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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如此-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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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扛着,即便是对他最喜爱的学生,也是如此。去医院看他又要花钱、又要客套,他平生最不愿意这样。    
  我懵然倒在椅子里,长久长久。事后,我竟无妄地猜测,像他那样神经极度敏感的聪明人,说不定是什么使他突然感触,而引发了如此强烈的身体反应。他之离去,一定是发自精神的深层,一个惟有他自己才明白的缘故。他的这一生,心灵太脆弱太沉重了,而他自己又孤僻如此,无形中像将自己流放在潮动波起的大海上一样,一个人摇着桨,扯着帆,独自抵抗着,抵抗着,最终抗不住了,才倒下来。他这种人,在这个世界不会成为英雄,但对于他那颗不同于常人的太过敏感的心,他是最大的英雄。他胜利了,倒下的只是他的身体,他的灵魂不倒。在这里,我祈愿他能重生,他是世间女人最最向往的那种怜香惜玉、精致细腻,同时又知情知义的男人,他应该重生。真的,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美好的人。接赵师母电话的第二天,我给她回电话,说我要写文章,发表在《青海日报》上,以纪念我的恩师。之后的月余时光,我每每提笔却又放下,我似乎看见赵老师在冥空中用他那睿智的眼睛注视着我,仍是那样谦和,稍带一些责备,却不乏关爱地微笑着。我知道,像他那样为心灵活着的人,是不在乎这形式的。我这是干什么呢?叹只叹我们在一起那窘迫却又美好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此刻细想,这几位老师对我最大的影响,也仅文学而已。或许是严酷的生活磨光了他们的棱角,或许他们的个性和头脑里天生就缺乏那种强烈的反叛和批评的气质,缺乏对苦难反刍的勇气,使得他们并没有在灵魂乃至行为上成为我精神上的真正向导;但或许还有我自己,最终没能在较深的层面上与他们交流,我的自卑,自始至终都将自己当作一个谦恭的学生,而没将心灵向他们真正打开。
第三部分《吾命如此》九(4)
  说到导师这个题目,说实在的,许多年来,我一直在苦苦寻找着这样的导师:他不仅是文学的,同时也是思想和心灵的,他应该是活在我眼前的长辈,就在我们中间,在人生的黑暗和险恶中,他擎着灯,带领我战斗和前行。但令我失望的是,没有,真的没有,至今还没有哪一位长者,能给我们这些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后来者,呈现出一个这种意义上的导师形象。于是,我们的目光只好再往前探寻,并再次落在鲁迅身上。悲乎,我们这一代人,前无传承后乏同侪,荏弱的肩头如何能对曾经如此辉煌优秀的文明与精神负起责任,扛起沉重的担子呢?    
  在这里,我绝没有贬低我的恩师以及他的同辈的意思,因为是什么就只能是什么,没做到的就是没做到。    
  孤独的我,需要更深刻的温暖,以及更尖锐的武器。    
  不过,我也这样认为,没有遇上精神导师,没有读到好的大学,或许客观上推迟了我的成熟,但另一方面,我的幸运也许正因如此,才让我可以不受强大的外来干扰而独立思考,独自感受生命给予我的那些最最本真的东西。如若不是这样,当代文坛顶多多出一个什么现代派或先锋派作家,而不是起自于乡间的老村。这个老村,让我遭受了太多太多的东西,即使放在今天,我仍得承认,依满足个人心性这一条,我更愿意当个棋手,当个画匠(不是画家),当个琴师(不是音乐家)。我不要求自己如何精深,但求可糊口能娱乐就可以了,即便在其中一文不名,我也决不会后悔。我仍会有无比的幸福感沉浸在里头。我会像乡间的戏子一样,尽管身着布衣面带风尘,却仍会扬着头闭着眼睛,有板有眼,无比陶醉地大声吟唱。谁让我到人世上走这一遭呢?!既然来了,就得让生命轻松如此坦然如此自在如此。或者,我作为一名棋手,在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之间,夹起一枚棋子,放在由上帝划定的那一道道无限的未知里。“胜固欣然,败亦可喜,优哉游哉,聊复尔耳。”因为,我已懂得了人生最彻底的愉悦,就是对寂廖时光和茫茫俗世的遗忘。    
  我知道,自己身体的深处,有这种颓废的东西。    
  当然,人世间的大事业中,最难做和做起来最痛快的还是作家。说它痛快,是因为它是一个可以把一个人所有泪水和心血都榨干的事业,只是我等身躯能值几何?然而,每一个立志文学的人却都甘心让它糟践到最惨痛的程度。什么是得?什么是失?按曹丕的话讲,文学是“经国之伟业,不朽之盛事”,在这一德高备至的行当里,已不能以得失计了。做团长做局长甚至做皇帝都会速朽,但《水浒传》、《三国演义》、《金瓶梅》、《红楼梦》却会永垂不朽。这便是当作家的贵处。然又有几人,能这样呢?!    
  属于历史的作家,皆是天生的叛逆者。对文学,也许是辉煌的,但对于他个人,他的下场是悲惨的,他的地位是低贱的,他的人生是孤寂的,最终又无一不像一座被掏空的矿山,面对碧草黄泉清风冷月,说坟墓又不是坟墓,可怜巴巴地遗落在那里。总之,当这样的作家是拿自己的生命来与上帝打赌、同时又经常被时代虐待的一个职业。所以,它是与生俱来的苦役,是找不着码头的航行,是没有伴侣的孤旅。一个怎样的灵魂才能承当起这样的折磨呢?    
  以我之孱弱和优柔寡断,与斯远矣!    
  如今,我在北京,看到高速公路,看到高层建筑,看到通红的落日,看到雾霭中的山岭和马路上忙碌的车流与人群,想我由一个普通的陕西愣娃成为一个卖字文人的过程,种种的不幸与幸运交织着,有失望也有希望。自始至终能给我安慰的,竟都是一些普通人,老师,朋友,生活中的凡人,以及时刻惦记在心头的老父老母,尽管他们的命运无一不多灾多难。我要感谢他们,我的文学在他们中间,因他们的缘由而缓慢生成,尽管他们都是些非常普通的人,甚至有不少的缺点,但他们都是些好人。或许文学就得和生活一样,深刻而朴素。我从内心里真正走进文学,很大一部分原因或许就是他们那些看似与文学不大相关的细节和故事。我靠这些细节生活,用它们来化解我精神上的悲凉,安慰我酸楚的心,它们对我,和文学一样。文学对于我,像涂抹伤口的药膏,是我实用得不能再实用的安慰剂。许多时候,我是自己的医生。    
  我的眼前,常因此陷入更深沉更寂寥的怅思。    
  入伍不久,我便当上了团部的打字员,这给了我较多的学习写作时间。二十一岁那年的秋天,我在《青海湖》杂志发表了第一篇小说《一片金黄》。它的写法,近乎于一篇当时流行的那种“革命故事”,描写在农村里,一老一少怎样进行农机具改造。这篇小说的责任编辑即是《青海湖》后来的主编程枫先生,据他说,他是被我清洁的稿面和整齐的字迹感动了。这篇小说刊发后,我拿到了平生第一笔三十四块钱稿费。为了向父母亲表示我足够的兴奋与自豪,我当即将其中的三十块钱寄给了他们。在我将钱递进邮局窗口的一刹那,那种感觉,似乎我马上就可以卖文为生、养活我的父母了。人有时候竟如此的幼稚可笑。因为其后的许多年里,文章的发表对我竟成相当困难的事情,更甭说挣到那些一拿到手就会让人手指不断颤抖的稿费了。不过我明白,这对我并非不公平。鹦鹉学舌式的成功是容易的,但要以自己独特的嗓音说话,却得经过一个漫长的锤炼过程,当然这中间少不了必要的学舌经历。
第三部分《吾命如此》九(5)
  又过了几年,我读了大学,我的第二篇小说《虫灾》发表了。其实这才算我第一篇小说。从这篇小说起,我开始表现出一种对社会的批判姿态,将那些危害人民的官吏比做铺天盖地的蝗虫,但这种影射还是符号式的,缺乏内在的批判深度,因此还只能称其为稚嫩的少作。从写作风格上讲,应该承认,这个短篇有着明显的摹仿痕迹,即契柯夫式的幽默。我喜欢契柯夫的洁净、幽默和深刻,以及他的从容的写作心态。写作心态这东西很重要,读一个人的作品,字里行间读出他写作时的心态,这并不是一件难事。    
  师专毕业后,我又回到了部队。当时,部队的文科大学毕业生并不太多,所以我一毕业就留在军区政治部文化处工作。政治部大楼是一座中苏友好时期的建筑,高大且笨重。行走其中,就像行走在巨大的山洞里一样。身前身后又都是师首长级的大人物,这让我更为自己矮小的身材和古怪的容貌感到恐惧、胆怯、压抑以致无助,时刻担怕会做错什么事情。然而,越是胆小谨慎,越容易出差露丑。一天,政治部主任突然推开办公室的门走进来,办公室里就我一人。主任问什么已记不清了,只记得我当时一阵紧张,哆嗦得像个精神病人,说话也语无伦次、答非所问。主任看着眼前这样一个惊慌失措的小兵,瞪了一眼,转身走了。    
  如此想见,我这种人,在部队会有什么出息!    
  要说我对穿军装的感觉,我立即会想起一个词:沐猴而冠。尽管这多少有些自虐,但实际感觉和它差不了多少。所以,在部队十多年,对军装我从没产生过什么依恋。它越是威严越是堂而皇之,我越是反感。许多和我一样从农村出来的年轻人,提干以后,都会迫不及待地佩上肩章戴上大盖帽,拍张照片寄回家乡,以示炫耀。然在我看来,金光闪闪之下,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无论怎么,都滑稽透顶。    
  我的老处长程旺志,满头白发,神采奕奕,是部队里少有的学识和涵养兼备的人。身为一位师职干部,他每天早晨竟会抡起拖把,拖一遍二三十米长的走廊。要知道,在他这种职务的干部,是没人能做到这一点的。放下拖把,他便钻进自己的办公室读书,天天如此。部队对于他,似乎只是一个读书的地方。其时,我是那样羡慕他,人活到这种境界,真是太幸福了。    
  由于他对书的需求,他便尽心于此,文化处的图书室便有了丰厚的藏书,其数量甚至不亚于我就读过的师专。刚开始的时候,我一进到图书室,便像狗熊碰到了蜜罐子。好家伙,我欢喜得差一点儿要高呼部队万岁了。但让我没料到的是,管理图书的是一个极端死板的小战士。我对他,开始时可以说是办法用尽,极尽巴结谄媚之能事,然而图书室对于他,几乎和他没有离开农村时他爷爷吩咐他必须看守好的西瓜地一样。从他手里甭说借本书出来,就连拿出一片纸来都十分困难。守着书库那成万册图书无计可施,我恼火极了,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那小战士都有深刻的敌意,以至于如果今天遇到他,我都不敢保证能否不敌意地看他。政治部的一位干事,也出自农村,看管着满满一库房稿纸,但若想从他手里讨要出一本稿纸,几乎比要他向你付出一沓现钞还艰难。而当时,稿纸对于我,竟是那样必需。开始,我央求过他几次,没有一点儿结果,后来我便理也不理他了。我用蝇头小字,写在不带格子的白纸上,一页纸竟然可以写到一千五百多字。    
  好在程处长并不怎么理会我,我因此得以每天上班能埋头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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