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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父母身边站着,没有哭,见父亲的头上仍旧流着血,便蹲□去,轻轻帮他擦拭。
狐狸,很奇怪么?
妖精,很奇怪么?
那才是他们本来的样子,为什么人类宁可适应虚幻的假象,也无法容忍与他们不一样的真实?
死掉的妖精无法哀嚎乞怜,也就不能再满足那些渐渐高涨起来的,残忍的欢乐和好奇,于是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成为焦点——异类的孩子必然也是异类,而异类,就该统统被杀死。
我开始拼尽全力狂奔,穿过沸反盈天的街道,没有再回头看一眼那两具横陈街头的尸体。他们已经死了,弃我而去,永远也不可能回来,那我就没有必要再为了他们的皮囊搭上自己的性命。
无数人持了木棍和铁器在身后追逐,咒骂、叫嚷,却又欢天喜地,如同过节一般。
平淡而艰涩的人生,太需要这样的调剂,而我却想活着,只想活着。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斩妖除魔、替天行道的行列,逃生的路途,漫长得让人绝望。
直到一袭月白迎面闯入视野。
神秘而清冷的气息,让我的脚步微微迟滞,仰头,正看见一双深邃如海、冷凝如冰的眼睛。
午后的阳光炽烈刺目,我已耗尽了最后一丝体力,再逃不出这座充满杀意的城池,然而那双眼睛,却透着异乎寻常的淡然与魅惑,让绝望和惊惧的心,也奇迹般地平静起来。
下意识伸出手,抓住面前皎洁的月白色袍裾,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一切都仅仅只是本能。
“……珑兮,她把我的衣裳弄脏了。”片刻之后,那人淡淡地开口。
……
那是我与父王母后最初的相遇,当时他们正幻化为一对书生夫妇在人间闲逛。我对于他们,似乎只是游历之中一个小小的意外,而他们对于我,却成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邂逅。
雪狐王族,异界之中高贵无匹、不朽不灭的存在。我曾听父亲用敬畏的语气提起这个名字,却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牵着王后珑兮的裙裾,踏入到极北之地、雪山之巅,那座瑰丽奇伟的宫殿中来。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女儿了,我有三个讨厌的儿子,正想要个女儿,你,愿意么?”狐王沧溟问我,回复了本来面貌的他站在阳光里,却比阳光更耀眼。
我不假思索的点头,虽然并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所为何来,但此时此刻,缘由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
无论怎样都好,只要能留在这个地方。
我知道自己的命运不会再像那对乐师夫妇般平庸惨淡,因为我是雪狐王的女儿,站在最高的雪山上,人间虽然遥远,却毕竟已在脚下。
王宫大殿外,有白衣如雪的身影傲然伫立,宛如天神一般的少年,黑眸妖异,俊美绝伦,无论身形还是样貌,与父王如此相似,又好像截然不同,眉间绯红色的火焰,只是望着,就会有温暖的感觉,但……那明明是个冷得像冰一样的人啊……
“他是天绯,你的哥哥。”母后温柔地说。
我的……哥哥?
在之后远离他的岁月里,每每想起那一刻,也仍然会情不自禁地想要微笑。
天绯,你永远不知道,在遇上你的时候,那个小小的女孩子,心中满溢了多少惊讶和幸福。
不因为你是“哥哥”,只因为,你是“我的”。
我几乎第一眼见到他,便决意赖上了他。极北之地朔风如刀,只有偎在他怀中,才会觉得暖和,他也并不介意我的懒惰和黏人,只安静地看着我,或者神情自若地闭目养神,被纠缠得再久,也不会疲倦或者厌烦。
他是整个雪狐王族最温柔的人,虽然,王族中的其他人好像并不这么认为。
本以为能这样流连在他的身边,直到终老,然而时间是可怕的东西,它像水一样在这皎洁无瑕的世界流淌而过,冲淡了最初的惊奇、欣喜和美好,一些让人沮丧的执念和纠结,却仿佛晨雾初生,渐渐浓重得无法抑制。
我空有着公主殿下的名号,却没有真正属于雪狐王族的血统,我不会任何异术,不能像其他族人那样御风而行,来去自如,更残酷的是,就连身边照顾我起居的侍女,也拥有着比我漫长得多的青春和生命,而我,注定会在几十年之间衰老、死亡,像我的父母那样,变成一只僵冷丑陋、黯淡无光的紫色狐狸。
当我鸡皮鹤发的时候,天绯还会爱我么?
当我行将就木的时候,我还可以爱他么?
在这骄傲的地方,却不能骄傲活着,终日对着窗外一天一地的苍白,就是为了要将自己短暂的生命,也埋葬在这片寒冷彻骨的雪原上么?
很多念头如毒蛇般钻心附骨,让人夜不能寐,而对于人间的思念,就会像海潮那样席卷而来。
“我们到人间去吧。”靠着天绯的胸膛,半开玩笑地央求,心中却满是期盼。
人世之间充满了杀伐争斗,只有胜利者才能赢得权利、财富和尊严,如果回到那里,我绝不要再做居无定所的优伶,鱼肉般任人宰割,我想站到最高的地方去,而天绯,绝对可以给我梦寐以求的所有。
那样的话,即便有一天我因为衰老而被他丢弃,也仍然能够有尊严地度过余生。
但天绯望着我,眼神里除了漫不经心,还是漫不经心。
“那很无聊,紫儿,雪狐王族不需要那样的胜利。”他伸出手,捏了捏我的脸。
……
我差点忘了,他是可以让整个异界都闻之色变的雪狐王子殿下,万千妖族对他来说尚且如粪土一般,又怎会为了人间的那点声色富贵,就弄脏了自己的衣履呢?
扶摇九天的鲲鹏,永远也不会明白尘泥之中蝼蚁的心愿,而蝼蚁,也终究无法驱策鲲鹏的翅膀。
忽然明白,我所能依靠的,也许只有自己罢了。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忍不住睡着了,周末更下章
第105章 天紫人世间(二)()
第一次离开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根本走不出那片雪原。
极北之地晨风凛冽如刀;即便太阳升起来,弥漫四野的苍白和寒冷也仍然让踽踽独行的人心中充满绝望。我和自己打了一个赌,赌天绯能不能找到我——在我被冻成一块石头之前。
像个因为心愿被忽略而赌气出走的孩子,看似义无反顾,却仍然偷偷期盼着被找到的那一刻。
如果他能找到我,至少该关心一下我为什么离开,那个时侯;我会把心中全部的焦虑、恐惧和向往;都说给他听。
天绯很快就找到了我,却并没有问任何问题,我看着他挟了森冷的气息走向那群围攻我的冰狼,雪狐族的王子殿下;连杀戮的背影,都可以如此俊逸绝伦。
但我的身体和心,却忽然之间就疲倦得无以复加。
回到王宫,私自出走的没有受到任何惩戒,反而是出去找人的因为对冰狼一族出手太狠,要被禁足三年,父王行事的风格永远让人捉摸不透,一如他看着我时,那意味深长的眼神。
天绯才不会在意这样的圈禁,以他的性子,三年的时间待在哪里,做什么,原也没多大区别。
“你要学一点东西了。”他对我说。
所谓“一点东西”,包括了飞行、附身、隐匿等十余种让人瞠目的术数,还有飘忽诡谲、精准狠辣却又不会耗费太多体力的搏击技艺。
天绯是这世上最好的人,他希望我能安然无恙地活着,却不知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为我铺就一条离开的路。
我有多眷恋他,就有多想从他身边离开。
最终决定了一切的,是父王陛下。
有天晚上月朗星稀,我从天绯的寝宫出来,父王的步辇就停在门口。
“乖,带你去看有趣的东西。”他说。
真的很像是一个父亲,带着他的女儿去看有趣的东西,而那样东西,叫做洪荒之门。
我站在雪山绝顶,痴望着夜空中瑰丽奇绝、匪夷所思的青铜色大门,恍若胸中灵犀一贯而通,瞬间便串联起了前生今世的记忆,这道门我从未见过,就算梦也不曾梦到,但此刻它屹立在我面前,却是如此震撼,又如此熟悉,仿佛千百年以来,我始终守在它旁边,寸步也未曾离开。
待到父王的手轻轻抚上我的头顶,才恍然惊觉,眼角,不知何时竟已有泪水滑落。
为什么会哭呢?
“你的先祖,曾是创世之神座下备受恩宠的灵兽,虽生命短暂、羸弱无力,却有着世间最聪慧敏锐的心,鸿蒙之初,灵狐族与雪狐族共同守护着洪荒之门,雪狐族凭借的是强大的力量和异能,而灵狐族,却可以准确感知一切外来的威胁,比如进犯雪原的强敌,比如能重启洪荒之门的祭品。”
……
“或许太聪明的人,总耐不住寂寞,又或许千万年都没什么变化的极北之地,真的很寂寞,后来,灵狐们渐渐无法守住自己的使命,他们太向往雪原之外的世界,总觉得只有那些繁华纷乱的色相,才能让他们短暂的生命真正变得鲜活起来,所以有一天,他们离开了这里,向着人间而去,宁肯混迹在长街闹市、风月之所,也不愿再苦守着这片冰天雪地。”
……
月色如霜,无声洒满父王雪白的袍裾,极清冷,又极温柔。他说的那些事情,明明十分遥远,但在我听来,却似曾相识,切近得入心入骨,简直像在说我自己一般。
那该是我的祖先留存在后人血脉里的,永世难以磨灭的记忆。
“那当初您找到我,又是为了什么呢?”我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原来还以为他们是看我长得可爱,才带我回雪原的。
“找你?小没良心的,你以为我和你母后是有所图,才去人间找你的么?”父王嗔怪地看了我一眼,“我们只是去人间闲游,遇上你,不过是雪狐族与灵狐族夙世的约定罢了。”
“约定?”
“灵狐族离开雪原的时候,曾与雪狐族定下盟约,此后山长水远,永不再见,一旦相见,便是洪荒之门即将有重启之虞,人间妖界又要陷入纷乱,所以,丫头,我第一眼认出你是灵狐的时候,郁闷得只想掐死你,然后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又怎么会处心积虑地去找你?如果可能,我宁愿此生此世,也不曾与你遇见,那样,便天下太平,雪狐族与灵狐族,也能各自安好了。”
我愣怔半晌,忍不住苦笑——我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但就算事实真的如此,父王,也用不着说得这样无情吧?
“原来父王是嫌弃我的,这可真让人伤心,但雪狐王族的养育之恩,天紫仍然铭感五内,所以有什么事情,父王尽管示下,天紫绝不推脱。”我知道这才是他想要听到的,而如果狐王陛下真的决定了要我去做什么,我就算想逃也逃不掉。
“你这么漂亮又聪明的女儿,比那三个油盐不进的混球好上千万倍,父王哪里会嫌弃。”他拍了拍我的头,似乎很满意我的承诺,“想回人间去,对么?”
“……”
“用不着顾忌,爱热闹、爱漂亮、痴迷人世、眷恋繁华,这些都是你们灵狐的天性,既是天性,就没什么可怪罪的。这三年来,天绯教了你许多东西,足够你在人间呼风唤雨,得到想要的一切。若真想回去,父王不会阻拦,但你要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