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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子峰和冯莉莉后来就不知道去哪了,办公室也像是炸开了锅一样,几个平日跟钟谣关系不错的人都为她鸣不平,不过很快吵吵闹闹的气氛就被王胖子的一声怒吼平息了。
钟谣把一堆稿子推到一边,随手拿过最上面的一本,这么多稿子,如果不赶紧做的话她今晚都不用回家了。
就在她校准完第六本的时候,电脑突然滋的一声暗了下去,主机原本轻微的声响也顿时停住了。她脑袋瞬间嗡的一声,天哪!她还没有保存!
“哎哟,不好意思,我不小心踢掉了你电脑的插头。”钟谣按了几下键盘发现没有反应,当她迟疑着抬头时,正巧看见冯莉莉站在她电脑后面,脚下的插头已经从插线板里掉了出来。
第7章 莫莫
“没关系,不过出去的时候看着点地上,小心别掉在阴沟里。”钟谣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会气急反笑,因为她现在就是这样,她侧目看着冯莉莉那张不知涂了多少粉底的脸,心里淡淡的鄙夷越发浓厚起来。
有些人很聪明,至少他们会隐藏自己的敌意或者是厌恶,至少不会表现得那么明显,而冯莉莉显然不是那种人,不但不聪明,甚至有些愚蠢,愚蠢到让人觉得跟她计较都有些浪费脑细胞。
这时候安子峰也进门了,明显刚才两个人不知道一起去了某个没有人的角落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钟谣暗想,不自觉嘴角勾起一丝不屑的笑意,却实实在在落在了安子峰的眼里,他走过来对钟谣说:“莉莉不过是踢掉了你的插头也不用咒人吧?”
钟谣起身将插头重新插好,然后才说:“是是,对不起啊,是我不好。”冯莉莉又朝钟谣哼哼哈哈了一会才离开。
拜她所赐,钟谣之前校准的几篇稿子全部作废了,直到过了平时下班时间她还有四分之一没有做完。同事都走的差不多了,整个办公室也暗了下来,只有钟谣的办公桌还亮着,柯谩拿着包坐在她旁边看着她手指飞快在键盘上敲打,不由说:“那个冯莉莉真是太可恶了,她就是故意把这些事都丢给你做。”
这不明摆着的吗?钟谣指尖按的飞快,无暇说话只是点点头。柯谩又说:“我帮你一起做吧?”
“不用了,我自己做吧,没多少了。”钟谣抬头朝柯谩笑笑,随手揉了揉酸痛的手腕。
“客气什么,你不做完我也没法回家。”说着柯谩搬走了她桌上剩下的一半稿子回到了自己桌上,不一会,两个键盘不断敲击的声音交错斑杂起来,瞬间充斥着整个办公室。
终于,两人在晚上七点的时候校对完了所有的稿子,柯谩揉了揉手说:“真是的,好久没有一下打那么多字了,感觉手都快断了哎。”钟谣正好整理完包,拿起来时手不自主颤了起来,把柯谩吓了一跳:“你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钟谣失笑:“哪有打字打得进医院的,就是好久没有这么高强度运动了而已,一会就好了。”
两人出了公司大门,跟晚上值班的小李随意问候了几句便匆匆赶回家。
夜晚的魔都总是那么热闹,街道处处都是人,四处都是闪亮的霓虹。坐在车里钟谣不自主往窗外看去,她很少看天,因为没有时间,她总是要低着头忙这忙那。可此时,仿佛一道无形的手引导着她的目光,看向天际,她呆看许久,总觉得少了什么。什么呢?钟谣低下头,顿时幡然醒悟,天空没有星星,从魔都被笼罩在霓虹的光亮下开始,那些从亿万年前就俯视着这里的星星们就已经无影踪了。她下意识又朝外面看,一片混沌,月光下这个世界都像是迷蒙上了一层透白轻纱。
只是,那白纱到底是蒙了这个世界,还是蒙了她的眼睛?
柯谩从包里拿出一大串钥匙,叮叮咚咚一阵才打开门,客厅灯光昏暗,电视里正播放着某选秀节目,张菲坐在电视机正前的沙发上看得津津有味,他面前放了一罐啤酒,还有一叠花生,花生壳落得满地都是。
“张菲啊,你怎么弄得满地都是壳?”柯谩抱怨着,同时也拿起了扫帚,钟谣觉得她真的是个很好的贤妻良母。
“不是我干的。”张菲无辜地摊了摊手笑道,“是那只狗。”
地瓜?钟谣才反应过来,地瓜怎么没像平时那样来迎接她?不知怎么的,一股不安的感觉顿时攀上她的心头:“地瓜呢?”
“在房间吧。”张菲目光又回到电视上,随口答。
钟谣赶紧换了鞋子就直冲回柯谩给她暂住的房间,一打开门,就看见地瓜正站在门后,显然是要出来接她,心刚落地,却瞥到地瓜前腿一直抬着,钟谣蹲下身轻轻捏起它的脚,只轻轻碰了一下,地瓜就凄厉地大叫起来。
钟谣一愣,随即吃力得抱起地瓜往大厅去,她轻轻将地瓜平放在沙发上,直视张菲,目光灼灼:“是不是你干的?”
张菲被她这眼神一看,顿时没由来地觉得心里一慌,支支吾吾说:“我也不是故意的,刚才它跳起来吃我东西我把它赶进房间去,关门时候不小心夹到了它的脚,怎么?断了?”
钟谣心里冷笑,谁知道你是不是故意的?但碍于柯谩的面子又不好发作,她没有理睬张菲,而是转头对柯谩说:“我带地瓜去医院。”说完她抱起地瓜头也不回就出门了。
柯谩看着重重关上的门,对张菲说:“地瓜是钟谣最珍视的,你不该打它。”
“我打它了吗?”张菲不敢对钟谣大声,却对柯谩吼了起来。
果然,柯谩被他一吼就不说话了,只低着头扫地。过了会张菲好像觉得自己太过分了,走过来要从柯谩手里接过扫帚说:“我来扫吧。”柯谩侧过手一语不发,张菲猛地夺过扫帚往旁边一扔,顺势抱住了柯谩,又是一屋子的旖旎……
他们在家里干吗钟谣当然不会知道,她现在真是有些欲哭无泪,手原本就酸痛不堪,拿重物都会颤抖,现在抱着体型巨大的地瓜更是有难以言明的痛楚。她小心翼翼将地瓜后肢放在地上,一手撑着它的前腿,一手拦车,可见那么大只狗,很多出租车都不愿接客,足足等了十分钟,才有一辆老旧的车子停了下来。
“附近最近的宠物医院。”钟谣急忙说。
司机刚按下计时器,闻言说:“这里附近没有宠物医院,只有一家规模挺大的宠物店,不过好像也有给狗看病的。”
钟谣现在真是急火攻心,哪里还有心情管是什么宠物医院还是宠物店:“行行行,就去那个。”
一路地瓜都很乖的躺在钟谣腿上,只是几次刹车时,钟谣不小心碰到它的前肢时才会低声呻吟。钟谣看得心疼,不断催促司机开快些,几次下来司机被她催烦了,说:“小姐啊,你别急啊,就算是骨折也死不了的。”
“呸,别死不死的。”钟谣怒道。
“好好,不死。”
半个小时后车子停了下来,钟谣赶紧付了钱抱着地瓜冲进了宠物店。宠物店分作两块,中间被屏风隔开,外面是前台和等待区,屏风后面就是洗澡还有看病的地方了吧。
“兽医在吗?”钟谣急急问前台的小姐,那穿着白大褂的店员一看这个身材娇小的姑娘抱着这么大只狗冲进来想来狗是受伤了,赶紧从前台后面走出来帮钟谣一起抬着地瓜。
钟谣刚要说话,一声清明的男声恰巧从屏风后传来:“恩,洗澡。”
她一愣,完全没有听到身边店员的问话,直到人家又问了一遍,她才反应过来:“哦哦,它的腿,可能是骨折了!”店员按照钟谣的话轻轻抬了抬地瓜的腿,果然一碰它就叫喊。
兽医很快来了,他们说不是骨折,最多是个骨裂,不用担心。钟谣这才放下心来,她将地瓜送进屏风,却没有跟进去,只是在休息区找了个位置坐下,她看着自己不断颤抖的手有些好笑,跟鸡爪疯一样,怎么能让他看到?
月光透过宠物店的门将白纱铺了进来,灯光璀璨却也掩不住那寂静到清冷的淡淡白色,就像被迷蒙的外面的世界那样,这里也是。钟谣眯起眼睛看着,她终究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眼睛也被迷蒙了。
“钟谣?”走神时,她竟全然没有注意到他已经站到了自己面前……
思绪仿佛瞬间被人从脑海中抽离,钟谣从走神状态去到了失神状态,叶漠隐又轻唤了一声,她才尴尬得笑笑:“叶……叶先生,你好。”天哪,她差点脱口而出叶漠隐!然而她却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偏偏这个她念叨无数次的名字此刻喊不出口。
她也没有注意到叶漠隐是如何称呼她的,那样自然,那样平静,钟谣。
“你也带地瓜来洗澡吗?”叶漠隐笑着坐到她旁边的椅子上,连着的椅子因为又有人坐了上来微微向下一沉,就像钟谣此刻的心一样,好像被人拽着往下拖,失重的感觉将她惊的不知如何是好。
“你的手怎么了?”叶漠隐看了她好一会突然问,只是声音不再轻松,钟谣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看错了,他脸上一闪而过的关切。
“哈哈。”钟谣尴尬得把手塞进口袋,“刚才上班打字太多然后又抱着地瓜来这,有点酸。”
叶漠隐看她也没有受伤的样子才问:“地瓜怎么了?”
“前脚受伤了,医生说可能是骨裂。”
“骨裂应该没关系,修养一段时间就会好的。”他淡淡一笑,轻描淡写一句话却让钟谣觉得无比安心。说话时,钟谣才敢注视他,他穿着一套运动装,看起来就像二十岁的阳光男孩。钟谣看着看着双颊就红了,叶漠隐也不知有没有看到她的样子,他侧着头看着屏风,似是在等莫莫洗澡又似是怕钟谣不自在而故意转过头。
一时间两人都不说话,钟谣其实早就憋坏了,有什么比自己深爱了这么久的人就坐在自己身边,而自己还要摆出矜持淑女更磨练毅力的吗?钟谣深吸口气刚要开口。
叶漠隐突然说:“地瓜几岁了?”
“六岁了。”钟谣想了想说。
叶漠隐眯了眯眼,眼底流过一丝不宜察觉的落寞,只听他轻轻说:“我以前的一只狗要是还活着也有六岁了。”
“那莫莫?”钟谣一怔,她心里隐隐闪过的不安是怎么了?
“是之前养的那条生的。不过它母亲难产死了,一窝小狗就莫莫活下来了。”
轰的一声,钟谣觉得自己的脑袋顿时一蒙,难产死的?难产死的……
那年她十八岁,为了追随他,在高三时候奋力读书就是为了与他上同一所大学。他养了一只纯白的萨摩耶,于是她吃了三个月的泡面也买了一只。她从来只能远远看他,却发现那些便于隐藏的角落还有别人,她挤不过她们。然后她去了他经常去的宠物店打工,只为了每个礼拜近距离看他,运气好还能说上几句话。
她本以为像他这样家境好的高材生应该是眼高于顶的,可他总是对谁都微笑,说话彬彬有礼,她几乎要融在他的笑颜里。
在宠物店打工后,她经常可以为他照顾狗,却依然没有机会接近他。不管他如何平易近人,她总觉得他依旧站在高处,高不可攀。
工作一段时间后,宠物店的老板允许钟谣将地瓜带来店里,那时地瓜就很乖,钟谣不用管它它就乖乖躺在店里。
那天老板不在钟谣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发现地瓜跟一只纯白的狗在一起玩耍,那两就像情侣一样。钟谣本有些心慌,自己竟没有关好笼子,好在狗没有逃走,看着两条狗欢快的样子她不禁还有些高兴。走近时,她又惊讶地发现,那正是叶漠隐的狗,那时她还窃喜。
没多久她就听同事说叶漠隐的狗怀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