,也毁去了作为人类的最后一丝情感和牵绊,或者说从昨夜开始,她已幻化成魔。
我朝着雪原的方向飞驰,却不知道此去到底要做些什么。
加入一场战斗?
拯救一个女子?
抑或,挽回一段注定难以挽回的宿命?
但我最终什么也没有做到,当天空中彩云奔涌,刻满上古图腾的青铜色巨门在雪山绝顶缓缓洞开又悄然关闭,我顿住脚步,心绪如万年死水般沉寂无波。
一切,都太迟了……
此役之后初月部落在南方的残余很快被妖族剿杀殆尽,盛极一时的人类族群自此从世上销声匿迹,雪狐王族仍旧固守着极北之地,洪荒之门的神话对于他们渐渐变得讳莫如深,而长风族,我的父亲和家人们,却在某个我不知道的日子里悄然迁离了西方的领地,用一种无声而决绝的方式抛弃了我,也躲避开整个世界,至今再没有半点音讯。
我并不伤感,只是有些奇怪,原以为我那尊贵而爱惜羽毛的父王,必然会以雷霆之怒来惩罚甚至铲除掉我这罪无可恕的逆子。
果真如此,倒也清净了。
在初月族营地的马厩里,我找到了她留给我的“东西”,一个刚出世不久,漂亮的婴儿。
如果我没有记错,这应该是军中厨娘的孩子,父亲于数月前战死,母亲也在那场突如其来的瘟疫中染病而亡,他是整个族群中最晚来到这世间的人,现在,却又成了最孤单的一个。
我不知道她在杀死所有的人以后,为什么要独独留下他,是想延续初月部族的血脉,还是因为他赤条条而来,身上没有任何可以夺取的东西?
但这也并不重要,既然是她留下来的生命,那就让他在世上生根发芽吧。
我抱着他离开,身后,熊熊烈焰漫过尸横遍野的大地,烧红了半个天空。自那日起世间再没有初月部族,也再没有初月无忧和夜雪,除了那些刻意记住他们的人之外,那些名字将会慢慢被整个世界遗忘。
“该去哪里呢?”翻过一座山梁的时候,我问怀中的婴儿。
他好整以暇地打了个呵欠,不予回应。
……
这便是夜雪的故事,勉强,也可以算是莫伤离的故事。
说实话……
用夜雪的腔调啰嗦这许久……
真真……
累死人家了……
从马厩里拎出来的那个家伙后来成了东方世家的先祖,因为给他起名字的时候,我正带着他向东方去。将这小兔崽子养大的历程实在不堪回首,天知道人类的孩子怎么这么讨嫌,没有牙齿也就罢了,还不会走路,不会走路也就罢了,还整夜嚎哭不止,整夜嚎哭不止也就罢了,最恶心的,居然还随时随处大小便……最初的数年之中,我时常觉得头大如斗,甚至生无可恋,但幸而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十余载光阴也算不得很长,当他渐渐学会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然后娶妻,生子,然后子又生孙,孙又生子,我也就得以腾出手来,去做一些其他的事情。
当然这些事情都与打开那扇门有关。
我从来不曾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像个兢兢业业的锁匠,耗尽几千年岁月,殚精竭虑只为打开一扇紧闭的门。这似乎很滑稽,却成了我活在世上的全部理由。
那扇门里面到底如何,我一无所知,甚至也不知道当洪荒之门打开的时候,她究竟能不能真的从其中走出来。但我无法放弃,因为我无法容忍她生死不明地被圈禁在那样一个地方,这件事情像根钉子般刺进心里,不将它拔出来,便寝食难安。
在我有一搭没一搭的照料下,东方家族渐渐繁衍生息并开枝散叶,或许是血统使然,他们比常人更加俊秀、剽悍和聪慧,无论从文习武,士农工商,都很容易便能成为个中翘楚。
记不清从哪一代开始,这些小孩子对权力有了兴趣,于是从军的从军,致仕的致仕,敛财的敛财,谋反的谋反,一辈辈风生水起,由缙绅豪强而至王侯将相,闹腾得不可收拾。
我乐见其成,却也懒得跟小屁孩常年厮混,于是只在大事上施以援手,帮他们得到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除此以外,便仍然是四处游荡,探寻关于洪荒之门的一切消息。
沧海之眼,长生之魄,这两件物事纵然稀奇,终归还有迹可循,但异世之心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数千年来与其说我在寻找,还不如说是在等待。
人生最无聊的事,莫过于用漫长得看不到尽头的时光,去等待一件未必能等来的东西,实在无聊得紧了,我便开始学着形形色色的人,过形形色色的日子。
有那么几十年我是经纶满腹的文士,举止优雅,文采飞扬,甚至还参加过几次科举,虽然屡试不第,却也颇有几篇传世的诗文。
还有那么几十年我是勇武强悍的豪侠,仗剑飘零,劫富济贫,曾经被当朝官府悬赏万金缉拿,可惜,至今未果。
又有那么几十年我是锱铢必较的市侩,气人有,笑人无,每每为些鸡毛蒜皮的小利而与人争吵殴斗,蝇营狗苟而自得其乐。
……
某日,在一处酒肆的楼头小酌,见对面勾栏中有眉目如画的男子迤逦而过,昂藏七尺之躯,不知何故却作弱柳扶风状,且明眸如水,顾盼神飞,十分有趣,觉得像那样过上几十年也未尝不可,于是当初的夜雪,后来的莫伤离,便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无聊也罢,无稽也罢,都不过是想让死水般的日子过得有些新意,聊作消遣而已。
转眼东方世家的主人已换成连城和连锦两个娃娃,而我也终于等到了要等的东西。暮云江上,小舟顺流而过,远远便看见江畔栈桥头一点橘色的灯火,穿破空濛湿冷的雾气,径直照进我的心里。
提灯的小丫头,便是苏软,我魂牵梦萦的异世之心。
据城城说,这丫头是他们在风林苑中狩猎时捡到的……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讨厌,你浪迹天涯,铁鞋踏破,数千年求而不得的东西,却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候,没来由地掉进自家的后园里。
但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她的身边,居然还跟了只雪狐王族的狐狸。
一切巧得简直像命中注定。
狐狸虽身负重伤,对我的防范却是显而易见,小丫头却无知无畏,照旧兴冲冲地做着她的侍女,除了偶尔想家之外,整日里一派清风朗月。
我放任她的高兴,连城和连锦也同样如此,在礼法森严的骁远王府,这实在有些非同寻常,一来她身边有雪狐王族的人,在三样祭品并未齐聚之前,我们不想打草惊蛇,二来……虽不愿意承认,但那个丫头高兴的样子便如同三月春风,很容易就吹到人心里去,让那块原本阴冷潮湿的地方也渐渐变得柔软起来。
既然注定了凄凉收场,能多高兴一时,便让她多高兴一时吧。
狐狸第一次离开的晚上,小丫头伤心至极,我带她打架、喝酒,喝得微醺时,她问我:“如果孤孤单单一个人……到底要靠什么,才能在这世上活你那么久……”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