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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欢就爱-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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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饭了。」将餐盘重重的往床头柜一放,见床上被褥下空空如也,他正困惑这么一太早,朱邦璇会跑到哪裏去,蓦地听到她的尖叫声——
 「你怎么可以不敲门就进人家的房间?」朱邦璇甫从浴室出来,只穿著一条丝质的薄底裤,边走还边扣著胸罩後头的钩钩,陡见刚易站在那儿,吓得忙抓起椅子上的衬衫遮住重要部位,没扣紧的胸罩却应声掉落地面,羞得她满脸通红。
 「我以为你又在赖床。」天地良心,他真的不是蓄意偷窥,只是非常不巧地……呃,嘿,这瘦巴巴的竹竿女,居然拥有曲线曼妙的身材。
 「你还看!快把眼睛闭起来。」她明明把衣服放椅背後的,跑哪裏去了?
 「好吧。」美色当前,不看多可惜。大概是职业的关系,他很久不曾对女体产生美丽的遐想了。「你在找这个吗?」
 「原来你把我衣服藏起来了。」
 「我又不是牛郎,藏你的衣服干什么?」见她转身就要往浴室跑,刚易竟反射性地抓住她的藕臂。
 「你?」朱邦璇吓得花容失色。
 「就在这裏穿吧。」他倒说得轻松自在。
 「当著你的面?」色狼一个!
 「反正我看都已经……呃,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反正都已经这么熟了。」老天,他究竟是哪根筋不对劲?
 「熟到足以在你面前宽衣解带?」真想赏他一巴掌,打烂他那张坏嘴巴。
 「不是,我是……对不起,我跟你道歉,我、我出去,穿好衣服,记得趁热把早餐吃了。」直到走出朱邦璇的卧房,刚易脑中犹清楚浮现著她珑玲白皙的胴体,一阵口乾舌燥,让他再度莫名的惊心。
 加快脚步下楼,竟没留意到摸索著上楼来的刚牧,和他迎面撞个满怀。
 「你怎么了?」刚牧不解的问。
 「没事,不好意思,我赶著到医院去。」他不肯停下脚步,是因为害怕失明後,耳朵变得特别灵光的刚牧听见他怦怦怦的心跳?
 脑子好混乱,思绪更是空前芜杂。
 手裏握著方向盘的他,心里头仍不断告诫自己,必须离那个女人远一点,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风和日丽的早晨,刚牧坐在庭院一株苍劲的老松底下,面无表情的面对著远方的花树,鸟笼裏的小画眉就搁在他脚边,异常安静的陪著主人发怔。
 他身旁的石桌上,放著—本黎贺胥的原文书,书本连第一页都没有被翻开。当然,他根本看不见,即便翻开来也没有意义。
 好几天了,他每天都像现在这样,怔楞的坐在那裏,像在等候著某人。
 那个某人当然就是朱邦璇。自她从医院回来後,他不曾到房裏去探视过她,但心裏的牵挂和关切则是不言可喻。
 约莫一个多小时过去了,阿琳来帮他换过三、四次的热茶,每次刚牧都想问她,朱邦璇有没好一点?但一番天人交战後,还是放弃了。
 脚边的倩倩跟柔柔忽然吱吱喳喳叫得好不兴奋,有人过来了?
 是,「朱小姐?」除了她,谁能让这两只小画眉雀跃成这样。
 「嗨,」朱邦璇穿著一件淡蓝色的T恤,一条浆白的伞仔裤,看起来仍很虚弱,但气色倒还不错。和刚牧打完招呼,赶紧再去逗逗倩倩和柔柔,「你们越来越厉害了,听脚步声就知道是我。」
 「不是听脚步声,是直觉。」刚牧很开心的把预先准备好的杯子推到她面前,
 「这奶茶还是热的,是你喜欢的那一种。」
 「谢谢。」朱邦璇悄悄的瞟他一眼,很不习惯他突然变得这么客气。「抱歉,这几天没能念书报给你听。」
 「没关系,你能好过来才是最重要。」刚牧很想表达他十二万分的歉意,但想了想又不知怎么开口,就算了。「你都好了吗?」
 「差不多,刚先生说只要再换两次药就没问题了。」她尽量将口气放轻松,以免让他太过操心。见桌上放了书,她伸手取过翻开两页,「哇,原文的耶,我的英文挺破的,你确定要我念这个给你听?」
 「不,今天换我念给你听。」
 刚牧轻轻展开笑颜的模样煞是好看。听阿琳说,他以前脾气好得没话说,无论是医院的同事或刚家的亲朋好友,大家一提起他就竖起大拇指,夸奖到要踮脚尖。
 朱邦璇忍不住赞叹,多么英俊的男人,老天爷一定是嫉妒他的「美色」,和他一级棒的人缘,才故意让他瞎掉双眼,又失去心爱的妻子的。
 「你要念给我听?」莫非他把整本书都背了下来?
 「唔,你打开第三页。」
 「好的,嘿!上头有你的批注耶。」他的字好好看哦。
 「不是我,是刚易,所有黎贺胥的书他统统都有,但我只喜欢这一本。」
 嗯哼,提起那家伙,朱邦璇的心情一下子就荡到了谷底。她以为除了拿刀子,他应该是所有艺术、文学的绝缘体,没想到他还会「看书」。
 「可,这上头有两种不一样的笔迹耶。」两种笔迹截然不同,但一样漂亮。
 「是吗?那可能是他以前女友写的。」刚牧今天的心情似乎很不坏,谈兴很浓。「刚易以前有个女朋友,是个心理医师,她爱极了刚易,可惜刚易不懂得好好珍惜。」
 「可以想见。」那家伙的确不是太有爱心,只有傻女孩才会爱上他。
 「你好像不太喜欢他。」
 「怎么会,他现在是我的衣食父母,我尊敬他都来不及了。」
 「这些话是反讽吧?」刚牧敛起笑容,正色道:「等你足够了解他之後,你将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
 「我们不要谈他了好不好?」在她看来,刚易心机深沉,阴郁寡清,做什么事都有其不太光明磊落的目的。刚开始她对他还相当有好感,甚至可以说是悄悄的喜欢著,但越是相处日久,了解得越多,就发现他实在不值得投注任何情感。
 倒是刚牧很不一样,虽然被他害得差点送掉小命,但能因此获得他的友谊,倒是不幸中的大幸,
 「那我们就来念书吧。」
 「你要直接用英语念,还是翻译成中文?把话先说在前头哦,要是用英语,我可就是鸭子听雷了。」
 几句话又把刚牧逗笑了,这次是真正开怀的笑。感觉好像很久很久,他不曾这样打从心裏的笑过了。
 「什么事这么高兴?」刚正侠不知何时来到庭院裏,他两人竟然都没有察觉。
 「不是预定今晚才回来吗?」刚牧问。
 「下午和老同学的聚会临时取消,就回来得早了。」刚正侠惊讶的盯著儿子睑上犹未褪去的笑靥,良久才慈蔼的瞥向朱邦璇,「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们了?」
 「没有,我们还在闲聊呢。」朱邦璇起身,把位子让给他,可他并没有坐下来的意思。
 「那么给我几分钟,让你看样东西。」刚正侠碰了下刚牧的手臂,「你也一道去。」
 过往,任谁只要在刚牧面前不小心提到看呀、瞧呀、瞅呀……这些个字眼,定然会引得他大发雷霆。但今儿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默的跟著父亲和朱邦璇一起来到停车坪。
 位於房子左侧的停车坪原本一共停了四部车,他们父子三人各一部,後来又加上她那旧得可以的二手MarCh。此刻刚易已经上班去了,因此少了一部车。
 朱邦璇一眼就发现她的小March不见了,而多了一部和小March一样可爱,白顶红身簇新的Mini。那正是她梦想中的车款!
 「要不要去试试?」刚正侠把车钥匙交给她。
 「你把车买回来了?」刚牧显然知道他父亲做了什么,开心的问。
 「唔,从南部回来,车行正好打电话告诉我,可以交车了。喜欢吗,璇璇?」
 「喜欢,当然喜欢。不过,你把我的March怎么样了?」她是个超念旧的人,那部March跟著她两年多了,虽然经常给她出状况,但勉强还堪使用呀。
 「先送去保养厂整理一下,希望经过你同意後,转送给远房一名亲戚,也是个女孩子,刚拿到驾照正想买部二手车练习。很抱歉,没经过你的同意就拿了车钥匙,希望你不要见怪。」
 「怎么会呢?只是……这部车很贵,我只能分期付款给你乁。」
 「不用,这车是刚牧的一点心意,希望你能笑纳。」
 她惊讶地看向刚牧,「你、你为什么要送车给我?」无功不受禄,她不能收。
 「和你被猫抓伤所受的苦比较起来,这根本不足以弥补我的过错,请你千万别推辞。」
 「是这样啊。」这一来她就却之不恭,受之有愧了呀。「可,你怎么知道我的车子很破?」而且巧得不能再巧的买了这部连颜色都是她喜爱的Mini。
 「刚易告诉我的。这些天我一直为了不知怎么跟你表达歉意而苦恼不已,他就建议我给你换部新车。」
 哦。怎么什么事都有他一份?
 「去试试它的性能吧。」刚正侠催促著她。「放你两个小时的兜风假。」
 「好。」太帅了,管他需不需要付钱,先去过个瘾,回来再伤脑吧。「谢谢你。」
 及时行乐实在有违她一向澹泊的个性,要不是病了一场,在床上躺了十几天,加上快一个月没见过「世面」,她大概不至於兴奋若此。
 朱邦璇连要去哪裏都已经打好了主意——流浪狗之家。
 她要去看看仔仔和皮皮它们。
 
 这地方挺偏僻的,朱邦璇按照刚易给她的地址,绕了好远的路,问了七、八个人,好不容易才找到。
 外头怎地连个门牌都没有?刚易不会骗她吧?前方几十公尺围著密密的丛林,完全看不见裏头究竟有些什么。
 再去找个人问问。可,哪裏有人?这儿方圆一公里都没有屋舍呀。
 有了,前面有两个人从林子裏走了出来,快去问问。
 「刚易?」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他怎么会在这儿出现?
 「你来做什么?」刚易一见了她就没好脸色。
 「来看我的狗儿子们呀。」
 「你就是朱邦璇小姐吗?」跟著刚易一道出来的中年妇女笑吟吟的问。
 「是的,我就是。」她几时名气变得这么响亮,连这位阿姨也认得她。
 「欢迎,欢迎!」原来中年妇女就是这园子的主人,张秋霞女士。
 她热情的拉著朱邦璇到裏面奉茶,还不断叨絮著这阵子狗儿们染上一种不知叫什么菌来著,多亏刚易每三天来一次义诊,才让仔仔和皮皮它们避过一场横祸。
 阔别一个多月,朱邦璇的狗儿狗孙们非但没有忘记她,一见到她,无不摇尾乞怜,像一群撒娇,讨著要抱抱的宝贝蛋。
 它们和刚易要好的程度并不比她差,哥儿们似的又斗又亲的,看得她竟有点嫉妒。
 由於朱邦璇答应刚正侠两个小时内必须赶回,短暂停留後,即使再依依难舍,也必须狠下心来说再见。
 张秋霞再三感激地说:「收留它们的确增加我们不少的开销,但因此得到一位超级义工,反而是我们的福气。」
 一问之下方知,原来当初园方以地方不足使用为由,拒绝了仔仔它们,是因为刚易答应每月到这儿来为狗儿义诊两次,张女士才勉为其难的让它们留下来。
 「没想到你心肠这么好。」朱邦璇由衷的感谢刚易所做的牺牲,谁知他竟说
 「不清楚的事情就别乱说。」他的所作所为跟狗儿一点关系也没有:心肠好这三个字简直是讽刺。「我先走了。」
 「等等,我跟你一道走。」来的时候绕了好多冤枉路,回去时再弄错就糟了。
 要跟就走快一点!
 他人高马大,昂首阔步一下子就把朱邦璇撂在远远的後头。
 「哟,你买了新车啦?」瞟眼她的Mini,刚易嘴角讥诮地往上勾了下,马上又恢复原先的冷漠,迳自走往他的座车。「小车配小人,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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