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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之一 公孙 by吕希晨(星野)-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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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逍接下,神色已由方才的严厉转而哀愁。「我爱般若已过两百多个春秋,从我未脱凡体就——」 

  「情关常是英雄断魂处。我甚至怀疑,我们之所以无法修炼成仙是因为对凡间还有牵绊挂念难舍。」接回空碗,滕洛书又道:「我有时会想,真舍下好吗?登入仙界名列仙班之后又如何?无情无欲、无限无爱真的好吗?如果没有遇见他,我不会知道什么叫相思苦,或许永远会留在栖霞山上也不一定。但我毕竟是遇见他了,或许这是上天有意考验我而安排的情劫,就算因为陷入而不得正果我也甘愿,世间难得有情人,鬼魅精怪亦若是,我深作此想。」 

  「若他不回报你同等的感情,你能说得像现在这样风轻云淡吗?」 

  「你以为是什么原因让我花上百年寻他?漫无目的地四处探寻有千年银杏的山野林地,在可能永远也找不到他的忧心下,我仍然找了一百年;如果这次没找到他,我还是会带着琥珀继续找下去,就算只有一点微薄的希望。」 

  说穿了,就是「无悔」二字。 

  是以说明用情之深的字句让房外偷听的公孙白就像脸皮厚如城墙,也蹲在地上汗颜不已。 

  难怪滕洛书对于他忘记他这件事耿耿于怀;换作是他,一定先把对方打成猪头消消满肚子的怨气再说。 

  滕洛书只是冷着脸不理睬他,已经很仁慈了。 

  火逍深深地看着曾经让族人引领仰望、全心信赖的首领,现在的滕洛书只是一个涉情论爱的寻常男子。 

  「你很爱他?」 

  外头的公孙白听见这句,赶紧跳起来,耳朵贴在窗上,一颗心因期待滕洛书的答案吊得老高。 

  「很爱。」坦然向族人承认。滕洛书眼角瞥见纸窗外跳得花枝乱颤的黑影。 

  果然是脑袋中空的木头人。暗暗摇头,空有个儿不长脑,月明星稀,影子映在纸窗上还不自知,这叫哪门子的偷听。 

  他爱他!他说爱他!窗外的公孙白怕自己大笑出声,先紧紧捂住自己的嘴,最后又忍不住跳上跳下,以手舞足蹈取代满肚子得意的笑气。 

  他爱他!跳跳跳……他说了他爱他!他跳跳跳跳跳…… 

  要好好谢谢那只火狐狸啊!方才还说要整人的公孙白立刻改变心意。 

  要不是他,滕洛书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肯老实说,他也不晓得自己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搞清楚滕洛书的心意,改天定找个机会谢谢他,哈哈哈…… 

  他动心、他爱他!继续跳跳跳! 

  火逍注意到纸窗忽上忽下像妖鹰乱舞的黑影,不用想也知道是谁。 

  木头到底是木头,永远别巴望他长脑子。火逍觉得前任族长是一朵鲜花插在——啧,不屑说那脏字眼。 

  但,有个想法萌生。 

  「你不回栖霞山?」 

  「一山岂能容二虎?有我在,江岩在族中的地位无法确立,手脚也无从施展,我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那么今后你打算怎过?」 

  另一个让公孙白关切到不惜天天挂在嘴边的问题。纸窗上的黑影突然安静下来,也在等待滕洛书的回复。 

  「我想应该还会在这多留一些时候。」纸窗上的黑影又开始手舞足蹈,真让人受不了。 

  跳跳跳……就说嘛,滕洛书不可能离开他、弃他于不顾,哈哈……他跳跳跳,开开心心地大跳特跳。 

  躺在床上的火逍也瞧见那抹安静不了多久的黑影,邪笑轻扬。「只有琥珀照应我不放心,干脆我也留下来——」 

  什、么!公孙白倏地停住,两眼用力盯着窗子彷佛这样视线就能透窗而入,射中说话的火逍,将他锉骨扬灰。 

  「——一方面是我担心琥珀照顾不了你,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私心,我还不想回栖霞山,看见般若我就——」 

  「我懂。」滕洛书出于体谅打断他的话,未愈的情伤没有一提再提加重其伤势的必要。「那你就留下来陪我,直到你想离——」 

  「慢着!」大步踩破纸糊的木窗杀了进来,只差没拿把刀架在火逍脖子上。「我这个凤凰山庄的主人可没说欢迎你啊!」想分食滕洛害的注意——休想! 

  容忍一个琥珀已经仁至义尽,再来一个火逍就太过份了。 

  「那么敢问凤凰山庄的主人,你是否欢迎我的族人到此长住?」滕洛书挡在两人之间,十分有礼(?)地问道。 

  破窗倒柜而来的庞然大物气势顿减,被吃定的感觉又涌上心头,舍不得对虚弱的心上人扯开喉咙大吼大叫。 

  「没说话就表示你答应了?」 

  「不是,我——」在紫眸别具暗示的一瞥下收口。「唉、唉……」 

  仔细回想,从他上山至今,好象没一回居于上风处,真是窝囊啊…… 

  「火逍在此谢过。」火上巴不得再添油,人逍突然变得多礼。 

  一如所料,夹带调侃的谢意当场烧得千年银杏精啪啦作响,为自己换来两记饱含杀气的怒瞪。 

  情场的失意或许可用作弄这「只」树精来宣泄吧?他想。对于未来的日子忽然开始有了期待。 

  「还不快送进去。」形势比人强,如今的公孙白只能对好脾气的灰狼老弟和琥珀发挥他傲慢的大爷样。「记住,一定要亲眼看他把药喝下去。」 

  「……喔。」琥珀古怪地看看气焰高张的公孙白,迫于淫威不得不点点头,端汤药进火逍的房间时与听见声音出来的滕洛书擦肩而过。「爷。」 

  滕洛书应了声,走向大嗓门的公孙白。「你刚跟琥珀说了什么?让他脸色这么难看。」 

  「我没说什么。」只是「做」了什么。 

  滕洛书哪里会看不出他藏得拙劣的得意。「那敢问你『做』了什么?」 

  「你怎么知道?」 

  「你的脸藏不住话。」 

  「哈哈哈哈……」公孙白故意笑得很大声,用力抱紧为看顾火逍冷落他好些时日的滕洛书。「知我莫若你,滕洛书,我要你要定了,永生永世!」这话朝着怀中人、也对着房里的人说,暗示「此人吾有,休想垂涎」。 

  滕洛书已经不想解释他与火逍之间的事,那颗木头脑袋压根听不进去。 

  这么想当头,他人已经被公孙白强行搂至主房,靠着他牛躺床榻。「你做什么?」 

  「让你休息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为了照顾火逍这几日都没睡好。」 

  坦率的关切暖进心头,但想移转他注意力,他功力还不到火候。「别打岔话题,我问的是你刚做了什么。」 

  「我什么都——好嘛,我是做了点小动作。」怪怪,为什么他只消轻轻一瞟就能让他气弱,再这么下去铁定会被他吃得死死的。 

  难得公孙白这么有忧患意识,只可惜作用不到言行上,还是乖乖当起老实的木头人。「我只不过是把手指头放进汤药里洗了几下而已。」 

  这人,真是孩子气。滕洛书好气又好笑,挣开他想去阻止火逍喝药。 

  公孙白当然不让他如愿,唯一占优势的蛮力终于找到用武之地,紧扣住他不让离。「听我说完嘛。之前也说过了,银杏是药,银杏叶贝敛肺平喘、活血化瘀止痛的功效,所结的白果也能敛肺定喘——我的手脚就等于本尊的枝叶,同样具有疗效。」他已经算客气了,没请火逍喝他的洗脚水。 

  当然,公孙白也不排除哪天请他喝上一盅,如果他再这么瓜分滕洛书的注意力的话…… 

  「谁知道。」答案一如他的性子,髓性且完全不经大脑。「说不定是你先厌倦我,就算你我能与天地同寿,也不能未卜先知是不?我只知道就现在的我而言,若有人逼我放手让你离开,我宁可被烧成灰烬。」那个「有人」,首推火逍无疑。 

  粗鲁的告白激起听者满溢的情感,才明白自己要的,不过就是他这么一句话。 

  先前的计较倒真像是自己在无端闹脾气了,滕洛书自省道。 

  这几天还真冷落他了是不?轻抬手,贴上近在眼前的脸侧,指头轻撩。 

  「你拿我的脸当筝弹吗?」嗓音渐沉,他手指的动作很——「你在挑逗我?」 

  「从一开始就在这么做了,」情人在公孙白应和的抚摸下缓缓燃起。「是你迟钝没有发现。」 

  「现在发现还来得及,嘻,你还在我身边。」俯首吮咬带香气的颈侧,还是忍不住感叹:「你真的太瘦了。」 

  底下情火蒸软的身子忽地一僵,响应的双手垂落身侧。 

  可惜千年老木头浑然未觉,继续发表感言:「抱起来轻如鸿毛——倒不是说非要你重如泰山不可,要真成了泰山我也抱不动;但还是希望你多长生肉好,抱起来不会骨头碰得喀啦响。」 

  「喔,是么?」 

  应声带寒,可惜听者是个迟钝的木头人,完全没感觉,用力抱了抱身下人,好心「安慰」地说: 

  「放心,虽然你是只『身虚体弱』的『老』狐狸,但我不在乎——甚至可以说,其实我是庆幸的。」 

  「庆幸什么?」询问几乎成冰了。 

  木头人躺在他胸膛大笑,觉得能想出这番见解的自己相当了不起,应该被奖赏鼓励。「你们妖狐一族是吃肉的嘛!所以你根本不可能真如方才所说一口吃了我,我也不必担心将来有一天被你啃得一乾二净,要你是鹿或马之属的精怪我才要担心——」公孙白眼尖地抓住怀中人蠢蠢欲「挥」的双手,不让动弹。「嘿,别想打我第二——哦!」 

  手不能动,还有头。滕洛书只消弯腰往前仰,额头重重敲上他鼻梁。 

  痛得公孙白当场飘出男儿泪,倒在滕洛书单薄的胸膛。 

  好痛! 

  但——值得,真的值得! 



                         完 



后记 



  意外吗?我自己也感到很意外。 

  对于认识两极体的成员,结交为友,到成为其中的一员——一连串的演变只能用「意外」——「机缘」来形容,更别说是以合同志的方式出现,涉身进入另一片BL小说的天空了。 

  在这里,我是初生之犊——不畏虎,也常要蠢,感谢同社友人们不辞辛劳、发挥莫大耐心地教我,关于同人志、合同志(可耻的我到加入后才知这两者有何差别……),也关于许多许多我问过的那些笨不可言的蠢问题……谢谢大家了! 

  这个世界之于我而言是如此的新鲜有趣,自由且多元得令我咋舌不已;慢慢的,我越来越可以了解为何大家会热衷于这方发表己作的天地,无论是同人志、合同志,或者衍生志,它的自由、它的取决于已在在吸引人,而除了单纯的创作外,还需要学习更多不曾接触过的事物,又是多么诱人的一件事吶! 

  我想,小说的创作无论是用什么方式呈现,都是写作者为抒发自己的想法或者自己所欲与人分享的故事,有悲亦有喜,若能感染读者,哪怕只是一丝丝,之于写作者而言都是莫大的快慰,都是目的的达成—— 

  现在的我,单纯如是想而已。 

  《公孙》一书,谈树精、谈狐精、谈狼族,就是不谈人;没有人味,也就少了人世的枷锁束缚,可以自由自在无视规范;于是乎,我让它走向明朗欢喜的曲调,希望这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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