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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的重力-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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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地面,然后抬起脸,似笑非笑地打量她,不继续理论了:“既然你已等了这么久,不如再等我几分钟吧,我去洗个澡,换件衣服,然后送你回家。”
“那个……喂……不必……”
人已经去了更衣室。
彩虹垂头丧气地咬嘴唇,一个劲儿地骂自己傻。她悄悄地对自己说,在还没有彻底变傻之前,应当赶紧溜掉。可是一闭眼,脑子里又满是那些普拉提的动作,每个动作都成了优美的定格,不知不觉,自己的身体也跟他做了一回慢镜头的意念体操。
等到头脑清醒,季篁已换了一身衣服,背着一个巨大的运动包走了出来。
他的身体笼罩着一团湿气,被门外的冷风一吹,散发着柠檬和橘子的气味。
是洗发水还是水果香皂?亦或是洗洁精的味道?她想不出答案,专心地吸吮着。
“你是骑自行车来的吗?”她问。
“不,我是走来的。你家在吉祥路对吗?”
“对。不远。离这儿三站路。”她伸手到包里掏月票。
他忽然停步,问道:“你累吗?何老师?”
“不累。”其实她的腿早已站酸了。
“我们一起走回去好吗?”他凝视着她的脸,说,“走路可以锻炼身体。”
没钱打的啊?你刚才不是已经锻炼了两个小时了么?彩虹窘了窘,只好同意。
他揭过了她的双肩包,背在自己的身上。
“嗨,不是这个方向。”她小声说。
“跟着我走,不会有错。”他很自信。
他们拐进了一个小巷。
住在这个城市二十多年,彩虹从没发现这里有个小巷。小巷走了一半,被一道矮墙挡住,没路了。
“你看,走错了吧?”
“没错。”
“这里有一道墙。”
“咱们爬过去。”
她吓了一跳,以为他在开玩笑:“爬过去?我们又不是贼!”
“你有多少年没爬墙了?”
彩虹想了想:“十几年吧!”
“那就爬吧,我看看你还会不会。”他抱着胳膊看着她。
彩虹石化了。她想说,季老师,我是一位成熟的青年女教师,道德的典范,学生的楷模,这意味着我不是崂山道士,不会玩这种城市嬉皮的玩意儿。
看了看四周,发现没有别人,她改了主意:“我会啊。季老师,你蹲下来,让我踩着你。”
他真地蹲了下来,她真地抱住了他的脑袋,并且脱掉旅游鞋,双脚无情地踩在他肩膀上。
身手敏捷地翻过了墙,她发现季篁很快也翻了过来,样子很潇洒,像跨栏运动员那样,手指在墙头上撑了撑,就跳了过去。
扑掉身上的灰尘,她发现前面又是一道墙,很高的墙。要想通过它,只能去爬旁边的一棵树。这次彩虹连问都没问,抱着光溜溜地树杆爬上去,翻过墙,抓住垂下的树枝跳下来。
看着季篁紧跟而下,这情形让她想起了蜘蛛侠。
她乐了,咯咯一通乱笑,忽然说:“知道吗?这个城市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结构,结构,到处都是结构!我们的脑子成了水泥,已经被商品房结构了。”
季篁两手一摊:“所以我们要翻墙,要爬树。”
彩虹点头:“这是一个解构的过程,城市建构了生活,建构了空间,建构了我们的欲望和想象,却不可以建构我们的行动。”
季篁在黑暗中眨眨眼:“对。”
“城市不能规定我们什么。”彩虹指着远处的立交桥,慷慨激昂,“这条路,一定要这样走吗?这里一定要有个商场吗?上面非得有个天桥吗?早上一定是九点以前才供应早餐吗?我们需要被城市如此理性地安排吗?我怀念小时候夏天睡大马路看露天电影的日子!”
“何老师你好像有点激动……”
墙外是一条大街。
他们埋头往前疾走,越过公园,跨过草坪,在大厦中横穿,信笔在城市的地图上涂鸦。
这令彩虹产生了一种“荒园游侠”般的幻觉:没有遵从地图游览的城市是荒凉而孤独的,像一位被人遗忘的老妇。
破败的门庭,幽闲的小肆,凌乱的垃圾,无所事事的小贩……
不知不觉,他们进入了一个中学的操场,站在环形的跑道上。
上弦月挂在天空,远处的山影,波动的霓彩,夜色渐渐迷失。
彩虹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头顶的星光了。她忽然想起那句话: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倘若也有学生来问她,她将如何回答?
她静静地想了很久,没有答案。不过,她很快就原谅了自己。
这是个太不实际的问题,这是个虚无缥缈的问题。生活在这样的城市,忙乱而庸碌,没人有时间思考这个,不是吗?
假如奥斯特洛夫基没有全身瘫痪,俄罗斯也没有漫长寒冷的冬天,假如他就住在繁华的F市,日日为交通和地价烦恼,他还能写出那段振聋发聩的句子!
在黑暗中她看了看季篁了脸,季篁问道:“何老师,你累了吗?”
“不累,”她说,“我家就在操场后面。”
顿了顿,她又说:“别叫我何老师了,叫我彩虹吧。”
他将她一直送到家门口,末了,凝视着她的脸,忽然说:“彩虹,我们应当经常在一起。”
话说完,他停了一下,观察她的反应。彩虹的脑子嗡了一声,心里说,季老师,这话让我如何回答你?——“不,我们不应当经常在一起。”——对一位第一次见面就替你解围又大方地和你分享办公室的人,这个回答岂不是太不礼貌了?
作为中文系的才女,彩虹第一次对语言产生了困惑,第一次对一个句子的真正含义捉摸不透。
目送着他的背景,彩虹悄悄地想:
“我们应当经常在一起”——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他说:“你有电话号码吗?”彩虹觉得能明白他的意思。
如果他说:“你周末有空看电影吗?”彩虹觉得这个意思也很清楚。
“我们应当经常在一起”,这是什么意思?

10

站在门廊外,彩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回味刚才和季篁在一起的两个小时。她觉得季篁的肩膀踩着很舒服,他的脑袋湿漉漉的,头发细软,滑得抓不住,但能摸出头骨的形状:鸡蛋那样完美,岩石那样坚硬。他没有多余的动作,像个起跑运动员那样四肢抓地,用自己的脊背顶起她。她一只脚踩着他的肩,一只有脚踩着他的腰,柔韧的脊椎向下坠了坠,又弹性十足地顶上来,她甚至感觉得到椎间一节一节的凸起。尽管如此彩虹也没有达到能够翻越的高度,不得不对他说:“还差一点,抬起头来!”他顺从地仰起了脑袋,让她的脚踩着自己的头顶翻了过去。
虽然手还没有碰过他,彩虹的脚已将这个男人的大部□躯踩了个遍。
所以彩虹对季篁的第一感觉不是从眼,不是从口,而是从脚开始的。这一点具有颠覆意义。一个人的眼睛可以骗自己,口也可说错,可是脚不会踩不踏实的地方。
情绪饱满的彩虹蹬蹬蹬地上了楼,却在自家门前意外地碰到了夏丰,好友韩清的丈夫。
彩虹很喜欢夏丰,韩清与夏丰是一对绝配。
夏丰并非美男,但模样清秀,很有书生气,和女孩子们在一起时,总是自称“小生”,写封情书落款也是“夏生”(就好象《莺莺传》里的“张生”)。他和韩清都是彩虹大学的同班同学,来自河南农村,是当年中文系学生会的宣传部长,写一笔好字,会作古诗,在才华方面和彩虹齐名。初到大学的夏丰说话还带着一股子浓重的河南口音,分不清平上去入,半年之后已能说一口纯粹得好像播音员那样的普通话。毕业后分到省委机关报广告部,工作了半年就和彩虹同寝室的密友兼夏丰的铁杆粉丝韩清结婚了。
在寝室人的眼里,夏丰是理想的丈夫。五年来雷打不动地替韩清打水,一天两趟,下雪下冰雹都不误。每天替韩清去食堂买饭,吃完饭帮她刷碗,还包揽了寝室里的各项重活,每次大扫除都被韩清拉来拖地、搬书柜,或者窗外有蜂窝了让他驱赶。韩清的父母是南宁市重点中学的老师,一个教高中,一个教初中,家道殷实,温良守礼。大一报到后不久,彩虹便碰上F市百年罕遇的秋老虎,整个城市热得好像要被蒸发,许多学生都中了暑。韩清因为暂住彩虹家里,夜夜吹空调得以幸免。那时她与彩虹都是新生,虽然分在一个寝室,彼此还不很熟,因为彩虹慷慨地邀她避暑,韩清对她好感顿时增加了十倍。加之避暑期间她又得了重感冒,天天喝李明珠炖的鸡汤,对彩虹妈也产生了依恋之心。此后每年寒假回校,必要给李明珠带十个自家包的大棕子,韩清的母亲还亲自打电话来拜年感谢明珠的照应,夫妇俩来F市探女也提了重礼登门拜访。两家就这样往来上了。
成家之后的夏丰与韩清在离报社不远的一栋高楼租了间公寓,他们很快有了一个男孩,取名夏都,小名“多多”。毕业后韩清本有去广西电视台一个热门节目当编辑的机会,这是她梦寐以求的工作,差点签了合同,却因夏丰先一步在报社找到工作而放弃了。接下来她的运气越来越差,高不成低不就,夏丰要求她的工作地点最好在以机关报社为圆心的直径五公里之内。韩清找来找去找不到,最后委委屈屈地进了F大国书馆“民国时期资料室”。那是份工资低的闲差,却好歹让她的户口留在了F市。尽管如此,彩虹从未听韩清说过夏丰的不是。同学们问她为什么肯屈就,她总是淡淡一笑,说:“家庭是最重要的,夏丰的工作也忙,早出晚归,吃不上一碗热饭,我还是以他为主吧。”
彩虹认识的女同学中,结了婚的不在少数,一有聚会就成了“老公批斗会”。人人都说自己所嫁非人,若不是为了这个家早把那“没出息的”、“不体贴的”、“没好性儿的”、“喝酒抽烟好赌的”、“炒股炒亏生意做砸”的老公给休了。只有韩清不说话,在一旁默默地饮茶。末了悄悄地对彩虹说:“骂老公不就等于骂自己吗?老公再不成气不也是你挑的吗?这不等于是骂自己眼瞎吗?”一语惊倒梦中人,彩虹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所以在众人眼里,韩清和夏丰一直是美满婚姻的典范。
“夏丰?”彩虹愣了愣,“有事找我?怎么不进门?”
“嗯——”夏丰板着脸说,“韩清在里面。”
彩虹狐疑地看着他:“韩清在里面?那多多呢?”
“多多也在里面。”
说话间果然传来孩子的哭声。
彩虹连忙问:“出什么事了?你们吵架了?”
“一点小事,她生气了,就跑你们家了。”
彩虹倒抽了一口冷气。因为韩清性情柔顺,体贴人意,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做事向来是委屈自己成全别人。想让她这样的人生气还真不容易呢。
她掏出钥匙开了门:“进来再说吧。”
门一开,迎面一股阴风,沙发上坐着李明珠,穿着件高领毛衣,正拿着竹针织毛线。
彩虹忙说:“妈我回来了。”
“嗯,吃饭了吗?灶台上有热好的饭。”李明珠将一卷线挽起来,扔进脚边的竹篮里,脸也是崩着的,看了一眼夏丰,不打招呼,也不说话。
“妈,夏丰来了。韩清呢?”
从茶几上端起一杯茶,李明珠浅浅啜了一口,“呸”地一声,将口中的一片茶叶吐到地上:“闺女你去吃饭,夏先生我来招待。”
那话不冷不热,不硬不软,却字正腔圆,带着一股无形的压力。
来者不善,守者也不善。彩虹的心“格噔”一跳,嗅到了战火硝烟。
“夏先生请坐。”李明珠指着对面的一把椅子,“韩清这孩子和我们家彩虹也有六七年的交情了。老一辈人互相都认识。这孩子我一见就喜欢,一直当她是我的闺女。”
“李阿姨……”
“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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