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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金黄色
第二天出乎所有人意料,皇上竟然满面红光的来上早朝了,一下子蠢蠢欲动的人们,又恢复到了之前平静的状态,在没有弄清楚皇上是真的好了还是回光返照之前,谁也不会轻举妄动。
林海虽然还是有些担心,但是他对于林老爷还是有信心的,至少在原著中林海既然能混到巡盐御史,想必除了自己的能力外,家世背景也是很重要的,想来林家应该无事。
“哥哥。”一个小正太弱弱的从房门外探了小脑袋出来。
嗯,林海抬头看去,是林深,不过瞧他那一脸有些惊慌有些兴奋的表情,林海知道这小子又是干了什么坏事,来找他,让他去向江氏求情。
“进来吧!”林海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他这个弟弟,因为是林老爷老年得子,加上又是林家最小的孩子,人人都让着他,人人都宠着他。因此也就养成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要不是林老爷还算理智,虽然宠着林深,但是对他其他方面的东西抓得很严的话,林海真是担心林深以后会不会是一个纨绔子弟。
“是!”林深欢呼一声,迈着小腿跑了进来。
林海瞧着他满头大汗,连忙拿出手帕给他擦了起来,完了才一脸恶狠狠的看着他“说吧!又干什么坏事了。”
“哥哥,人家没有!”林深嘟着小嘴说道。
“哦,是吗?”林海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既然没有,你也主动来书房了,那哥哥就考考的功课吧!”
“额……”听到林海要考察他功课,林深的小脸一下子皱成了包子状。
他也不是不喜欢读书,只是在前面有个非常优秀的大哥做比较的时候,偶尔他还是很郁闷的。他还是小孩子,坐不住是正常的好不好,又不是人人都是他大哥那妖孽,套用他二舅舅的话来说“小小年纪就沉稳的不了了。”
林海一脸好笑的看着林深,也不去戳穿他,随机抽查了他几个千字文、百家姓里面的内容。林深虽然不是林海这妖孽,但是总的来说还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生在书香世家,时时刻刻都受着熏陶,读书的天赋也不差。定力虽然比不上林海这妖孽,但是比起同年孩子来说,还算坐得住,因此只考他学过的知识,对于林深来说还算轻松。
“好了,也别往外看了,说吧,你到底干了什么事。”从林深一进来,林海就发现了林深的小动作,时不时的往外面看去,果然还是做了什么坏事。
“嘿嘿!”林深对着林海讨好似的笑了一下,然后爬上了林海的大腿,悄悄地在林海的耳边说道:“哥哥,我今天偷偷地看见香姨娘在后花园里埋东西,然后我等着她走后,悄悄地将东西挖了出来。”说着就从衣袖里拿出来了一个成年拳头般大小的东西。
递给林海后,林深有些惊慌的问道:“哥哥,你说香姨娘知道后,会不会找我麻烦呀!”从小林海就给林深灌注了:姨娘=狐狸精=让母亲伤心,的思想。这么几年来后院就多了一个香姨娘,林深包子功不可没,这也是江氏和林海都这么纵容他的原因之一,这小子就是姨娘克星,有好几个想要爬上林老爷床的丫鬟,都被林深破坏了!
因此对于一心想要当姨娘的丫鬟来说,最大的敌人不是江氏这个主母,而是二少爷这个小恶魔。可是偏偏府里的几个主子都宠着林深,江氏自从在怀林深的时候出了事,在几个孩子身上花的力气不小,她们想下手也没有机会。
林海有些疑惑的接过林深递过来的包裹,香姨娘是林老爷的一个同年好友去年送的,江氏虽然心里不舒服,但是想着自己已经有两子傍身了,加上林老爷也表现得对香姨娘不是很感兴趣的样子,因此也就咬咬牙给她了一个姨娘的位置。
林家的姨娘待遇是很不错的,一个月五两的月钱,一年四季的衣服首饰都是公出,吃食什么的江氏从来没有亏待过她们,只要她们老老实实的,江氏也从来没有为难过她们。如果香姨娘是要存私房钱,完全不必要如此。
林海打开了上面包裹着的布料的一角,一下子眼皮狂跳起来,里面竟然显露出一块金黄色的布料。封建社会不必现代,很多名讳、字、颜色都是要有所避忌的。
举个例子,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唐代以前观音不叫观音,而叫观世音,就是因为唐太宗李世民,名字里面有个‘世’字,因此观世音就被改名成‘观音’了。
像现在,金黄色的布料,可只能是太皇太后、太后、皇上和皇后能用得了的,就是太妃、太子也只能用明黄色。虽然林海还不知道里面包裹这什么东西,但是就这一块布料就足够林家获罪了!
林海从抽屉里拿出一块汗巾,将它仔细的包裹起来,这东西不是他能看的,好奇心有时候可不止能害死一只猫。当然也不是他能解决的了的,一切的事情还是等林老爷回府后再说,毕竟这里面可还有他的小老婆在。
将它放在了一个盒子里后,林海一脸严肃的对着林深说道:“深儿,这东西不干净,就放在哥哥这里。你答应哥哥,今天你什么都没有看见,什么都没有发现,将今天发生的事情都忘了。”
林深皱了皱眉头,看着林海,几次小嘴都动了动。最后还是乖巧的点了点头,他虽然不成看见过林海这副严肃的样子,但是相同的话相同的表情,他却在江氏那里听到过。年纪小小却聪明异常的林深,很懂得藏拙,知道他们是为了自己好,所以每次他都只是记在心里,重来没有事后开口询问过。
不过,林深的小眼珠转了转“哥哥,我要你的玉兰花吊坠。”那个东西林深可是眼馋了好久,正好这次打劫回去。
林海无奈的笑了笑,他就知道他的某些东西保不住了,果然。
于是任命的拿出了玉兰花吊坠,那玉石的颜色选得极好,雕工流畅,将一朵半绽的玉兰花雕得栩栩如生,远望就跟真的一样。
唉,芝麻馅的包子,有时候也不是那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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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吃茶
到了最后林海还是忍住的好奇心。没有打开包裹看里面的东西,而是直接交给了林老爷处理,至于林老爷怎么处理的林海也没有问过,香姨娘的下场如何,那就更不是林海关心的话题了!
因着皇上没事,几天后京城头顶上的乌云也就散去了,虽然底下还是暗潮不断,却没有这么明目张胆了。
这天,林海接到了李鑫的帖子,说是请他去状元楼吃茶参加才子聚会。因着林、李、洛、赵四家都是书香世家,加上他们又是同窗,关系倒是比别人好上一些。
打发了想要跟着一起去的小尾巴林深,林海才一身烟紫色软绸锦袍,腰间束着暗纹镶白玉的腰带,头上戴着白玉冠,手里摇着一折扇,端的俊美无双的出了林家大门。
状元楼是京城的一个雅致之地,富贵之人,文人墨客都爱到此处,只花费太高,一般人家也不过在门口看上两眼。而所谓才子聚会,实则是一些京中有些才气的公子哥们在状元楼不定时的聚会。至于天下文人一家亲,那是不可能的。
世道本就是如此,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圈子,真让这些着锦缎的公子哥们与那些着布衣的酸秀才在一起,只怕他们也忍受不了。
林海到的时候,李鑫和赵宣已经到了,屋子里还有几个锦衣玉饰身上带着文人之气的青年人。
这些人皆是京城官宦子弟,林海与这几人相处下来,这些人品性倒也不错,平日也不曾听说做出仗势欺人的事情,行为做事也有度,让林海很是感叹了一番,靠真本事做大官的,家里教出的孩子不会是祸事篓子,不然也爬不了这么高。
“今个日头还热,几位兄长怎么有兴趣举办才子聚会了?”这才子聚会,还是春天和秋天举办得最多,毕竟夏天一个不小心就会中暑,而冬天大雪纷飞的,有时候根本出不了门。
“这不是闲着家里无事嘛,想着好久都没聚聚了,便让人发帖子去了。”李鑫笑着说道。
当然了,其实真正的原因大家都懂,不过没有人会傻着说出来罢了!
林海也顺着接了过来“李兄这话说的不错,这几天天天在无事干,都要闲出鸟来了!”说着便在一旁坐了下来,顺手拿起桌子上的一副字画,和旁边礼部右侍郎的小儿子朱桢讨论了起来。
李鑫和赵宣相视一笑,也不管林海,去和其他公子说笑去了。
没一会儿,就到了饭点,状元楼的掌管过来询问了李鑫后,就匆匆下去准备去了!
“行了,饭点到了,咱们还是先用完饭后再来品味这些诗画。”李鑫瞧着有几个快又走火入魔的倾向,连忙开口建议道。
“也好!”洛翔第一个回应到。洛翔和林海一样是个馋嘴的,不过和林海嘴叼不一样,洛翔是纯粹的爱吃,什么菜到了他嘴里,都是好菜,都能说出一大番道理出来。
李鑫顽皮的眨了眨眼睛“今天,我让你们尝尝不一样的。”
哦!众人的兴趣被李鑫挑起来了,他们这群人,就是现代俗称的官二代,虽然表现现代能吃到各国的美食。但是凤朝的美食,不敢说全部吃过了,八成还是能说得上的。像普通人一辈子只是听说却没有吃过的燕窝鱼翅之类的东西,他们完全都当做和白开水一样了!
今个李鑫竟然敢这么说了,自然有特别的地方,一时之间倒是期盼起来,难道是传说中的龙肝凤胆?
等着众人来到饭桌前一看,顿时大眼瞪小眼起来,倒不是桌子上的东西他们不认识,而是太认识了,所以才感觉莫名其妙的。
瞧瞧都有些什么:黄豆炒黄豆芽;炸龙虾片(白色),上面加几个很小的炸虾皮;红烧猪脚,边上镶点香菜;猪口条和猪耳朵;青辣椒炒红辣椒;瓷杯里放温吞水,外加每人面前的一碗清汤,上面还漂着一棵葱。
当场洛翔就不干了“我说李兄,你没搞错吧!我可没听说你家庄子出了天灾,你今个就用这个招待我们?”到不是嫌弃这菜色,而是这京城做任何事情都是有潜规则的。
比如说这请客吃饭,你要请别人帮你办事,满汉全席那倒是不用,至少桌子上也得四荤四素外加两个汤。
当然像林海他们这种朋友之间不会计较这么多,但是在别人请你吃饭后,你回礼请别人吃,那规格也不能差别人太远。林海他们一群人聚会一般都是八至十个人,桌子上基本都是六荤四素两个炖菜两个汤菜,你就是降低规格也不是这么降的呀!
李鑫毫不在意的微微一笑,环顾众人一眼“不是都告诉你们了,今天要请你们吃点特别的。哼,你们可别瞧不起这些菜,这些菜可是大有来头的。”
见众人一脸不信的样子,李鑫随意的指着那盘青辣椒炒红辣椒说道:“这可是大名鼎鼎的‘绝代双骄’。”然后以一副你们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看着林海他们。
众人抽了抽嘴角,倒还真是绝代‘双骄’。
林海好奇的指着,面前的那碗清汤对着李鑫问道:“那这是什么?”
“猛龙过江!”李鑫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