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一枪封神-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枪封神
作者:止一弋

战国乱世,动荡不安,国器不重,豪强四起。朝野之中,称王争霸,天地不仁,民不聊生。
扬风,江湖浪子,悟枪三载重游天下。见众生之苦,叹王朝霸业,仗枪入世,枪锋所指,只求为苍生拓一方净土。
秦汉初立,蛮荒入侵,扬风约战魔师盘耶,燕云关下,终极之战,盘耶身死证道,扬风当空而立,一枪碎虚封神。



第一章 悟枪
更新时间2012823 18:18:16  字数:3368

 北昆仑,莲花峰,天池所在地。
山脚下有一片青翠的松树林,里许外一条清澈的小溪从山间流过。在松树林的边上有一座新修的小木屋,木屋很简陋,墙体上还挂着参差不齐的青绿枝桠,屋顶上的茅草胡乱的铺开,简单的在上面培了一层新鲜的泥土,土层很松散,且厚薄不均。这一切都表明,修建木屋的家伙手艺实在是拙劣,态度相当的懒散,在这种地方,这种木屋恐怕连一场大雨都撑不过去。
木屋的后面有一小片空地,空地修整的很平,空地的中间有一座新坟,坟茔前竖着一块石碑,石碑上刻着精细的花纹,看得出是人用心一刀一斧精心打凿出来的,石碑上有一行字:“先师无名真人之墓”。
坟前跪着一个身着麻衣的青年,二十岁左右,长得很俊朗,肤色略黑,年轻的脸上有着不太相称的成熟和沧桑。
“师傅,这是你老人家最喜欢喝的女儿红,我特意买了十几坛来,你尽管喝,不用省着。”
青年一边说着话,右手将一碗香气四溢的美酒洒在坟前,然后左手端起一碗酒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放心吧师傅,我每天都会来陪你喝上一碗,保证不会让你寂寞。这两天我又学会了五虎门的虎啸断魂枪,虽然你不喜欢我练枪,但我还是觉得练剑没有练枪帅气。这件事情咱们争了十多年了,谁也说不服谁,现在你没法说话,可就算我赢了啊!现在我练给你看看,有不对的地方,你老人家多担待。”
扬风放下手中的酒碗,伸手抄起旁边的长枪,在师傅坟前躬身一礼,后退五步来到空地中。枪入双手,扬风整个人的气势陡然一变,整个人如同一杆挺立的长枪一般,枪锋冷冽。木枪出手,化作一条白龙,随着他的身形走动,犹如龙入大海一般掀起层层惊涛骇浪。枪影幻化不定,将扬风团团遮住,真有种水泼不进的感觉。
一刻钟之后,一路枪法使完,枪影一收,扬风卓然而立,脸泛潮红气息微喘,看来这一路虎啸断魂枪他还没有做到收发自如。
扬风知道师傅不让他练枪的原因,俗话说的好:“月棍年刀一辈子枪”,枪作为兵中霸王是最难练的几种武器之一,远不如刀剑等容易学成。无名老道对于枪法一无所知,能教给他的除了一本《无名心法》外,只剩下不到十招的玄真剑法。可惜扬风对剑法一点都不感冒,剑法学是学会儿,但从来不用,跟着老道混迹江湖,永远都扛着一杆长枪,即当武器,又当扁担,对于他这一点的固执,老道用尽办法都没能说服他。
三个月前,无名老道重病在燕都,或许感到自己时日无多,老道拖着病体带徒弟一路西行。他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生前能再见恩仙人一次,死能死在北昆仑莲花峰下,可惜天不从人愿,老道在进入北昆仑山脉时撒手人寰,没能坚持到莲花峰。扬风遵从他的遗愿,将他葬在了莲花峰下,并决定为其守灵三年。
扬风从记事起就跟在老道身边,他不知道自己是孤儿,还是被父母抛弃了,反正他没有父母的一点消息和线索。据老道讲,他是老道在雪地里捡来的,捡到他的那天大雪初晴,但风很大,于是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扬风。
老道不是出家人,看过几本玄学书籍,会点功夫,就穿了一身道袍带着扬风四处混吃混喝的讨生活。这十几年来,两个人相依为命,不是父子感情却深如父子,扬风虽然经常顶撞老道,但心里一直把他当父亲看待。师徒二人进过王府侯门,也被百姓赶出门过,吃过山珍海味,也有过三天没饭吃的窘迫。用老道的话说:这辈子什么都经历过,算是值了。
扬风在老道坟前又念叨了一番才收拾东西回到自己给自己搭的破窝里,这里算是北昆仑山脉的深处,罕有人至。光是为老道弄这十几坛女儿红,扬风就爬了近两百里的山路才搞定。今天是他在这里的第九天,以前跟师傅在一起的时候不觉得如何,现在师傅没了,他才感到那种从心底散发出的寂寞和孤单,所以他每天都要到老道坟前絮叨一番,只有这样,他才能感到师傅依旧在他身边。
拿出一只昨天打到的山鸡,准备做支叫花鸡解解馋,扬风从小跟在老道身边,别的本事没学到,练就了一手的好厨艺和在任何条件下都能活的比较滋润的本领。
刚刚给山鸡开膛,两声炸雷突兀的响起在天际,震的他差点把刀子插进自己的脚面里,一股磅礴的气息从西面袭来。危险,这是扬风的第一直觉,因为每一次危险来临的时候,他的心里就会泛起一股寒意,这一次更是连汗毛都竖起来了。
遥望西方,一道流光从西方飞来,落在北面里许远的地方。虽然看不清是什么东西,扬风依旧扔掉手中的山鸡,抄起自己的锈迹斑斑的长枪,飞快的朝那件东西的落点赶去。赶去的过程中,那个方向再次传来几声沉闷的炸雷。
距离扬风小木屋一里外的小溪里,一杆雕有银色花纹的古朴长枪深深插入溪水中间的一块赤红色石头里。枪刃全部没入石中,枪身上还闪着电光,长枪的尾端镶着一颗大大的暗红色宝石,如同一颗巨龙的眼睛闪烁着深邃的光芒。
扬风赶到距离小溪三十米的林边时,目光投向了溪水对面的树林,一个身穿僧袍的高大喇嘛在对面露出了身形。两个人都是一怔,但谁都没有减速,速度反而激增三分扑向溪中的长枪。
高速的奔跑中,两个人同时出手,扬风手中的长枪带着一股肃杀破空袭向来历不明的喇嘛,喇嘛手中的佛珠也带着呼啸的声音砸向扬风。两个人身在空中根本无法借力,只能扭动身躯,尽量避开对方的袭击。
两个人攻击时相距不到二十米,速度实在太快,根本来不及闪避,扬风的长枪扎进了对面喇嘛的左肩,带得他踉跄后退;喇嘛的半串念珠也结结实实的砸在扬风的左肩上,巨大的力量让他不得不向后退去,以化解这一击。、
这一击谁也没有占到便宜,却双双止住了扑向长枪的身形。两个人虎视眈眈的盯着对方,默默的查看自己的伤势,对面的喇嘛更是狠狠的将肩上长枪拔出丢在地上,飞快的在伤口处拍了几下。扬风感到自己的左肩骨如同碎了一般,连半边身子都有些酸麻。
就在两个人对峙之际,一道水桶般粗细的电光从天而降,狠狠的轰在古朴长枪上,长枪下的石头猛然碎裂,枪身飞射而出,在空中一分为二,枪体奔向了扬风,枪尾的暗红色珠子则飞向了那个喇嘛。
扬风顾不得肩膀的疼痛,飞身将长枪抄入右手,用尽全身的力量向对面的喇嘛刺出一枪。与此同时,对面的喇嘛将那颗珠子揽入怀中,向扬风劈出了一掌。枪芒和掌风在空中相遇,两个人闷哼一声飞摔出去。
长枪拄地,支撑着扬风站了起来,对面的喇嘛弓着身子狠狠的看着他,用生涩的声音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呵呵,怎么,大和尚还想找我报仇不成?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扬风是也。”
扬风从手中的长枪中感到了令他悸动的力量和意念,知道这是出世神兵,心情大好之下,不顾身上的伤势,跟对面的喇嘛扯起淡来。
“扬风,我是蛮族盘耶,咱们会再见面的!”
说完,那高大的喇嘛飞身遁入树林消失不见,等到扬风确定对方真走了之后,才低头吐出了一口鲜血。
“奶奶的,那秃驴好强的功力!可惜还是被老子吓走了,哈哈,宝贝啊!这伤受的值啊!可惜那珠子被大和尚抢走了,回头再给你配上一个。”
扬风抚摸着古朴大气的枪身,兴奋的说着,那长枪竟然无端的颤了颤,好像并不同意扬风的意见似的。
有了这把神兵利器,扬风很没良心的将自己那把长枪遗忘了,带着宝贝长枪回到自己的住处,将枪横放在自己的腿上,内视身体,发现丹田伤势并无大碍,只是肩膀上的伤势有点麻烦。喇嘛的一佛珠竟然将他的左肩骨震裂了,没有一个月的调养,怕是很难复原。
扬风、盘耶夺枪之际,北昆仑,天池畔,一位青年道人恭敬的站在一位老道长身后,默默的注视着封神枪消失的地方,目光仿佛能够穿过层层云海,看到地面上的一切。
“师傅,要不要弟子去把封神枪取回来。”
“罢啦,封神枪既然出世,就是机缘,既然它已经找认了主人,也是那两个孩子的缘分,一切随缘吧!”
“是,师傅!”
时光如梭,岁月冉冉,扬风为师傅守灵三年,悟枪三年。三年中,取名风神枪的古朴长枪几乎没有一刻离开扬风的身边,就连睡觉这货都是抱着枪睡的。现在,扬风总算悟枪有成,风神枪跟他有了一种血脉相通的玄妙联系。
三年悟枪,扬风凭借自己对枪中枪意的领悟创出了《风神决》和风神枪法,可惜因为他自身修为有限,《风神决》还远远算不上完整,风神枪法也只有十招,都需要他在以后的历练中不断完善。
跪在师傅坟前,给师傅敬上最后一碗酒,换了一身白色劲装的扬风持枪而立。
“师傅,徒儿将三年的领悟演示给你看看,然后就要离开这里啦,放心,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
分身枪法展开,这一片平地上,处处都是扬风的身影,反倒是枪影如同闪电般一闪即逝,不大工夫,扬风收枪而立,面色平静气息悠长,显然留有余力。他身后的简陋小木屋这个时候才轰然倒塌。
在师傅坟前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拿起准备好的小包袱,没有看倒塌的房屋一眼,扬风转身下山。

第二章 截杀
更新时间2012825 18:13:22  字数:2966

 平凉城外的官道上,两匹健马疯狂的飞奔,马鼻中喷出长长的白雾,仔细一看,你会发现两匹上等健马已经汗透体表,鬃毛一缕缕的贴在身上。马背上的两个人也是一身的狼狈,左侧马背上一人身披青铜铠甲,头盔依然失落,头发被汗水打湿,一脸一身的血污,马背上挂着一柄长刀。右侧马上的人略好一些,一身华服还算整齐,只是白皙的面孔因为激烈的运动泛起一片潮红,长发用一条束带束起,腰中挂着一把宝剑。看他气喘吁吁的摸样,就知道他不是一个习惯长时间骑马的人。
“卫将军,这样跑下去不行啊,咱们撑得住,马也撑不住啊!”
“世子,三里地之外有一个驿站,咱们身上有印玺,到时候可以在那里稍作歇息补给,然后连夜穿过平凉城,直奔贺兰关,只要过了贺兰关就是陇西郡的管辖范围了。陇西郡归蒙将军统辖,这些人不敢追过去的。”
“好,咱们加把劲,我大哥的追兵不会这么容易被咱们甩开的。”
平凉驿位于平凉城南十五里处,原本只是秦过边城的一个驿站,后来秦国攻占了陇西,平凉城从战危之地变成了西部贸易发达的城市,于是平凉驿也从一个单纯的驿站发展成了一个拥有两家客栈三家酒楼和十几户居民的小村镇。为了保证驿站的独立性和安全性,所有的客栈和住户都建在了驿站两百米开外,这是秦国的规定。
此时驿站的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