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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脸上泪水还没有干,唱罢青衣唱刀马旦,郦晟真正好功夫。清月都懒得看她,只是沉默。
销售经理大怒,卷起衣袖刚要出言反驳,清月伸手按住他,不卑不亢地对郦晟说:“我立刻去。”说着,转身走向大门。
冯洪健匆匆跟在她身后:“我和你一起去。”
“冯——洪——健!”郦晟在身后顿足大叫,歇斯底里。
冯洪健头也不回,紧紧地跟在清月身后。
清月一直走进电梯,才正眼看他一眼——这一眼,让她差点叫出声来。
冯公子英俊的脸上被划出一道长长的伤口,殷红的鲜血,沿着他的右颊滴在白衬衫上。
这郦晟小姐是野猫吗?为什么这样喜欢用爪子伤人?不知怎的,一点细细的疼痛涌上清月的心头,她皱眉:如果蒋玉屏看见,不知多么心疼弟弟。
冯洪健用手背擦擦血迹,满不在乎地说:“习惯了,每次遇她,都会吵架,然后都会被她抓伤。”说着,咧嘴一笑,像是安慰清月。
清月看着他那个幼稚的举动,心里微微抽动。
二十年前,当他还是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时,是不是也是这样安慰自己的母亲和姐姐?
她想起上次蒋玉屏说过:他的母亲早就离开人世,这可怜的孩子!
她的心软糯起来,从手袋里取出一张湿纸巾为他擦净伤口。还好伤口不算深,她细心地一连用三张云南白药创口贴,才勉强遮住抓痕。
动作连贯而轻柔,他看着她端庄温柔的面容,眼睛湿润起来:“清月,真想叫你一声妈妈。”
宋清月吓一跳:好不好的,自己多了个二十六岁的儿子。停停停,宋清月,你日行一善,帮人包扎伤口,不代表要给这样一个人高马大的超龄儿童做母亲,献爱心,更何况是一个花花公子!她觉悟地向后退缩一步。
他却向前一步,桃花眼水波一片,白皙的面容上浮起一层粉色的红晕,低头无限深情地看着她:就是她了,这样温柔的动作与表情,就像当年——他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
触电一般,清月赶忙甩开那只手,他那一脸春情荡漾的表情看得她内心毛骨悚然,不禁惊呼:怎么又陷进这个泥潭中了?人间最理不清便是三角关系,而且第三方,还是那样一个彪悍的女人——
“叮”电梯停在一楼,她赶紧跨出电梯门,想了想还是回头说:“去找郦晟吧,谈恋爱就好好谈,不要讽刺人家比你大,几岁而已,有必要叫她阿姨吗?女人都忌讳这点。”
说完这话,她佩服起自己的胸襟来:宋清月,你还为那等悍妇辩白解释?一定是想摆脱面前的花花公子,挣脱这个烂泥潭!
冯洪健眼内的艳丽水光一下消失干干净净,脸上的红晕却逐渐加深,他深沉地看一眼清月,哀怨道:“你真的以为我和她是情侣关系?论亲属关系,我真真切切要叫她一声阿姨!”
轮到清月惊讶了!这一对人,瞧她爱他这么深,缠他这样紧,怎么看也不是阿姨和侄子的关系!她就这样吃惊地夹在电梯口,任由电梯门开起,合上——如此三次,她才领悟过来:
难道是不伦之恋?!
冷飕飕的,她打了个巨大的寒颤。
☆、第二十六章 御姐的命门
冯洪健伸出手将她拉回电梯,关切地问:“怎么了?可是被电梯夹痛了哪里?”一边说着,一边搜索她手臂上的伤痕,只见雪白柔嫩一片,连个毛孔都没有。
不自觉的,手上的动作转为抚摸,他眯着眼睛陶醉地笑起来,不怪乎白居易在《长恨歌》中写“温泉水滑洗凝脂”,美人光滑柔腻的肌肤,可不就是凝脂吗?
被轻薄了好一会,宋清月才反应过来自己被人吃了豆腐,她立刻像拍打蚊子一下,打落那一双狼手:这个男人,真是狼中之狼,同事不放过,连阿姨也不放过!
她抖了抖,表情由惊讶转为恶心再转为恐怖,拎着公文包挡在胸前,一步步向后退去,眼看就要退出电梯,一直微笑看她丰富表情的冯洪健长手一伸,又将她捞了回来,接着又合上电梯门。
她怒起来,声音却有点抖:“喂!上班时间,大庭广众之下!”
切!有什么要紧,他不是一次在上班时间以及大庭广众之下对她进行骚扰了。等等?骚扰?他为什么也跟从用这个词?
再看看怀中女人,她紧紧将公文包挡在胸前,眉峰聚起,长长的睫毛抖啊抖地出卖了她的内心,他好笑地抚平眉间那纠结的“川”字,不想却换来她鹅蛋脸吓得雪白一片:“不要用你的脏手碰我——”
此刻,在她心中,帅气的冯洪健与头上长角的禽兽的区别是:前者是两脚直立行走动物,后者是四脚走路的动物。
花花公子,她可以理解,因为有些男人天生就是精虫上脑,见到稍有姿色的女人便五官抽筋,内心发骚,好好的男人不做,偏偏以做种马为荣。
可是,和自己的阿姨在一起!她咽了咽口水:而且,刚刚,刚刚他还想喊她妈妈!
她抬眼看见他一脸忧伤地看着自己,忽然了悟:是不是因为年幼失母,所以对年长女性产生莫名的好感,于是在放纵的道路上一再沦陷?
——她眨一眨眼睛,不禁担心起来:她的宝贝女儿,会不会因为童年失父,缺乏父爱,然后在成长的过程中,对成熟男子产生倾慕之情进而成为“恋父癖”患者呢?
一想到少女英英有可能会被四十岁左右、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所欺骗,她美丽的脸由雪白一片又转为浓云密布。
冯洪健玩味地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短短几分钟,她脸上的表情变化了十几种,他真想打开她那颗五彩缤纷的水晶心,一探究竟。
可是——她对他百般设防。
他叹一口气:他真怀疑,那一日三十八度高温的下午,被他搂在怀中吻得迷糊嫣红的女人,是不是宋清月?
他只想认认真真地谈一次恋爱,和这个独特又矛盾的女人!
可她那防备的身体语言,还有那一脸“不要靠近我”的厌恶又恐怖的表情,令二十六年来从未被女人拒绝过的他,内心轰然倒塌了。等等!恐怖!她为什么要恐怖?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去关心在乎一个女人!而她,将这片片真心视为恐怖!
他皱起眉头,伸出手要拉下她挡在胸前的公文包,却引来她的尖叫与抗议:“别碰我!你这变态!”
变态?等等,他怎么变态了?他吃惊地瞪大桃花眼,无辜地指着自己:“你是在叫我?”
“和自己的阿姨在一起??????”想想就觉得恶心,清月忍住不断上涌的胃酸,一字一顿地说:“你休想同我有什么瓜葛!叫我妈妈!你不觉得那是对你亡母最大侮辱!她若在天有灵??????”
他的脸霎时变得冷若冰霜,眼内水光凝结成冰光一片,他伸出两只胳膊,将她抵在电梯角落,低下头,语气非常恶劣却认真地说:“女人,请你不要含血喷人!”
第一次听他用这样的语气对自己说话!她沉默,抬头仰角呈四十五度,看着这个英俊又霸气的男人:太帅气了,简直不像是反面人物。
她无法将花花公子、变态狂、或者暴力男同这样一个英俊的男人放在一起相提并论——即使面前的帅哥是个光头,右脸上又贴着三张创可贴。
看着他的脸越贴越近,灼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脸上,那双深邃的眼睛里波涛暗涌,她的脑子渐渐昏涨起来。
她承认:一定是太久没有和异性亲密接触了,她是不是该尝试一下红云提倡的异性疗法,来提升一下自己对异性的抵抗力?
她的背脊紧贴着电梯的金属壁板,冰凉的触感令她无法冷静下来,她只觉得脸颊发热,双膝有点发软:自己怎么了?她标志性的冷静理智呢?
“叮”一声,电梯门被打开,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娇小女孩准备进来,一抬眼:一个光头帅哥正将一个满脸红晕的美人搂在怀中,意欲不轨,他的唇已经碰上她的鼻尖。
一阵清新空气被释放进狭小的电梯空间,脑袋昏沉的清月回过神来:“小黄!”像是见到救兵——她的助理,虽然她不再是副总,但小黄看在这几年她礼贤下士的情分上,喊几个同事来解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总是可以的。
小黄刚想出声,抬头看见冯经理冷若冰霜的眼神,她打了个寒战,悄悄退出电梯。
宋清月哀怨地看着小黄如同老鼠见猫一般逃出电梯:什么助理!人走茶凉!
冯洪健也意识到电梯不是谈情说爱的场合:这次进来的是助理黄,下次是魔女郦晟呢?
他放下胳膊,牵起清月:话说,这个冰女郎现在在他面前是越来越容易展现小女人的娇态了:脸红,瑟缩——等等,他有希望了?
他喜滋滋地看着清月,笑容牵动了伤口也浑然不觉。
拉出清月,在一楼大厅快步走起来。
清月跟在身后,不住地反抗:“松开我,你这变态!”
“你再反抗一下,我要么扛起你,要么当众吻你。”冯洪健回头威胁,她立刻噤若寒蝉,他眼睛里含着笑意:他终于握住这个女人的命门了:
即——大女人的尊严。
☆、第二十七章 恋爱噩耗
明明内心深处是个脆弱的小女人,渴望被爱渴望到要死,偏偏又装出无欲无求的金刚的模样。
她知不不知道,她有时不经意的低头,那低垂的脖子像是风中摇曳的无依垂柳?她知不不知道,她偶尔的凝神不语,眼睛里盛满了深深的寂寞孤独?她知不不知道,她声声的幽幽长叹,早已将他的心叹得绵软?
一个勇敢坚强的女人偶尔流露出的脆弱无依,是那样的牵动人心。
冯洪健回头爱怜地看着她:像,静默不语的神态,美丽的大眼睛。
可是又不像,她紧闭的骄傲的嘴唇,还有她眼底的那份执着与坚定。
他的目光闪烁,整张脸柔和又温情。
他这样的表情,在清月眼中,看上去恰似“发情”:如果机场那一幕在公司楼下重现,她宋清月可以直接去龙华墓园直接搭个地铺,长伴外婆,青灯墓碑,永不回归公司。
她最大的忌讳之一,同事恋爱:办公室恋情造成种种不必要的麻烦。成功,不分白天黑夜都要见那张脸,多乏味;失败,恭喜你,那张脸你更不愿意看。
之二,和比自己年幼的男人恋爱:她身为单亲妈妈,没有闲暇再去照顾嗷嗷待哺的成年男人。
之三,搭上花花公子:女人遇此一次,要么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要么,重整旧山河,看破红尘,找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共度余生。
之四,碰上变态:但是——你听过有谁爱上变态?
她一面胡思乱想,一面任由着冯洪健将自己拉进他的跑车,丝毫没有注意到周围人的好奇目光:怎么,那冷若冰霜的美人——终于有人敢以身试冰吗?
直到跑车开出地下停车场,她那暂时混沌的大脑才再度恢复工作:她怎么想到恋爱条例!
恋爱!?
她恋爱了吗?!
不,这不是真的!她看着驾驶座内无良帅哥,内心轰鸣。
快要下雨了,天空阴沉,气压低得厉害。清月挣扎着要下车:“快下雨了,我要回家。”
山雨欲来风满楼,她的叫声被狂风吹得七零八落,长发被风吹得拍打在脸上,有一点点疼。
冯洪健偏过脸看张皇失措的她,眼睛笑成一条缝:“我这就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