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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豪爽一笑:“这是自然。我可就当回家,不客气了。”
太阳还没落山,篝火就已经点了起来。孩子们在不远处踢着球。我这个伪球迷之前给他们传授了新一套的比赛规则和一些肤浅的技法,倒被他们奉若宝典。反而让我很不好意思。
我在旁边看着,忽然发觉脚边有影子移近,抬头一看,正是先前那位激愤的汉人大夫。他穿着一件不大合身的旧衣裳,头发有些乱,胡子似乎好些天没刮了。可虽然这样,举止却还算优雅斯文。
我笑着同他打招呼:“大哥好啊!”
这个白面书生倒也是个爽快人,咧着嘴回礼:“姑娘好啊。”
我问:“大哥也是汉人吧?不知道怎么称呼啊?”
书生挠了挠凌乱的头发,说:“在下姓程。”
“程大哥。”我说,“大哥叫我阿敏就可以了。大哥是路过这里吗?”
“算是吧。”小程说,“我游历在北,住腻了,想南走,十天前碰上老爹他们,便一同南下。本来打算今天就去西遥城的。你从城里来的?”
“是啊。”我说,“难怪以前没见过你。大哥打算去那里呢?”
“一直南下,离乡多年想回家看看。”
我笑了笑,忽然有点寂寥:“能回家真好。”
“敏姑娘。”程同学在我身边坐下,自来熟地说,“既然是同行,想问问姑娘是怎么救的那母女二人的。”
我同他一见如故,如实把行针一事描述给他听。
程同学听着非常有兴趣,瞅着我问:“不知姑娘师承何处?”
我是学了张老爷子的书,可也不能这样厚脸皮自称他的弟子。便笑道:“师出无名。”
程同学置疑地盯着我,他人虽然不修边幅,胡子拉渣,可是一双眼睛泉水一般清亮逼人。这样直视我,仿佛要在我的意念里钻一条通道直达真理。我猛地一阵心虚,大脑里良心的大钟轰地敲响了。
我一阵紧张。小程正要说什么,阿梓一声:“敏姐,过来喝奶茶!”
我安了弹簧一样跳起来,拔腿就跑。小程微弱的一声:“你……”我已经跑出老远。
太阳落山了,篝火熊熊燃烧,架子上的烤羊滋滋响,烤肉和美酒的香气弥漫四周的空间。欢乐的笑声和歌声缭绕。姑娘和小伙子们手拉着手在篝火边唱歌跳舞。
小程同学离我不远,正握着一个姑娘的手,笑眯眯地说:“看你这手像,将来肯定会嫁一个家里牛养成群的丈夫,然后生两个儿子。”
那姑娘又是欢喜又是害羞。
小程松开她,转向她身边一个一脸不悦的小伙子:“啊呀呀,大哥你印堂发黑,似乎有血光之灾呢!”
“说什么呢!”那小伙子呼啦站起来。
我忙跑过去,一把拉起小程:“来来,各族人民是一家,一起来跳舞。”
“明明就是嘛。”程半仙还不死心。
我笑问:“半仙,那你看我面相如何?”
小程笑:“一早就看过了。姑娘将来富不可言,母仪天下……”
我手里的羊肉串啪地掉到地上:“你说什么?!”
程半仙摆架子:“不说了,不说了。人命在天,道破天机要遭天谴的。”
“等等!”我拉住他,“你这是自己看出来的,还是别人告诉你的。”
小程半真半假地笑着,“敏姑娘,我看你似乎不甘心。不论富贵贫贱,都是际遇,日子还看自己怎么过的。你看着茫茫草原,浩瀚无涯,其实走多了,也会走出路来。”
想不到还会在这里碰到鲁迅先生的知己。我瞠目。
小程摆摆手,又跑一边给人算命去了。
我正发愣,被阿梓一把拉进人群里跳舞。这样一笑一闹,暂时把先前的顾虑给忘了。跳累了,阿梓呼啦往我手里塞了一杯酒:“喝!”
我不暇思索仰头就灌。顿时一股火辣辣的液体顺着食道咕咚几下落入胃里,那热力又反冲了回来,我眼睛一热,丢开杯子呛咳起来。
牧民们见我这模样,哄得笑起来。
古丽大娘笑:“阿敏到底是南边来的女孩子。”
可是那股热劲过去后,余下的是深长的温暖和满口的芳香。我觉得这滋味很不错,兴致勃勃道:“我还要,再给我一杯。”
牧民一听,觉得很好玩,阿梓便又给我倒满了一杯。
我这回喝得小心些。慢品之下,更是觉得这酒醇烈之中有种青草清香,非常爽口。喝一口,吃一块烤羊肉,那滋味可真是美妙无穷。
正高兴着,小程同学凑过来问我:“这是第几杯了?”
“不知道咧。”我嘴巴有点忙不过来,“好喝,你也来点?”
小程扭头冲其他人喊:“这丫头不行了。怎么都不拦着啊?”
阿梓委屈地说:“敏姐看起来酒量很大嘛。”
老爹的声音有点模糊:“太胡闹了。去泡点茶来。”
我抱着酒罐子凑在嘴边喝。小程哎呀呀地叫,连忙过来抢。我不让,大叫:“不要动我的奶酪!”
小程一头汗:“你再喝,明天有得你受的。”
我抱着酒罐子不放,看到小程同学那头乱蓬蓬的头发下面的脸蛋其实也蛮清秀的,于是伸出魔爪去摸了一把,色眯眯道:“还挺嫩的。”
小程大怒,一把甩开我连连后退,脸红得似猴子屁股。
我哈哈大笑,放声歌唱:“美丽的草原我的家,风吹绿草遍地花……”虽然歌词美,可是我没有一个音符是在原来的线谱上。
老爹还很感动:“姑娘真是知心人。”
我被风一吹,胸中猛生豪迈激荡之意,顿时觉得自己胸怀天下俯瞰四州。这么一想,立刻挣扎着站起来,张开双手要去拥抱这天天繁星的夜空,一瞬间觉得自己要腾飞了起来。
就这么一折腾,头晕目眩,咚地倒在草地上。人们关切地呼唤我的声音似乎像吹过草原上空的风。火光黯淡,人声渐隐,天旋地转。
我闭上眼睛,在酒香中昏睡过去。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我在一间干净的小帐篷里,身边是阿梓的妹妹,睡得正熟。我头痛得难以用语言描述,恨不能动手术摘除。外面飘来奶茶的芳香。我强撑着爬起来。
古丽大娘看到我,笑道:“阿敏起来啦。头疼是吧?过来喝点茶。”
我感激地捧着茶,裹了一张毯子在火边坐下。东方的天空一片娇嫩的玫瑰色,草原清晨的风很冷,我涨痛的脑袋被风一吹,清醒了许多。
大娘递给我一张热烘烘的馍:“吃吧。闹腾了一夜,也该饿了。不过你倒醒得早。”
我说:“前些日子在制新药,每隔三个时辰就要加配料,所以晚睡早起,养成好习惯了。”
士兵中毒事件后,我就把全部重心放在毒经上,将那些可以长期存放的解药全都制作出来。当年看金爷爷的书的时候,最是羡慕武林高手中毒后随身掏出一点瓶瓶灌灌,倒点药丸药水就可以救命。现在自己也做了不少,全都给萧暄送了一份,他可一直处在高危中。
说起来,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他的事情处理得如何?这么大一份事业,他一人支撑着,却从来没说过辛苦。
奶茶喝完了,风似乎也大了一点。我站起来,向大娘道谢。
风中似乎有一丝异样的气息,我疑惑地望向风来的地方。茫茫草原,地平线呈一道优美的弧线。似乎一切看起来都正常而平静。
我笑着摇摇头,宿醉让我神经不大正常。我拉着毯子往回走。
还没有走出五步远,又一股异样的气息飘荡过来,其中似乎夹杂着一丝血腥。
我停了下来,而牧民的马突然开始骚动。
正在忙碌的人们都停下了手里的活,男人们警觉地朝着同一个方向望过去。极静之中,我似乎感觉到大地在颤抖。
“这……”
“狼盗来了!!!!!”
什么?
歌尽桃花 第二卷 大漠篇 第25章 面具大叔
旷野的风里夹杂的危险气息是那么明显,女人们惊恐地奔走,男人们立刻拿起了武器。
营地里的警钟猛地敲响。老爹从帐篷里疾步出来,高声道:“女人带着孩子往南去西遥城,男人们都跟我来!拖住他们!”
“狼盗怎么会来?”
“这里已是燕王领地了啊!”
“看到他们了!大家快跑!”
已经有年轻小伙子放开了马,女人们抱着孩子跳上马背。亲人几乎来不及道别,就匆匆分离。四下一片慌乱,喊叫和哭泣声响成一片。几个时辰前还是一片欢乐的海洋,转眼却要成人间地狱。
狼盗。我听萧暄说过。草原强盗,洗劫商队牧民,烧杀掳掠,无恶不做。他们横行草原数十年,出没于三不管地带,齐辽两国顾及政治敏感部位,都不曾派兵围剿,唯有犯境时才武力对抗。两年的容让使他们势力根深,已成为草原里的一枚毒瘤。
发愣着,突然被人拽住。
小程显然刚从床上爬起来,衣服还没系上,露出一大片白嫩嫩豆腐似的胸膛,头发披散着,只可惜一脸胡渣破坏了整体形象。
小程气急败坏:“看什么看?脑袋都不保了还看不够。”
他拉着我就跑。小程同学看似文弱,跑步却厉害,脚下生风,我跟在后面上气不接下气。边跑他边问我:“你昨天骑来的马呢?”
我拉过胸前的口哨吹了一声,很快那匹机灵乖巧的战马就穿过混乱的人群跑到我们面前。
小程把我往马那推:“你快同其他女人们回城去。”
“哎!”我叫,“你留下来能做什么?”
小程为我的歧视而愤怒:“我虽武术不精,但是我会毒。”
我冲他一笑:“你又怎知我不会?”
小程一怔。
我已经转身将两个孩子抱上马,一拍马屁,马儿撒蹄跑走了。
“你……”小程不相信。
我拉着他朝着男人们在的地方跑去:“老爹就是我的亲人。亲人有难,怎么可以见死不救?”
狼盗已经来了,个个身材魁梧,黑巾蒙面,骑在高头大马之上,寒刀刺目。我亲眼看到头领男子几刀下去已经将不少牧民劈倒在地。那都是昨夜里和我一起欢歌起舞的朋友。
我眼睛一红,不及多想就要上前。小程及时拉住我:“我好歹会点手脚。我去帮男人,你去帮女人。”
我躲在帐篷后,看他衣衫飘飘,动作灵敏,药粉散在风中,一下就迷倒了好几个。
好家伙,果真人不可貌相。看着像个不得志的文学青年,人家不定是武林高手。比如宋子敬。
我掉头就去找还来不及逃跑的妇孺。绕过一个起火的帐篷,正见一个强盗正在抢一个女人怀里的包裹。女人正在死命挣扎不放,男人不耐烦地举起刀来。我猛地冲上去,一拍他的肩膀。
“嗨,大哥。”
那人疑惑地转头看我。我将手里的药粉全扑在他脸上。他眼珠画了两个圆,然后扑通倒在地上。
那妇人惊魂未定:“姑娘……”
我数落她:“你要财还是要命?还不快跑!”
她赶紧爬起来就跑。
我眼尖看到了握着一把大刀往外冲的阿梓,一把拉住他:“你去哪里?”
“我去杀了那些强盗!”小少年抱着有他人高的大刀,倔强坚定。
“把刀放下。”我把一小包药粉塞他怀里,又在他嘴里塞了一颗解药,“药不够多,在水里化了,朝他们泼去。省着点用。”
阿梓冷静了一些,明白了我的用意,带着药跑走了。
我带着另一部分药紧跟在撤离的妇孺身后。最后剩下的药就比较烈,中毒者皮肤溃烂,惨不忍睹。我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