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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你们也许不是心甘情愿嫁来王府,可是你们来了,安分守己,从未害过人,甚至也从来没有想过王府以外的生活,就那样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很难得。平心而论,即使不喜欢你们,我也不会很讨厌你们。”
“为什么不把它当成一个机会呢?从这里走出去,你就会有一个新的人生。过去的你,已经死了,被不知名的人劫持,杀死。出去之后,你们可以彻底摆脱‘姨娘’这个称号,换一个新名字,新身份,从此天高海阔,自由自在。那样不好吗?一定要被囚禁在‘姨娘’‘妾室’这样的名头下,浑浑噩噩过一生吗?”
“我不喜欢废话,只能说到这里。不管是谁把我们弄到这里,都意味着一点,是想让我们就此死在这里。不会有任何人知道这里有山洞,也不会有人知道我们在山洞里,没人救我们,只有一条路。走不走,你们考虑清楚。”
沈初水最后看了她们一眼,走到了山洞口,仔细观察了下。
很好,山壁上有藤蔓,还有不少小坑,她可以借助着藤蔓和那些坑坑洼洼的洞,一点一点挪出去。
天色还亮,可是谁又知道前方是个什么模样?
要抓紧时间启程。
沈初水下定了决心,背对着山壁,紧紧往后靠着,两只手不断摸索着藤蔓和坑,开始一步一步往外走。
三个姨娘一开始处于一种消极的状态,可是亲眼看到沈初水这样往外走,一个个都十分震惊。的确,这样的场景,是任何一个深闺女子都无法借助想象力想象出来的。可是现在真真切切出现在了她们面前,不是假象,不是虚构,是真真实实活生生一个人,在这样几乎一步踩不稳就会掉下去的情况下,那样坚定地往下走。
——“人活着,要懂得自救。”
——“换一个身份不好吗?”
——“为什么不把它当成一个机会呢?从这里走出去,你就会有一个新的人生。”
丁姨娘有些不稳地站了起来,也往山洞口走过去。
“你干什么?疯了吧?”马姨娘拉住丁姨娘,低声呵斥道,“这是去送死!这山这么高,根本看不见底,一旦掉下去了,很有可能尸骨无存啊!”
丁姨娘抖了抖,哽咽问道:“难道我还有别的退路吗?马姐姐,留在这里,只可能死,可是从这里出去,说不定还有一条活路啊!”
马姨娘偏过头:“你要去送死,我不拦着,自己想清楚。”
红姨娘也劝道:“你别跟王妃学啊,说不定还有其他的出路,咱们再找一找。从这个地方走,实在是太危险了啊!”
丁姨娘探出头看,沈初水已经前行了三米远了,咬咬牙,道:“不,我一定要走出去!”
马姨娘拉住红姨娘:“不管你了,走,我们去找别的出路,我就不相信,就这样死在这里了不成?”红姨娘犹豫了下,最后还是选择了放弃,叹了口气,两个人一道去找别的出路了。
丁姨娘坐在原地,抱着膝盖哭了好长时间,看沈初水行得越来越远,不知怎的就生出了一股子劲,学着沈初水的样子,背靠着山壁,慢慢前进。
“腿不要抖,往天上看,看天上的云,或者山上的树,总之别往下看。抓紧藤蔓,走慢点,不要心急,对。实在不行,就跟我聊天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沈初水的声音传来。
丁姨娘本来就是一股劲,容易聚起,也容易消散。听到这话,不由自主就轻松了很多,细声问道:“王妃,你为什么愿意教我这些?”
沈初水道:“别叫我王妃了,叫我沈初水吧。现在咱俩都一样,属于随时都会死去的人,再搞等级制度,也不好。再说,出去之后,你就不是丁姨娘了,想好以后做什么了吗?”
丁姨娘还真被勾起了憧憬:“……想找个好夫君,相夫教子。”说着说着,仿佛有些难为情,红着脸道,“我在家是庶女,上面有个哥哥和姐姐,都待我特别好。我的嫡母也很照顾我,姨娘也很喜欢我,家里只要长姐有的,我也都不会少。从出嫁之前,她们就告诉我,以后一定要家庭和睦,和相公好好儿的。可惜我没有做到,每次回娘家,看到姐姐说她过得多么多么幸福,我也很渴望那种生活。没想到,今天终于有机会,能够实现一次。”
沈初水听了,只是微微一笑。
丁姨娘问道:“是不是这个想法太无聊了,王妃……呃,初水你觉得不怎么样?”
沈初水笑道:“当然不是,任何人的梦想都是可贵的,没有廉价不廉价的区分。”
等了等,“只不过,我有些想不通,为什么你们会这样想嫁个好人家,难道一个人不好吗?”
丁姨娘眨了眨眼,理所当然道:“嫁个好人家,不好吗?我也不求那个人有王爷待你那样待我好,哪怕只有一半,我也满足了,会特别特别开心的。女人家嘛,难道要去沙场建功立业吗?只要能开心幸福,什么都好。”
“……你说得对。”沈初水承认自己无法辩驳这种想法,只不过……“王爷待我那样好?”
丁姨娘道:“是呀,王爷待你不好吗?我真的好羡慕。每次看到王爷看你的眼神,我就觉得,太美好了。不过王爷不喜欢我,我对王爷也没有那种喜欢,你放心。”
沈初水笑了:“我放心,不会像打春姨娘那样打你的。”
两个人都轻笑起来。
春风和暖,阳光明媚。
沈初水忽然觉得心情很好,感觉之后也会一直顺利下去。
果然,竟连一刻钟都没打,两个人就走出来了。外面一片开阔,山路已经十分明显,还有楼梯,不窄不偏,两个人没有花费太多的工夫就下了山。
沈初水摸了摸身上,里面还藏了一个荷包,里头全是银子,是她刚来王府的时候就准备跑路用的,之后习惯性的随身携带,没想到还能派上用场。
这个鬼样子自然不敢跑到外面集市上去买东西,沈初水就近找了个人家,说自己和妹妹来山中玩,不小心迷路了,困了好久才走出来巴拉巴拉。运气很好,这户人家十分热心肠,听了这话立刻找出两套自家女儿出嫁前的衣裳,又备了一桌子的饭菜,热情地招呼着:“这个村子好久没人来了,尊贵的客人,请慢慢享用。”
要不是沈初水的金手指提示说饭菜里没毒,她只怕还以为这也是个陷阱。
换好了衣裳,洗了脸重新梳妆。
丁姨娘赞了一句:“初水,你真好看,就算穿这样的衣服,你也这样美,难怪那么多人喜欢你。”
京城第一美人神马的,名声自然不是盖的。
沈初水倒是不怎么在意这些。她活了两辈子,两辈子的皮相都不错,可是命运还是要靠自己来把握,光靠皮相,她早就活不下去了。
吃罢饭,填饱了肚子,沈初水愈发怀念王府的张大妈。
丁姨娘倒吃得很香甜,好似这里的饭食简直是人间美味的样子。
沈初水笑了笑,找来这户人家的家主,问道:“请问一下,这里是……?”
“哦。难怪姑娘你不知道,这里是桐花村。”那家主道,“这个村子小,总共才十户人家,平时基本都没有人来的,也没啥子特色的,你们大户人家的,肯定没听说过。”
“那……怎么走出去?”
家主憨厚笑笑,“两位姑娘不必怕,我正好一会儿要出去一趟,你们跟着我,一会儿就到程湾了,到时候你们就会走了。”
沈初水“呵呵”笑了两声:“谢谢您啊。”
内心咆哮,这个神马程湾是神马啊能来个人告诉她吗啊喂!别告诉她是架空的其实是再次穿越了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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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程湾,挥别家主,两个人才发现这个名字听起来很小气的地方,竟然也是一个很繁华的城市。
大街上人群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倒好像是个什么节日一般。
两人走了一段路,回过头,桐花山依然看得清晰,山头被浓雾腾云包裹,看起来就很高耸危险。丁姨娘……哦不,现在应该喊她的名字,丁颖,有点腿抖,唏嘘道:“没想到我竟然可以从这种地方存活下来……”
沈初水也没有想到,刚才的强作欢颜,现在不免有些后怕。还好,只要活下来了,人生就会有无数的希望和可能,她有钱,有脑子,有作者开的外挂,还有一个愿意追随她的人,不论在哪里……都是可以很好地活下去的吧!
“现在去哪里?”
两人对视一眼,都有些拿不定主意。
回去吗?亲人在那里,血缘是割舍不掉的。可是这样一来,似乎就什么都回去了。
留下吗?自由自在,过崭新的生活,可是亲人的危险她们完全没有把握……
“来来来,开注开注,买定离手,谁也不许反悔啊!”
“快点公布答案吧,别吊着,没意思啊!”
“嘿嘿,想要公布答案,可以,拿这个来!”
“好嘞,既然大家这么热情,那我可就说了啊!买大陈赢的,拿钱来!开什么玩笑,几个骁勇善战的人都不在大陈的军队了,还指望着大陈可以打胜仗?前儿个的战争啊,还是古蒙赢了,依我看啊,不到半个月,大陈只怕要送出去一座城池咯!”
“唉,真没意思,不玩了不玩了……”
“你们别走啊,后天还有一场仗要打,继续押注啊!”
“打什么打?大陈都输定了。我们还是快点搬家,离开大陈吧……”
人群陆陆续续散了,沈初水定睛看过去,只见刚才人群围拥着的是一个简陋的小摊,实在是很简陋,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摊主一边收摊一边念叨着:“都说乱世好发财,啧,冒着性命也赚不到什么钱……”将一桌子的钱聚拢,数了一遍又一遍,很不满足地摇摇头。
走上前,掏出一锭银子往桌上一摆:“想赚钱?”
摊主的眼睛立马就闪闪发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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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风刮过,一匹马不堪重负倒下,马背上的人顺势往前翻身一跳,稳稳落地。看了倒下的马一眼,似有愧疚,但很快就坚定着使了轻功赶路,没飞多久,到达一片营地。
外面整整齐齐五排士兵守卫着,里头是数十个帐篷,人来人往快速跑动着。
秦慕则往前几步,赶在士兵阻拦前亮出腰牌。
那几名士兵瞬间有点热泪盈眶,恭敬行礼:“参见苍瑜王!”在战乱时刻被冲散失踪,找了小半月都没有找到,众人都不免心灰意冷,以为他遭遇到了不测或者是被敌方扣押。加上前天打了一场败仗,损失惨重,众人多多少少受了些影响,几乎没有几个人敢肯定的说能赶走古蒙兵了。这个时候苍瑜王的回归,榜样带来巨大的力量,可不谓不深。
“你们受苦了。”秦慕则肃然,低低询问了些战况,眉越皱越深,末了拍了拍其中一个人的肩膀,“不要怕,我回来了。”
时势造英雄,无疑他就是那英雄之一。
那士兵是铁血男儿,抹了一把眼睛,站得笔直,大声答了声:“是!”
进了营地,看到众人的情况,秦慕则皱着眉少不得一一安慰。
顾不得休息,首先去了伤兵营区,看着不少伤兵或躺或坐,一脸病痛和深深的忧愁,秦慕则内心震荡,一步步走进去,亲自看了大家的伤势,沉默许久,道了句:“你们保卫着的妻儿,将永远感念你们的付出!大陈,因为你们的存在,方能持久繁盛!”
谁都知道秦慕则是一个不会轻易多言或者给承诺的人,能说到这个地步,就相当于给了一句“有我在,古蒙贼子休想得逞”以及“你们无需担心后路”的承诺。
眼前的和身后的都不需要担忧,那他们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