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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胡子老头笑眯眯的,摆了摆手就继续看报纸了。
霍长乐走到街角那边,回过头来,见到那支“活神仙”的旗帜还在迎风招展,不由一笑。
她记得这个小胡子的老头的外貌几乎没有变过,她小时候看到他的时候他是这么老,她现在看到他,他还是这么老。那时候还不觉得不对劲,现在想来……果然是生活处处有高人。
回到家里,她亲手做了一顿丰盛的饭,并且在饭后鲜少地没有去忙工作,而是陪伴着自己的父母兄长一起看电视。
但是,相比起看电视,她更多地是在看自己的亲人。
严肃的爸爸,慈祥的妈妈,沉默寡言却疼爱她的哥哥……这是一个平凡的家庭,但是她前二十五年的人生,都是由与他们在一起的记忆构成的。
过了今晚,她就要与他们永远别离,甚至带不走一张照片。但是她没有哭,因为她要抓紧时间,把他们脸上的每一个细节,把他们的每一个小动作,每个人独特的声音都记在脑海中,永远不忘记。因为,这是属于她的温暖记忆,以后可以常常拿出来回味。
因为早在刚穿越到东晋的时候,她就已经与他们离别过一次,经历了那个绝望到重生的过程,有很多事情她都看开了很多。再次的离别,她不觉得痛苦,只觉得不舍和幸福。为什么会幸福呢?因为她早已把这几天的再见视为一次上天所赐的珍贵机会,让她有机会再见到自己的亲人。纵然只有几天,但是知道他们依然安好,那便足够了。
那便足够了。
十一点到了,霍爸爸霍妈妈都早睡。在他们回房之前,霍长乐分别与他们紧紧地拥抱了很长时间。
仿佛从他们身上汲取到足够的温暖,就能有了面对未来一切风浪的勇气。
霍爸爸霍妈妈都笑说霍长乐在撒娇。
霍长乐笑嘻嘻道:“嘿嘿,女儿大了也要撒娇嘛。因为我最爱你们了。”
最后,十一点一直到十二点前五分钟,霍长乐一直都坐在客厅,陪着自己的哥哥工作,像小时候一样把头靠在他背上。
到了该离别的时候,霍长乐像平时一样跟霍睿道了晚安,然后回房。
关上门的前一瞬,她忽然压低声音喊道:“哥!”
“怎么了?”霍睿抬头,疑惑道。
“哥,你记得要早点找个女朋友。还有,谢谢你,我也很爱你。”
霍睿瞥了她一眼,笑道:“傻丫头,操心你自己吧。”
霍长乐笑嘻嘻地把头缩回房内,慢慢地关上了门。
时间已经差不多到了。
她看见分针已经指向了五十八分。于是便躺到床上,闭上了眼睛。
……
再醒来的时候,霍长乐觉得自己睡了好长一觉。
当她完全睁开眼睛时,已经头昏脑涨地躺在了一个垃圾堆里。
没错,是垃圾堆。
霍长乐揉了揉腰,被周围臭烘烘的环境熏得眉毛乱跳。所幸的是,她并不是躺在垃圾上,距离它们尚有一些距离,因此身上不至于沾染到垃圾的“芳香”。
她整理了一下衣裳,待看清了自己的衣裳时,不由愣住。
这套裙裾……不就是她在离开东晋时候穿的那套吗?思及此,她连忙打量自己的手,骨架偏小,柔滑细嫩,绝非现代的她的那双骨架偏大,修长有力的手。
看来……果然是回到了霍三娘子的身体了。
只是,她还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于是,霍长乐慢慢走出暗巷,瞧见大街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好不热闹。她想了想,跨出两步抓住了一个卖煎饼的女人,问道:“这位大婶,请问现在是什么年份?这里是哪里?”
那个煎饼大婶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了她一眼,才道:“隆安五年。这里是西州城。”
西州城是建康的一个小郡城,看来地点并没有太大偏差。但是隆安五年……隆安五年?
霍长乐大脑高速运转,隆安五年换成数字应该是公元……401年。
她记得,孙恩之乱发生在公元400年。按理说,历史上的谢琰这个时候已经死了。
她嘴唇微微一颤,开口问道:“那请问,你知道谢琰吗?”
“知道啊,谢家的大将军,之前打仗不是死了嘛。”
霍长乐颓然松开大婶的手。原来最终,谢琰还是没有逃脱掉死于孙恩之乱的命运吗?
半晌,她又打起精神来。她这次回来的首要任务是谢混,可是……上哪里找谢混呢?
东晋小美男
虽然很想马上找到谢混,但当霍长乐的肚子发出“咕噜——”一声巨响时,她决定还是先伺候好自己的五脏庙。
摸了摸身上,霍长乐发现自己竟然身无分文,不由嘴角抽搐了一下。
她估算了一下从西州城到丹阳郡城的距离,再根据自己的步速估算了一下时间,不由放弃了徒步走回丹阳郡城的想法。
如果真的徒步走回去,只怕还没走到目的地,她就已经饿晕在半路了。
她摸了摸自己的手,幸好手上还有一个成色极好的玉镯。霍长乐小心地把玉镯脱出来,找了家当铺。那家当铺老板显然是识货之人,但是开价却太低。霍长乐与他讨价还价半天,才用一个比较满意的价格把玉镯当了出去,换了不少的钱。
接下来,霍长乐马上去街旁的小摊贩处买了两个香喷喷的煎饼。这两个煎饼花不了她多少钱,但是她必须省着点用。因为她不知道找谢混要找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要在这里留多久。不过小胡子老头既然让她在西州城醒来,大概谢混就在这里吧。
但是,偌大一个西州城,人口众多,每日大街上人流密集,说要找一个流落在外的不起眼的孩子,谈何容易?况且,她根本连谢混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只记得他长大之后是东晋第一美男子。不过现在他成了痴儿,也不知道未来这个宝座会不会易主。
而小胡子也不能指望,因为他只给了她几条谢混的特征,痴儿,流落在外,五六岁左右,胸口有被剪刀刺伤的伤疤。如果根据这几条特征推断,谢混现在应该是在当小乞丐,而且……是那种混得很不好的,常常填不饱肚子的被人欺负的小乞丐。
找到他之后该怎么办呢?既然谢混是流落在外,那么所谓的把历史还原,就是把他送回谢家吧。
霍长乐一边想,一边略狼吞虎咽地吃煎饼。吃了一个,总算不那么饿了,那种头晕眼花的感觉也消散不少,剩下一个她打算慢慢吃。
虽然现在大约是秋天,但日头依然很盛,霍长乐便找了个阴凉的屋檐,站在下面吃煎饼。而她的眼睛也不闲着,默默地打量着大街上所有小孩子。
这个场景,某种程度上和人贩子有点像。
只是,大街上的小孩子,小乞丐倒是很少见,若是符合年龄,就都是衣着光鲜,有父母下人陪伴的……该怎么找谢混,伤脑筋啊。
她随意地看过去,忽然瞧见一个身穿金丝滚边的宝蓝小褂的孩童正与一个侍女模样的少女闹别扭,那小童气哼哼地把手中的一串糖葫芦扔到地上,便跑开了。那侍女自然是忙不迭地追上去了。
然而,就在谁都没有留意过的地方,一团小小的人影迅速地窜了出去,黑乎乎的小手急哄哄地抓起那串糖葫芦,也不嫌脏地马上往嘴里面塞。却不料塞满了整张嘴,咀嚼得很艰难。最后,嚼了半天,他终于慢慢地把糖葫芦吞下了肚子,末了还意犹未尽地咂嘴,就好像吃了什么人间美味。
霍长乐心中一紧,抬步走向他。
越近,就看得越清楚。
这个小乞丐上半身没有穿衣服,在这种天气冷得瑟瑟发抖。尽管身上很脏,但是霍长乐依然能毫不费力地看到他胸口那道蜿蜒丑陋的疤痕。
是他了。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不由地,她忽然想起了当初见到谢琰的时候。他也是这么瘦弱的,只是眼神却黑沉漠然,并不像眼前的孩子那样的天真无邪。
本来看到他这个境况已经心软,再加上想到了谢琰,不由更是心痛。
他本来应该是在陈郡谢氏长大的天之骄子,从小备受呵护,但是却因为她的原因成了痴儿,流落在外,落到这种境地。
那小乞丐还在舔着自己的手指,不料头顶上笼罩了一层乌云。他疑惑地抬头,却因为背光而看不清来人,只是忍不住缩了缩身子。
之前下雨天,他在破庙住的时候被那里的人欺负,最开始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围上来的。
等那人蹲下,他才微微抬头,便被眼前的女子温柔的微笑晃到了眼睛。
“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他傻兮兮地侧头,露出了干了的鼻涕的痕迹。
“来,我带你去吃煎饼。”说完,霍长乐伸出了手。
小乞丐疑惑地看着眼前这双白晳纤细的手。
这个人……穿着白白的衣服,眼睛很温柔,声音也很温柔,没有一上来就打他,也没有抢他的东西吃。她还说要请自己吃煎饼,他觉得……自己可以相信她。
于是,他犹豫了一下,伸出了脏脏的小手。但是看到与对方手掌的明显对比,又不由瑟缩了一下。
那人很有耐心,就微微笑着,等着他慢慢地把手放在她手心。
霍长乐牵起小乞丐,笑着走向了摊贩。先给他买了两个煎饼,再买了一串冰糖葫芦,那小乞丐拿到煎饼就开始狼吞虎咽,像是很久没有吃饱了。霍长乐轻轻拍着他的背部,嘱咐道:“你可以慢慢吃,这些都是你的,没人和你抢。”
小乞丐吃着吃着,忽然又停了停,塞给了霍长乐一个煎饼,口齿不清道:“你……吃……”
霍长乐一愣,便温柔又心疼地笑道:“你吃吧,我不饿。”
等小乞丐心满意足地吃完了,霍长乐便牵着他去客栈开了一间上房。又亲力亲为给他洗了澡。
当然,过程中,小乞丐因为怕水而完全黏在霍长乐身上,导致霍长乐衣衫都湿了一大片的事情,就略过不提了。
足足洗了两次,霍长乐才终于把他刷干净。一刷干净,看清他的容貌,霍长乐顿时愣住了。
这小子……长得简直就是谢琰小时候的翻版!
不,比谢琰小时候更加精致。可见即使他傻了,长大之后或许气质上会跟不上,但是外在的硬件条件必定不差,必定不负“东晋第一美男子”之名。
洗澡过后,霍长乐为小乞丐换上了新买的衣裳,浅绿色的绸布,细滑冰凉。小乞丐似乎从来都没有穿过这么好的衣裳,先是小心地摸了摸自己的袖子,过了一会儿,便欢天喜地地东摸摸西摸摸了。
霍长乐也任由他玩,自己去命小二上了一桌好菜。
小乞丐坐在桌子前,看着桌面的烧排骨,口水直流。但是,他又极其乖巧地没有动手,只是期待地看着霍长乐。
霍长乐坐在他旁边,轻咳一声,道:“你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吗?”
“名字……不知道……”也许是很久没有人跟他说过话,小乞丐连话也说不利索。
霍长乐道:“你要记住,你真正的名字叫谢混,此谢,乃是陈郡谢氏之谢。陈郡谢氏是你最大的靠山,切不可忘。”
“写……昏……”
“不过,在你还没回到家之前,你要先忘记这个名字。”霍长乐笑笑,柔声道:“我为你取一个小名,叫做安生。在我送你回家之前,你就先叫这个名字。知道了吗?”
“安生……”安生指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