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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之枪第02卷风云篇-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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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特·拉洛!”
  “身份?”
  “平民。”
  “惯用兵器?”
  “长枪!”
  征兵官抬头。杰特只看到厚厚的眼镜片闪闪发光。征兵官用眼角瞄了杰特一眼。
  “去第二师团第一长枪兵营报道。”
  “等一下!”杰特有点着急了。
  “什么事?没看到我很忙吗?”
  “但……我会用斗气啊!”
  “什么……”征兵官有点愕然。
  附近全部人都望向杰特。
  “刚才你说你是平民。”
  “是的!但……”
  “你想耍我吗?会斗气的已经是起码是大骑士了,无论在那里都可以得到骑士封号了,不可能是平民!!”
  杰特不再说话。运起斗气,挥出长枪。淡淡的斗气汇聚在枪尖,呼的一声,斗气一下子呼啸而出,二十步外一条碗口粗的木桩应声而断。
  全场肃静。所有人向杰特行注目礼。半响,征兵官才回过神来。飞快地在一张纸上写了些东西。
  “好!不愧是我国的有志青年!拿着这张推荐信!去找第二师团的团长!他应该不会埋没你的才能的!”
  杰特欣然离去。
  “大人,你刚才写了什么?”征兵官的副官有点好奇。
  “没什么?只是写着‘送上百人斩一名’。”
  “那到时候,他杀不了一百人怎么办?”
  “不要紧,因为‘百人斩’有两种解释。”
  “哦?”
  “一种是真正的一个人杀一百人的战神,另一种……是能吸引一百人追着他砍的假货,也就是传说中的‘人肉盾牌’。所以,假如佛洛兰科那家伙问起,不论结果怎样我也说得过去!呵呵呵!”
  看着连狐狸尾巴也翘了起来的征兵官,副官用极快的速度擦了擦流下来的冷汗。
  第二步兵师团。主帐。
  “报告!我的名字是杰特·拉洛,是征兵官推荐我来的!”
  “哦,又有不怕死的来了!”旁边有个看来是副官的人小声对同僚说。
  “我就是第二师团的团长佛洛兰科,人称‘冰之暴熊’。”在一阵雷鸣般的声音传过来后,一个像座小山似的人走了过来,热情地伸出了他的右手。
  “冰之暴熊”佛洛兰科·门塔,人如其名。身高大约两米一五,体重至少有三百斤,但魁梧的身材却及其匀称。满脸的络腮胡子和一头短发连成一片,花白花白的。一双蓝眼睛中仿佛涌动着随时可以喷出来的烈火。一副亮银连环重甲裹在身上,两个普通人可以并排走过的信道,他一个人肯定走不过去。
  杰特毫不迟疑地和佛洛兰科握手,突然他发现周围的人都用一种看热闹的眼神望着他。很快,杰特知道了答案。佛洛兰科的“熊掌”仿佛一把巨型的大钳子狠狠地捏住了自己的手。手上传来的千钧之力可不是开玩笑的。
  一看佛洛兰科,那家伙的脸上分明写着:“我要捏碎你的手”。
  如果说佛洛兰科的手是大钳子的话,那么杰特的反击就犹如一条上吊时勒在人脖子上的钢索。杰特修长而有力的手指狠狠地勒住了佛洛兰科的手掌,在他的手掌上勒出一道深深的红印。
  “不错嘛!小伙子!”说完佛洛兰科右手搔了搔后脑门。
  突然一股不安的气息传来,杰特本能地左脚一点地,飞身向斜后疾退两米。
  杰特的判断没错,佛洛兰科突然拔出背后的大剑,一个下劈,砍向杰特。落空的大剑狠狠地砸在地上,激起了大量碎石四处飞溅,周围的人纷纷躲避。
  “砍提双挥剑”?杰特马上做出了判断,长枪猛地横在身前。动作刚完成,人在半空的杰特马上感到一股强大的冲击力由枪身传到双臂。
  可怕的力量!惊人的力量震得杰特的双臂发麻。
  “好枪!”佛洛兰科突然赞了一句。
  不及多想,杰特借着这股冲击力向外飞,希望能腾出足够的距离来发挥长枪的威力。但佛洛兰科竟然把大剑顺势向杰特飞出。杰特用枪尾打飞了大剑后,整个人顺势腾空到近六米高的帐篷顶。然后一个优美的后空翻,双腿猛地在帐篷顶一蹬,以帐篷顶为支点,附以下坠之势,头下脚上地向佛洛兰科攻去。
  长枪舞出七朵枪花,将佛洛兰科整个人罩在枪芒中。
  “不错!但你的眼神出卖了你,你的眼睛没有离开我的喉咙!”佛洛兰科毫不犹豫左手伸去攻向自己喉咙的那朵枪花。
  “哧!”地一声,长枪无情地穿透了他的左手手掌,但他的手指牢牢地抓住了枪身,满天枪影在一瞬间消失无踪。
  在牺牲自己的左手封住了杰特的攻势后,佛洛兰科左手一拉长枪,右手一个直拳轰向杰特的面门。杰特想躲,但佛洛兰科化拳为爪,一下子抓住了杰特的脖子。
  分出胜负了。
  “如果在战场上碰到这种情况,你还有绝招吗?”
  “有!”
  “好!现在你是第二步兵师团前锋营的中队长了,你一有功勋我就升你作大队长。我只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谢谢!但你的手……”
  “没关系!现在还没开战,那些僧侣们闲得很!明天我的手就会完好如初的!”说完佛洛兰科头也不回、脸带笑意地离去。
  虽然莫名其妙地干了一仗,但捞回一个中队长好象也不错,比当个小兵好多了。杰特心想。
  “恭喜你了,这么快就升为中队长了。”旁边一个武官向杰特祝贺。
  “请问中队长是什么官?”
  “什么!你不知道!”附近所有人都露出吃惊的表情。
  杰特茫然地摇了摇头。这个武官开始给杰特详细解说利卡纳王国的军队编制。
  最小的军事单位是小分队,每小分队20人。接着是小队,100人。中队500人。大队2500人。师团15000人。一个军团,连同后勤等一般为七万人左右,最多不超过八万人。
  同等人数时骑兵比步兵军官高一级。比如同是大队长,步兵大队长的军衔一般是准将,而骑兵的却是少将。顺着上去,步兵师团长是中将,骑兵师团长是上将。但军团长是大将军,而一般城守顶多是中将。
  听完他的讲解后,杰特才了解到自己几乎是一步登天了,一般平民战士就算战功再大也很难升上大队长之职,而自己却……
  但杰特突然想起,打前锋是武人的荣誉,但……前锋通常是死的最快的。杰特不禁为自己捏了一把汗。希望自己一年来的特训有效吧!
  来到了前锋营,师团长分配给自己的中队。
  杰特立刻发现这里全部都是学过一下武艺的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他们谁也不服谁。当然,马上就有人对杰特的领导地位作出质疑。于是……在帐篷传出近三分钟的激烈打斗声和惨叫声等杂声后,近百名新兵被迅速送去僧侣处。杰特的领导地位随之确立。
  伤兵营。
  “报告!有个自称是我们队长的怪物袭击了我们!”这个眼圈全黑的家伙说完就晕倒了。
  “呵呵呵呵!现在的年轻人精力真充沛!”一个不负责任的师团长笑道。
  利卡纳和希曼开战的理由很简单——扩张。
  疆土辽阔的希曼全国只有五分之一是可耕种的土地,其余的土地不是常年冰封的雪原就是高山。虽然矿产很丰富,但粮食却常常不足。在这样的自然条件下,全国民众均骁勇无比,加上丰富的矿产,造就了希曼重骑兵这支全大陆装备最好的军队。
  厚一厘米的重甲严实地包裹着人和战马。战具更是全副武装到牙齿。从骑兵连配备的头盔上也有可以致人于死地的尖刀就可见一斑。
  但希曼帝国和大陆各国的联系却只能通过几条小路和洛顿高原完成。其它几条小路太窄了,通商还可以,大军作战根本不可能。
  洛顿高原,位于利卡纳王国东北部,方圆近千平方公里,被高山包围,夹在利卡纳、希曼和土之王国三国的中间。高原本身土质肥沃,并且在高原上有一个极丰富的金矿。而且只要谁完全控制了它,意味着对方所有在平原上的领土都赤裸裸地暴露在自己的眼皮底下。
  于是洛顿高原就成为了三国的必争之地,在土之王国和利卡纳联盟后,就变成了两国和希曼之争。两国想要洛顿的金矿,而希曼想要向大陆中部西扩。长达三十年的战争拉锯战就这样开始了。没有结果的拉锯战唯一的战果就是:三国各自在靠近自己国家的山路上各自修建了三座要塞。分别是:希曼的希曼要塞、土之王国的石头城和利卡纳的宾达要塞。
  而今次北方军团征兵就是为了进行第六次希曼要塞攻坚战……
  第三章 贵族人渣
  由于土之王国正和其南方的谢尔斯达帝国开战,故这次时利卡纳独力出兵。
  参加第六次希曼要塞攻坚战的兵力有北方军团八万、利卡纳第二、三军团各七万、以龙达。庞勒斯伯爵为首的贵族私兵团大约六万、加上民兵三万合共三十一万大军,算上几万名负责运粮的民工,对外宣称四十万大军。
  这么劳师动众的目的只有一个,趁着希曼的十五岁女王刚登基、政权未稳、国内农民暴乱,发动攻击。一举攻下希曼要塞,取得洛顿高原的控制权。说白了就是为了——钱!
  由于出兵仓促,所以新兵的训练全都在行军路上进行。军营中,老兵的镇定自若和新兵的兴奋紧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行军的速度并不快,可以让新兵有充足的时间训练。原因并不是这次作战的总指挥——北方军团长汉斯大将军体恤部下,他也想早点作战,避免战事拖到冬天。
  但由于贵族私兵团的用普通速度行进,其它军团逼迫放弃了急行军的想法。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龙达·庞勒斯伯爵却完全没有指挥官的自觉,仗着自己的老爸是王国宰相胡作非为。这次出征也只是为了获取武勋,好继承父亲的公爵封号。
  因为各国都有规定:只能是贵族的长子继承爵位,而且必须有军功或者文职上的政绩才能继承父亲的爵位,不然每一代爵位减两级。原本这是各国为了保证本国贵族素质而作的规定,但后来因为文职上的政绩太难获得了,所以几乎所有贵族子弟都挂个名在军中。只要那次战事不输就可以取得军功。于是随军出征变成了获得地位和财富的捷径了。
  而龙达·庞勒斯伯爵,有着让所有人讨厌的特质。一头棕色的头发什么时候都梳得油亮亮的,一张因为酒色过度而苍白无比的尖脸,下巴总是向上扬的,除非别人高他很多,否则肯定能看到他那两个大大的鼻孔。一双小三角眼,像向日葵望太阳一样,总是望向美女出现的地方。他不论什么时候总是穿着一身礼服,不过裤头总是松松的,方便随时和抢来的女子交欢。每到一地,附近的城市总会传来有女子被强行虏走的消息。但碍于他的背景,所有人都敢怒不敢言。
  夏末的一天傍晚,北方军团第二师团训练场旁边的一个山坡上。杰特十指交叉,轻轻地托着下巴,冷冷地坐在场边看着部下训练。刚好,旁边五十米处就是龙达·庞勒斯伯爵的大帐。
  庞勒斯伯爵出来了,身旁有两个仕女不停地扇着扇子。
  “什么鬼天气!热死了!”说完伯爵用右手的小指头把一缕头发拨了上去。戴在双手指头上的十只宝石戒指在夕阳下闪闪发光。
  “喂!你!今晚的‘甜点’是什么?”
  “城里有位子爵的女儿不错!”旁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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