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慕容芷才会意,当即拔出佩剑守在一旁。
孤红突然像是明白了什么,颤声道:“你……你要去哪里?”
“你管我去哪里?”茶小葱故意放慢了步子,拖长了语调,避开与他相接的目光。孤红虽然精通读心术,却不谙运用之道,情急之下,根本没想到茶小葱会在这个时候耍花招。他以为茶小葱被激怒,已然气急败坏。
他蓦地起身追了上来:“我知道妖窝在哪里,你,你不要伤害她!”
“她”是指谁,不言而喻。
茶小葱抱臂而立,回头瞟了他一眼:“你心里一定认为我比不上她,认为她不论是长相还是性子都比我好上了千百倍, 你的心目中的女神就只有她,哪还容得下旁人!不好意思啊,这一回我去攻打魁麟后方是假,去杀了她才是真,一个这样强劲的对手挡在我面前,我怎么能没有危机感?为了阻止我夫君与她旧情复炽,我只能是下狠手了。青丘之国的王后,只能有一个!”
孤红竭力想从茶小葱眼中读出她威恫的蛛丝马迹,却失望之极。茶小葱似是真的对婪珂动了杀念。他的双腿一下软了下来,在茶小葱抬腿的瞬间,猛扑上前,抱住了她的大腿:“殿下误会了,陛下与婪珂郡主之间并无私情,哪来的旧情复燃!我孤红愿以性命担保!”
“性命?你这条小命值得几个铜板?”茶小葱一脚踹开他,眼中带着浓浓的嘲讽,“爱一个人爱得那么卑微,早已经没有了自我,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她,可她却一点也不知道,你连说与她知都做不到,却肯为她去死……真不知道你是勇气还是怯懦!”
她句句含刺,却无一不击中要害,孤红灰败着脸庞,不可置信地望着茶小葱盛气凌人的两只鼻,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卑微么?一旁的慕容芷地咀嚼着这句话,握剑的手松了又紧,紧了又松,张张口,却是一句话也没说。放掉性格的区别,他与孤红又有什么不同?碍于身份的鸿沟,他也许比之孤红更不如,他只知道心中的摇摆不定的喜欢,却一直不能为她做任何事。甚至,他后悔自己的情感放纵,后悔在这个不适当的时间令这份情意喷涌而出。
婪夜在她眼中,是一世的夫君,是相伴的爱侣,他是什么?师侄,同门,朋友……又或者什么都不是?
他一直未能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女人,棋琴书画只会一半,说话开口闭口都是“老子”“尼玛”和“蝴蝶”,他可以找出她数不清的缺点,却无法令这些缺点扩大到令他厌弃。
他与孤红的区别,会在哪里?
“王后殿下!”孤红被踢倒,又爬回来跪在茶小葱面前,“陛下娶婪珂郡主只是听从族内的安排,别无其它!如果孤红使殿下心有忌惮,孤红便以死明志!”
“事无不能告人言,说吧,你这张脸究竟是怎么回事?”
茶小葱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凝视着孤红飞扬的长发,以及垂落的长发间那张平凡的脸孔。
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这个人密实像蚌壳一样的心脏,终是被她撬开了一道细缝……
接下来,便是她想知道的,婪夜的过去。
☆、第210章 婪珂郡主
青丘之国的架构十分严谨,除了站在权力与实力最顶端的天狐之外,最尊贵的族群便是婪夜所处的仙族族,且新一代的天狐,也是由仙狐修炼提升而来。
像凡人士子的分类一样,人们入朝为仕,常分士族与寒门,仙狐族则有先天与后天之分,由灵狐或妖狐演化而来的更算是后天的,仙狐与仙狐结合产下的后代,便属于先天。相对于人类而言,灵兽、妖兽、仙兽,乃至于神兽,对血统要求都更为严格。也正因为这个缘故,后天的仙狐便在无形之中较先天族类低了一等。
婪夜的先祖是后天演化而成的仙狐,在成为仙狐之前,他们隶属于青丘之国最低等最柔弱的一支,灵狐。也就是灵狐族的首领,白雩统领的云狐一族是灵狐的旁支,两族关系相对密切。
婪夜的祖父是唯一一位由灵狐直接修成仙狐才化形的天才,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有幸得到了当时狐王,也就是青丘国国主的重用,更凭借一己之力慢慢抬高了本族的声望。
婪是青丘之国的国姓,婪夜的名字也是由国主亲自赐予的,而婪珂,是国主唯一疼爱的孙女。
青丘之国占据人、妖二界的通行要隘,是每次妖魔大战的兵家必争之地,焚音转世,一次又一次地发动大规模战争血洗人间,仙狐族为维护本国的利益,不意成为焚音的傀儡,决定继承先王遗志,统领青丘之国的子民,站在了最软弱的人族这边。
青丘之国本与人族不沾边,却选择了这样的立场。自然变成了妖、魔二家的眼中钉,肉中刺。
那时候的妖族还是一盘散沙,八大领主各自为政,谁也不服谁,那时候的魁麟也还只不过是一只普通的妖怪,修为不过是六界之中的下三等。狐王自然不会将区区妖族放在眼里。
他们的敌人。就只有焚音一人。
焚音纵世,多的是一股桀骜不驯,他集天地邪灵之气,逆世而生。主宰了整个世界的阴暗面,他善于攻心,更懂得将这种攻心术渗透到各方战线。仙狐族作为青丘王族。便是当其冲。
焚音的目的是颠覆人间,青丘之国则是为了守陈而战,双方各不相让。几次和谈都以失败告终,终于激怒了焚音,动了杀念。
青丘之国兵力有限,但胜在麾下团结一心,一来二往,焚音并未讨得半点好处。
没想到就此战的紧要关头,狐王身边最重要的宠臣居然临阵倒戈。原本分庭抗礼的局势大幅扭转,狐王耗尽真元。在与魔尊斗法的当口被人偷袭而受重创,就连他仅有的王子——婪珂的父亲亦惨遭杀害。说起来,这已是仙狐族最不堪的往世。
婪夜之祖父力挽狂澜,救下了其它几族的性命,却还是来迟一步。
狐王及其爱子先后在浴血奋战之中黯然离世,仙狐少主的爱妻也因悲伤过度追随而去,只留下了婪珂这么一个女儿。
仙狐族遭受了有史以来最惨痛的打击。
狐王在离世弥留之际,将青丘之国托付给了婪夜的祖父,就这样,婪夜这一脉,由最平庸的仙狐族类,一跃成为青丘王室,族中声誉也是水涨船高。为了报答狐王的恩德,婪夜的祖父将婪珂收养在身边,并早早立旨,为婪夜订下了这门亲事。
几族齐心协力,终于与仙门联手击退了魔兵,并生擒族中的叛徒。
为了赎罪,那位仙狐族的叛徒甘愿一身为奴,服侍被册封为郡主的婪珂。
历经两世,青丘之国终于肃清妖魔余党,但本身的实力也接近衰微。
王子婪夜活泼好动,性格过于顽劣,继任的新王无暇兼顾,只得将儿子交给一位忘年至交好好管教,反倒是身为乖巧温婉的小郡主婪珂被留在了身边。
婪珂渐渐长大,音容笑貌越来越肖似其亡故的生母,低伏于身边服侍的罪臣越来越愧疚,谁也不曾预料,这个他起兵造反的原因,居然是由于爱上了未来的王妃——当时王子的妻子,横刀夺爱,有的是野心,缺的是能力。
他自知罪孽难恕,愧对心上人,竟寻了个机会自行了断,只留下了一个刚刚化形的儿子。
从此,婪珂身边只留下了这么一位青梅竹马的伙伴,唯一伙伴。
正如孤红所说,这位青梅竹马并非婪夜……
他不说,茶小葱也能猜出个大概来。
“……焚音失踪,妖族动荡不安,青丘之国就在这样的夹缝中渐渐恢复了实力。但是好景不长,妖皇魁麟横空出世,再一次掀起了腥风血雨,狐王依旧选择了与人类相近的阵营,却被倒伐的凤王重伤,当时还是王子的陛下从稀涂山匆匆赶回,只来得及见到父亲的最后一面。狐王死后,婪夜便接替了父亲的王位,成为了新一代的国主,他组织了一次又一次地反击,沿袭了家族的骁勇之称,但却忽视了与他定有婚约的郡主……”
孤红说着,脸上透露出奇异的红霞,仿佛灭族诛心于他而言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千里之外的那个女子的一颦一笑才是真实美丽的。
“只是谁也没想到,婪珂郡主会爱上魁麟……”他喃喃地,沉浸地在最遥远的回忆里。
“这么说,青丘之国的灭亡也跟她有关?当年的郡主,未来的王后,现在的妖后?”茶小葱在心中感叹,女子的心真的很小,容得下自己,容得下另外那个朝夕相对的影子,便再也容不下其它。如今她得了个到处沾花惹草的丈夫,才会偶尔想起当年陪她说笑谈天的婪夜哥哥么?她以为她失去的一切还会在原地傻傻地等她回心转意么?她活了那么长的时候,为何还像孩子般的天真?是因为被保护得太好了?还是因为……
茶小葱听着,突然转过头去,仔细打量起孤红来,那一汪水灵灵的眼睛。放在任何一位男子身上,都是不可多得的美丽与妖娆,能够被这样的人一直注视,一直关爱,一直跟随,只怕她再也看不上任何人。那时候的婪珂还是少女啊……是少女。总不免会被外表所迷惑。就像茶小葱第一次见到化形的婪夜,那一刻,连呼吸时都像吐着粉红泡泡。
她猜得没错,孤红……就是那个罪臣的孩子!
仿佛是走不出的迷障。当年他父亲如此偏激地爱上了婪珂的母亲,而他……亦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婪珂。究竟是什么样的容颜,竟会令气宇昂藏的婪夜也黯然失色?
接触到茶小葱的目光。孤红似乎颤抖了一下,他素日将自己囚禁在石室之中,从未认真看过洞外的天空。所以皮肤相当地白,白得几乎透明,这种不健康的颜色,令看起来分外单薄。
他没有练习厉害的法术,没有一点仙狐族的传承,他这一生都像个罪人般活着,祈望得到的东西又是那样遥不可及。
因为是罪臣之子。他连在婪夜面前抬头说话的资格都没有,遑论是争夺郡主的青睐……
“郡主她……从一开始便已注定。是陛下的妻子。”他低下了头,“所以陛下不疑有他……”
“什么意思?”茶小葱眼皮一跳,隐隐猜到了什么。
“陛下的力量令妖皇害怕,他便使了些手段,令着郡主她向陛下软磨硬泡,将两人的内丹对换了。”孤红咬了咬牙,“如果她不是当年的婪珂妹妹,不是仙狐族王室的后人,不是陛下既定的妻子,她早就死了一万遍不止,所以,陛下对她,只有恨,只有怨,没有情!只是世人都不知道这一点……只看着陛夜未动杀念,便以为陛下与郡主伉俪情深。没错,如果没有魁麟,没有亡国之恨,没有她犯下的那些错,他们便是天造地设地一对,但是……”
“这世间没有如果!”茶小葱截住了他的话,“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做的事付出代价!从来就没有什么如果!”
难怪说,婪夜上千年的修为却只剩下了六百年的功力,难怪他可以那么轻易、毫不痛惜地毁掉内丹,原因很简单。
因为厌恶!
如果不是为了救出青丘之国的臣民,只怕婪夜根本不想见婪珂一面,他那么隐忍,那样若无其事,那般一装到底,自己却总是不理解,一再地猜测,一再地将信任毁灭、重铸。
接受了灭国的打击,遭遇了未婚妻的背叛,更连赖以生存的修为也失去了,但是他仍旧温暖,至少她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