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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形式上看,志方绫子是作为新娘和紫乃原顺一见面的。而正是在这一点上,紫乃原受到了欺骗,被志方绫子杀害了,同时也满足了她的愿望,任何人也不能从她的手中夺走紫乃原了,因为他临死前是志方绫子的丈夫了。
水江想到这儿,气愤地几乎要咬碎自己的牙。她永远地失去了紫乃原,而且,永远地失去了在10天后要和紫乃原举行结婚发布会的可能了。
仅以这一点,志方绫子就足以是水江不共戴天的死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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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毕业式
1
11月12日到了。
如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的话,那么这一天对水江来说将是她一生中一个非常值得纪念的日子。
紫乃原顺一将和水江在这一天公开订下终身大事。可以说,这件事的可能性是99%的。
不、不能说是99%的,不可能认为还有1%是不可能的。
任何人都相信这一点。直到11月1日这个发布会都在顺利地准备着。按照事先的计画,发布会是从中午开始进行的。
从下午1点开始,会有500名的客人来到大厅。在赤阪的饭店的宴会厅里,水江将在这个人生最高的欢庆舞台上度过她那幸福的时光。
发布宴会结束后,几位朋友将分别乘坐十几辆汽车,把新娘新郎送到成田机场。他们将乘坐当夜的航班,去斐济欢度蜜月。
这些都是当时的计画。
但是,此时,11月12日的夜里,水江仍旧呆在中野区鹭宫的家中二层楼上自己的房间里。紫乃原顺一,她的未婚夫,将再也不会来了。这是紫乃原死后的第11天了。7天的忌日早已过去,水江出院也已6天了。
夜色朦胧。
晚秋的寒雨毫无声响地下个不停,像是怕打扰了水江的思绪。
这场秋雨是从傍晚才开始下的。假如发布会能按计划进行,那天气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想到这儿,水江的心里又是一阵苦楚。
她的胸中涌动着各种各样的感慨,但只是没有悲伤。大概是心中的泪水已经哭干了吧。
结婚发布会和新婚旅行都没有了,都取消了。
紫乃原顺一死了。这一切都如同梦一般,来的那么快。
然而,杀人凶手还没有被逮捕。
水江觉得这一切都来得那么不可思议。紫乃原顺一的确死了,而杀人凶手志方绫子还没有被逮捕。
她应当被抓起来,而目前好像她连嫌疑犯都不是。因此,水江突然觉得紫乃原顺一还没有死。
紫乃原是被志方绫子杀死的——
这些天来,水江经常在梦中梦到各种各样的场面。只有在梦中,她才可以见到活动的紫乃原,因此她不希望自己醒过来。
在梦中,她还梦见了若无其事的志方绫子。为什么她还没有成为囚徒?
她还只是个重要的嫌疑人,而且据说这两三天里,员警再也没有去她家找过她,也没有把她叫到搜查总部去。
也许搜查总部想让志方绫子再自由几天吧。水江只能做出这样的判断。
为什么搜查总部对这个案件如此慎重?
答案是简单而明确的:警方目前还没有找到志方绫子是凶手的致命证据。尽管她有杀死紫乃原的动机,然而这一切都仅仅是推断而已。
她的“不在现场证明”也是如此。因为虽然没有她可以说明当时自己身在何处和在干什么的证明,但也没有找到当时她在杀人现场的证据。
而且,关于这个案件,至今没有找到一个目击者,当然更不会有人在杀人现场看到志方绫子的了。
虽然从凶器上查验出了志方绫子的指纹,但这一条也不能成为决定性的证据,因为这是她送给紫乃原顺一的礼品,上面当然可以有她的指纹。
而且,当时她送给紫乃原这套礼品时,曾经打开盘子,向紫乃原介绍过这三把日刀的用法,也可以留下她的指纹。
不过,从她的角度来看,也有对她不利的地方。
无论如何,假话对于一个有嫌疑的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关于她的“不在现场证明”她就撒了谎,这就使她从一开始就陷入了被动。水江认为,正因为她是杀人凶手,因此她才不得不撒谎。
晚上7点多,她回到了位于世田谷区深泽一丁目的家中。这天夜里,她的丈夫志方刚毅还住在伊豆的伊东温泉医院里。
她家中的保姆大神旗江也因为第二天是星期日——她的法定休息日,在9点以后,收拾完离开了志方绫子的家,住在了市内姨姨家中。
除此之外,她家中再无旁人。也就是说,从晚上9点以后,志方绫子一个人呆在家里。她洗过澡后就躺在了床上,一边喝着饮料一边看电视。
从11点半左右开始睡觉,一直睡到第二天8点。
这就是志方绫子从一开始就坚持的谈话内容。
当然,其中很重要的部分完全是说话。也就是说,从保姆大神旗江9点多离开后,后面的话全是编的。
根据玉川员警署的两名巡警在当夜淩晨1点左右发现过她这一事实,她的谎言不攻自破。大概她不能否定当时她穿了一件结婚礼服吧。
她不能说是另外一个女人来到她的家门口,取出钥匙,打开房门走了进去。而且,第二天这两名巡警又到过志方绫子的家中,确认了当时就是她本人。
于是,搜查总部的调查露出了一线希望,侦查人员认定这足以戳穿志方绫子的伪装,而且可以确认,杀人凶手就是她!
但是,目前还不能用逼迫的办法对待她。
在事实面前,志方绫子果然低下了头。她承认当时她对警方撤了谎。
但后来她又为自己进行了辩解。
“10月29日我在家整理旧衣服,找出了一件穿过的结婚礼服。这不是我和我丈夫结婚时穿过的衣服,也不是我的,而是我母亲的。我母亲在1950年结婚时穿的就是这件。后来,我把这件衣服做为母亲的遗物留了下来,也不知过了多少年,一直放在柜子的里面。那一天,我偶然找到时,心情十分激动,它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在当时的那个年代,生活还十分贫困,有这么一件结婚礼服也算是很豪华的了。我至今也没有一件自己的结婚礼服。我和我丈夫结婚时都是租用的。这是我母亲穿过的,因此当时我就穿上了。当然,您可能认为是很奇怪的,不过,女人的心理就是这样的。我希望员警先生能够理解……”
当时志方绫子在回答问题时,两眼炯炯有光,精神奕奕。后来她的保姆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么,志方夫人穿着这件衣服是事实了?
“是的。10月29日下午3点左右,夫人开始整理柜子里的衣服。她打算处理掉一些旧衣服,其中就找到了这件旧的结婚礼服,她说看见这件衣服就想起了她的母亲……”
——当时她的表情是什么样的?
“这在当时来说就算是一件很讲究、很高档的衣服了,夫人十分兴奋。我想试一试夫人都不愿意呢。”
——志方夫人到底穿没穿这件衣服?
“啊,穿了。”
——什么时间?
“两天后,10月31日夜里。”
——你认为她为什么在那天穿这件结婚礼服呢?
“噢,找到这件衣服的第二天,志方夫人就对我说了,她要穿上这件衣服吓一吓紫乃原先生去,因为紫乃原先生不久也要结婚了,她要和他搞个恶作剧……”
——你认为志方夫人常常爱搞这种恶作剧吗?
“是的。当时她很兴奋,想做出让大家都吃惊的事来,而且说要去紫乃原先生的公寓,好好返一逗紫乃原先生呢。”
——那么,志方夫人打算是在10月31日夜里去做这件事吗?
“是的。7点左右夫人回来后,说老爷今晚还住在伊豆的温泉医院,她打算利用这个时间去闹一闹。”
——那天夜里你也外出了吗?
“是的,当时我不在了。因为我休息星期日,平常一到星期六我就回姨姨家。”
——你姨姨住在哪儿?
“台东区驹形二丁目。”
——你什么时间离开志方家的?
“9点5分或6分吧。”
——那时志方夫人在干什么?
“在化妆。”
——你事先知道志方夫人要出门吗?
“是的,夫人洗完澡后就开始化妆,还要我帮着她穿好结婚礼服。我记得她说得非常清楚,等我走后她也马上赶到紫乃原的公寓里去。”
根据大神旗江的证言,又向志方绫子进行了核实,志方绫子也再没有敢撒谎。她在那天晚化妆完以后,就穿好了那件结婚礼服,并给紫乃原打了电话。
紫乃原来接的电话。志方绫子告诉他马上到他那里去后就挂上了电话。
她又在结婚礼服的外边套上了一件大衣,提着手提包和照相机离开了家门。当然,也是她锁上了大门的。
她步行了约5分钟,于10点30分左右到达了深泽的公寓。
她打开了601室的房间后,确实让紫乃原大吃一惊。
随后的一个小时里,她把紫乃原的房间当成了舞台,他们在一起玩得非常开心。
志方绫子感到了莫大的满足,然后又穿着礼服,让紫乃原照了几张照片。
到了11点30分,紫乃原突然说他有急事要出去,并说见一个人,15分钟后就回来。志方绫子没有多问,便把他送出了房门。
她倒在沙发上等着紫乃原回来,但不知什么时候,她渐渐地睡着了。
又过了一会儿,她猛然醒了,一看屋里没有紫乃原。
电话响着,是铃声吵醒了她。打来电话的是大神旗江。
“对不起,夫人。”
“什么事?”
“我的工资袋好像不见了,是不是掉在您家里了。”
“没有丢,你忘了拿走了。”
“在吗?”
“在。在门口花瓶旁的书架上边。”
“那太好了,实在对不起您。”
于是,大神旗江挂上了电话。
这时,志方绫子一看表,已经快淩晨1点了。平时她也常常在这儿留宿。但今天家中不能没有人,于是她决定马上回去。
她便穿好了衣服,离开了601室。因为当时紫乃原走时没有带钥匙,于是她便半掩着门离开了。
2
从深泽的公寓到志方家,大约有300米远,快步走5分钟也就够了。
她来到家门口时,也就是1点左右。
这个时间和玉川员警署的两名巡警所说的时间是一致的。
“上述事实就是这样的。不过,我穿着母亲的结婚礼服,去和紫乃原先生闹着玩儿,希望能够理解。我们之间很熟,这样做不算什么,但摊上了这件案件,确实很麻烦。另外,我一开始对员警说了说,这也是万不得已,实在对不起。”
上述就是志方绫子的辩解。
在搜查总部,一般认为她的辩解还可以信任,与前后的证言并不矛盾。
从几个角度来看,没有什么牵强附会的地方。她一开始对警方撒谎,也是可以理解的。
加上大神旗江的证言,看来志方绫子说的都是实话了。
——志方家什么时候给你开工资?
“每月的30号。”
——10月30号给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