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听,骨头在说话-第2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他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一边暗自咒骂,一边将装尸体的袋子的拉链拉上。那条狗因拉链声而猛然拍起头。我将笔记本塞入一大叠文件里,然后横过马路走向那个肚子胀得像轮胎内胎的收尸人。那条狗的眼光一直跟着我,没有离开过。我说我已经登记完了,遗骸可以装载运走。 
在街边,莱恩和贝坦德正在与克劳得尔以及查博纽交谈,魁北克警局的人和蒙特娄警局的人聚在一起。我有点起了疑心。克劳得尔对他们说什么?想毁 谤我吗?大部分警察都像吼猴一样,有强烈的领土观念,小心守护他们的势力范围,不让别人涉及他们辖区的任何案件,他们要自己解决这些案子。克劳得尔也有这 种倾向,而且表现得比其他警察更为明显。但是,他会怎么轻蔑我呢? 
算了,布兰纳。他是个小杂种,你在他自家后院令他难堪。你并不是他最想打击的人,别管这些感受啊,好好想你的工作吧。 
我走近他们,他们谈话自动停止。他们的态度灭却了我想和他们说话的兴致,不过,我还是把这不舒服的情绪藏了起来。 
“嗨,博士。”查博纽说。 
我微笑着对他点头。 
“现在情况如何?”我问。 
“你老板一个小时前走了。那位好神父也走了。监视小组正在清理现场。”莱恩说。 
“有什么发现吗?”他摇摇头。 
“探测器有没有查出什么东西?” 
“在这个区内,我们已经在每一个有血迹反应的地方贴上了标签。”莱恩的声音听来像被激怒似的。“你那里的情况如何?” 
“我登记完了。我已叫那个陈尸室的男子将尸体带回去了。” 
“克劳得尔说,你找不到尸体的头。” 
“没错。头盖骨、下领,还有前四截脊椎都不见了。” 
“什么意思?” 
“意思是被害人的头被割掉了,藏在某个地方。他可能把它埋在这里,是和尸体分散了,就像尸体其他部位一样。” 
“所以,我们会再找到一袋?” 
“也许。除非他在别的地方把它处理掉了。” 
“什么地方?” 
“河里、马桶里、火炉里。我怎么可能会知道?”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贝坦德问。 
“也许不想让尸体被指认出来。” 
“真的不能吗?” 
“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如果有牙齿的话就会容易得多。我们可以根据牙齿从牙医师那边找出受害者的身分。而且,他还把手剁掉了。” 
“那又如何?” 
“通常一具尸体被肢解得残缺不全,双手往往是第一个被剁掉的。” 
他茫然地望着我。 
“只要手还有一点点皮肤附在上面,就不难取得指纹。我曾经从一具已有五千年岁数的木乃伊手上取到指纹。” 
“但是,这次我们只剩下骨头。”贝坦德说。 
“凶手不知道这些,他不确定尸体什么时候会被发现。”就像伊莉莎白,我心想。 
我打住不语,脑海里勾勒出凶手在黑暗的林子里四处搜寻地点,分开丢弃装有恐怖残骸的袋子。他是不是先在别的地方将被害人肢解成块,然后一块块 装进几个袋子里,再用车子载到这里?他停车的地方是否就是我昨天停车的地点?或者,他是否能直接把车子开进来?他是先选好位置再分别掘土挖洞?还是他将这 些尸袋留在车上,挖一个洞再搬一个袋子,分四趟完成?这是凶手在心慌意乱下完成的分尸案,还是冷血毁尸的计划性谋杀? 
一个恐怖的念头出现在我脑海。昨天晚上他是否也在树林里?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赶紧回到现实。 
“或是……” 
所有人都注视着我。 
“或是,那颗头还在凶手那里。” 
“还留在那里?”克劳得尔嗤之以鼻。 
“才怪!”莱恩说。 
“好像电影情节。”查博纽说。 
我耸耸肩。 
“我们最好带狗再仔细按一遍。”莱恩说:“它还没去过第一个发现塑胶袋的地点。” 
“很好。”我说:“它一定会很高兴才对。” 
“介意我们参观吗?”查博纽问。克劳得尔瞄了他一眼。 
“不介意,你们可以在这里待到高兴为止。”我说:“我去带狗,我们在篱笆门口见。” 
当我转身离开时,我听见克劳得尔嗤鼻说:“婊子。”毫无疑问,他是个畜牲。我告诉自己。 
我一走近,那条狗马上立起前脚,尾巴缓慢摇动。它的眼神先看我,又看向牵它的蓝衣人,似乎祈求和我接近。我看见这个男子蓝色的衣服上缝着“德萨摩”的名牌。 
“小狗狗,你要跟我走吗?”我一边问,一边伸出手,手心朝下,慢慢接近这条狗,德萨摩对它点点头,它立刻兴奋地向我跳来,用它潮湿的鼻子热情地碰我的手。 
“它的名字叫玛格。”他用英语说,但这名字是法文名字。 
他的声音平静低沉,当他和这条狗相处的时候看起来十分从容自在,不疾不徐。他脸的肤色黝黑,皱纹很深,像扇形般从眼角放射出去。他看起来就像那种长期露宿在野外的人。 
“要跟它讲法语或英语?” 
“嗨!玛格。”我一只膝盖着地,伸手扶摸它耳后。“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公的呢。今天很累吧?” 
玛格尾巴迅速摆动着,回应我说的话。我一站起来,它便迅速向后一跳,转了一个圈子,然后停住,专心注视我的表情。它歪着头,似乎在研究我表情的含义。 
“我叫唐普·布兰纳。”我说,将一只手伸向德萨摩。 
他一手把狗绳一端扣在腰带上,另一手抓着玛格脖子上的项圈,然后空出的手向我伸出来。他的手厚实且粗糙,好像筑路工人的手。无需争议的是,他握手的态度是绝对真诚的。 
“大卫·德萨摩。” 
“大卫,我们还有一些东西没找到。能不能请玛格再帮我们找一遍?” 
“你看看它。” 
玛格一听见我提到它的名字,立刻竖起耳朵,头放低趴下来,屁股翘得高高地,然后开始不断跳跃,兴奋地直盯着大卫的脸。 
“你带它查过哪些地方?”我问他。 
“除了你刚才在工作的地点,其他地区都来来回回搜过几遍了。” 
“它会不会有失误?” 
“不可能,至少今天不会。”他摇摇头说。“以今天的天气状况来说,最适合警犬工作。气温刚好,空气中有雨后留下的湿气,还有一点点微风。更何况,玛格是所有警犬中最优秀的。” 
它用鼻子碰了一下他的膝盖。他拍拍它的头表示奖励。 
“玛格不会错过任何有尸味的地方。它接受的专长训练就是搜索尸体遗骸,不会因为别的气味而偏离目标。”他继续说:“在我和许多警犬工作的经验中,玛格寻找气味的表现最好。无论这些气味藏在什么地方,都绝对逃不过它的鼻子。” 
我看看它。这一点我相信。 
“太好了,我们带它去第一个点。” 
大卫把皮带扣上玛格的项圈,并将皮带放长,让它领着我们走向篱笆门前。现在那里已有四名警探在等着我们。我们跟着玛格沿着这条现在看来已相当 熟悉的路径前进。它奋力前往,绷紧了皮带,一路不停地嗅着它经过的地方,从不错过任何角落及裂缝。偶尔,它会停下来,吸入一些空气,然后用力喷出一丝鼻 息。直到它确定没有它要找的味道,才继续往前走。 
我们在岔进林子的小径入口处停下来。 
“我们还没检查的就只剩这一区。” 
大卫指的正是我发现塑胶袋的地点。 
“我带它绕一圈,往下方处走,这样能嗅到的味道较多。如果它嗅出什么味道,我再解开它的绳子。” 
“假如我们都进去这个地区,会不会影响它的嗅觉?”我问。 
“不会。你们身上的气味对它完全没有影响。” 
玛格和大卫沿着小径大约往前走了十码,然后消失在树林里。我和这几位警探仍走在小径上。我们每踩一步,都让这条小径看来更为明显。事实上,这个埋葬点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小空地,地上的植物遭到践踏,半空中的树枝都被折断了。 
在空地中央,那个废坑洞张着暗黑大嘴,像一个被劫掠过的墓穴。它看起来好像比我们离开时要大了些,四周光秃秃一片,泥土上有刮擦痕迹。一个土墩躺在洞口一边,像一个被截去顶端的圆锥筒。 
不到5分钟,我们便听到狗叫声。 
“那条小公狗在我们后面吗?”克劳得尔问。 
“是母狗。”我纠正他。 
他张开嘴,然后紧紧闭上。我看见在他太阳穴上有一根青筋在跳动着。莱思瞪了我一眼。好吧,也许这次真的激怒他了。 
我们默默转身走回小径。玛格和大卫的声音从左边的树林里传来。不到一分钟,他们使出现在我们视线范围内。玛格身体紧绷,像一根琴弦,肩膀的肌肉凸出。它头抬得很高,急促地嗅着每个方向飘来的空气。 
突然,它停下来,全身突然僵硬,耳朵竖起且微微颤抖。一个声音从它体内发出,一开始很微弱,而后逐渐变强,半嗥叫,半哀鸣,声音像发自于某个原始的部落,像一位恸哭的送葬者。哭声越来越强,我觉得我脊背的毛发竖立,寒意市满全身。 
大卫蹲下来,解开绑住项圈的皮带。玛格先是保持原姿势不动,像在校正目前所在的位置。而后,它像箭一般往前狂奔。 
“这是干嘛……”克劳得尔说。 
“它跑去哪……”莱恩说。 
“该死!”查博纽骂道。 
原本我们期望玛格帮我们搜索我们背后的那个地点。但是,它直接越过小径,往树下的空地狂奔而去。我们静静地看着。 
它往前冲了6尺,停下,鼻子放低,猛嗅了几下。它急速喷了几口气,往左边移动,又重复吸气、吐气。它变僵硬,每条肌肉都绷紧了。我看着它,一些影像浮现脑海:在黑暗中跌倒、一道闪电掠过、地上的一个坑洞。 
玛格再次吸引我的注意。它停在一棵松树的根部,全神贯注地嗅着面前的土地。它鼻子贴地,不断吸气。突然,它好像触了电一样,脊背的毛发整排竖 起,肌肉不停地抽搐着。玛格高高的抬起头,朝空中喷出一口气,然后陷入疯狂状态。它一下冲上前,一下又猛然后退,尾巴夹在两腿间,对着面前的地面不断咆哮 狂吠。 
“玛格!过来!”大卫命令道。他冲上前,抓住它的项圈,把它拉离那个令它不安、激动的地方。 
我不必多看,知道它发现了什么。也知道它没发现什么。我记得自己昨夜曾凝视过这堆干燥的泥土和那个空洞。究竟那个人掘洞是要埋东西还是挖东西?现在,我知道了。 
玛格仍对着这个昨晚绊倒我的坑洞低吠着,洞里什么也没有,但是,我知道这曾经埋过什么东西——是玛格的鼻子告诉我的。
十八
 

海滩。滚滚浪花。矾荫伸出细长的脚飞掠水面。海鸥像纸飞机般在空中滑翔,然后收起翅膀直冲入水中。我的脑海里浮现卡罗来纳家乡的景象。我能闻到海水的咸味,潮湿的沙滩,岸边的游鱼和干掉的海草。我想回家乡,我想要棕搁树和捕虾船,而不是被害女人的残碎肢体。 
我睁开眼睛,看着眼前停在诺曼·贝松(Norman Bethune)雕像上的鸽子。天空是暗灰色的,夕阳在西方残留下的红黄余辉,在黑暗中守卫着最后光明。街灯店招闪烁霓虹光彩,正式宣告夜的到来。街上车 灯川流,这群有四个轮子的机械羊群,不情愿在盖尔街和得麦松纳夫街的十字路口停下来,等待绿灯。 
我坐在公园的板凳上,隔壁是一个穿着毛衣的陌生男人。他长发及肩,发色不黄也不白。过往车辆大灯的光芒像金色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