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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古代到底是为了什么,就这样任男人糟蹋吗?刚从一个陷阱里跳出来,心里有些安慰,以后不用过着整天提心吊胆的日子,给宝宝也能暂时提供一个安心的环境。谁知现在却受这种冷板子,心里像翻倒了五味瓶,酸甜咸苦辣,真够倒霉啊。
我偷偷的转过脸发现重昊天已经睡着了,我也一天困得不行了,我只好踮起脚提起裙子悄悄地走到外厅,坐在餐桌旁边的凳子上,趴在桌子上睡觉,还行了,不是很冷,我最起码跟着他没有挨打吧。
清晨,一束阳光射进来,晃得眼睛痛,我直起身子伸伸懒腰,结果有东西从我身上滑下去,我转过身一看,是一件白色的貂皮大衣,我看看里面的床上,重昊天还在睡觉,这应该是昨天晚上他为我盖上的吧。
想到这里,我心里滑过一丝温暖,好长时间没有人这样关心我了,从前也只有桃儿而已。桃儿,你现在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受到伤害啊,我好想你。
我听到里面有一些声响,应该是他要起床了,我赶紧叠起大衣放了起来,去伺候他起来。我站在床边,他就那样看着我,眼眸迷离,是刚睡醒的缘故吧。
“你醒了,我伺候你起床啊,昨天晚上谢谢你……”我还没有说完就被他打断了。
“不用谢,如果你是一个丫鬟,我也会那样做的。”他的话一下子把人距于千里之外,没有一丝情感,他和萧翼天可真怪,难道古代的君王都是这样吗?
昊天哥哥我们一定要这样吗?曾经我们在一起时,好开心啊。
“你不是要伺候我起床吗?怎么还站在那里不动。”
我这才缓过神来,谁知他却只穿了一条亵裤站在我跟前,我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好难为情啊,虽然我们已经是夫妻,也发生过一夜情,但是现在我却有一种厌烦的感觉,我不喜欢男人这样,在向女人炫耀自己的身材吗。
我唯唯诺诺的给他穿衣服,不敢看他的眼睛,我发现他和萧翼天有着一样鬼魅的眼眸,我是不敢看的,给他穿好衣服,我准备开门去叫人端洗漱的东西来,谁知他却一把拉过我,我一下子撞在他的怀里。
我呆了,我反应的好快,立刻从他怀里挣脱出来。我该称他什么,王上还是夫君。
“王上,你该洗漱了,我去端……”
“你喊我夫君吧,在萧王朝还是要面子的,表面上得让你的母后和皇兄开心才好,最起码让他们知道我重昊天对你采轩公主是有情的,等到了重生国,再另行安排吧。”
“夫…君,我明白了。”我说完就赶紧去叫人端洗漱的东西。我跑得极快,因为我害怕重昊天看见我的眼泪,我只好速度一点,不让别人看到我的眼泪。
洗漱完毕,吃过早餐之后,重昊天说让我和他一同去向皇上告别,我们昨天已经成亲,没有必要再待在这里了,所以只好随他一起去重生国,重生国以前是我和桃儿一直向往的地方,现在却是这副模样去重生国啊。
到了御书房,萧翼天坐在上方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俩进来,虽然公公已经禀告过,他一份很认真的样子,眉头紧凑,像是有伤心事一样,那一刻我竟有股心疼,我是怎么了,不是要放下了吗?
“皇上,皇上。”重昊天喊了两声,萧翼天才抬起头。
“呃。”一副很惊讶的样子,傻傻的,一点都不像是凶神恶煞,冷冰的萧翼天,却有几分可爱。
“怎么回事?你们有事要说吗?”萧翼天满脸疑问。
“是这样,我和公主昨天已经完婚,我想我和爱妃明天就动身会重生国吧,在萧王朝已经耽搁多日,不好意思再麻烦皇上,这次多谢皇上的照顾,特此我们夫妇二人,向皇上告别。”
萧翼天并没有立刻回答,反而在思索着什么,久久没有吱声。
“就随你们吧,来人。”
“奴才在”一声令下后,总管公公立马来听旨。
“传我口谕,由于明天重生国王还有王妃要回国,所以今晚要大摆宴席,希望各个臣子娘娘们参加,要弄些歌舞来欢送他们。”
“奴才遵命”
总管公公下去后,萧翼天又愣神了,我看得出来他是有心事的,是舍不得我吗,看他惊慌失措的样子,打着幌子找东西,乱翻的样子,明显是为了隐藏自己的情绪,萧翼天你只能怪你自己,把我丢弃了,也许我们再也没有交点了,我们要永远的分离了。
我的鼻子有一种酸楚感,我坚持不让自己掉眼泪,眼眶里已经模糊,我只好用手帕擦擦眼睛,看着他们迷惑的眼睛,扑捉到我哭了,我只好说是沙子进了眼睛,好差的幌子啊,没想到我也用这招。
“今晚是你们在萧王朝的最后一晚,这妹妹我疼爱的很,以后就托付给你了。”萧翼天叮嘱着重昊天,就好像是自己的女出嫁一般,好生心疼,增加了一些岁月的磨痕。
“皇上,我定会好好疼爱公主。”重昊天直接发出此言,我倒希望这是真的。
“再者,皇妹,今晚是你在萧王朝的最后一晚,在今晚的歌舞表演上,可否献上一曲,让我萧王朝再一睹采轩公主的才艺。”萧翼天的眼眸里竟是柔情,似乎像水一样把我包围起来,融到他的眸子里,吞了我一般,我竟被这眼神迷惑了,我只能乖乖的点点头,我好不争气啊,就因为他有一丝林寻的感觉吗?
未妙雪你醒醒,他不是林寻,林寻才是世界上你最爱的男人,一个愿意为你做一切的男人,他才不会这般糟蹋你,你要记住,永远记住……
第三十回 送别宴
我听了萧翼天的话,就应了下来,只好作罢,今晚是我留在萧王朝的最后一晚,不就是抚琴吗;好长时间不练了啊。
我拽了一下重昊天的衣袖,示意他我们回千禧殿,我要去一把琴来练一练。我们果然是心有灵犀啊,他竟然知道我的意思,如果他还是当初的昊天哥哥,那该多好,我想我会很幸福的,但是现在却以这样方式嫁给他。
“皇上,现在已经接近午时,我和公主回千禧殿准备一下,也好参加晚上的宴会。”
“那就不留你们了,皇妹,朕可是期待今晚你的节目啊,希望你能展示出与众不同的你,让大家共睹你的风采啊。唉,以后我萧王朝失去了一个宝贝啊。”萧翼天的嘴巴总是那么甜,变化很快,捉摸不透,他说这话时盯着我的眼睛,眼眸里真的有不舍,我知道以我的美貌,哪个男人都得爱上我。
“那我们告退了。”说完,重昊天拉着我的手出去了,他的手好温暖,昊天哥哥要是永远你这样牵着我的手该多好,抛弃这世上所有的痛楚。我愿意和你一起浪迹天涯,甚至过着隐居的生活。
但是出了门拐了弯,没有侍卫和宫女的地方,他就放开我的手,变了一个人似的,看都不看我一眼继续往前走去。唉,萧翼天、重昊天你们两个准备让我整到什么时候,玩我很过瘾吗,黑白无常你们告诉我,我的真爱就是这样吗?
我看他走远,赶紧跟了上去。“夫君,我要让人找一把琴来,我要练习一下,我害怕时间长了,有些生疏了。”
“你随意,你的事情不用向我汇报。”他的话好冷,我仿佛是被人咋了脚趾头一样,傻傻的待在那里,我想重昊天应该是知道我以前是萧翼天玩过的女人,要不然他也不必这样,我感觉曾经我们在一起时,他应该对我是有感觉的。
我们一前一后走进卧房,他直接倒在床上睡觉去了,算了,待会吃饭时再叫他吧,我托人去给我找来一把琴,自己一个人在书房弹了起来,好长时间没有弹了,只会弹一首《茉莉花》而已,这次我可是一边弹一边唱了,还行吧,虽然嗓子不是天籁之音,但也能说得过去,这首曲再加上琴音,也可以说是完美结合了。
我这一练却忘记吃午饭,不吃也罢,就这样呆着吧。天色已经有些暗淡,晚宴快开始了吧。
“公主,在吗?”外面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进来吧。”接着就有一群人进来了,送进来的全是妖艳的服饰和头饰,我一表演节目,这萧翼天可真是疼爱的很啊,什么都想到了。
我领着他们回到卧房,重昊天已经不在,不知去了什么地方。先不管他了,先管好自己在说。
我又被他们当成布娃娃任他们摆弄着,妆画得有点浓,跟个猴屁股似的,我赶紧用手帕擦拭一下,擦完之后正合我意,我不喜欢浓妆艳抹的,在现代时我从不化妆的,因为天生丽质嘛。
在古代这张脸更无可挑剔,我也害怕被这些胭脂水粉糟蹋了皮肤,所以一直都是素颜比较好,她们帮我选了一件深红色的衣裙,上面缀满了蝴蝶,我不太喜欢艳丽的,只选择了白色的,胸前只绣了一朵粉色牡丹花,白色的轻纱,才能衬托出一个人的美,这才叫人间仙子,我估计我一出场能迷倒众生。
发型我没有选用太复杂的,她们让我挽发,我没有,只选择了把头发梳起一半,留下一半散在后面,这样头上的重量会少些,因为肚子里有宝宝,本身头就晕乎乎的,再加上那么繁琐的发式和簪子什么的,更难受了,还是为宝宝考虑些吧。
我对着镜中的自己嫣然一笑,旁边的宫女们竟迷住了,这才是我要的效果(先声明我可不是狐狸精哦。)。
我一看窗前天已经暗了起来,我也不好耽搁,只好走出房门去寻找重昊天。
他应该是在院中等了很久吧,他那身影有些不耐烦了,我赶紧走到他跟前,可惜一个不小心却绊着不明物,身子往前倒去,我马上要与大地接吻了,还有我的宝宝,我条件性的捂住肚子,嘴里啊啊的叫着。
我害怕的闭上眼睛,谁来救救我啊。谁知下一刻我落在一个充满男人气息的怀抱中,我偷偷睁开眼睛,是重昊天,他面无表情,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把我扶好,与我赶紧分开,好像我有传染病似的。
谢天谢地啊,其实他心里还是有我的嘛,要是萧翼天我估计现在我肯定是捂着肚子躺在地上起不来了。
他直接转身向大门走去,我也怕落下,赶紧跟随着他,他走得好快,我一路小跑,身上已经有淡淡的汗味,好累,你不知道我怀有身孕,不能跑太快吗,我好难受啊。
他应该是感觉后面没有了声音,所以停下脚步看看我,我蹲在地上肚子疼得厉害,起不来了,他看到我难受的样子折回来扶着我走,我心里有股甜甜的感觉,真好。
到了太和殿,我和重昊天行过礼之后,就坐在紧挨着皇上左边的位置上,我们对面是皇上的妃子们,一个比一个长得妖艳,没几个好看的。
皇上旁边坐着云飞燕,好久不见她了,我看她身体有些臃肿,大概是有宝宝了吧,她还是有几分姿色的,她也在看我,我俩微微一笑算是打招呼了吧。
我们说着客套话,相互举杯共饮着,我身体不便不能喝酒,只能让重昊天代替,几首歌舞完毕之后,下面是我的节目,宫女们在大殿中间安置了一把琴,琴放在支架上,又放了配套红木的圆凳子。
我起身向那里走去,全场一片哗然,估计是为我的美貌感叹吧,那个男人不会嫉妒重昊天啊。
我坐在凳子上,先试了试音,接着就开始谈凑起来,嗓子也随着乐曲唱了出来,“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芬芳美丽满枝桠,又香又白人人夸,让我来将你摘下,送给别人家,茉莉花呀茉莉花……”
表演完之后,周围全是赞赏的掌声,这音乐的旋律,他们肯定喜欢,要是我会谱曲子,我在古代肯定会成为名人的,我记得歌词太多了,也记得调,真可惜。
我唱的声音还算柔和,凑合吧,我向周围行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