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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话的不是段非,而是刚刚走过来的大宇王。
“你应该很想本将走吧!”
大宇王脸色一变,带着一脸僵硬笑容,回道:“将军说笑了!”
常山淡笑一声,转移话题问道:“本将的那些兄弟呢?”
“他们都在畅春园休息!”
“嗯!畅春园在哪儿?”
“将军这片请!”
大宇王与常山并肩往前走了一会,拿出一个储物袋和一个灵兽袋,递给常山,笑道:“这只红鹦鹉,是小王献给盟主的,还请将军转交给盟主。”
“你有心了!”
常山接过储物袋、灵兽袋一看,储物袋中装的是他索要的灵果、美酒,灵兽袋中装的一只拳头大小、通体血红的鹦鹉。
鹦鹉十分常见,可是,这种大宇王拿出的这只鹦鹉,常山却连听都没听过,显然是一只变异的鹦鹉。
第三百四十九章 大地七宝
这只变异的鹦鹉,只是一只二品妖兽,不管是对于大宇王,还是异修盟盟主,都只是一个玩物,价值不高。
不过,异修盟盟主一身血衣,这只鹦鹉的颜色,与其喜欢的颜色相同,很有可能讨盟主喜欢。
大宇王献上这么一只鹦鹉,显是费了一番心思。
当常山等人走到畅春园之时,刘权与陈永年已经整理好了队列,在那里等着了。
常山唤出飞舟,让众兵将跃上飞舟,在飞舟之上向大宇王、段非道了一句告辞之言,便控制飞舟往南飞去。
飞了三日,飞舟飞到了西风城上空。
常山控制飞舟停顿了片刻,便继续朝南飞去。
尽管现在异修盟君临青州,可是,安家未必就想与常山这个僵尸扯上太深的关系。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常山不喜欢别人将他不想要的“恩惠”加在他身上,他也不会为了满足虚荣心而将别人不想要的“恩惠”加在别人身上。
“等到异修盟的事情安定下来了,倒是可以悄悄到安家来一趟。若是他们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话,我能帮的话,就帮一下;若是没有的话,也不必打乱他们平静的生活。”
胡思乱想了一会,常山便压下心底的杂念,专心控制飞舟飞行。
不算灵宗之事,万流王室与异修盟还有夺剑之仇,两个势力之间的矛盾不小。不过,由于现在整个青州各个皇室、各个王室都向异修盟低头,万流王也不敢独树一帜的跟异修盟作对。
常山到了天河城,受到了比他在天宇城更热情的招待。
万流王江子雄,了解不少常山的事情,甚至知道常山与火龙道人的一些仇怨,于是,酒宴之上,他当着常山的面,下了一道追杀火龙道人的命令。
以常山的性子,若是碰到火龙道人,他肯定会趁机杀了火龙道人,了解了他们之间可以说完全由火龙道人挑起的仇恨;不然,他也没那个心思四处寻找火龙道人。
万流王要替常山追杀火龙道人,常山也不会展现自己的大度替火龙道人说情,毕竟,以火龙道人那种睚眦必报的性子,他死了,对常山更有利。
讨好一个男人,无外乎权财色。
万流王给不了常山比他现在拥有的权更大的权,就通过财色来讨好常山。
常山没有了在天宇城那种求刺激的心思,收下了万流王送的一块山神石,婉拒了他送来的美貌嫔妃。
在天河城也只呆了一天,常山便接着南行。
大明王朝在青州的最南端,即使常山飞行的速度不慢,却还是花了半个月的时间,这才飞到大明王朝。
何为家乡?
家乡,乃是家所在之地。
若是没有家,那么,家乡便是先人所葬之处。
大明王朝之中没有他的家,一直以来,他也没将大明王朝当作自己的家乡。
不管道德文章之中是如何解释家国之间的关系,一个人若是在一个国家没有了任何令其牵挂的东西,那么其就不会将这个国家当作家乡故国,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一个人若是没有家乡,是一件可悲的事。
然而,常山想将大明王朝当作自己的家乡,可是,大明王朝之中却没有任何值得他留恋牵挂的东西。
常山心底没将大明王朝当作自己的家乡,到了大明王朝中,他自然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感触。
飞舟飞到琉京城前,常山远远的往大明王宫看了一眼,对着刘权道:“刘权,叫大明王出来。”
刘权应了一声,就如当初喊大宇王一样,往王宫之中高喊了一句。
也不知道是不是常山在大宇王朝索要宝物的事情从大宇王那里传到了万流王与大明王耳中,万流王招待常山时,明显比大宇王要热情许多,大明王一样,出宫迎接常山的时候,也带了十几个大臣和几位王子、两个公主。
大明王宫之中有一个宽二十余丈、进深三十七八丈的庞大宫殿,就在这个宫殿中,大明王给常山等人摆下了接风酒宴。
常山手下的二百零二人在下面,有大明王朝的一些大臣、王子陪着;常山则与大明王则坐在一个位于大殿正中间的高台之上,他们身边只有大明王的一个妃嫔、一个公主相陪。
“这个君王殿是小王专门布置出来招待常将军的,你看,还满意吧!”
“还不错!”
常山四下扫了一眼,淡笑道:“坐在这儿喝酒,还真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不过,修炼者不应该在意这些外物。”
大明王摇摇头,笑道:“将军这话,赎小王不敢苟同。”
常山双眉一挑,笑道:“你有什么高见?”
大明王将身边的嫔妃送到嘴边的火枣吞下,笑道:“以小王愚见,人生在世,享乐二字。修炼者,与天争,与人争,是为了活的更久,而活的更久的目的则是为了享受到更多可以享受的东西。获得了强大的实力,拥有了强大的势力,若是不知道享受的话,那么,修炼还有什么意义呢?”
“真是高见!常某也觉得人生在世,享乐最重要,可惜的是,常某不像你一样,身为大明王,拥有无数宝物供你修炼所用。”
“哈哈!”
大明王哈哈大笑一声,拿出一个玉盒,放到桌上,推到了常山面前。
常山拿过玉盒,打开一看,只见里面一些明黄色的沙粒。
“这是沉土?”
“常将军好见识!”
在常山看过的一本炼器典籍之中,将玄黄地膜、地珠、玄武龟甲、山神石、龙纹石、沉土、元磁铁七种土属性宝物列举出来,合称为大地七宝。
大地七宝之中,玄黄地膜属于传说中的东西,那本典籍没有介绍其用途。其他六样宝物,那本典籍将它们的用途详详细细的介绍过。
地珠,是保命之物,修炼者借助他可以将自身融进大地;玄武龟甲,是炼制土属性防御法宝的最好材料;山神石,用来施展翻天印;龙纹石,是炼制土属性重兵器的最佳材料;元磁铁,与元磁之力相合,几乎所有修炼者都是利用元磁铁来施展元磁之力。
至于沉土,它可以用来封印修炼者、封印灵物,单从珍惜程度论,它比山神石还要珍贵几分。
可惜,修炼美杜莎之力的修炼者太少,能将地行之力修炼到可以施展出封印之功的修炼者也太少。
对于大部分紫丹期以下的修炼者,沉土没有什么用,是个鸡肋之物。
“这倒是样稀罕东西,可惜,常某暂时用不上它。”
常山淡笑着接了一句,盖上玉盒,将其收进了储物戒。
“将军暂时用不上沉土,却肯定用的上这样东西!”
大明王笑着回了一句,又拿出一个玉盒,放到桌上,推到了常山面前。
常山拿起玉盒之时,便猜到玉盒中是何物,他打开一看,果然,玉盒中放着一块比万流王送他的那块山神石更大一点的山神石。
“将军喜欢吗?”
“喜欢!”
“喜欢就好!”
大明王哈哈大笑一声,拿出了一个血玉瓶,放到桌上,推到常山身前,笑道:“这里还有一样稀罕物,希望将军能喜欢。”
“什么稀罕物?”
常山笑着问了一句,打开了玉瓶。
玉瓶一打开,常山就闻到了一股带着一丝甜腻腻的气味的血腥味。
“这是血?”
“不错!这是以酒养大的五彩麋鹿的血液,本王给他取名叫英雄酒。”
“英雄酒?有什么深意吗?”
“将军喝了就知道了!”
大明王话音刚落,跪坐在常山身边的李云鸾拿起玉瓶,往一个没用过的酒杯之中倒了一杯五彩麋鹿的血液。
“将军请!”
“嗯!”
常山点点头,从李云鸾手上接过酒杯,放在嘴边抿了一口。
五彩麋鹿的血液闻着有些血腥味,喝着却只有香甜之味。
“不错!”
常山笑着点点头,将酒杯送到了李云鸾眼前。
李云鸾微微一笑,又给常山道了一杯。
一杯下肚,再接着一杯,常山越喝,越觉得这麋鹿血好喝,连续让李云鸾给他倒了六杯,然后将玉瓶拿到自己手上,自斟自饮了起来。
又连续喝了九杯麋鹿血,常山骤然觉得脑袋有些发晕,脸上滚烫异常。
“这酒怎么这么烈?”
在常山觉得有些古怪之时,李云鸾将身子从他左臂下穿过,钻到常山怀里,将身子软软的靠在常山身上,捉住常山的左手,又在常山右手的酒杯之中倒了一杯麋鹿血,娇声道:“将军,接着喝。”
“好!”
常山下意识的回了一句,又将杯中的麋鹿血饮尽。
低下头,常山只觉得怀中这张娇颜与他记忆深处的那张娇颜十分神似,忍不住低下头,在李云鸾额头轻吻了一下。
李云鸾嘤咛一声,柔软的身子又往常山怀里挤了两下,然后又捉着常山的手给常山倒了一杯麋鹿血。
常山将杯中的麋鹿血饮尽,又低头在李云鸾羞红的脸颊之上吻了一下,将手中玉瓶塞到李云鸾手上,空出来的手,在李云鸾修长的大腿上轻轻抚摸了一下,便按在了李云鸾平滑的小腹。
这时,常山突然有了片刻的清醒,往大明王一看,只见大明王已然将他身边的嫔妃抱在了怀里,一只手甚至伸进了那嫔妃的衣襟之中。
“那些传记中将王宫写成天下最的地方,还真没写错!”
第三百五十章 丧志之物,地龙龙珠
大明王可以当着他女儿的面与他的嫔妃嬉戏,常山却做不出当着大明王的面与李云鸾胡闹的事!他不是说这五彩麋鹿血叫英雄酒吗?所谓英雄气短儿女情长,能让英雄迷醉的不就是美貌的女人吗?”
在常山暗自沉思的时候,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麋鹿血。
将麋鹿血送到了嘴边,常山眉头一皱,将酒杯放回到了桌上。
“将军,怎么不喝了?”
常山低头看了李云鸾一眼,又将酒杯拿起,放到了嘴边。
就在常山准备将酒杯中的麋鹿血饮下的时候,他脑中灵光一闪,将酒杯从嘴边移开,看着大明王问道:“你的幻心草在哪儿采的?”
大明王拿着酒杯的手微微一颤,一脸疑惑的看着常山反问道:“幻心草?什么幻心草?”
常山将目光从大明王身上移开,目光紧盯着手上的酒杯,一边用手指搓的酒杯来回旋转,一边说道:“盟主当年也被人以幻心草害过!若是常某将大明王室有幻心草的事情告诉他老人家的话,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杀鸡儆猴出手灭了大明王室。”
说完这话,常山先抬头看了大明王一眼,然后低头看向了怀里的李云鸾。
此时的李云鸾,身子僵硬,脸色苍白,与刚才的诱人模样迥然不同。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两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这话,说的真是一点不错。谁能想到,在她表面上做出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