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天火,呵呵可惜你只是古………………“
通棋老祖站在天道之中,正想用天道将周元阳撞死,却见周元阳一剑将他围在火海之中,用火来烧他的天道,烧得进来吗,如果他没有身合天道,他会忌惮这天火几分,可是他身合天道之下,别说火了,就是他那把能放火的剑直接斩下来也斩不破。
他突然感觉心头一痛,自己竟然被刺中了,一把火剑刺入自己的心脏。
“啊~~~~~~~~~~不可能……“
嘣~~~~~~~~~~~
通棋老祖一掌将火剑拍断,控制天道向远处遁走。在他周围几座山峰此时已经化为粉碎,虚空因为他的天道出现的那一刻,被拉开的数百丈长的空间黑洞也渐渐被填满。
通棋老祖败逃,一切好像没有发生一样。
不过那些围观,原本一个个摇摇欲试的人顿时打住,一个个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周元阳。古仙修为,竟然将真仙中的强者,通棋老祖打得重伤而逃。
太元圣庭接手大合圣庭与无相圣庭七个疆域的时间并不长,这些疆域上的人并不认可太元圣庭的存在,不过经此一役后,此事一传开,最少真仙以下都会考虑一下,是否加入太元圣庭的打算。
今天已经尽力了,就写了六章,明天小奇继续努力,有多少传多少。。。
第一百二十七章 奔雷的算计(1)
通棋老祖的威望可是非常高,他是不仅是真仙境界中的高手,更是一位强大的篡命师,这样的人,同阶也是鲜有敌手的存在,一百多年前,通棋老祖来到上阴州,当时可是有超过五个圣庭的人前来请他,这样的人竟然被一个古仙给打败。
通棋老祖败逃不久,通冥与黄泉老祖便相继赶到,他们两人一到,便恭恭敬敬地向周元阳行君臣之礼,乖乖地站到他后面去。
这更是让一众围观的人断然无语,虽然他们都不知道黄泉老祖与通冥是什么样的人物人,但是从他们身上的气势便可以看出,他们两人都是真仙,两个真仙圣子对一个古仙臣服,可见这古仙的魅力有多大。
嘣~~~~~~~~~~~~~~~
有着通冥与黄泉老祖前来,此时周边一众宵小顿时打住,谁也不敢再上前。
山谷之中,雷狱在雷电结界中体会奔雷圣人的雷霆意念,足足十天,十天后,他从顿悟中清醒过来。
“多谢圣王”
雷狱醒来,见到元阳等人正站在百里外的山头之上,立即明白,他们这是在为自己护法,虽然他先前一直处于顿悟之中,但是外面发生的一切他多少还是知道的。
如果不是圣王赶来,单是他这些雷狱军团根本挡不住这附近越来越多窥视雷霆意念的高手。
刚开始还只是金仙,后来大仙、古仙,雷狱军团没有他主阵,根本无法与古仙对抗。
“雷狱将军不必客气,刚才你感悟应该是上代圣人奔雷的意念吧”
元阳笑着看着雷狱,雷狱本身也是身怀雷电神通,当然他领悟的雷电神通并不精纯,最少比起上代圣人奔雷差得远了。
不然雷狱也不会接受了他的传继之后,修为猛涨,从原本古仙五重天,直接进入了真仙一重天的境界,这样的速度就是纵然是元阳也是望尘未及了。
不过雷狱是太元圣庭属于心腹之臣,所以他的力量增加,也就是等于太元的力量增强,所以元阳并不会有什么忌妒。
奔雷圣人之所以选择他来传继意念,自然也是看中他的体质,在阴间想要找一个拥有雷电体质的人,可是万里无一,甚至十万百万人都难以找到一个。
雷电属性的人本来就少,阳间也许还可能找到,可是阴间,奔雷圣人这一次也是非常没底,他也只能靠运气而为。
“正是,圣王,你怎么知道的”
雷狱大吃一惊,奔雷圣人的意念感悟,如果不是在最后昨到奔雷圣人的传继,他也不知道这雷霆意念竟然就是八百万年前阳间圣人奔雷的意念。
阳间已经陨落了八百万年的圣人意念会出现在阴间,这就算再聪明的人也绝对想不到的事情。
原本他也没有打算要隐瞒,现在圣王已经知道了,他更加没有办法隐瞒了。
“臣刚才所感悟的正是阳间上代圣人奔雷的意念,臣在他的意念中感情雷电神通的力量,臣已经达到真仙一重天,以后便可以为圣王分担更多事了,而且臣在奔雷圣人的意念中得知一件事“
雷狱激动地说道,以前他是太元圣庭的第一猛将,可是随着太元的发展太快,而他的脚步却一直跟不上,如今得到奔雷圣人的传继,使得修为猛涨,以后他将可以再一次成为太元圣庭猛将的行列。
“说吧,不必避嫌……“
元阳见到雷狱看到黄泉老祖这个生人,没有继续说下去。
“是……臣从奔雷圣人意念中得到关于雷电神通的传继之下,奔雷圣人还将自己当年留在阴间的秘密告诉了属下,上古时五帝逆天,奔雷圣人知自己绝对无法置之度外,所以当时为自己留下两条后路……“
雷狱说到了关键,不由自主看向元阳,他不知道圣王是怎么知道自己先前得到的就是奔雷圣人的传继,同时他对元阳的敬仰也更加深厚了几分。
第一百二十八章 奔雷的算计(2)
“这个臣也有所耳闻,奔雷圣人身为当年九大圣人之一,传闻九大圣人中,他的实力仅次于第一圣人古化魂,他为自己留下两条后路,如果我没有猜错,一个在阳间,已经被他用了,另外一条就在阴间,雷将军我说的可对“
尸长寿看着雷狱说道。
“你怎么知道”
雷狱长大嘴巴地看着尸长寿,这件事奔雷圣人可只对他说,他已经陨落了八百万年,重生之后,还没来得及下阴间,便再一次陨落,尸长寿不会和他有亲戚吧。
通冥与黄泉老祖顿时盯着尸长寿,尸长寿怎么会知道这么多的。
“呵呵这个并不难,圣王也知晓,因为这是奔雷圣人的算计,你还是说重点吧”
尸长寿难得一笑,这件事他完全是猜出来的,当时他们可是见证着奔雷圣人二次陨落的经过,而且当时奔雷圣人做出的事也太出乎他的意料。
他是特意要让天数将他打入阴间的。
“……………”
元阳顿时点了点头,只是通冥与黄泉老祖面色一黑,这些事连圣王也知道,有没有搞错,尸长寿知道,他们还可以想象得出,那是因为他来历神秘,可是圣王呢,白手起家,现在的年纪也不过千岁左右吧。纵然他有前世的记忆,但是前世也不过是数十万年前,离八百万前年可是远了去了。
“………………奔雷圣人当年在五帝未逆天之时,借着五帝之威,曾入阴间,在阴间留下关于五帝逆天时的秘密,而且当年在五帝逆天失败后,他强行将黑水天庭一件重宝打入阴间来……”
雷狱咽了咽口水说道,当年奔雷圣人心不甘受人威胁,被迫逆天,不是他不敢逆天,而是他不想被人利用,所以当时他知道自己等人必败,所以他与其它圣人一样留下后路的前提下,另外更是留下来另外一条,为自己铺着未来成就大业的道路。
只是他太倒霉了,天不允他,所以他心有不甘,纵然死也要逆一下天数,那怕只是一点点,所以他利用天数将他打入阴间,将自己的雷霆意念传继出去。
上古九位圣人,那一个是泛泛之辈,只是他们生不逢时,九大圣人,最先重生的四个已经死了。
另外还有以前五大天庭的圣人,纵然他们向五大天庭称臣,但并不影响他们求生的欲望。
被天数所灭,想要重生并不容易,如果没有强大的手段,基本不可能,因为天数可是一直都在观注着这些人,如果让他知道那些被它抹杀的人活了过来,它定然二话不说出来再杀一次,因为这是对它的一种挑战与藐视。
数日后,元阳等人返回太元圣庭,由在为了雷狱之事耽误了半个月的时间,没有办法无阳只能再等上半个月,因为当时他定下十天,可不是他早就猜到雷狱有危险,而是他有另外一件事要做。
昔日西楚圣庭时,化身在那里得到一颗天地莲,天地莲并非单纯的天地元气,而是实物,只是它失去天道滋润所以无法生长,但是化身本就是天道,所以能将天地莲保存了下来。
天地莲可是从天脉之下诞生出来的,内含天地造化,化身没有办法将天地莲直接炼化,所以只能由本体来。
“好个天地莲,不愧为天下第一莲,竟然拥有自己的气数,看来这下可就要便宜一下苍天之眼了”
元阳看着天地莲笑着说道。
关于天地莲,元阳的了解并不少于别人。天地莲可是天下间有数的灵物,拥气数的灵物,气数,那怕是圣人见了也会动心。
第一百二十九章 复制天道
天地莲,一百万年才有可能从天脉中诞生出一颗,这是数十万年前楚霸王抽取皓天脉之时,无意中得到,一直被楚霸王以天脉养着,直到那一次作为礼物将它送给帮助晋升天道的人。
元阳将天地莲移入自己的世界之中。
“万物眼,今天朕兑现当初与你的约定,相信这天地莲的气数,对你大大有益吧呵呵”
元阳刚将天地莲移入自己的世界中,万物之眼立即从虚无的云层之跑了出来,死死盯着那天地莲,不过没有元阳开口,它怎么也不敢乱来,只有干瞪眼的份。
嘭…………嘭…………
元阳话才刚说完,万物眼便迫不急待,从眼睛中射出一道精光照住天地莲,疯狂地抽取天地莲上的气数。
这是天地灵物的气数,对于人类并没有用处,这种气数通常被称为灵物气数,仅有天地灵物方能抽取。
万物之眼本身就是小千世界的苍天之眼,如同天数之眼一样,它们都是天地万物所生所养,自然都算为灵物,只是它们不同于一般的灵物,因为它们从出生便拥有自己的意识。
天地万物并没有意识,将它们创造出来,让它们负责监管一方世界。
世界越强,他们的力量也会越强,如同天数之眼,它掌管的是中央大千世界,其它以前天数之眼也如同苍天之眼一样弱小,不过由于那些运朝不断开天出来,斩杀小千世界中的苍天之眼,将小千世界降临到它的中央大千世界来,让它的实力不断变强,这也就是为什么,当有人开天之后,它便会赏赐给开天那个人一份大功德的原因。
万物之眼早在元阳开天之时,已经被他强行炼入他的世界之中,他的世界越强,万物之眼的力量也就越强,相反,如果世界没有了,那么万物之眼失去了承载,它的力量也就会慢慢消失,一旦被天数发现,必然被灭,所以元阳并不担心万物之眼吃饱喝足会生反骨。
嘣~~~~~~~~~~~~~~~~~
万物眼不断吸收天地莲的灵物气数,它的力量不断增强,而它的力量增强,元阳的世界之力也变得更加强大起来。
在万物眼之下突然出现一条类似天道的光柱。
“天道,复制天道,原来如此”
元阳已经见过不少的天道,所以一眼便认出,这正是天道,仅有中央大千世界才会有的天道。
万物眼吸收了天地莲的气数之后,它的力量变强,竟然可以诞生出天道来,当然这天道威力仅仅相当于外面那些天道的一半的威力,因为它只能是复制体。
一条……两条…………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