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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爱独宠:兰陵王妃-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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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死?”他的笑容阴鸷冷戾,道:“我自有一千种折磨你的方法,但我也说过,我不会让你轻易死!”




阿史那燕都 ;1

突厥者,盖匈奴之别种。姓阿史那氏,别为部落,后为邻国所破,尽灭。其族有一儿,年且十岁,兵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其足,弃草泽中,有牝狼以肉饲之。及长,与狼合,遂有孕焉。彼王闻此儿尚在,重遣杀之。使者见狼在侧,并欲杀狼,狼遂逃于高昌国之北山,山有洞穴……狼匿其中,遂生十男。十男长大,外妻孕,其后,各有一姓,阿史那即一也……

——《周书 突厥》


   * * *

一骑自前方来,扬起一路尘土,马上的男子翻身跃下,凑近那名唤燕都的突厥男子身侧,在他耳畔低声说了几句,他双眸微眯,嘴角牵出一丝冷笑,转过脸来,对我道:“小子,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今天,北周东征南路元帅达奚武已经领军进攻平阳,永桥已毁,洛阳之兵一时半会不及增援。平阳危在旦夕,哈,你说,这消息好是不好?”

我面色苍白,斥之:“你别忘了,我北齐还有晋阳之兵。”

“那么,我再告诉你,也是在今天,我突厥十万铁骑已与北周东征北路元帅杨忠会合,自晋北攻击北齐。”他的声音有冷酷的嘲谑,“最多再过两个月,北周南北两路大军与我突厥大军将会师于你们北齐霸府晋阳,届时,三路大军挥弋至邺,你们北齐的历史,将会结束在今冬飘雪之前。”

“你太过自信了!”抑住心中的震惊,我冷声嘲讽道:“也是,突厥人历来狂妄自大,又怎会明白‘骄兵必败’的道理?”

“死到临头,你骨头倒还挺硬!”燕都欺身而近,眸中燃起怒意,道:“你们北齐主上昏庸、奸臣当道,朝政军事,混乱不堪,即使我突厥不来攻齐,天亦要亡你们!”他一把捏住我的下颚,恨然道:“所以,我们突周联军,必不会败!”

我斜睨着他,冷声道:“在齐国,还有大将军斛律明月,兰陵王高长恭,并州刺史段韶,我仅仅列举这三人,就足可抵你三十万大军,而我们齐军战士,军容整齐,目中含铁,无不以一当十。你们突厥人不好好在塞外牧马放羊,偏偏要越过长城,千里迢迢赶来送死,我真替你们扼腕痛惜!”

“你!”燕都勃然大怒,蟒鞭再次扬起,狠狠的朝我挥下,一鞭鞭,如急雨狂风,我身子重重的跌倒在地,咬紧银牙,仍痛得颤栗。然而,他又将我从地下扯起,笑容诡谲残忍,道:“臭小子,我会让你活到你们北齐大败的那一天,我要让你亲眼看到你们的皇帝象狗一样匍俯在我脚下,待到那时,我将用你的血,来祭祀我在宜阳城死去的兄弟。”

此时,他的随从们皆已上马等侯,他松开钳制住我下巴的手,大跨步往他的枣红马走去。

有人问道:“燕都,这小子怎么办?”

“将他绑在马后。”他顿了顿脚步,声音冷冽,没有一丝温度。

就这样,我的双手被粗绳紧缚,拖在一匹奔驰的快马后,我脚步踉跄,跌倒了又爬起,爬起了又跌倒,最后实在不能支撑了,只能任由马拖着我的身体滑动,呼吸里侵入马蹄扬起的尘土,身体被沿路的碎石瓦砾硌痛,从护肘至护膝,除胸前铠甲护处,其余外衫皆被磨破,多处血肉磨糊。几欲昏厥不能坚持,意识渐至朦胧之时,唯有狠狠的紧咬下唇,一丝血腥在口内漫延。

而前方的那群突厥人却在马上哈哈大笑。笑声,如地狱传来的魔音。



呃,继续求推和评!!嘻嘻!!




阿史那燕都 ;2

寒冷的夜。不远处,那群突厥人正围着篝火烤肉喝酒,空气里飘来酒肉的香气和阵阵笑声,我闭着眼,任冰凉的地面贴着我的脸颊,身体仿佛散了架一般,然而,周身火辣辣的疼痛算不得什么,饥饿感已经压倒一切。这两天来,这群突厥人将我拖在马后日夜赶路,他们走的皆是荒僻小道,从方向来看,他们想去的地方无疑是平阳。好渴,好饿,我轻舔嘴唇,两天一夜水米不进,唇早已干裂,咽口水时,感觉得到喉咙几乎冒火。

这时,燕都向我走来,他蹲在我面前,眸中有一丝戏谑,将手中的酒杯轻摇着,凑近我唇边,道:“想不想喝?”我怒目相视,亦不多言,背着手猛然凑近,俯身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他唇角轻扬,又将另一只手中握着的烤羊腿凑至我嘴边说:“吃!”浓馥的香气,让我几乎是扑上前去,手既不能动,就用嘴,又撕又咬,将肉咬入嘴中,直吃得满嘴流油,双颊鼓起,很快,半只羊腿被我风卷残云般啃尽。

饥饿缓解,我满足的舔唇,抬首一看,不知何时,那一群突厥人已尽皆围了过来。

此时,他们呈环形将我围在中央,我眨眨眼,仰首见他们一个个抱臂看戏的玩笑表情。夜色掩去我脸上的郝红,心中亦知道自己刚才的吃相有多狼狈,却不愿在他们面前屈服,我踉跄着站起身来,站在他们中间。

我的身高虽有一米七,却瘦削单薄,较之中原男子亦算是弱小的,更何况在他们这群至少一米八五以上的突厥大个子面前呢!!虽然不愿在他们面前服输,但只能到他们下巴的身高,生生让我在气势上矮了一截!!

“倔强的小子,你几岁了?是不是还未满十八?看来北齐果然无人,居然让小孩子来打仗?”燕都语含讥讽,绿眸斜睨,不屑一顾。

我亦斜睨着他,“你别瞧不起我?莫非你忘了?就在三天前,是我一箭射中了你的手掌!”

果然,这句话成功的激怒了他,他一手牢牢掌住我的脖颈,眼神阴鸷冷戾:“臭小子,你还真是想找死?”

他的手渐渐用力,我的脸胀得通红,呼吸微不可闻,几乎被他掐死过去,然而,他终于松手,将我狠狠往地上一掼,冷声道:“小子,别以为我给了你吃的,就表示我饶了你!明天,我们就会赶到平阳,我要让你亲眼看到平阳城破,然后是晋阳,邺城,你们北齐的城池,一座座,尽会属于我们突厥大军!!”


注:我文中的燕都是突厥佗钵可汗,只是,此时还是他的兄长木杆可汗在位。

佗钵可汗亦作他钵(?-581年),突厥第四任可汗,土门可汗之幼子,木杆可汗阿史那俟斤之弟。572年四月,木杆可汗去世,佗钵可汗即位。

根据《北史》记载,其兄木杆可汗「状貌奇异,面广尺余,其色赤甚,眼若琉琉,刚暴,勇而多知,务于征伐」;《资治通鉴》则形容他「状貌奇异,性刚勇,多智略,善用兵」,是一个具领导能力的领袖。

(在明月的理解里,眼若琉琉,即眼睛当为绿或黄色,外国人哈!既然哥哥的眼睛是绿的,那么弟弟的眼睛也无疑是绿色啦。所以,燕都,有一双绿眸,闪着狼一般冷戾的光芒,嘻嘻!毕竟阿史那族是狼的后裔嘛!)

***

因查不到佗缽可汗其人出生年月,亦查不到其人名字,只知姓阿史那。其兄阿史那俟斤(又称燕都)。

唉,做兄弟的在历史上留了俩个名,他却一个名都没留下,为省事,故明月在本文中干脆将他兄长的其中一个名字拿来给他用,所以他便叫做阿史那燕都,他哥哥木杆可汗即阿史那俟斤。历史上的木杆可汗死后,未传位给自己的儿子,却传给了这个雄才大略的弟弟。

故,明月笔下的佗缽可汗历史上确有其人,但又不同于历史,请看文的亲们知悉。他的一生,深深爱慕过一名中原女子,晚年还曾经向北周的千金公主求亲,当然,那是很多年后的事了……

***

呃,明月啰啰嗦嗦说了一大堆,亲们应该明白了哈。。。嘿嘿,飘走。。。。。。




阿史那燕都 ;3

一路上,我都在想着怎样逃走。将及平阳,途经汾河,这群突厥人居然将马拴在岸边,纷纷除去衣物,一个个赤身跃入冰冷的河水。深秋,虽近午时,清晨的寒霜却仍未褪,他们竟然也能在水中游水嘻戏全然不惧寒意。

我的双手被缚身后,手心中握有一小块尖锐石片,一路上,我一直暗地磨绳,粗绳裂了几股,很快就将断裂。河岸边,只留了两名突厥人,其中一名就是燕都,他坐在不远处,嘴里衔了一根枯草,望着河中游泳嘻戏的伙伴,唇角勾勒出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我一边暗自磨绳,一边暗暗观察着他的动静。此时,他单肘斜撑在草地上,修直的长腿悠然伸展,绿眸半闭,神情慵懒,风,吹拂他的黑发,倒减了几分平日里狠厉凌人的气势。他的侧脸轮廓分明,绿眸长睫,高勾鹰鼻,冷冽的薄唇,浓密的黑发以红黑两色绳结成一股股小辫,随意披散肩头,魅惑的狂野中,亦渗透着让我不能否认的俊朗贵隽。

他,究竟是什么人?以他的服饰举止来看,极有可能是突厥贵族?

但是,他为何会只带了这么些人,就胆敢深入中原腹地,从北周,至北齐,从宜阳,至平阳!!

这时,他突然站起身来,我慌忙停止了手后的动作,然而他只是转头望了望我这边,我微眯双眼,装作疲累休憩的模样,他于是动手宽衣解带,迈步向河水走去,原来,他也要下河去游泳。

衣衫散落在地,露出他健硕的身材,四肢修长,高大挺拨,英挺若长生天之子,我讶然的发现,他的背上居然纹着一只展翅高飞的鹰,鹰目凶狠,鹰爪如勾,仿佛感觉到我的目光,他突然转身,胸前,居然还纹着一个狼头,噬血凶残的狼眼,透出几分狡黠,鼻尖微皱,毛发耸然,露出雪白狰狞的狼牙,栩栩如生的狼头,让人望而生出几分怯意。

他轻易捕捉到我眸中的怯意,于是狂肆的大笑起来,居然当着我的面,解去腰带,我忙转过脸,呸道:“野蛮人!!”他放声大笑着,扑通一声,水花溅起,他已跃入河中。

此时,紧缚在身后的手一松,绳,断了。我的唇边轻扬一抹微笑,此时,岸上只有一名突厥人,其余人皆在十几米外的河心戏水。我在心里骂道,你们这群蜘蛛精,游吧,游吧,开心的游吧。从小看过无数次《西游记》,八戒偷衣衫的桥段,如今可派上用场了。

迅速解去脚上的束缚,顺便捡起一块石头藏在身后,我冲那个正艳羡的望着河里同伴的突厥人嚷道:“喂,我要小解。”他不耐的朝我走来,用我听不懂的突厥话骂骂咧咧,就在他俯身之际,我用石头朝他后脑狠狠一击,他于是软软的倒了下去。

抱起散落在地的那堆衣衫,我迅速跃身上马,马声嘶鸣,那群突厥人皆惊慌失措,大叫大嚷扑打着水花往河岸追来,我高举着他们的衣衫,笑道:“对不起了,各位大哥,小弟先行一步。”说罢,我已策马扬鞭,沿着河岸,急驰而走。



轻轻点击推荐,明月在此感谢。:)




阿史那燕都 ;4

然而,不过逃了一小段路,身后烟尘扬起,一人一骑疾驰追来,我慌然回头,枣红色的烈马,马上之人狂野如风黑发飞扬,正是燕都。他居然只穿了一条长裤,赤裸着上身,就这样追来了。

两匹马,一前一后,风驰电掣追逐在汾河畔,他,越追越近,那匹马,是汗血宝马,是千里良驹,我在心中差点悔青了肠子,早知道,我应该偷那匹枣红马才对。

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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