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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清单-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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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无法想像你是个会养猫的男人。”
“我的确不是啊,”我说,“但迪斯可……是个例外。”我回答她。
“为什么?”
“因为她是我的。” 
海伦笑了。她说:“如果你要跟她去兽医那边,我不会生气的。我不会为这些小事烦恼,对吧?”
“当然。”我说,“我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她了。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话题可以聊。现在回忆以前的每件事,都好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一样。就像你刚刚说到早婚的事情,艾丽森跟我那时还够年轻,可以承担这一切错误,然后再继续各自的人生。”


   

1989年9月27日 星期二
10∶45 p。m。

这是我来伯明翰大学的第一个晚上。现在,我正跟数百名大学新生一起参加迎新舞会。
“参加迎新舞会”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啊!今晚,你也许会结交到未来一生的好友,也许还可能与像《故园风雨后》中的帅极了的男生有个浪漫之吻。
不过,今晚我大概是没这样的机会了。因为一直到中学六年级,我都是穿着劳瑞·艾施莉(Laura 
Ashley,英国品牌,以甜美清新的田园风格,广受女性的青睐)之类的优雅而保守的衣服,后来在布斯打工的一年中,我也是穿些类似护士制服的衣服。今晚,在这个重要的人生转折时刻,我决定彻底改变——我穿上了我所能寻觅到的最像学生的衣服:上身是一件在剑桥买的二手小山羊皮质夹克,里面穿着上面写着“肉食主义是刽子手”的T恤(尽管我爱极了吃鸡肉),下身穿了一件Levi's 
501牛仔裤——我把裤管一直卷到脚踝,脚上没有穿袜子就直接登上了一双我两天前才买的马汀博士的鞋——新鞋子一直磨着我的脚后跟,一只脚已经流血了,痛死我了!
珍(八个小时前我刚刚认识的最要好的新朋友)和我一直观察着一个男孩子,他和一群很帅的男孩子(而他是其中最帅的一个)在酒吧的另一头。他们嘴里都叼着一根香烟,好像正在进行影片《伊甸园之东》男主角的试镜。
我一直在看他们中最帅的那个男生,发现自己已经迷上他了。我喜欢他深棕色的卷发、穿旧的皮夹克、看上去脏脏的牛仔裤,还有那流露出的叛逆个性,他的一切都是那么棒!整个晚上,我们都在远远地眉目传情,好像我们的视线已经被对方牵引无法离开。我们默默地看着对方越久,我就越有一种冲动,我想跑过去拥抱他,与他深深地接吻,直到窒息为止。
“他在看我吗?”我眼睛故意看着另一个方向,问着珍。
“我不知道。”珍闷闷不乐地说,“你要我看一下吗?”
“好啊。”
珍转头过去看,但是我突然紧张起来,尖叫道:“不要,不要看!”
“好吧,我不看。”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他现在在看我吗?”我说。
珍叹了一口气,说:“我身上又没有装雷达监测系统,你不让我看,我怎么知道啊?”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好吧,那你就别看了。”
“你确定吗?”
“是的……就这样吧。”
珍抓着我的手,带着我往吧台方向走去时说:“如果我们整晚都要假装没看那个男生,那我们可不可以先去喝杯东西?”

 

“你想去跟他打个招呼吗?”当我们喝酒的时候,珍问我。
“不知道。”我回答她,“你觉得我该怎么做?”
“你喜欢他,对不对?”
“他好帅!”
“那就去啊!”
“不能这么快的,我不是一个会采取主动的人。我想我需要一个行动计划。”
“这类情况下,一般都是假装喝醉酒,然后跟他搭讪,就这样啦!”
接下来,珍把她平时惯用的方法传授给我了:
第一步,走过去。
第二步,跟他借个火。
第三步,顺便再借根烟。
我相信珍的计划是完美的。只是……要厚着脸皮,只是……还显得有点轻浮,而且……还需要借助点酒精的力量。
“这个计划有一个小缺点。”珍说。
“什么缺点?”
“你是不会抽烟的,对吧?”
我耸了耸肩,说:“没关系啊,抽烟可以从现在开始。”我一口喝光杯子里的酒,“祝我好运吧!”我说着,看了看我的目标。
“不需要我祝你好运啦!”珍说,“你喜欢他,完全是他的运气!”
在珍的支持下,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往酒吧的另一头走去。
可是,当我走到一半时,一个冒失鬼突然挡在我的面前。他穿着一双酒红色的鞋子、菱形花纹的长筒袜、及膝的短裤,白衬衫、一件灰色的背心,系着绿领带,我从来就没见过服饰搭配得这么糟糕的人。
“嗨!”冒失鬼伸出他的手,“我是吉姆。”
我来不及做出失礼的举动,也伸出了手,说:“呃……嗨……我是艾丽森。”
“这里很棒,对不对?”他有一口很重的北方口音。
“还不错啦!”
我不想接着往下说话。
“你是哪里人?”
“诺威琪。”我草率地回答他。
“我是从欧得汉姆来的。”他接着我的话说,“靠近曼彻斯特。”
“你们欧得汉姆人都是这么穿衣服的吗?”我再一次打量着他。
“不是。”他骄傲地说着,“这是我的独创……你是什么系的?”
“英文系。”我说,然后用眼睛去寻找房间另一头我原本应该已经开始跟他聊天的那个帅哥。他嘴里还叼着烟,看上去还是那么帅!
“真棒!”吉姆说,“你以后要当英文老师吗?”
“我想当个小说家。”我说,这一点倒是没错,我想写一本自己的小说。
“听起来妙极了!”吉姆说,“我是念商务经济的。但是我以后并不想从事商务工作。”
“那你为什么学这个专业?”
“总得有个备案,以防万一呗!”
“那你想做什么?”
“组一个团,我当主唱。”
“团名叫什么?”
“还没想好。”
“哦,这样啊。那你有合适的人选了吗?”
“目前还只有我一个人。”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说:“这也叫一个团啊?”
“我打算要找其他的团员。你不会玩乐器吧,对不对?”
“不会,我什么乐器都不会。我完全是个音盲。”
“太可惜了,但你看起来像会玩吉他。”
我笑了,没回他的话。我希望利用这个尴尬的沉默让我赶快脱身,可是他好像还没完没了,并没有想走的意思。
“你还是要认真对待。”几分钟后,我开口了,因为站着不说话,让我觉得更尴尬。
“我应该认真对待什么?”
“你的备案啊。”
“为什么?”
“因为你有了备案,或许有一天你会用到它。”我对他很客气地笑了笑,打算结束对话,“很高兴遇见你。”
“我也很高兴遇见你。”他倾身过来,好像打算亲吻我的脸颊。虽然我感觉有点奇怪,但还是让他亲了一下,希望能早一点摆脱他,不要再跟我啰嗦了。可是,他突然把脸转了过来面对我,然后直接亲在我的嘴唇上。
“你想干什么?”我有点恼羞成?的感觉。
“我以为你喜欢我。”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因为你跟我讲话。”
“你以为我跟你讲话,就是喜欢你吗?”
“不是。”
“那你为什么吻我?”
“因为刚才的气氛不错啊!”
“拜托!”我不敢相信我的耳朵,说,“你会错意了,我真不敢相信你会这么做。”
“好吧。”说完他转身朝舞池走去。
“快滚吧。”说完,我赶紧调转身朝房间另一端那个帅哥的方向奔去。但是,太迟了,他走了。
“结束了。”我回来对珍说道。
“或许以后你还会见到他。”
“但愿吧。”我叹了一口气,“现在我真的需要一根烟。”




11∶05 p。m。

我决不能输给那个从诺威琪来的女孩!我一转念,把目光转移到了别的女生身上。但是,我伟大的浪漫构想被几个当面拒绝我的女生摧毁了:从哈德斯费尔德来的丽兹·葛雷(在我的评分表中,她得到两个A和一个B+),从科奇斯特来的曼吉特·库尔(她的朋友都叫她“曼妮”,她迷上了新的陆军模型),还有从坝斯来的克丽斯汀娜·伍德(她很高兴她没有去剑桥读书,也避免了跟她最好的朋友凯蒂念同一个学校)。
直到我跟琳达·布莱斯威特搭讪时,我终于成功了。琳达是从中东地区来的,具有百分之五十哥德人的血统——那边的人还穿着传统哥特式的服装、留着哥特式的发型,而琳达总是化着白白的妆、擦上黑色的指甲油,看着无聊的恐怖片,相信她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活死人之一。尽管如此,当我们在学生会酒吧的角落里接吻时,我觉得我还是赚了。


1989年9月28日 星期三
8∶30 a。m。

第二天早上,我走在去学校的路上,准备去上入大学后的第一堂课,这可是我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为了表现出我是个标准的学生,我穿了一条格纹长裤、自己涂鸦的T恤(我在市场的小摊子上买的,用黑色的马克笔随意写上“裁减核武”的字样)、在义卖商店买的西装外套,足登马汀博士靴,再戴上一顶圆帽,我觉得自己太与众不同了!装束完毕后,我又在脖子上挂上了我的随身听,里面正播放着比利·布莱格的专辑,它为我营造了最完美的音乐背景。所有这一切,让我觉得自己拥有一切左翼理想主义家的气质。
“早啊,吉姆小弟!”我背后的一个声音说着。我刚好在听《善良的送奶工》。
我回头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神情忧郁的男生。我记得他是前天晚上我跟一群人谈论我的A级女友标准时其中的一位听众。我的表情告诉他:我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
“我是尼克。”他似乎发现我的窘态,重复说道,“尼克·康士坦丁尼斯。”
“哦,尼克,哦,对,我当然记得你。”我撒了个谎,“你好吗,老兄?”
“再好不过了。”他回答我,然后一脸疑惑地看着我,“你准备去参加奇装异服舞会吗?”
我笑了,因为我觉得我只能以这个表情继续维持我酷毙了的外表。况且,我知道他并没什么恶意。普通人是想不到这么穿着的,这可是最具有创意的穿法。我解释道:“我平常就这么穿衣服。” 

“哦。”他说,明显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很不好意思地又打了个圆场,“我喜欢你的鞋子,在哪里买的?”
“在曼彻斯特的阿弗莱克斯宫。”
他点了点头,说:“看起来很酷。”
“谢谢!我也这么认为。”
“昨天晚上开心吗?”他问,“我看你和一个美女在聊天。”
“是那个像哥特人的女生吗?”
“不是。那个穿史密斯T恤的女孩。”
“哦……那个啊。”我耸了耸肩,说,“不喜欢,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长得太普通了。”
他点了点头,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我们边走边讨论着下一场由校方举办的迎新舞会。当走到艺术学院的时候,我们停下了。
“电机系是这边。”他指着山丘上面。
“经济学院是这边。”我指着钟塔的方向。
他向我挥了挥手,说:“那再见吧!”
“好!”我说,“再见。”
他走了不远后,我对他大喊:“你会不会玩乐器啊?”
“我会弹贝斯。”他说,“我以前参加过一个团,不过现在已经解散了。”
“太棒了!”我说,“想过再组一个团吗?”
他想了想,说:“当然!”



   
1989年10月18日 星期三
2∶00 p。m。

我站在“革命唱片行”里,这是市中心的一家专卖二手碟的唱片行。这时,我的眼睛惊奇地“捕获”到了那个在迎新舞会上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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