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涸许久的喉咙。他知道,是阿烨割了腕子,把自己的血喂给他。
他们在沙漠里整整走了五天五夜,她就这样日日割腕,以血喂了他整整五天五夜。直到后来,腕上的伤口没有妥善处理,开始化脓发溃,再也流不出一滴血来。于是,便挥刀割开了尚算完好的手臂……而她自己,没有一口水,没有一颗粟,连可以勉强御寒的甲衣,都尽裹在了他的身上。
易晓永远记得那样的夏夜,一望无垠的浩瀚朔漠间,身形单薄的少女背着重伤的少年,艰难地一步步行进着,每一脚踩下去,都深深陷进黄沙里……但她仍是倔犟地走下去。
“易猴子,你给我听着,绝对绝对不许睡过去,听到没?!”她声音已经有些哑,但语气却是恶狠银的!
“为、为什么……是猴子?”少年苍白着脸色,浑身被抽干了力气,困倦得稍不留神便会阖上眼,然后,再也醒不过来……但被她这话挑起了兴趣,于是竭力对抗着睡意,同样哑着嗓子问。
“哼,自然是因为你泼啊,泼皮猴!”少女虽然嗓音远不似素日的悦耳,但这理所当然的霸道语调却是分毫不改。
“那,……大哥他呢?”在这种时候,他居然起了那么一丝丝好奇心。
“笪鸿,他?——呆头鸟!”少女语声微顿,答得有些气哼哼的。
背上的少年闻言,心底忽地涌起几分笑意。敢这么说奇兵绝谋的三军主帅,这世上,怕也只有阿烨了。不过,鸿,可不就是鸟么?但……呆头?
“哼!”少女明白他心中在想什么,这次是用力冷哼了一声“本姑娘都这么死皮赖脸地追着他来了北疆,他还是只肯给我冷脸看,不是呆头是什么?”
“大哥他,他……不是不明白,只、只是顾虑太多……咳咳,咳……”蓦地,一口冷风灌进喉咙,少年猛烈地咳了起来,伤口似乎又裂开了,疼得砭骨钻心。
“别说话!”少女急急斥了他一声,然后把背上的人小心翼翼地放了下来,然后,自己也俯下。身子,紧紧拥着他,就这么两人蜷在沙漠里,她一努力直起单薄的脊背,替他挡着冷风黄沙……
最后,当笪鸿带着一众部将在大漠里找到他们时,原本那般英飒劲爽的明艳少女,竟已狼狈憔悴得脱了人形……
那一年,枫烨十六岁,易晓十九岁。
至今,阿烨的腕上,若是细看,还能发现多年未愈的隐隐痕迹。
相识六年间,他们就是这样,不知多少次并着肩、携着手,把对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风雨同舟、生死与共,真正的刎颈之交。
这世上,除了云涧,枫烨也就只认这一个朋友。
两人断续喝着酒,氛围是一惯的随意自在。
飒艳的韶龄女子一袭枫红衣裙,执了玲珑盏,仰起修长的颈,一盏连一盏的清酌就这么灌了下去,爽利而豪气。有些许酒液自她唇边滑下,顺着颈子一路漫开,浸得那红绡襟口颜色更深了一重。
六年的戎马倥偬,沙场奔波,她的肤色并非寻常闺阁千金的如琼似雪,而是镀了阳光的淡淡麦色,少了几分柔嫩怜人的娇气,但映着这明艳无伦的眉眼,衬着这英劲爽朗的气度,却显出一种异样动人心魄的美丽。
极璀璨的女子,耀眼夺目得如同那一袭张扬肆意的枫红衣裙,任何时候,任何情境,都没有人能掩了她的光彩。
此刻,枫烨仍是在豪爽地一盏又一盏地喝酒,并非是借酒浇愁或其他什么缘由,单单只是因为她喜欢酒液入喉时那种火辣辣的滚烫感觉。
而且,她的酒量极好,至少斗酒从没输给过号称海量的易晓。而相识这么多年来……他也只见她醉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大哥……战死沙场之时。
记得下葬那一日,主帅辞世,三军缟素,独她一袭枫红的衣裙,血一般凄艳的颜色,刺目惊心!
大哥早年从军时便有过誓愿,若日后身死战场,便将他尸骨化灰,撒在北疆的塞草黄沙间,永伴这一方山水长眠。
所以,浔阳的笪氏宗坟中,只有大哥的衣冠冢。
而北疆,则是三军将士共鉴,在边境上,为他们景仰孺慕的主将、大郢的不败战神,立下了一方高愈三丈的灵青石碑。
次日,易晓看到她时,素日里骄如阳、烈如火的少女就在醉倒在这一方碑下,最烈的烧刀子不知灌了多少,身边踢乱了一地的黄封酒坛子,整个人都喝成了一滩烂泥……
从来不知道,那样强韧得似乎无懈可击的少女,竟会这么彻彻底底地崩溃掉。
“大哥若知道你这个样子,定会不高兴,要训你的。”他压抑着心底翻涌的情绪,勉力平静地开口说。因为烈酒伤身,大哥一惯都不怎么许她碰。
“笪鸿,他、他才舍……舍不得呢……”醉卧在地上的少女一袭艳丽的红裙染了泥污,却是神智迷乱间,断断续续吐出了这么一句。
只这一句,便让人心中狠狠抽痛。以往亲眼见证的所有浓情厚意、生死互许,此刻听来,却是心痛得难以自抑。
是呵,大哥他,怎么舍得呢?
虽然未许姻缘,但军中相熟的,又哪个不知道她是大哥放在心尖尖儿上的人?
甚至,若是没有这一场灾劫、幽冥永隔,那……他们而今只怕已在准备婚事了罢。
可,莫论如何,她不该这样肆意颓废!
塞上的八月天,已近雪期的,北疆的河水寒凉刺骨,易晓硬下心,就这么提了冰寒的河水,一桶一桶地朝她浇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故事发展真是慢热,不过温水煮青蛙才更有味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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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刎颈之交(中)
塞上的八月天,已近雪期的,北疆的河水寒凉刺骨,易晓硬就这么提了寒意如砭的河水,一桶一桶地朝她浇下去……
“枫烨,你当真是好志气!大哥大仇未报,弟兄们前耻未雪,可你在干什么?”他字字凝冰,透着入骨的寒意。但,却尖锐地直剖人心“你醉死了那场战事就不会发生?你醉死了弟兄们就不会死?你醉死了大哥他就能回来?!”
然后,看了已被冷水浇醒,已冻得唇角发青、浑身瑟瑟打着寒颤的少女一眼,神色冷厉:“阿烨,别让我看不起你!”
之后,他头也不回地走开,扔了她一个孤伶伶在塞风黄沙里,渐渐酒醒,也渐渐清醒……
至今,在枫烨的记忆中,那是易晓惟一一次对她如此狠心。但三年以来——她一直都感激着他当年的这份狠心。
说起来,相识六年,易晓,是她同生共死的好兄弟,是这世上,除了爹和云涧,她心中最信任的人。
但,对于他的身世来历,她却是至今也不甚清楚的。或者说,整个玄风军,甚至包括笪鸿当年,都并不清楚。
当年,十七岁的笪鸿率玄风军六十万将士初驻北境。其时,大郢与突厥已是连年恶战,急需深入了解敌情,却苦于军中士卒无人晓畅突厥语。
于是广发布告,不久,便有人荐上了一个据说精通突厥语的少年。
那竟是个年方十一岁的孩子,原本依大郢律例,男子至少十六岁才能参军。但,因为这少年的确可堪大用,所以便被破例留在了玄风军中,且常伴元帅笪鸿左右。
时日稍稍一久,这自称姓易名晓的少年便引了众人惊异。他不仅对西境地形了如指掌,且弓马骑射娴熟谙练、兵书律例如数家珍、诸子经典无一不通……这般一个拨萃群伦、才识出众的孩子,怎么可能是寻常人家子弟?
但,易晓似乎并不愿过多提及自己的身世,只说父母双双殁于战乱,由此落魄,从陇西同众多难民一起流离到了北境。
笪鸿从来都是一个极有主断的人,既用了他,便绝不疑他。所以,便丝毫没有追根究底。
且少年元帅极是赏识他的学识胆略,不久便破格擢为校尉,并之后因频频建勋,因功而赏、因能而进,一路平步青云。以至于当年枫烨初见易晓时,他不过十八岁的年纪,却已是功勋赫赫的定远将军,领定州刺史,位居正四品。
但,这么多年下来,任是身边多亲近的人,仍是无从知道易晓的家世出身。
枫烨也有过些许好奇。但,即便两个人早已是生死交情,她也从未冒失地问过他一字半句——每个人,心里多多少少都有些不愿人知的私。密,何必因着那一丝好奇去探究到底?
“阿烨是否也猜过我的出身?”忽然,易晓有些突兀地开口道,眸光淡淡一挑,看着她。
“怎么,想说了?”枫烨斜睨他一眼,笑道,心底有微微有一分诧异。
“原本也算不得什么隐秘,不过仇怨未雪,有些心结难以开解罢了。”他的语气平静,却微微垂了眸。
“我原是陇西人士,先父在世时,有一份不小的家业。但,十三年前,他病笃而逝之际,叔父觊觎家产,便……害了我的母亲和年幼的弟妹。我侥幸逃得了一条性命,之后便同难民们一起流离至北境,再后来,就遇到了大哥。”
他简简单单几句便交待了始末,语毕,更低了眼,还不忘自嘲一句:“怎样,是不是市坊间最落俗套的段子?”只是,那一双素日里风流含情的桃花眼,此刻垂着睫,看不透他的心绪。
“打算几时去找你那叔父?”枫烨听罢,只问了这一句。
“呃?”易晓抬了眸子,微微一怔,旋即看着她,笑了“应当不久了。”
“算我一个。”她放下手中的酒盏,对他对视。
“不问对方究竟是什么人?”易晓笑意深了几分,问。
“我只要知道,他是害你家破人亡的人便够了。”她定睛答“你的仇人,自然也是我的。”
易晓笑了,真正开心的笑“嗯,一定!到时候拽也要拽上阿烨去替我挡刀剑!”
枫烨倒是给他这个深漫到眼底的笑微微晃了一下眼,心底暗叹……这个家伙被说风流,实在不是无稽之谈。
但,京中市坊间传得沸沸扬扬的件事儿,她却清清楚楚地知道易晓是冤枉的。
那一日,本是“迷楼”传来的急讯,琼华阆苑的那个花魁可能是定西侯萧骞的暗桩。
而那个影雪,既然能在帝都长安招摇地呆了一年有余,如今才被迷楼发现,绝非等闲之辈。这样的人,自然易晓亲自出马才算放心。
撬开了那美人儿的嘴,果然收获不小。若非那次的情报,或许下一个像笪鸿当年那样被几方联手构害、陷入死地的,便是易晓或她。
事后,她曾调侃说:“听闻,那影仙子天姿国色,你果真没打她的主意?”
易晓笑得有几分无赖:“你知道我一惯惜命,蛇蝎心肠的美人哪儿敢碰?倒是,那天有不少花娘想打我的主意是真的。”
这人脸皮还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