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单挑高傲王子-第3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浅乐任他牵着自己的手,回到岸上。然后又一起回到帐篷里,拿起毛巾擦拭着身体。   
风运城一边擦拭着身体,一边看着她,再看看她那仍是那黑乎乎,乱糟糟的脸,再也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说来。   
于浅乐看着他,不解地问道:“你笑什么?”   
“哈哈”风运城指着她的脸,大笑道,“不知什么时候我这里居然出了一个大花猫,真是笑死我了。”   
什么?大花猫?于浅乐呆呆地摸上自己的脸,不由一愣,脸上全是粘粘的,啊   
尖叫一起,于浅乐赶紧转过身去,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心里恐惧的要命,差点就穿帮了。怎么办?自己怎么这么不小心,明明知道化了妆不能沾水,还要跑去游泳,这下惨了,该怎么办?   
风运城以为她是不好意思,所以也就没在意。只是说:“洗一下就好了,这里有毛巾,擦一下吧。”说完拿起一旁的毛巾递给她。   
于浅乐还是捂住自己的脸,不肯接下来。心里真是欲哭无泪。看来他还不知道自己的真面目,那么,自己是恢复原来的样子,还是就这样,唉,不行也,她不是已经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吗?男女之间就要相互信任才是,这样欺骗他是不是有点不好?   
可是,万一把真面目让他看了,他会不会生气?或是就只喜欢她的外表?   
怎么办,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呢?于浅乐烦燥地用力揉着自己的脸,原本够花的脸,这时更加认不出来了。看的风运城一阵纳闷。她到底怎么了,脸弄花了,再洗干净就是了,有她那样懊恼吗?不禁走上前,拥住她,轻声道:“对不起,我不应该嘲笑你,但我真得不介意,真的。来,我来替你擦干静好了。”说着拿起毛巾为她仔细地擦了起来。   
本来是想拒绝的于浅乐这时听了他温柔的话,也不反抗了,看着他:“我样子很丑的,你会不会嫌弃我?”   
风运城轻刮了下她的鼻子,一边为她擦掉脸上的污点,一边说说:“傻瓜,如果我真嫌弃你的容貌,就不会来追你了。”咦,怎么她的脸一下子那么白了?   
还有,她的脸为何变成另一个样?   
于浅乐不动声色地看着风运城的表情,心里快要笑翻了,他的表情好搞笑哦!   
终于把她的脸完全擦干净了,风运的的震惊却不能用言语来形容。“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你的脸为什么这么白?还有,你怎么?”看着于浅乐一下子变得白里透红的脸,风运城的脑袋一片空白。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你说呢?”终于丢掉心里包袝,于浅乐开心地取笑他。原来捉弄自己喜欢的人是这样的好玩!   
“你”风城看着眼前焕然一新在美丽脸孔,觉得自己好像在作梦,喃喃地说:“怎么一下子变漂亮了,脸也变白了,是不是这张毛巾有美白功效?”说着拿起手上早已擦花的毛巾仔细地看了看。   
于浅乐看到他如此搞笑,不由哈哈地大笑了起来。   
风运城抬起头来看着她,不解地看着她:“你笑什么?”   
于浅乐止不住笑,直笑得眼泪打转,更是让风运城莫名其妙。不理解她到底在笑些什么。   
“傻瓜!”于浅乐好不容易止住了笑,才说,“因为以前我一直在脸上涂了一点儿黑炭,还有在脸上点了一些雀斑。”   
“啊?”风运城呆愣在那里,“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不明白她明明那么漂亮,比那个眼高于顶的林思彤还要漂亮,哦,不是,那林思彤简直不能跟她比,她为何要这样丑化自己,女生们不是都希望自己第得漂亮吗?   
于浅乐当然明白他的心思,说:“如果这种漂亮变成了负胆,那最还是不要。”   
风运城似懂非懂,但一看到她那水灵灵的大眼,充满了智慧和光茫,让人移不开眼。精致美丽的五官,搭配着纤细苗条的身子,还真是会让男人为她疯狂。如果她一直就是这副美丽的样子,相信自己也会在见了她第一面后就会追求她的。想到这里,风运城终于理解了。心里也高兴得乐翻了天,他的浅乐居然是如此灵秀的女孩,自己真是捡到宝了。也幸好自己抢先一步追求了她,不然,如果她的美丽被别的男人摘去,自己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一想到这里,风运城终于虺开嘴笑了起来。那副模样好像得到了糖吃的满足样,和得到格珍宝一样自豪。看的于浅乐心里得意了一把。但是,他会不会也和其他男生一样,只重视她的外表呢?   
“喂!我问你一个问题!”于浅乐严肃的说。   
“什么问题?”看到她忽然板起了脸孔,风运城也恢复了平时的冷静。   
“你是喜欢上我的外表,还是喜欢我这个人?”   
风运城不加思索地说:“当然是你的人了。”她以为他真是只看外表不看内心的草包啊!   
“我不信!”于浅乐道,她对自己的外貌深具信心,也知道男人全都是感官上的动物,只注重女人的外表,什么女人要内在美才是真得美,那全都是屁话。   
风运城着急起来,忙抓住她的肩膀,沉声说:“你怎么可以不相信我呢,你也知道,你第一次吻你,和说要你做我的女朋友的时候,我可是完全不知道你真正的模样。还有,其实你的脸早就花了,那时候的你好丑,但是我还是不嫌弃你,仍然要你做我的女朋支,你难道忘了吗?”   
“你居然说我丑,我打死你!”于浅乐忽然叫起来,一个巴掌狠狠拍在他的身上。然后叫道:“风运城,你可要记住了,今天我答应做你的女朋友,你可不能退货哦,不然,我跟你没完!哼!”说完地看着他。   
“知道知道!”风运城开心地说道。“追你都来不及了,哪还能让你跑掉。只要以后你不要嫌我老是粘着你不放就好了。”   
于浅乐笑道:“天啊,你真是太好了,现在我好想吻你,怎么办?”说完添添嘴唇,一脸饥渴样地看着他。   
风运城大笑,“那好啊,现在就来非礼我吧!”说着一个饿狼扑虎的姿势朝于浅乐扑去。   
“啊非礼啊”于浅乐尖叫道。   
一时之间,帐篷里发出一阵男女愉快的尖叫声和嘻戏声。令不远处游玩的人们全都会心地一笑。   
现在的年轻人啊! 
[正文:第四十三章] 
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风运城这才命手下把东西收拾好,打道回府。虽然风运城一再邀请于浅乐到他家去,但于浅乐还是回绝了。虽然她现在承认他是她的男朋友,但女孩子嘛,总要含畜点嘛,不然别人还认为她迫不及待呢。见她一再坚持,风运城也就随她了。反正她已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了,不差这一步的。   
车子到了于浅乐住住的小巷子里,就再也进不去了,于浅乐叫司机就在此停车。   
训练有素的司机先下了车,恭敬地打开车门。于浅乐说了声谢谢,下了车,风运城也跟着一起下了车。这让于浅乐很意外,“你下来干嘛?”   
风运城搂着她的肩膀,淡笑道:“身为你的男朋友,当然要送你回家啊。走吧!”   
“可是我自己可以回去!”就那么几步路也要人送,她才没有那么娇弱呢。   
“我坚持!”看着她反对的眼神,风运城低声在她耳边道:“就让身为男朋友的我做一次护花使者吧。”看着她脸色一红,又加了句:“还是你心里还没有接受我?”   
“没有!”于浅乐摇送道,“既然你坚持要送,那就一起走吧。不过,我那小户人家寒酸的很,希望你可别嫌弃!”   
风运城高兴地应道:“有什么好嫌弃的,我也不过是沾了我父亲的光而已。没有了他,我比你还不如。”说着对司机和身后的保镖道:“你们就在此等着吧,我过会儿就出来!”   
“是!”   
“你的身后,为什么老是跟着一大群保镖?”在进入小巷子时,于浅乐问道。   
“你也知道,我父亲的事业做得极大,而我,又是他唯一的继承人,在商场上免不了得罪些人,为了小命着想,当然要有保镖了。”风运城淡淡地说。看到于浅乐不民为然的表情,道:“你放心,我不会你陷入危机中的。”对她承诺,也是对自己承诺。他是男人有权力保护自己的女人。   
于浅乐摇头,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一天到晚屁股后都跟着一大群保镖,难道不麻烦吗?”连个人的隐私都没了。   
“刚开始是很麻烦,不过,后来也习惯了。因为我是爸爸的儿子,而且还身负着数以万人的生计,责任不能使我的生命受一点儿危险。你明白吗?”风运城低下头,对着她的眼睛低低地说道。   
于浅乐被他看着心里小鹿乱跳,忙低上下头,轻轻地说:“我当然明白。”心里却对他有了更多的了解。以前他冷冰冰的理人,她还骂他故作高傲呢,想不到还有这么多的曲折。   
“那你对自己肩上的责任有怨言吗?”   
“没有!”风运城摇摇头,坚定地说,“自从我一生下来,我就知道未来的路要怎么走。逃也逃不掉的。因为我是父亲的儿子。有责任为他分忧。而且,难道你不明白做一个发发号司令,所有人都得尊从命令的人是多么的风光吗?”   
风光,当然风光了,可是,“那要付出你的好多心血啊!”于浅乐担忧地说。   
“那又如何,凡事都有得必在失。有什么好说的。”风运城不以为然地说。“不过,我现在就更有理由好好继承我的事业的。”他忽然看着她的双眼温柔地说。   
“哦,什么理由?”于浅乐好奇地问。   
“为了让你有更好的日子过啊!”   
天,他的眼神好烫人啊!于浅乐住心中感动,这家伙,还真是让人不喜欢都因难呢   
   
鉴于读者们都在向我扔着臭鸡蛋,说我老是每次只更新一点点,桃桃在这里向大家认罪。说出个中原由:   
1,因为桃桃是业余时间写得,每次写得正欢时,又被打饶了,不得不先上传作品。所以大家都只看到那么一点点。   
2,我因为是个体户,开书店的,一边经营书店,一边写作。如果有客人来,我就得停笔。当然要先得上传内容才保险点。   
3,我的电脑还供大家免费使用,所以大多时候我正在写的时候又被强拉下,没办法啊。顾客是上帝。   
4,虽然书店是我的,但我不能不务正业啊,我老公就是我的“老板”,(笑)他说我有个爱好是好的,但不能怠慢了顾客啊,因为有好多顾客都因为我一天到晚都在上网所以向他告状去了。我怕老公回到家向我施酷刑啊。   
5,我之所以要开书店,是因为家里还有一个小恶魔,才一岁,我每天都要把他带到店里来。老公的理由是,可以让他在“书香世家”里得到文化熏陶。我也就同意了。可是他可恨到了什么程度呢,就是我真得很想把他再塞进我的肚子里去,免得他把我们一大家人搞得人仰马翻。   
6,老板说我一天到晚忙着这些又没有稿费,何苦来哉。我不服气,就向他许下豪言,说我写得如此好,读者们都如此捧我的场,我一定会出版的。然后头脑发热,就把稿子投到出版社去了。所以,为了我的努力,也为了我给老板许下的诺言,大家一定要支持我啊。 
[正文:第四十四章] 
第二天,同学们还没有从头一天风运城与于浅乐当众亲吻的画面回过神来,没想到今天一大早,居然看到他他二人一起来上学,并且还,手牵着手,哇,真是天要下红雨了。他们二人怎么可能走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