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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崇高之路 第七十三章:怀特之旅
精灵历月神之纪322年,八月十七日。晴。记载于前往大平原的马车上。
为什么所有人都对大平原这个新生的城市感到厌倦呢?我的族人们就像是厌恶野生的地精一样厌恶着这个新生的地区。他们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地方。当然,与其说是不喜欢,就算说是讨厌才比较恰当才对。
他们就像是厌恶我这个精灵中的异端一样厌恶着这个城市群,但也同样的是,这些自诩高贵的家伙们就像扳不倒我一样也同样的扳不倒他们所讨厌的大平原。这种异常的行为说实在的勾起了我对大平原的浓厚的兴趣。
他们扳不倒我是很正常的。我,身兼大学者,剑舞者,炼金术士三种职业,并且都达到这些自诩高贵的家伙们眼中最高的成就。我的妹妹是精灵王的王后,我的妹夫很怕老婆,可能这才是主要的一点?我在十几年前就有了一个开在寂静之森外围的城市。
但是大平原呢?我可不认为几百年前的蛮子如果光凭他们发达的连脑子里都充满了的肌肉就可以抵抗精灵一族的大军。作为当初百族联盟的二号领导人,精灵们始终保持着一种十分微妙的骄傲,这一点就连我也不列外。看到不爽的东西就会驱逐掉,这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的。
大平原就像是一个神秘的漩涡一样吸引着我的前往。我承认我爱我的城池,它是我的孩子,同样是我的骄傲!但是现在,我要到其他地方去看看别人家的孩子长得什么样子了。
精灵历月神之纪322年,八月二十四日。阴转小雨。记载于薄暮镇橡木旅店分店。
今天是一个糟糕的日子,但是同时,也是幸运的一天。
说实话,我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驱使着我自己写了这么一个介绍了大平原风土人情的东西。可能是我的精灵一族的灵魂在指引着我?又或者是我学者的本能在呼唤着我记录着生活的一点一滴使我随时都能用到?我不知道。
今天我第一次感谢了我的父母给与我的跟人类几乎一模一样的面庞。我那普通的样子和我身后那因为我不小心的缘故摔进了深坑里,好不容易才拖出来的马车让那些看起来十分警惕的警卫们放下了心。
这些淳朴的家伙们穿着精灵们所不愿意见到的重铠甲很豪爽的拍了拍我的肩膀,直接让我过了哨所,不然我可能还要费一点功夫才能进到这里。因为在我走进了小镇后天上就下起了朦胧的细雨,那粘稠的雨丝让人感到有点不安。如果在外面的话这种雨丝很可能会让我患上某些死神所乐意见到的疾病……好吧,我们转回到风土人情上面。
薄暮镇,说实话这个名字起的真是再贴切不过了。这里的居民们每一个都是阴沉着脸庞,说话声音都是十分嘶哑。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的喉咙显得都十分的肿大,而且他们的生活中几乎没有什么咸盐一类的调味品的存在。就好像这个小镇就像是死灵们建造的一样。
而且这里的人生活习俗和形态也很诡异。就像是昼夜伏出的生物一样,他们喜欢用各种各样的灯具装点着自己的城镇,但却又不喜欢点燃它们。这些双目凹陷的居民们经常是佝偻着腰身,一脸阴冷的看着往来的行人,那种毛骨悚然的样子让我至今还感到背后有点发凉。
当然,如果这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可能我的笔记就会在途中写下了。有一群可爱的冒险者,他们这里开了一个名叫橡木旅店的旅店。这里温暖的火炉和放满了盐巴的烤肉着实让我兴奋了一把。当然,这里不得不提一下他们的老板,大平原冒险家心目中的偶像库丘林。如果没有这个可爱的家伙当初的举动的话我可能就要在风雨中啃干粮了。
精灵历月神之纪322年,九月四日。阴。记载于破旧的马车中。
我不知道是我运气不好还是这个大平原的天气就是这样的,我驱使着马车从离开薄暮镇到现在已经有了十天的时间,天空一直是那种铅灰色的阴霾,没有一点阳光的意思。而看那样子最近几天也不太可能有好转的迹象。
从地图上看我离开了薄暮镇后就是正式的离开了寂静之森和大平原的交界处,来到了我所期盼的大平原。但是实际上大平原的这个代指实在是过于巨大了,如果我想正常的通过我这个破马车进行赶路的话,我没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我是根本不可能走出大平原边缘地带,抵达大平原核心地区的。
愿我自己的能力能够保护我穿过这一片无人区抵达下一个小镇吧。顺带说一下,在这阴森的天气中听着风吹动着及膝的野草那种沙沙的摩擦声,而且自己的那匹混帐的新马总是心不在焉的走向岔道的日子实在是让人感到有些头疼。
如果我这次顺利的话我一定要花五十金币把那匹认路的老马买回去。新马虽然仅仅只有一金币的价格,但是你妹的他完全不认识路,甚至还能把我拐到歪路上。三天前如果不是我身手还算可以的话那个食人魔的部落我可能就杀不出去了。
精灵历月神之纪322年,九月六日。阴。于拼杀过后的战场上。
我受伤了!我不得不用叹号来表达我自己的震惊。说实话当我自己被那个粗俗的生物手中的那残破的刀片划到的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当时是怎样的一个心情。是愤怒?是不甘?是悲愤?我想我当时的感情应该是无奈吧。
在这片广袤无垠的号称是无人区的绿野丘上面出现什么东西都不算稀奇的了。从地精到灰矮人,从巨魔到食人妖。经过多年跑商的人口口相传据说在绿野丘深处还有过幻想种的绿龙出现过。并不是那种法师制作的傀儡龙,而是货真价实的活着的巨龙。从这样来看我应该是幸运的吧?
我正驾驶着马车行走在路面的时候这些家伙就扒开草丛向我袭击过来。这些地精们说实话实在是太矮了,及腰高的草丛对于这些家伙们来说几乎到了胸口。他们只要弯下来腰身,那身上的绿皮肤就是他们在大平原上的天然的保护色。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家伙们实在是太多了,杀不胜杀。我坐在这里的代价就是付出了我备用的长剑一柄,匕首两把,还有一个长柄的狼牙棒。我回去后一定要找那个奸商理论一下,为什么那个狼牙棒扫地精都能会裂开?我想象不到我拿这个东西去和巨魔战斗的下场。当然,相比较我的不值钱的武器而言,它们付出的是足足七十多条生命和三个残废的小家伙在地面上不断的哭号。
我想这些活口的哀号能给我带来几天安稳的时光。
第一幕:崇高之路 第七十四章:旅程的终点
精灵历月神之纪322年,九月八日。阴转小雨。记载于破旧的马车中。
我的伤口化脓了。因为我不小心接触到外面的那种粘稠的雨丝的缘故。
当我手臂上的那一道划痕从红黑色变成了一种诡异的白绿色的时候我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现在,这个预感已经成真了。腐臭的气息开始弥漫在我这个破车之中。那恶心的脓包很惬意的附着在我的伤口之上,我甚至能够感受到我伤口内部因为这种脓血而渐渐的腐蚀的那一种感觉。
我吊在车厢附近的那三个小东西至今还没死,他们瞪圆了他们的眼珠子,看着我手臂上的脓包发出了一声声古怪的奸笑。那声音之中的惬意让我差点以为这玩意再也无法医治了。所幸的是我的医学知识还不是那么匮乏,并不像那些不学无术的家伙那样被这些家伙吓到。
我找到了我身上的银质餐刀把脓包划出了一个十字伤口,把里面的脓血全都挤了出来。然后我再拿一卷绷带把手臂上的伤口扎紧。虽然说有点亡羊补牢的意思,但也比以后用更多的绷带强。顺便一提,那雨丝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恐怖,可能只是比较粘稠而已。
或许我应该这么记载,在大平原上不要因为一道伤口就吝惜绷带?我真是蛮幽默的。
精灵历月神之纪322年,九月十日。晴。记载于绿野三号哨所。
我爱人类。我第一次发自内心的这么说。我真的爱人类。他们究竟是怎么想的会在这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建立观察哨所的?这简直是天才的举措!当天空放晴的时候那璀璨的光芒将远方的阴影驱逐开来,露出了那哨所的一瞬间我感动的都快哭出来了。
更让人惊喜的是里面甚至还有一个小型的太阳神庙,我可以在里面申请每天一瓶的疗伤圣水。虽然说这种圣水的保质期实在是小的可怜,但是疗伤的效果真是不同凡响。
远比自然法术要温暖的液体倾倒在伤口上的时候,那肿胀的脓包顿时被神术的光辉所抚平。就像是奇迹一样的,我伤口上面的时间正在飞快的倒退,从那已经化脓到了半个手臂的绿白色脓包变成小小的一团,然后再变成一个十字切口,最后变成一小道划痕,然后这个划痕也消失不见了变成一片白皙的肌肤。
那神奇的过程让我张开了嘴像傻子一样呆呆的望着眼前的一幕。究竟是哪个混蛋说的自然法术的治愈能力比神术强的?我想把他的脑袋按进熊粪里!从倒上圣水到伤口消失总共也没有五分钟的时间,自然法术五分钟你给我处理一下脓水再说吧!
哨所毕竟不是什么补给给养的好地方,但是我依然花了七十金币和那些狡诈的哨兵手里换了一匹老马,还附带一个蛮坚固的车子。虽然说也不算太亏,但是这种奸商行径依然是让我愤愤不平就是了。
精灵历月神之纪322年,九月十二日。晴。记载于破旧的马车中。
旅行就像是在迷宫中寻找着传说中的宝藏一样。你永远不知道你所面对的拐角后面隐藏着什么。是同样的行者?是未知的宝藏?是恐怖的怪物?又或者是奇诡的机关?当然,更多的是那永恒一样的深邃与孤独。但这也正是旅途的魅力所在。
我第一次在旅行中见到了一个同我一样孤独的旅行者。不同的是我驾驶着马车,但是他却仅仅骑着一匹骏马而已。
他看到我以后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我和他攀谈了一会交流了一下相互的讯息。这个一身重甲却没有任何武器的家伙出乎我的预料外的是一名很不错的武僧。他的名字叫做阿凡吉隆,想要得到更强的力量前往布拉卡达去碰碰运气。
我试图邀请他上车来一起聊一下,甚至能够一起前往我们的目的地,也就是下一个小镇。但是这个沉默不语的重甲战士摇了摇头,敲了敲自己身上的重甲行了一个古怪的武僧礼节后就往北方跑去了。
我曾经为此疑惑了一段时间,但是后来看到那一望无际的平原我仿佛想到了什么。
每个人的旅途都是神圣而不可干扰的,当一个人下定了决心要走出自己的旅途的时候,那么旁边的人将给与自己的祝福,而不是与他同行。因为那是他一个人的梦想之旅,而不是一群人的梦想之旅。
他是一个真正的旅行者,但我不是。
精灵历月神之纪322年,九月十五日。晴转多云。记载于未知小镇泰达米尔。
我迷路了,在一天前。
那匹老马一开始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就像是疯了一样的摇头晃脑乱蹦乱跳,然后对准一个方向撒开腿开始狂奔。那迅捷的速度我想可能连一般的骏马都比不上。而且这匹老马居然狂奔了一天一夜,直接把我带到了一个很诡异的小深谷中便口吐白沫的倒地身亡了。我后来检查一下后发现这个可怜的老家伙嘴里还在叼着一只很漂亮的蘑菇,愿你安息。
可以说我的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