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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祈祷。
修院生活十分著重祈祷。敬拜与祈祷贯穿日常生活的每个片段。如前文所言,他们对祈祷的理解与更正教徒的不尽相同,他们把默想与冥想都视为祈祷的不同形式。不少神秘主义者甚至倡言冥想才是最高境界的祈祷,他们认为祈祷可以分为几个层级:最低的是开声祈祷(vocal prayer),其次是默祷(mental prayer),而最高级的则是冥想(contemplative prayer)。如此,祈祷的目的主要不在於向上帝祈求,甚至不在於与上帝沟通,而在於寻求与上帝契合(mystical union with God)。
5.贫穷
修士要过彻底贫穷的生活,不拥有任何私人财物,学习舍弃世界和自己。不过,也得指出的是:个人不拥有财富,并不等於修会或修院不可以拥有财富;由於得到信徒大笔捐献,中世纪不少修院是非常富有的,它们搜集了许多贵重的艺术品,修土也可以过相当丰裕的生活。正是为了回应这样的情况,在十三世纪便有托钵修会。(The Friars,参页157-158)的成立。
6.与世隔绝。
修土要与世隔绝,在行动上放弃世界。不过,并非所有修会都主张远离人烟,过离群独处的生活。打从十一世纪开始,便有修会要求修士承担各种不同的社会和教会责任,诸如教育、医疗和社会服务、护教、牧灵与传教等。这些以服务为己任的修会,它们的修院多数设在闹市里,而修土亦与凡夫俗子打成一片。对这样的修土而言,与世隔绝的意思便不等於在地理位署上离开世界,而是在心态和行动上拒绝遵从社会大众的喜好和规范,过一个与众不同的生活,心远地自偏。
7.群体。
修土进入一个群体中,过集体生活,他们不能拥有私产,而是由修院供应他们一切需用,修院成了他们的世界。除非得到教皇或修会会长的特准,或是为了履行修院指派的特殊任务,修士是终身不能离开这个群体的。
群体生活对操练修土的顺服心志是非常重要的。毕竟顺服的操练不可能独自进行,自己顺服自己与偏行己路没有两样,说顺服上帝旨意,亦无从防范以自己的心意来诠释上帝的旨意的危险。惟有顺眼在一个可见的外在权威之下,认定这个权威是上帝的化身,而在顺服的过程中,具体地经历压抑个人喜恶爱憎并随从自己之外的某个意志是怎么一回事,这才是不折不扣的操练。所以,修院除了有严明的规章外,更重要的是为每位成员编配入一个层级分明的组织系统里,让其真切地学习过顺命的生活。
8.神迹。
修道主义通常伴随不少神迹。对一般的平信徒而言,愿意撇下尘世所有过修道生活的人,大抵都是灵性高超、灵力充沛之士,他们除了渴望得到这些超凡入圣的人的属灵或道德指引外,更希望修士施行神迹为他们消灾怯难;而事实上,社会流传了许多关於某些有名修士法力无边、降妖降魔的故事,这更为修士和修院增添一层神圣和神秘的面纱。
修院通常是某个地方最古老的建筑物之一,基於宗教及文化(如保存文物)的考虑,它们通常搜集了许多古旧的宗教图像(icons)。这些历史性的图像,连同具历史价值的修院,常常是上帝或圣人(包括马利亚)显灵故事的发生地,例如某个修院的马利亚图像摘下眼泪、主显像(Transfiguration)容貌改变等。如此,不少修院也成了信徒朝圣和做功德的地方。
9.传教关怀。
更正教徒常有一个严重的误解,以为天主教会不热衷传福音;事实上,更正教的海外宣教工作可远比天主教迟缓。宗教改革後数百年间,除了重洗派外,更正教的宣教工作乏善可陈,但天主教却从不间断地进行。天主教的宣教工作主要是藉著修会来推动的,某个修会承担某地的宣教工作,指派一批修士在当地建立修院,然後推行各样教育、医疗与布道事工。整个修会历史与宣教历史是分不开的,特别是中世纪至近代的修会,都是重要的宣教组织。
事实上,更正教的海外宣教工作可远比天主教迟缓。宗教改革後数百年间,除了重洗派外,更正教的宣教工作乏善可陈,但天主教却从不间断地进行。天主教的宣教工作主要是藉著修会来推动的,某个修会承担某地的宣教工作,指派一批修士在当地建立修院,然後推行各样教育、医疗与布道事工。整个修会历史与宣教历史是分不开的,特别是中世纪至近代的修会,都是重要的宣教组织。
V.本随修会的发展与没落。
在中世纪,本笃修会发展迅速,修院遍地开花。最初它们只吸引一般普罗大众加入,但逐渐地修院开始贵族化,招收的都是贵族子弟,後来加入修院甚至成了贵族的专利。
A.中世纪修书贵族化。
为甚麽贵族子弟要加入修院呢?主要因为中世纪的修院拥有三重功能:
1.社会功能。
中世纪是一个信仰的世纪,所有在基督教世界里的臣民,都同时是大公教会的教民(只有少数犹太人可以幸免),宗教与社会紧密重叠;如此,任何宗教组织或制度都同时是一个社会组织或制度,都含有相当的社会功能,修会当然不例外。中世纪的基督教成了社会建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宗教生活深入日常生活的每个片断;修会在社会中有其特别角色,也有非凡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所以,贵族家庭里若有一、二位成员加入修院,便会增加家族的宗教和社会地位,影响力也随之上升,贵族子弟加入修院自然也蔚然成风。
2.补赎功能。
补赎观念在中世纪的大公教会相当盛行。人对犯罪及其後果的看待极其严肃,他们也惯常以律法主义的角度来理解之。任何人要是犯了罪,必须到教会藉特定的宗教礼仪寻求宽赦,不能轻忽处理;而除了认罪悔改以外,他们也得做一些补赎行动,赚取善功,藉以与所犯的罪愆相抵销。
我们可不要一提及补赎便联想到卖赎罪券。事实上,大公教会售卖赎罪券的日子并不太长。神甫在告解礼中要求的补赎行动一般只是祈祷、长时间禁食、朝圣等宗教作业。补赎的分量与所犯罪恶的严重性成正比,例如 923年,法国一位主教惩罚曾经参与法国国王糊涂查理(Charles the Simple)和洛琳的罗伯(Robert ofLorraine)所发动的施瓦松之战( Battle of Soissons)的人,三年内得每年禁食四十天,期间只准许进食面包、盐和水,这使得某些城市有个多月处於瘫痪状态。
任何人若在生前没有完成其补赎工夭,结果将是悲惨的;他们不能进天堂,必须在一处地方做妥该作的补赎,这地方就是'炼狱'(purgatory)。当时社会上有不少关於炼狱的通俗文学流传,内容谈及炼狱的痛苦、未完成补赎的亡者的悲惨下场,信徒对之畏惧不已。
当时已流行代赎的观念。甚麽是代赎呢?若有人在逝世时,其赚取的善功多於他所犯的罪过所得填补的,便可以将剩馀部分转赠给别人;同理,仍然在生的人也可为亡者做一些善功,俾使他的灵魂早脱炼狱。这个想法的其中一个理据是使徒信经中的一句:我信圣徒相通。,他们将之理解为'圣徒有通善功之义'。这便是所谓'代赎'或'通功'的观念。
贵族之家或因参与攻城掠地等战争,或为谋财而做了不光彩的事,甚至是犯上弥天罪恶,他们总较平民百姓容易犯罪。为了家族安全奢想,最好便是派一、两位成员进入修院成为修土。正如上文提到,修道代表白色殉道,而殉道是芸芸善功中最高的功德,殉道者甚至可以直上天堂。由於修士大多无法用完他们所赚取的功德,这些剩下来的便可分予其他家族成员。补赎观念促使不少贵族家庭送子弟入修院学道。
3.家族功能。
中世纪社会发展缓慢,资源有限。在封建社会制度下,家族地位与其所占有的土地成正比,他们的社会及政治地位取决於拥有封邑的多寡。当时家族主权通常归大儿子所有,土地由他们继承,其馀众子不能分家产,因为分家产毋宁等於降低家族的社会地位,甚至造成社会混乱及不稳定。在农业社会,土地为重要资源,人大都注重守业,要创业甚为困难,许多贵族子弟由於分不到田产而前途无著,有些便沦为到处流浪的武土(武士都出身於贵族阶层,因为只有贵族才有机会学习军事)。
修院正是安置贵族子弟的好地方,解决他们出路的困扰。家族只须奉献一笔金钱或土地(数量不会太大),即可送子弟入修院,而他们的出路便由修院承包了。
B.衰落原因。
本笃修会在十一世纪发展到极峰後,逐渐衰落。原因主要有二:
1.灵性因素。
如前所说,在属灵操练方面,本笃修会不著重个人的灵性追求,却在於否定个人的意志和渴求,甚至否定自己有追求更高超灵性的可能。整个操练的目标是学习彻底顺眼。不过,要有效地操练顺眼,修院的规章必须愈简单愈好;繁复的规章只会带来繁琐的条文诠释,并为执行添加多重困难。经过五、六个世纪的发展,不同修院不断增添新的规条,使《本笃会规》愈来愈繁琐,难以使人对其制定的原意一目了然。于是严格的外在规范逐渐失去人情味,变成刻板僵化的胆人礼教,这倒妨碍了群体的灵性培养。
自十一世纪开始,陆续有人公开表达对《本笃会规》的律法主义的不满,他们要求摆脱这种强调外在行为的修道形式,追求个人更深度的敬虔,并认为这些外在规范限制了他们的属灵追求。十一世纪伟大的神学家与主教安瑟伦(Anselm,约 1033-1109),他主理贝克(Bec)与坎特伯雷(Canterbury)两间修院,极欲遏制这种反本笃修会的属灵模式的浪潮。他指出内在的敬虔须以依循外在的规范来表达,有些修院规章即使在表面上没有意义,要是勉力遵循,也会产生良好的属灵效果。他更声言,若有修士认为他可以达到一个比修院所容许的更敬虔的生活,他本身就已犯错;修土必须学习顺服於上帝的判断,惟有上帝知道他可以达到的属灵程度。
当然,安瑟伦这番话不可能阻挠愈来愈澎湃的不满情绪,他的劝导只是这种不满情绪的严重性的一个反映吧!
2.社会经济因素。
在七、八世纪时,本笃修院的兴建,通常是倚靠国王或贵族奉献一幅广大的土地,并以该幅士地的收益来供应修院的各项支出。第十世纪以後,由於土地资源减少,国王及贵族再无能力供应一幅面积广大的土地,他们对修院的奉献大多只是一两座教堂、一个小农庄,又或者是一小片土地。由於一个森林、牧场或葡萄园不足以供养一家修院的需要,只能由数个土地奉献单位合并供养一家修院;财产的分散造成管理上很大的不便,最大的麻烦是,修院得派修士到不同的产业所在地管理财产。一个修院被拆分成多个单位,这对原本强调集体顺眼的本笃修会,自然是一个致命的伤害。
在十三世纪以後,本笃修会没落的情况愈来愈明显。其中一个现象是修院人数大幅下降,例如坎特伯雷的基督教会修院(ChristChurch)在1120年尚有一百二十修士,在1207年减至六十四人。造成修士减少的原因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