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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屋子以后,我就去做葛莱森疏忽未做的事了。我给克利夫兰警察局长拍了一个电报,仅仅询问有关伊瑙克·锥伯的婚姻问题,回电很明确。电报中说,锥伯曾经指控过一个叫做杰弗逊·侯波的旧日情敌,并且请求过法律保护,这个侯波目前正在欧洲。我当时就知道了,我已经掌握了这个秘密案件的线索了。剩下要做的就只是稳稳地捉住凶手了。
“我当时心中早已断定:和锥伯一同走进那个屋中去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赶马车的。
“因为我从街道上的一些痕迹看出,拉车的马曾经随便行动过,如果有人驾御,是不可能有这种情况的。赶车的人要是不在这个屋中,那么,他又能到哪里去呢?还有一点,如果认为任何神经健全的人,会这样在一个肯定会泄露他的秘密的第三者的面前进行一桩蓄谋已久的罪行,这也太荒谬可笑了。最后一点,如果一个人要想在伦敦城中到处跟踪着另外一个人,除了做一个马车夫外,难道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考虑了这些问题以后,我就得出这样一个必然的结论来:杰弗逊·侯波这个人,必须到首都的出租马车车夫当中去寻找。
“如果他曾是马车夫,就没有理由使人相信他会就此不干了。恰恰相反,从他那方面着想,突然改变工作反而更可能引仆人们对他的注意。他至少要在一段时间内,继续搞他的这个行业。如果认为他现在用的是一个化名,这也是没有道理的;在一个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名实姓的国家里,他为什么要改名换姓呢?于是,我就把一些街头流浪儿组成了我的一支侦查连队,有步骤地派遣他们到伦敦城每家马车厂去打听,一直到他们找到了我所要找的这个人为止。他们干的有多么漂亮,我使用这支队伍又是多么迅速方便,这些你都还记得很清楚吧。至于谋杀斯坦节逊这一层,确实是一件完全没有意料到的事件。但是,这些意外事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很难避免的。你已经知道,在这个事件里,我找到了两枚药丸。我早就推想到一定会有这种东西存在的。你看,这件案子整个就是一条在逻辑上前后相连、毫无间断的链条。”
“真是妙极了!”我不禁叫了起来,“你的这些本领应当公布出来,让大家都知道一下。你应当发表这个案件。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来替你发表。”
“你愿意怎样办,就怎么办吧,医生,”他回答说,“你且看看这个!”他一面说着,一面递给我一张报纸,“看看这个!”
这是今天的一份《回声报》,他指的那一段正是报道我们所说的这个案件的。
报上这样说:由于侯波这个人突然死去,社会人士因而失去了一件耸人听闻的谈论资料。侯波是谋杀伊瑙克·锥伯先生和约瑟夫·斯坦节逊先生的嫌疑犯。虽然我们从有关当局获悉,这是一件由来已久的桃色纠纷犯罪案件,其中牵涉到爱情和摩门教等问题。但是这个案件的内幕实情,现在可能永远不会揭晓了。据悉,两个被害者年轻时曾经都是摩门教徒。已死的在押犯侯波,也是来自盐湖城的。如果说这个案件并无其他作用的话,至少它可以极为突出地说明我方警探破案之神速,并且足以使一切外国人等引以为戒;他们还是在他们本国之内解决他们的纠纷为妙,最好不要把这些纷争带到不列颠的国土上来。破案神速之功完全归于苏格兰场知名官员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先生,这已经是一件公开的秘密。据悉,凶手是在一位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家中被捕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作为一个私家侦探,在探案方面也表现了一定的才能,他在这样的两位导师教诲之下,想来必能获得一定的成就。一般估计,这两位官员将荣膺某种奖赏,作为对于他们劳绩的表扬云云。
歇洛克·福尔摩斯大笑着说:“我开头不是这样对你说过吗?这就是咱们对血字研究的全部结果:给他们挣来了褒奖!”
我回答说:“不要紧,全部事实经过都记在我的笔记本里,社会上一定会知道真情实况的。这个案子既已破了,你也就该感到心满意足了,就象罗马守财奴所说的那样:
笑骂由你,我自为之;
家藏万贯,唯我独赏。”
四签名
一 演绎法的研究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壁炉台的角上拿下一瓶药水,再从一只整洁的山羊皮皮匣里取出皮下注射器来。他用白而有劲的长手指装好了精细的针头,卷起了他左臂的衬衫袖口。他沉思地对自己的肌肉发达、留有很多针孔痕迹的胳臂注视了一会儿,终于把针尖刺入肉中,推动小小的针心,然后躺在绒面的安乐椅里,满足地喘了一大口气。
他这样的动作每天三次,几个月来我已经看惯了,但是心中总是不以为然。一天一天地过去,这个情况给我的刺激日渐增加。因为我没有勇气阻止他,每到夜深人静,想起此事,就感觉良心不安。我不止一次地想把心里的话向他说,但是由于我的朋友性情冷漠、孤僻,而且不肯接受意见,使我觉得要想向他无拘无束地进一忠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毅力,他自以为是的态度和我所体验过的他那许多非常的性格,都使我胆怯而不愿惹他不高兴。
但是,这一天下午,也许是我在午饭时喝了葡萄酒,也许是因为他那满不在乎的态度激怒了我,我觉得再不能容忍下去了。
我问他道:“今天注射的是什么?吗啡,还是可卡因?”①
①可卡因(Cocaine)又名古柯硷,是鸦片、吗啡同类的麻醉品,用久可以成瘾。——译者注
他刚打开一本旧书,无力地抬起头来说道:“这是可卡因,百分之七的溶液。你要试试吗?”
我毫不客气地回答道:“我不要试。阿富汗的战役害得我的体质至今没有恢复。我再不能摧残它了。”
他对我的恼怒,含笑答道:“华生,也许你是对的。我也知道这对于身体是有害的,不过我感觉它既有这样强烈的兴奋和醒脑的能力,它的副作用也就没有什么重要了。”
我诚恳地说道:“可是你也考虑考虑利害得失吧!你的脑筋也许象你所说的那样,能够因刺激而兴奋起来,然而这究竟是戕害自身的作法。它会引岂不断加剧的器官组织变质,否则至少也会导致长期衰弱,你也知道这种药所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实在是得不偿失。你为什么只顾一时的快感,戕害你那天赋的卓越过人的精力呢?你应当知道,我这不仅是从朋友的立场出发,而且还是作为一个对你的健康负责的医生而说的话。”
看来,他听了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把十指对顶在一起,把两肘安放在椅子的扶手上,象是对谈话颇感兴趣的样子。
他道:“我好动不好静,一遇无事可做的时候,我就会心绪不宁起来。给我难题,给我工作,给我最深奥的密码,给我最复杂的分析工作,这样我才觉得最舒适,才不需要人为的刺激。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因此我选择了我自己的特殊职业——也可以说是我创造了这个职业,因为我是世界上唯一从事这种职业的人。”
我抬眼问道:“唯一的私人侦探吗?”
他答道:“唯一私家咨询侦探。我是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当葛莱森、雷斯垂德或埃瑟尔尼·琼斯遇到困难的时候——这倒是他们常有的事——他们就来向我请教。我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贡献一个专家的意见。我不居功,报纸上也不发表我的名字。工作本身使我的特殊精力得到发挥的这种快乐,就是我无上的报酬。你总还记得在杰弗逊·侯波案里我的工作方法所给你的一些经验吧?”
我热诚地答道:“不错,我还记得。那是我平生从未遇到过的破案。我已经把始末写成一本册子,用了一个新颖的标题:《血字的研究》。”
他不满意地摇头道:“我约略看过一遍,实在不敢恭维。要知道,侦探术是——或者应当是一种精确的科学,应当用同样冷静而不是感情用事的方法来研究它。你把它渲染上一层小说色彩,结果就弄得象是在几何定理里掺进了恋爱故事一样了。”
我反驳他道:“但是书中确有象小说的情节,我不能歪曲事实。”
“有些事实可以不写,至少要把重点所在显示出来。这案件里唯一值得提出的,只是我怎样从事实的结果找出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我写那篇短文,本来是想要得到他的欢心,没想到反而受到了批评,心中很不愉快。我承认,正是他的自负激怒了我,他的要求似乎是:我的著作必须完全用来描写他个人的行为。在我和他同住在贝克街的几年里,我不止一次地发觉我那伙伴在静默和说教的态度里,总隐藏着一些骄傲和自负。我不愿多说了,只是坐着抚摩我的伤腿,我的腿以前曾被枪弹打穿,虽然不碍走路,但是一遇天气变化就感到痛楚难堪。
停了一会,福尔摩斯装满了烟斗,慢慢说道:“最近我的业务已经发展到欧洲大陆了。上星期就有一个叫做福朗斯瓦·勒·维亚尔的人来向我请教,你也许知道,这个人在法国侦探界里最近已崭露头角。他具有凯尔特民族的敏感性,可是缺乏提高他的技术所必需的广泛学识。他所请教的是有关一件遗嘱的案子,很有趣味。我介绍了两个相似的案情给他作参考:一件是一八五七年里加城的案件,另一件是一八七一年圣路易城的那个案子。这两个案情给他指明了破案的途径。这就是今天早晨接到的他的致谢信。〃说着他就把一张弄皱的外国信纸递给了我。我看了看,信里夹杂着许多恭维话,充满了〃伟大〃,“高超的手段〃,“有力的行动〃等等表示这位法国人的热情、景仰和称赞的话。
我道:“他象是个在和老师讲话的小学生。”
歇洛克·福尔摩斯轻轻地说道:“啊,他把我所给他的帮助估价过高了,他自己也有相当的才能呢。一个理想的侦探家所必备的条件,他大半都有。他有观察和推断的能力,只是缺乏学识,这个,他将来还是可以得到的。他现在正在把我的几篇短作译成法文。”
“你的作品?”
他笑道:“你不知道吗?很惭愧,我写过几篇专论,全是技术方面的。你记得不记得那一起:‘论各种烟灰的辨认'。在那里面,我举出了一百四十种雪茄烟、纸烟、烟斗丝的烟灰,还用彩色的插图说明各种烟灰的区别。这是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常常出现的证据,有时甚至是全案最重要的线索。如果你回忆一下那个杰弗逊·侯波案件,你就会知道:烟灰的辨别,对于破案多少是有些帮助的。譬如说你能确定在一个谋杀案里的凶手是吸印度雪茄烟的,这样,显然就把你的侦查范围缩小了。印度雪茄烟的黑灰和'鸟眼'烟的白灰的不同,在训练有素的人看来,就如同白菜和马铃薯的区别一样的分明。”
我道:“你对审查细微的事物确实具有特殊的才能。”〃我感觉到了它们的重要性。这就是我写的关于跟踪脚印的