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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如此-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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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有些羞愧,我长到十六七岁还没穿过衬裤,但这情形当时很普遍。小伙子们穿衣一年只分两个季节,要么是棉要么是单。棉裤一穿上身就四五个月时间,到第二年春天脱下来搭在晾衣绳上,只见阳光下一堆堆虱子满满当当地蠕动在所有的裤缝里。当你拍打衣服,原本安静着的虱子会立即疯狂地逃蹿,那情形令人作呕,简直无法形容。这印象太深刻了,无论你怎么努力去忘却它,它都会深深地刻写在你记忆的深处,以至于以后不管你做什么,穿什么牌子的服饰,或者是不是每天沐浴,你都可能会认为自己是个不洁的人,永远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龌龊感,并因此而深感自卑,特别是当你面对那些阔绰体面、出身优裕的儒雅人士,感觉可能更是如此。并且因为这种隐蔽的心理感觉,使得你在与对方的交往中,还常常羞怯以至于躲躲闪闪。    
  这让我想起一段经历,即梦想的发生。    
  十二岁那年的夏天,我下到村北四里路外的一条小河沟里割草。那天刚下过雨,空气清新如洗,夕阳将红色的辉光涂抹在山峦和坡地上,草尖上的水珠闪烁着缤纷的色彩。这时候,我看到河对岸的小路上,一对在县城里工作的新婚夫妇走着,他们穿着得体,白净漂亮,红灿灿的阳光罩在身上,使他们更加光彩照人。今天想来,那对新婚夫妇在县城从事的也只是相当一般的工作,诸如商店营业员、农机管理员之类,但在当时却不得了了。在农人心里,他们简直就是活在天堂上,虽然他们的衣着也无非是一般的“洋布”,再高级一些的也不会有。两人走过来,我赤脚站在草丛里,衣着褴褛手拿镰刀,竟像被电击中了似的,痴目愣瞪、不知所措。好家伙,人世间还有这等受活的人!受活的意思是享受。我当即就想,活人就要活这样的人,我不会心甘情愿地在这小河沟里割一辈子草!    
  对于一个农村孩子,刺激他发奋的可谓多之又多。    
  前些天看电视,住在北京的城里人将西北农村的孩子邀请到家,让他们看看北京城,过几天城里人的日子,结果弄得这些孩子可怜兮兮,离京时哭得像泪人儿似的。这些孩子的哭声自有其深刻的内涵。城里人的这种善意似乎无可非议,但我作为一个旁观者,一个曾经和他们一般无二的农村泥孩儿,却不能不表示出一些忿怨,甚至感觉这些人俗不可耐。谁能保证这些城里人的内心里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显摆呢?如若有,那让这些孩子是感激他们的怜悯,还是羡慕他们的高贵?抑或是……我知道自己这个想法不对头,但我不能不这样想。我想说,既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孩子的命运,还是让他们在那落后愚昧的山沟沟里呆着好,让他们保持一点儿距离,给他们最后一点儿自尊。    
  如果不是这样,那又会是怎样呢?农村孩子面对天堂一样的城市,还需要多久才不再哭哭泣泣?从他们身上,一瞬间我似乎看见了自己的影子。我突然发觉,多少年来,我心里的泪水未能真正停止的原因了——隐藏在它背后的,是身份的差异,它不仅从文化上抛弃了我们,而且从人生而平等的意义上抛弃了我们。    
  上高中的时候,班级里我最矮。这似乎有些不太对劲。身体发育和实际年龄看上去有了距离。提出问题的是村中的老中医乔先生,他也是从河南逃荒来的,无论人品还是医德,在镇子上都备受赞赏。有这样一位老人来出面关心我,真让人想不到,我以为父母会拿他的话当话,因为这正是我深感苦恼的事情啊!我是多么希望世间真能有一种神奇的药物,让我长得高一些,看上去气派一些啊。但遗憾的是,他的话并没有引起我父母足够的注意。当时,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父母的表情,他们只是轻轻一笑,就那么无足轻重地一抹而过了。那一瞬间,给我的感觉,似乎我就是他们豢养的小动物,能活着就不错了。当即我伤心得无话可说。今天看来,其实这再正常不过了。生活的艰辛,使得他们根本就无暇顾及像我身体这样的小事。对于这件事,我并不埋怨父母,但一种深深的感触却刻写在我的灵魂里,让我从小就觉得自己无足轻重,并且明白了父母和社会的某些人对我的基本态度,经常忽视——甚至蔑视。    
  我常有这样的感叹:人活着,是多么的孤苦无援。假如你自己再不能够自珍自重的话,那将是多么可怜。我为什么要写作呢?为了真理?为了生存?为了尊严?也许都是,但更多的,或许还是我从小就有着这样的恐慌和渴求。我似乎从很早就懂得了自己生命面临的终极困境,我想以写作获得关爱和温暖,但这似乎是不可能的。这或许就是我的宿命。今天我才意识到,这困境不仅我个人,很多人都如此,在我们这个并不怎么美妙的人世间,这样的人太多太多。在这里我不想掩饰自己心灵和情感上的贫瘠,尽管如此开诚布公地说出自己的真实处境可能会成为人们的笑柄,会被人瞧不起,但我不怕。因为:第一,通过自身的修养,我已能够应付这种人生的彻底的孤独;第二,我相信巴金先生的那句名言,“我不怕,我有信仰”。少年时我读了《老子》,中年时又有一部《坛经》让我明心见性,为我解脱那种不可更改宿命的痛苦,让我爽爽朗朗,自立于世。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五(2)
  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战胜孤独。战胜孤独是生命成熟的标志,只是它必须由爱开始。    
  从根子上讲,我们民族的文化结构里,这种成熟而又有系统的面对个人、面对孤独的训练经验实在太少。我们的文学里,也几乎很少有孤独人格的英雄。道德的、亲情的、附庸的……往往都被抬到过于崇高的位置,最终又被封建君臣观念、亲情意识、大一统大团圆的抱团意识所统揽和替代,小至一个人,大到一个民族,如不能正确地理解和应对孤独,那这个人、这个民族终难成熟。如果以这个尺度来衡量,此时我愧然感到,我们民族似乎仍在它生命的少年期。    
  轻视个性、担怕孤独是文明柔弱的特征。东方的落后,或许就始自于此。    
  中国封建文人中是有许多孤独的典型,但遗憾的是,他们大都表现为消极的隐世者或愤世者,他们的生活风格,离普通平民百姓较远,距仙家道人太近,所以脱开社会外在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对国人品格的塑造和个性发展,都没有产生过太大和太积极的影响,有些反而是我们要批判和扬弃的。    
  言归正传。少年时候,深深的自卑笼罩着我,使我不能与我所生活的那个圈子里的大多数人有正常的接触,尤其不能正面面对年轻的女性。我一直都是站立在远处,成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的旁观者、局外人。我尽力使自己在人们的感觉中隐匿,但实则相反,这状态反而使自己更突显出来,时常自然不自然地成为别人注意的焦点,嘲笑和欺凌的目标。    
  为了减少麻烦,我要求自己行为和言谈谨慎再谨慎,有时竟到了神经质的地步。这又反过来促使我将自己的头埋得更低一些,埋到书本里。我坚信是书籍救了我这条小命,否则,我难以想像自己怎么才能正常地生活在人世间。如果不是这样,以我脆弱的神经,迟早会被人类折磨成疯子。    
  中学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位很好的语文教师,他姓张名文江。张老师英俊聪明,人品出众,喜爱穿淡青色的衣服和白色的球鞋,很有点儿孤傲不群的文人的气质。他面色很好,发型也很漂亮,讲课到激动的时候,头发往后一甩,尤显其风采灿然。我的那片干旱的黄土地说来也怪,蔽日旱尘和贫寒岁月并没有消蚀掉男人的丰润、女人的白皙,张老师就是这无数美男子中的一个。他的课讲得非常好,不拘泥于课本是他最大的特色。从他那里,我不仅知道了李白、杜甫及其他,重要的是他教给了我如何去为品味而朗读。他用我们当地的陕西方言阅读诸葛亮的《出师表》,声音抑扬顿挫美如音乐,听起来真是让人陶醉。我的耳边至今还时常回荡起他阅读《蜀道难》的声音,他的神色与动作也时常浮现在我脑子里。想想吧,这该是多么令人值得回忆的美事。    
  更引我回忆的是,他曾在一次中学语文统考中给我的作文打了百分。这个百分在他的生平教学经历上也可说是绝无仅有。作文的题目是《读旧小说无害吗?》。在班级里,我和一位名叫张荣华的同学都是读旧小说的“主犯”,因此常被学校点名批评。所以,面对这样的考题,我一见就反感。结果,我冒天下之大不韪,私自将考题修改为《读旧小说有害吗?》,并从相反的观点出发,阐述我个人对读旧小说的见解。这件事惊动了学校领导,他们拿着我的考卷,认为出了大事,欲兴师问罪。张老师说服了他们,并以有见地为由,破天荒地给我打了满分。要知道,在这之前,我在他的心目中一直是个不起眼的学生。说起来很可笑,后来我从部队考上了大学,有一年回家探亲,特地去学校拜访他,给他带了两瓶当地廉价的白酒。他竟有些羞愧难当,内心里很不平衡,深憾在我做学生的时候,没能给我更多的关照。嘿,他居然不知道他给了学生什么!    
  是什么呢?那就是:社会普遍公认的未必都是对的,关键在你自己怎么看。你认为是对的你一定得坚持。这便是他给我的非常实用、但又常常是难以驾驭的真理。这对我受益匪浅。看这些乡间的知识分子、教书先生惨也不惨?……张文江老师的经历很不平常,他的爱妻和女儿因为生存的巨大压力,先后跳进村中同一眼井中自杀了。这样的大惨痛大悲伤,他都挺了过来。我有时就想,或许他比我更有资格写小说,假如他能走出黄土地观照人生的话。但再一想,我又觉得,写作对他或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经是一个优秀的人,即使什么都不要做,继续教书育人,他的形象仍在学生们的心目中完美地存在着。    
  张老师对我的鼓励进一步刺激了我与人世伪善和丑恶对抗的野心。那时候,由于自身惨痛的经历,他平日里总是寡言少语,面色也很沉郁,只有在上课的时候才能从他的脸上看到一丝笑容。他的严肃使我不能接近他,也不敢接近他。我与他之间因此并无深厚的私交,尽管如此,我仍视他为我文学的第一位启蒙老师。我尝试写作的确是因为他的奖掖。一九九八年,我回家乡,又一次从幼年的朋友那里听到了他的消息。他退休了,离开学校进入社会,被乡间许多人看成是一个无用之人。也是这个缘故,使得他清高的形象更加突兀出来,与社会格格不入,常常一个人落落寡合地在黄土山梁上转悠,坚韧地守护着自己的个性,越来越远离我们这些越来越世俗的社会人群。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五(3)
  小学和初中时,我一直数学不好,但到了高中不知哪根筋转过来,数学成绩竟突飞猛进,并且很快就排到了班级前列,以致时至今日我仍可以毫不费力地写出几十道函数公式来。当时,我几乎是一夜之间突然发觉,数学学起来很刺激,在某种意义上比语文课更富有挑战性。这对天性好斗的我来说无疑很对胃口,但这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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